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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入江湖风波起 ...

  •   边关定州平北将军府

      看着床上沉睡中残月,李钧叹了一口气,掏出一颗水仙子放入口中。出山之前夏朝雪送了他一袋水仙子,他就知道此女没安好心。果然,水仙子不是白给的。在夏朝雪充满诡异的笑容消失之后,他知道了自己悲惨的命运。

      对残月来说越是武功高的人的血液越能使她容易满足对鲜血的渴望。现今像李钧这种高手的鲜血,一碗就能满足残月两三天的需求。而普通人的血,残月一天要吸食五个人全身的血液才能满足,三头鹿或是两匹马的血也只能塞塞牙缝而已。

      而山外不比山内,为了不引人注目,残月只能喝高手的血了,而为了保守秘密这个高手当仁不让的首推李钧。但是铁打的身子也经不起三天两头的失血,于是夏朝雪“好心”给了他一袋水仙子。说到水仙子,它真的很神奇,不但是治愈内伤、外伤的妙药,而且还是增进功力的灵丹,最重要的是它补血的功能能使李钧在给残月喂食鲜血的同时不至于失血过多而死。

      当时李钧问过夏朝雪既然水仙子有补血的奇效为何不直接给残月吃水仙子,夏朝雪冲着李钧冷笑“你想让她功力大增后吸更多的血吗?”李钧马上打消了这个饮鸩止渴的念头。

      不过水仙子总有用完的时候,只有尽早拿到《嗜血》才能有办法克制住残月的“血瘾”并令她灵魂完整。

      所以自从那个没良心的女人把他和残月,给丢进那条湍急的黑木河,被河水冲出山外之后,他就飞鸽传书通知慕容啸此事,希望借由慕容啸在朝中和江湖上的势力尽早得到《嗜血》,并且希望尽早将残月送回京城由他人“喂养”。

      但是温凝雨那个家伙竟然以进京的时机未到、皇上还未恩准他卸任回京为由“劝”他不要回京。另外慕容啸称朝廷不稳江湖又起风波暂时抽不出人手,此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他只能提供给他关于《嗜血》的情报,其它的李钧只能自己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灭他九族。虽然李钧不信慕容啸会真的灭他九族,但是如果不能尽早找到《嗜血》,水仙子一旦用完,他就等着天下大乱吧。

      看着刚刚睡醒正在“进食”的残月,李钧突然发现原来他也有害怕的时候。他不怕残月会喝光他的血,他怕有一天即使《嗜血》克制住了残月的“血瘾”她也会缠住他,更怕等到那时他也会离不开她。

      从出山到回到边关已经有半个月了,在不吸血的时候残月也总是爱缠着他。虽然对外界的事情很好奇残月却也不曾稍稍离开他半步。

      于是李钧开始教她说话,告诉她嘴不单单是用来吃东西的。现在残月已经会用简单的字词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对于一个三岁才开始学习说话不到半个月的娃娃来说,她已经是天才了。

      教她写字,让她知道手除了可以撕裂猎物的尸体,也是可以其它事情的。虽然每次写字都会消耗掉一套新衣服,一方砚台,一堆白纸,几支毛笔,几本书籍,这也比让她抓了东西乱撕、乱砸的强。

      陪她过招,这家伙让她做某件事老是得打一仗,她才会老老实实得去做,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喂她吃饭,总不能当着别人的面不给她吃饭吧。同时也诱导她除了鲜血还有其它美味的东西可以果腹。

      替她穿衣,没办法除了他不管是谁,只要接近她,她都会咬人——纯属猎食本能。但是这家伙没有一次痛痛快快穿上衣服的时候,即使穿好了,他一转身她身上的衣服就粉身碎骨了。

      唉,想他李钧,皇上御封的,堂堂的平北将军,竟然成了一个三岁小孩的保姆,真是虎落平阳、龙困浅滩。

      ************************

      我咬着他的手臂,吸喰着我所碰到过的最美味的鲜血,看着他英俊无匹(这个词是听外面那些女人说的)的脸由白色转成红色、再由红色转成青色,现在的颜色好像是黑色的,就像用来写字的黑水(他说那是墨汁)一样,人家说那叫生气。他不是在为昨天的事,想办法报复我吧?不就写字的时候,我把砚台叫砚台的石头扔到墙上挂着的纸上。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再找张纸挂上不就完了。

