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帝王养成攻略 ...

  •   《帝王养成系统》
      李乐央曲膝坐在房顶上,远方的太阳刚露出半个金光闪闪的头,昨夜残存的雾气悄悄散了,天地都暖了起来。本该是开阔心胸的美丽壮景,她却忧郁地叹了口气。
      因为她重生了,还重生在一个非常、十分、特别窒息的晚上,前世经历一闪而过。
      身为皇帝的孪生妹妹,晋国唯一的嫡长公主,本应是金屋娇娘,一辈子无忧无虑、享尽荣华富贵的长公主。可命运嘲弄,她成了晋国最厉害的女将军!
      齐云山学艺十二载,自十四岁上了战场,无一败迹,打得蛮族屡屡退败,龟缩于极恶寒地,不敢靠近晋国边境半步!
      如今手握天下三分之二的兵权,她李乐央就该是站在万万人之上,接受天下人的仰望!
      可是啊,谁曾想到,她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手里。
      也不全是,虽然那杯酒是李仙乐亲自给她倒的,那无色无味的毒也必定是李仙乐下的,可这毒是谁制的?又是何时下的?
      这天下能毒死她李乐央的毒药,可是寥寥无几啊。
      李仙乐恨毒了她,手上拿着天下最锋利的宝剑,毫不犹豫地,一剑剑地捅穿他至亲骨血的胸腹!
      鲜红的血溅到了那张和她相似的玉白的脸上,李仙乐表情快意而扭曲。
      等李仙乐捅累了,李乐央的肠子内脏铺了一地,可李乐央,还是没有死。
      在这时,疼痛和伤心已经失去了意义。
      “托出去,喂狗。”
      啊,原来是葬于狗腹,李乐央淡漠地想。她该庆幸的,没有死在连畜生都不如的李仙乐手里。
      可她没有葬于野狗之腹,负责扔她的小太监埋葬了她,荒郊野外,挖了个坑,要埋了她。
      在埋之前,那个小太监还细心地将她的内脏放进肚子里,然后缝好。
      话说,就算是太监,为什么会随身带针线啊?
      护住心脉的内力快散了,李乐央真的要死了。
      “喂,拿我手串去随时当铺,当了,的钱,归你……”
      李乐央向来不喜欢欠他人的,也顾不了小太监听见她诈尸一样说话会不会吓得失心疯,这恩也就,报了吧。
      存世19载,葬于荒郊野外,嗯,葬她的小太监还挺好看的。心脉的内力因为最后一句话,提前散了,浪了19年的李乐央,死了。
      命不该绝,她又醒了。
      她的灵魂被名为“系统”的东西凝聚了,在一个奇怪的空间里,系统给她看了一个话本。
      话本讲述的是一位名为范小木的女子从一个世界到达了另一个世界,从现代中医新贵成为了家徒四壁,双亲离世的农家女子。
      范小木靠着自己的医术,医好了患有旧疾的一位老人,不想这老人是前任宰相,罗怀民!
      医好了前宰相的范小木,深受罗宰相的喜爱,当即拍板将自家孙子许给了她,谁劝也不好使!将范小木带到了京城,将对门的院子送给了她。
      通过前任宰相,范小木一跃成为了京城新贵,前来看病的或者来巴结的人络绎不绝。
      而范小木也确实医术高超,治好了不少京贵的疑难杂症,一时范小神医的称号也叫了起来。
      范小木性格乐观,又带着少年人的热血和天真,加之其长相甜美可人,吸引了众多爱慕者。
      其中包括了罗前宰相的孙子,罗素悯。
      这本可以是一本才子佳人,欢喜良配的好话本,但奈何,罗素悯是个路人甲。
      真正的男主,是手握天下兵权,把控朝政的摄政王,聂怀初。
      聂怀初意外受伤,晕倒在了范小木的院子里,心地善良的范小木救了他。
      在医治过程中,她喜欢上了俊美的聂怀初,而聂怀初因为一些原因留在了范小木院子里,心安理得地吃软饭,时不时逗逗范小木。
      单纯的范小木被道行高深的聂怀初哄得晕头转向,答应了他去皇宫“照顾”当今圣上。
      初入皇宫的范小木迷了路,遇到了一位散发坐着轮椅晒太阳的女子,她猜测是后宫的哪位娘娘。
      水晶一样美丽的女子,表情忧郁地看着远处游动的鱼,四周簇拥着怒放的花朵,场景美好得如同一副令人心碎的画。
      范小木对那个女子产生了怜惜之情,走上前去,故作轻松地和她打招呼。
      出乎意料地,女子很好相处,虽然很少说话,但很认真地聆听范小木说话,范小木本就有点话痨,以至于回过神来,天都黑了,而她错过了面圣。
      幸而没有人怪罪她,聂怀初的人安排好了她的食宿,她在宫里生活得很好,虽然没有见到皇帝,但交到了一个很好的朋友。
      而范小木不知道的是,那个女子就是她要照顾的对象,当今圣上,李仙乐。
      看到这个名字,李乐央嗤笑一声,继续翻阅。
      李仙乐和聂怀初都想借助范小木这个女子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暗中较量。
      而身处漩涡中心的范小木被蒙在了鼓里,在一次微服私访中,她和李仙乐遇刺坠落悬崖,两人都没死,李仙乐重伤。
      李乐央遗憾地叹了口气,怎么就没死呢?