      自从莫名其妙的从那个黑暗、孤独、寒冷的地方出来,他就一直陪在我身边。虽然之后我只能依靠吸食他的血液来克制对鲜血的渴望,但是他的血液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温暖。那种感觉像是太阳的味道。每次接触他的身体时我都有一种安全感,以前只有吸食猎物血液的时候才有类似的感觉,但是这是两种不同的感觉,我不知道哪里有所不同,但是我知道我喜欢前者更甚于后者。

      最喜欢靠在他怀里的感觉,虽然他的胸膛硬硬得不像睡觉的床那样软,但是却热热的,好像里面有一把火在燃烧。可是也只有他在批示文件的时候和吃饭的时候才允许我这样。

      平时除了照顾我,他还要跟一些和他一样的男人做一些奇怪的事情,他说那是训练军队和讨论事情。如果不是每次我都抓住他不放手,他又要把我扔给那些和那个女人(残月指的是夏朝雪)一样软绵绵、水嫩嫩、说话柔柔的动物。听她们说些什么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

      哼,要不是我一咬人他就让我吃些奇怪的东西,我早就吸干她们的血了,看她们还敢不敢冲我大呼小叫的。

      真奇怪为什么女人这么麻烦的动物竟然会吸引男人那种莫名其妙的动物。不懂,真的不懂。不过她们说我是女孩子,长大了会变成女人。如果是这样我会不会吸引他,不再把我推开?

      “我爱你。”我松开咬着他手臂的牙齿,说出昨天听到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说的三个字。

      他的眼睛怎么了,眼珠都要掉出来了,下巴好像掉下来了一样,张得那么大都看见最后面的牙齿了,脸上的颜色好像又变成白色的了。

      可是我明明看到那个男人听到那个女人的这句话后,眼睛都看不见了只留了一道缝,嘴巴都裂到耳朵根儿了,脸也红红的。他说,他也爱她,一辈子(他们说一辈子,是很长很长的时间)都不离开她。而且还把那个女人紧紧的抱在怀里,咬她的嘴。他也和我一样喜欢吸血吗?

      既然“我爱你”可以使男人高兴得一辈子都不离开说这三个字的女人,那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好像死了一样面无血色一动不动。

      我捏捏他的脸颊,没反应。我坐在床上看着他好长好长时间。

      直到门外有人喊:“将军,从京城来的密函。”

      他才回过神来,叹了口气,拍拍我的头,又叹了口气,才走出去。什么也没说。

      ********************************

      李钧接过密文,挥手让属下离开,转身回到房中。唉,还是放不下她啊。

      李钧坐在床沿上对我说:“乖乖的待着,不许捣蛋。”

      怕他又像刚才那样离开我,于是爬进他怀里,揪紧他的衣服,使劲点头不敢说话。

      李钧这才拆开密函,一脸的凝重,有点像他平时坐在马桶上的表情。

      “《嗜血》现在琴剑山庄。由各大门派分别派人共同把守。武林大会将在十天后举行。此次大会不但会决定《嗜血》的归属,而且还会推举因战乱空缺多年大的武林盟主之位。到时可能会有廉亲王和礼亲王的人混入其中,你该知道怎么做吧。

      还有一事,之前因修炼《嗜血》而走火入魔的那个疯子可能也会趁机夺取《嗜血》。——弥雾居士印、四月二十五”

      看到密函的日期,李钧脸色铁青。该死的温凝雨存心想整人是不是,现在离五月五只有七天的时间了,而琴剑山庄却远在江东,离这北部边关至少几千里地。就算是骑他的千里名驹红琊(ya)也要走多有绿林的捷径日夜兼程,才能在五月初五之前赶到。看来要马上动身了。

      李钧挥挥手中的密函,用内力将薄薄的纸张燃成了灰烬。“来人,准备行装,备马。另外让副将和其它军官到大厅等我。”