      范小木照顾着发高烧的李仙乐,李仙乐表情痛苦地呢喃着一个名字,李乐央,央央。
      当朝长公主,前兵马大元帅,晋国第一女将,皇帝孪生妹妹,李乐央。
      李乐央欣赏着话本上描写李仙乐痛苦的句子,像品尝着世间的珍馐,李仙乐会后悔?嗤,他后悔的应该是没来得及将她碎尸万段吧。
      李乐央继续看。
      范小木日夜的照顾和坠崖时对李仙乐的维护,让李仙乐对范小木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而范小木也因为李仙乐露出的脆弱而更加怜惜他。
      摄政王救出了他们,也产生了危机感,他觉察到了范小木对李仙乐的心软。
      然后这三人,进入了长达五年的爱恨纠葛,时不时还要插一个罗素悯。
      最后,聂怀初胜了。
      范小木无意中救了一个貌美太监,通过这个太监之口,还有他手中的珠串信物,李仙乐残杀晋国第一女将李乐央的真相公之于众,天下哗然,三军震怒!
      聂怀初才真正地掌握了手中原隶属于李乐央的铁血精英部队。
      残暴,专横,鱼肉百姓,昏庸无能,残害忠良……无数罪名都叠加在了李仙乐身上,曾经的天定帝王,一下成了众矢之的!
      此时范小木的另一重身份浮出水面,她原来是先帝遗留民间的公主,正统的皇室血脉!
      一切都顺理成章,聂怀初干掉了李仙乐的势力,将范小木推上皇位,自己则做了皇夫,儿女成群,和范小木相守白头。
      李仙乐则凄惨地病死在了皇家寺院,曾经至高无上的皇,死在了偏僻阴暗的破烂屋子里,他的手里紧紧攥着两把金锁。
      李乐央轻笑,她真心觉得自己头十分的铁,自小母后不喜她,在她两岁的时候就“送”她去了齐云山,至死不见!
      好不容易从齐云山出来,为她的哥哥,披上铁甲战袍,杀出了太平盛世,以为自己有资格叫他哥哥了,满心欢喜地赴了“家宴”,最后惨死在至亲剑下,落得个葬尸荒野的结局。
      而死后还不安宁,竟告知她,她身处一话本中,只是一个寥寥几笔带过,微不足道的路人乙。
      我凄惨的一生,不过是一个笑话!
      手中话本化为白光,破碎,散去,就像她不堪的生前,那个渴望亲情的小女孩在她亲哥哥刺下的一剑剑中,熄灭了眼中的光。
      世间最不讲的就是道理,可总有些傻子,想同世间论一论道理。
      可结果呢?
      她李乐央就是最好的例子。
      [想再活一次吗?]
      “再活一次?”李乐央轻声呢喃。
      [对!回到一切都没发生的时候!你拥有了先知的能力,可以抱负欺辱你的、背叛你的、杀害你的!曾经你未来得及做的事,后悔做错的事,错过的人!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重来,而这一次的话本将由你来书写!]
      “由我来写……吗?”
      [是的,只要和本系统签订契约,本系统就可以带你回到你想的任何时间,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很美好的样子呢,不用摇尾乞怜地等着那个女人的垂怜,可以把自己的兄弟从战场上带回家,可以戳穿虚伪的“哥哥”的真面目,甚至可以杀了他自己当女帝呢,啊,当皇帝的滋味肯定极好,那个女人、“哥哥”可都为了那个位置呕心沥血,丧尽天良呢。
      [对啊,这些都可以实现,只要你和本系统签订契约!这些人你想如何就如何!是杀是刮,都由你定!甚至整个天下都将会是你的。所以,李乐央,你愿不愿意和本系统签订契约?]
      李乐央仰躺在空间里,看着虚无的头顶,没有回答,反而对着虚空讲起了故事:“我本不叫李乐央。”
      那个女人诞下嫡长子时,窗外祥云铺满了大半个天,隐约传来龙吟,有百鸟来贺,盘旋在空中,是为大祥!晋国皇帝李显宗抱着皇子,开怀大笑,当即大赦天下!
      可到了深夜,突发暴雨,电闪雷鸣,那个女人几乎去了半条命,在最后一刻,闪电刮过天际,霹开了院中长了二十年的海棠树时,她才出来。
      那棵海棠花树是二十年前先王亲手为先后种下的,得细心照料,红色娇艳的花开了一年又一年,那个女人成为皇后,这花开得越发繁茂,似乎象征着她的地位以及帝王对她的爱。可在生她的这夜,那个女人去了半条命,她爱的那棵树也被劈成了两半。
      世间有什么道理可讲?
      是她愿意出生的吗?是她愿意夺去她母亲的半条命,选在那个时候恰好出生的吗?
      世间没有道理可讲。
      是以,伴着祥云出生的嫡长子取名李仙乐承太子之位;伴着雷电出生的嫡长女无名无姓,遭生母厌弃,取了个诨号不央。这号,一听,就惹人厌烦。
      在他们满月的时候,那个女人抱着她尊贵的太子,昂首接受百官朝贺跪拜,眉目慈蔼,母仪天下。
      在偏殿里,同样满月的长女因为饿得太久,发出微弱的如猫崽子一样的声音。
      锦衣玉袍,群侍环绕的太子,站在角落穿着不和身而露出手腕小腿的长女。
      偌大的皇宫,她就像被踩在脚底下的影子。
      生母厌弃她,她住在皇宫最富丽堂皇的宫殿里,却总是感觉到饥饿,她穿着最好布料做成的衣裳,却总觉得寒冷。
      她本该是用宠爱和富贵包围的长公主,可在那个女人眼里,她却连李仙乐脚底的灰都不如。
      两岁的时候,那个女人将她“送”到了齐云山脚下,冷漠地注视着她,对她说了最长的一句话:“你本该死,念在你身上的皇室血脉,本宫给你一条生路,只要你有命爬上齐云山,本宫就准许你活着。”
      两岁的她其实不明白那个女人的话,只知道,不爬山,就要死!
      那个女人好高,俯视着矮小的她,眼里是一如既往的厌恶和冷漠。
      两岁的孩子,才学会走路,被亲母丢弃在恶狼虎豹,毒物环绕的齐云山脚下,唯一的生路便是那一万五千五百阶的蹬云梯。
      这世间没有道理可讲。
      叫不央的小孩子,手脚并用,用了好像一生,爬了一百九十八阶梯,晕死在了一百九十九阶梯上,蜷缩成一小团,像只小猫崽崽,只有微弱的呼吸证明她还活着。
      她该是幸运的,有个貌美如同仙子的人捡到了她,收她做了徒弟。
      仙子是齐云山最厉害也最美貌的人,名唤熙尧散人。
      熙尧散人待她极好极好,为她取了名字,乐央,李乐央。
      熙尧散人爱酒如命,酣畅淋漓时喜欢舞剑助兴,舞罢,席地而睡,她又是极其洒脱之人,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日是何年?