      “是。”门外的侍从利马分头行动,不敢有丝毫怠慢,看来有大事发生了。

      李钧抱着我,来到大厅。没办法谁让我腿短,在这种非常时刻他也顾不了平时让我自己走路的事了。

      “我有事要出趟远门。我不在期间由副将负责平时的操练等事务,如果有什么事情急办飞鸽传书给我。你们不要称我不在出乱子,否则军法无情。”寒光一扫众人,不怒而威。

      “是。请将军放心。”众人异口同声,各个挺直了腰板站得笔直。这帮沙场上的勇士,别的不怕就怕这位平北将军眼光如剑。

      ******************************

      好开心呢,自从李钧抱着我骑上这个名字叫马的动物,太阳已经落下三次、升起三次了。虽然刚开始我有点不适应,但是能靠在他的怀里这么长时间都没被推开这还是第一次。

      靠在他的怀里,闭上眼睛,听着风呼呼地从耳边刮过。不知道天上那些会飞的东西会不会也是这种感觉。听李钧说天上会飞、有翅膀的东西叫鸟儿。

      “残月,看来我们有麻烦了。”我还没来得及睁开眼,耳边掠过的风已经停了。

      我疑惑的抬起头,顺着李钧的眼光望向前面几个手拿兵刃的人。哼,看样子就知道不好吃,不过那个站在最前面的看样子还可以凑合。

      不知道是因为李钧慑人的寒光,还是我看到食物时的嗜血表情,那几个人竟然不约而同的退后了几步,有一个竟然还摔倒了。之后李钧对我说他们是“恶人没胆”。

      呵呵,好长时间没有尝过李钧以外人的鲜血了,虽然看起来不怎么可口,有总比没有强。

      我刚要挣脱李钧,向猎物扑去,李钧却将我抱得紧紧的,身影一来一回,眼前那几个挡路的人都倒了。地上的血那么多真是太浪费。我不甘的想过去尝尝,但是却怎么也挣不脱,讨厌。我咬上他的手臂,还是没反应,看来他是被我咬习惯了,哼。

      李钧看着手中的腰牌,这是从那几个人身上顺手摸来的。这腰牌是宫中密探的,只有在特殊时刻才能示人。看来事情的复杂已经超出了想象。

      他们是为了《嗜血》还是残月?

      奔波了三天三夜的两人一马终于看到了前面不远处有个小店。没等李钧命令,红琊就向小店飞奔而去,转眼间已经来到门前。门匾上写着——黑氏客栈。

      由于这家客栈是方圆百里以内唯一的一家客栈,而且又位于从北方十六州通往江东八省的唯一捷径要道上,所以即使店面不大并有黑店的可能,留宿或是歇脚的来往商旅仍是络绎不绝。

      李钧翻身下马,将红琊的缰绳递给一旁满脸职业笑容的小二。放下怀中的残月,改而牵着她的小手,跨进了客栈的门坎儿。

      李钧找了个空桌位坐下。敬业的小二马上过来满脸笑容的问道:“客官您要点什么?我们这里的烧牛肉可是一绝,二十年的陈酿远近闻名……”一边还忙着倒水沏茶。

      李钧一挥手打断了小二的话,“有空房吗?”

      “有、有!”小二一听李钧打算住店马上点头如捣蒜,并迅速的瞟了旁边几个正在喝酒的大汉。“客官您的运气真好,本店现在就只剩下一间空房,我马上给您收拾去。您要不要先点些酒菜,慢慢等?”

      “不用了,”李钧看了看残月微露的犬牙,大掌抚上残月的头顶,揉揉她的头发,做着只有他们之间才懂的肢体语言。“我们只想休息一个晚上,明天一早就要赶路。”

      “是,小的马上就去准备。”小二连连点头哈腰,转身就走。

      “慢着。”李钧的这两个字,不但让想要转身离去的小二差点心虚的坐到地上,就连店中包括掌柜和客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一时间客栈内鸦雀无声。

      “把你的上衣往下拉拉。”李钧微笑地看着残月不满他的大掌胡作非为,而把头摇得像卜愣鼓一样,红豆小口高高的撅起,双手抱住小脑袋拒绝让他再碰她。

      小二惊讶的顺着自己的衣角一看,差点没晕过去,一截御前侍卫专用的官服露了出来。除了李钧和残月,客栈里的其他人不约而同的跳起来,手脚并用的把小二压在地上拳打脚踢。

      “将军救命呀,哎哟……快救救我,痛……不要打了……我知道错了,我的娘呀……”小二的哀嚎终被湮没在拳脚与□□亲密接触的声音之下。

      李钧抬起残月的下巴,用拇指滑过她嫣红的嘴唇与锋利的贝齿。再怎么小心,鲜血还是流进了残月的口中。看着残月回味无穷的表情,李钧露出溺爱的笑容。

      可是忙着扁人的人们竟然被这个笑容惊讶的忘了手下的动作。

      残月努努嘴巴,指指停下来的人们,李钧才回过身去,笑容转身之间已经不见踪影。那些人揉揉眼睛,难道刚才气得看花眼了?就连被打的面目全非的小二也不敢相信的眨眨自己已经痛得不敢动的眼睑。苍天变成红色的了?