      在年幼的李乐央眼中,没有比熙尧散人更完美的人了。
      细想,在齐云山的日子,是李乐央最快乐的时光,熙尧之于她,是世间最贵重之人。
      可晋国,乱了,西北蛮族举兵入侵,不到三个月,就夺去了晋国十四城池,眼见着就要攻下晋国要塞,直逼朝朔,可晋国却无将可用,而邻国陈、韩两国正隔岸观火,蛮族能这么顺利地攻打十四城,没有这两国的苟且,有脑子的都不会信。
      十二年未曾见过的“哥哥”,书信一封寄到她的手上,李乐央展信,开头四字:“吾妹央央。”
      她的哥哥,晋国曾经最尊贵的太子殿下,如今的天子亲笔书信,“吾妹央央”。
      吾妹,央央。
      多么亲切和爱重。
      现想着,当时的自己是被屎糊住了眼,又或者因为幼时那个高高在上的人终于肯看她一眼,并且恳求她,一下忘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一封信就骗得她屁颠屁颠地跑去给人卖命,这是人性的劣根,十四岁的李乐央尚且年少骄傲和天真,一头扎进了重重迷雾。
      这是心魔。
      离别前,师父熙尧散人送了她一壶酒,那酒她酿了十二年。
      岁月在熙尧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和初见时一样,是齐云山最最美貌厉害的仙子。
      仙子笑眯眯地送别了李乐央,李乐央上了战场。
      杀戮,无尽的杀戮,鲜血染红了熙尧送给她的战袍,铁锈的味道渗透进了李乐央的骨血。
      她用了四年六个月,收复了晋国十四城,肃清晋国边患,将蛮族赶进了极恶之地,成为了天下人人称颂仰慕的英雄,战神!
      可这一切并非一帆风顺。
      她受得最重的伤在胸口,有一道疤,是和蛮族首领战斗时留下的,蛮族首领使刀,他一刀贯穿了李乐央的胸口,李乐央一剑割了他的喉咙。
      李乐央比较幸运,那一刀偏离了心脏,军医从阎王爷那里抢回了她。
      带着胜利和满身伤痕,十九岁的李乐央班师回朝。
      在她和他生辰的这天,李仙乐设下鸿门宴,一杯毒酒,李乐央葬尸荒野。
      “那天我真的高兴啊,终于可以和从小仰望的哥哥坐在桌上一起饮酒,那天是我们的生辰,可我还没来得及把兵符送给他当生辰礼物,他就迫不及待地给了我一杯毒酒。”
      “我想叫他一声“哥哥”的,为他守着晋国边疆,守着李家的江山。可惜,这都是一厢情愿,太蠢了。”
      李乐央讲完了故事。
      [没事,只要你和我签订契约,我保证你可以杀了他!李乐央!你愿不愿意和本系统签订契约!]
      真暴躁啊,李乐央食指有规律地点击着,这是她思考时惯用的姿势,指停,李乐央坐了起来,她道:“我不愿意。”
      [本系统就知道,你……?!不愿意!!]
      “不愿意。”李乐央神情平淡,无悲无喜,只是一头青丝竟不知何时换了银发。
      [你……你不想报仇了吗?!你不恨了吗?!]
      “恨啊,可……没有意义了吧。”李乐央答道。
      即使通过系统回到以前,顺从心意改变一切,她也还是她,被生母厌恶抛弃,被至亲杀死的她。这些已经成了她灵魂的一部分,无法磨灭,即使重来,这些印记也不会消失。反而,会因为再见到那些人,经历同样的事,这对她来说何尝不是第二次屠杀。
      生命只有一次,死了就死了,回不去了。
      [你……再考虑考虑嘛,好不好?你不想回去的话,我可以送你到未来呀!对!给你一个新身体,活着总比消失好嘛。]
      “不了,放我去黄泉吧。”李乐央不为所动,拒绝了。
      [嘤……别呀,你不回去我怎么给……交代!李大将军,你难道在那个世界没有舍不下的人吗?]
      舍不下的人?李乐央回顾她前19年的人生,好像……还真有。
      她美貌天仙的师父,醉酒后有没有人抱她进屋?爱穿女装的毒舌军医,有没有再找到自愿给她试药的人?那个埋了她的小太监,有没有受到什么苦难?
      她们没有她也会过得很好吧,也许会伤心,但也不会太久吧。
      [诶!实话给你说了吧,本系统答应了某个人,凝聚你的灵魂,救你一命。但你的魂魄缺了一角,所以,只能回到你本源世界去修补那一角。]
      “某人?”李乐央疑惑,“是谁?”
      [这个不能说,反正,你必须回到原来世界!]
      “如果我不回去,会怎样?”
      [你不会怎样,你可以去除了你本源世界的任何时间隧道,但你以魂魄活着的每一秒每一天,都是靠燃烧某人的魂火来维继的,某人每天还会受到如同被焚烧的痛苦。虽然某人魂火够你烧个万把年的,但,他怕疼。]
      李乐央心里涌起波澜,她愿意相信这个“系统”的话,如今她以这样的形态存在着,不就够令人信服的吗?
      而更令她在意的,是系统口中的“某人”。这人必然是她所认识的,肯燃烧魂火、忍受灼烧之痛,来给她续命,某人,必定是……想她活着吧。
      那她就活着吧。
      “我愿意回去。”
      [诶?你,愿意!好好,你想回到哪个时间段?]
      “我有个条件,”李乐央站起身来,将胸前的银丝撩到后背,动作洒脱利落,说不出的好看,“告诉我某人是谁?”
      [嘶~,央央姑娘,不是系统不愿意告诉你,只是,部门有规定,是不可以泄露顾客消息的!]
      “哦?”李乐央挑眉,竟又盘腿坐下了,本就清冷的声线又冷了一个度:“一点儿也不行?”
      [嗯……好吧!就一点儿!他是,你爱的人!]
      “?”李乐央惊得差了口气!“我爱的人?!”
      [哼!能说的就这么多,你快选要去哪个时间段?]
      “不,等等,什么叫我爱的人?”李乐央此时只能用“恐怖如斯”这四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活了19年的她,怎么不知道自己还有“爱”的人?环顾自己身周,男的要么把自己当可以过命的兄弟,要么就是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的乱臣贼子!
      她,又从哪里窜出个“爱的人”!
      突然,一股凉气从背后升起,记忆如同雷电一样在脑中闪现!
      想起什么的李乐央淡漠的表情寸寸裂开,惊涛巨浪不断地撞击她的心脏!
      [叮!时间线确定,契约生成!祝您重生之旅愉快!]
      空间里白光一闪,李乐央消失在了原地,只隐约留下一句“我草!”
      [呼!这祖宗和他有得一拼!不过,完成了委托,本系统不愧是晋江第一统!嘎嘎嘎]

      李乐央重生在了一个不可言说的晚上,这是她前世初来边境打得最恶心也是胜得最无语的一战!
      蛮族新上任的首领耶律旭,计谋胆识甩了他爹几条街,本来全军覆没的局硬生生被他撕出一条口子,带着仅剩的几十个卫兵逃出生天,更令人厌烦的是他的骚扰战术,带着些兵东西南北乱窜,不定时不限地骚扰,一经发现立马逃遁,动作迅速堪比狡兔!
      李乐央被搞得烦了,也到了年关,想安静地过个好年,而探子带来消息,说耶律旭有个十分宠爱的小妾,行军都带着,李乐央直接去他的营地绑了他的小妾,那小妾果真貌美非常,点了她的睡穴,打包回了府。留下一封警告信,大意是过年最好安分点,不然直接把你老巢给烧了,你钟爱的小妾就先带回去做客了,至于她能不能回来,就得看你了。
      耶律旭忌惮于李乐央神出鬼没、深不可测的功夫,又因为小妾在她手里,也安分了一段日子,至少没敢在过年时来骚扰李乐央。
      而被李乐央带回来的小妾,因为她的美貌,引起了军中那些个汉子们一阵骚动,但不敢实际行动,因为她住在主帅的府里。
      李乐央深感自己截回来了一个祖宗,好吃好喝供着,那祖宗还是对着她甩脸色,而她身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将军,也不能跟个小女子计较,直到有一个晚上,她把他睡了……
      没错,“她”其实是“他”,谁他妈能想到耶律旭的宠妾是个爱穿女装的男人!
      李乐央就重生在了大年初一的晚上,今年她18岁,离她死去还有一年,而昨晚,架不住部下的起哄,她喝了一杯酒,然后,她睡了一个人……
      太阳彻底升起来了,金色的阳光倾倒下人间,远处传来士兵操练的声音,陆陆续续城中早起的人开始了一天的生计,整座城都有了生气,这是个很普通的早晨,和李乐央经历过无数次的一样,这又是个不一般的早晨,她,回到了人间。
      李乐央闭眼沐浴着晨光,恍然如梦啊,那必然是个噩梦。
      而比噩梦更可怕的是,她重生在了这一天!又要再一次面对那可怕的一切:痒痒丹,不通丸,含笑半步癫,□□,恭效好半天……
      那小妾本不是耶律旭的小妾,是被耶律旭抓去的江湖神医,随军携带,神医喜欢女装故有传言他是耶律旭的宠妾!而李乐央误打误撞把他给偷了出来。
      此神医姓郸名曦,医术冠绝天下,但为人就很一言难尽了,爱穿女装这是个人爱好,李乐央也不好置喙,但他得寸进尺、小肚鸡肠、嘴毒心黑、怪癖成群,最可怕的是,他做的药丸!你曾经吃过屎味儿的药吗?李乐央吃过,还他妈吃了一个月!