      “这次就饶了你们,都下去吧。”李钧挥挥手。

      “谢将军不杀之恩。”这些假扮商旅和店家的御前侍卫,连忙跪下磕头,争先恐后的夺门而逃。

      ******************************************

      在李钧怀中沉睡的我,被一股浓浓的血腥味给惊醒了。自从出山以来我就没有闻到过如此浓重的血腥味。从腥味的浓度来判断至少死了二十个人以上。

      我挣开李钧的怀抱,爬下床。蹑手蹑脚的溜出房间,顺着血腥味来到了客栈外面的密林里。

      遍地的尸体,他们都是一剑致命。伤口都在咽喉附近的颈动脉上,勃勃流出的血液弄的地上滑滑的。哦,看来明天李钧又要为了弄脏鞋子的事而没完没了了。这些人好像都是白天在客栈的那些人嘛。身体还是温的看来是刚死没多久。动作真快。

      “救命……”一声几不可闻的求救声传入我的耳朵。我腾的一下站起身,顺着细微的呼吸声寻找着那个幸存者。是那个挨打的小二,他被压在一具同伴的尸体下面。我右手抓住尸体向身后一扔,尸体被扔出了两丈之外。

      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的小二差点忘了呼吸。

      我裂开嘴露出尖尖的牙齿,冲着呆住的小二诡笑。呵呵,多么美好的夜晚啊。眼前的甜点虽然不太好看,可是我嗅出来了,他流出的血液表示他还是上好的猎物(还未破身,当然残月不懂这种事,但是她可以区别出其血液的不同)。现在李钧那个家伙还在睡觉,我可以趁机换换口味。

      我趴在他的胸膛上,低头舔舐他颈项上流血的伤口。手下这副僵硬的躯体不停得颤抖,他盯视我的眼神充满了惊恐。

      我抬抬眼皮不去理他,继续贪婪得吸喰着不断流出的鲜血。耳边的心跳声越来越快。我意犹未尽的抬起头,半垂眼睑对惊恐中的猎物露出一丝微笑。一滴鲜血从他的嘴角流出,我低头,伸出舌尖,轻轻舔舐他的下巴和嘴角。

      猛地我身子用力往下一沉,“喀嚓”、“咔嚓”两声,他的肋骨断了两根,并且插入了内脏。他想哀嚎出声,可是我已经用嘴阻止了他的妄想。并将他绝望的呼喊和着他从胸腔中涌上来的血液吞食下腹。他拼命地做着最后的无谓挣扎,这种愚行不单不能摆脱我的压制,还会使得断裂的肋骨将更深入的刺进内脏,让更多的血液随着他的挣扎和呼喊一涌而出。

      也许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也许他已经没有力气,最后他停止了挣扎。颤抖着躯体大口大口的喘气。我放开他的嘴唇,伸出舌尖舔舔嘴唇,半迷着眼睛慢慢回味。

      他以为我这样就得到了满足,可是他错了。一刹那他的上身只有几块破布还留在那,却己遮不住纹有图案的胸膛。

      我伸出手指来来回回轻轻地碰触他光滑的肌肤,描绘着这副与李钧稍有区别的纹身图案。

      红光一闪,他的胸膛已经被我撕开了。白森森的断骨插进了肺部,鲜艳的红色液体与之相映成诡异的画面。

      我想要掏出他的心脏,断裂的肋骨竟然挡住了去路。

      我将整个脸探入其中,牙齿使劲咬住断骨,用力的不停的啃咬。新鲜的骨头不像枯骨那样坚硬难咬。不一会,在他的撕心裂肺的哀嚎声中,我咬断那根肋骨并将它抽了出来。这时他的喉咙已经嘶哑的喊不出任何声音了。

      将断骨的一端放入口中,“咔嚓”咬碎断骨,里面的骨髓随之被扎出,好香。

      随手扔掉断骨,垂眼看看沾满鲜血的双手。我将自己的手掌放在嘴边用舌头仔仔细细的舔舐干净,露出舒畅的浅笑。

      地上的猎物在我意犹未尽的笑容中死去,满地的尸体,只有他的身下没有鲜血和砂土混成的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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