      上辈子,李乐央睡了他,怀着愧疚和补偿的心情,和他签订了长达两年的药人条约!在他不伤及李乐央性命的前提下,李乐央无条件地给他试药,还他妈每次要交五千字的感想!
      这都不算什么,偏他喜欢猎奇,制的药的味道让她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在她受伤的时候,煎屎味儿的药给她喝。他的药排除别的,效果是真的对得起他神医的称号,所以每次,李乐央都捏着鼻子一口干了!
      虽然她们才相处了短短的一年,但,李乐央已经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嘶~,难搞哦。”李乐央脚尖打着无谓的节拍,思索着。
      回到这一年,李乐央雷厉风行,过完了年,率领自己的“不败军队”踏平了蛮族,提前结束了战争,而蠢蠢欲动的陈、韩两国的君主还没反应过来,大势已定,再不甘也只能憋着。
      当李乐央的剑穿破耶律旭的喉咙,温热的血溅到了她的脸上,她才彻底清醒,而这一次,她没有受伤。
      李乐央立于城墙之上,转身望向东南方向,那里是晋国的心腹之地,政治和经济的集中地,繁华富饶,权贵遍地,那里住着一个天子,那里是她一生开始的地方。
      经历生死的人,却也还是看不透自己,也看不透人性。
      李乐央摆好宴席,约军医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秉烛长谈。
      李乐央为军医斟茶,她没有备酒,酒之于她来说,不是个好东西。
      军医郸曦,仍旧一身女子装扮,着青色绫罗绣裙,长发用一根玉簪成髻,面容俊秀,雌雄难辨,月光撒在他身上,不见清寒,他嘴角勾起,连月亮都躲了起来,当真有闭月羞花之貌。
      李乐央居然有一点惭愧,毕竟她和他,她才是女的。
      言归正传,李乐央这几天认真的思考了一番,那荒唐一夜确实是她的错,他想要弄死她,李乐央也不是不能答应,当药人也是可以的,只是这一切都要等她活着回来。
      “郸曦啊,这几天我比较忙,今儿才得空与你一叙,前几日之事,是我的错,你要杀要刮都可以,只是我如今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如果我能有命回来,我就随你处置,怎样?”
      李乐央斟酌再斟酌,咬牙一口气说完了,不敢去看郸曦的反应,盯着杯里漂浮的茶叶,心乱如麻。
      郸曦沉默地看着垂眸的李乐央,轻笑了一下,只是那双杏眼中却无半点笑意,他开口,声音没有女子的轻柔婉转,也没有男子的浑厚低沉,是少年的音色:“将军说笑了,前几日的事,曦只觉的是一场意外,您未欠曦分毫,将军不提,曦都忘了。”
      清澈的声音本是悦耳的,可这话怎么听都觉得别扭,李乐央抬头,郸曦笑着,似昙花绽放的瞬间,有种说不出的动人心魄。
      李乐央心里涌起热意,她想起了小时候在宫里见过的一只纯白的鸳鸯眼猫儿,想要逗逗它,想要抚摸它,想要亲它的粉色肉垫,想要它露出柔软的肚子,将脸埋进去,什么寒冷饥饿,痛苦烦恼通通都没有了。
      那只猫儿极喜欢幼时的她,她也喜欢那只猫儿。
      “将军可还有事?天色不早了,曦告辞了。”郸曦起身,准备离去。
      “诶,别呀!你还没吃呢!”李乐央回过神,见郸曦要走,急忙起身,隔着小方桌拉住了郸曦的手,“郸曦啊,我,那个,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
      李乐央一时词穷,不知道如何诉说,前世和郸曦相处了一年,知道这位昙花美人绝对生气了,他要走那绝对不能让他走啊!要知道,上辈子有一次李乐央把郸曦气走了,李乐央便秘了一星期!!
      直到把这祖宗哄好,她才顺利地出恭,说起来也是带着味道的悲惨……
      郸曦回身,似笑非笑地看着李乐央。
      李乐央硬着头皮直视着他,说道:“曦啊,你听我说哈,我绝对不是逃避的意思,你看哈,你如此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倾国倾城举世无双光芒万丈,如天人一般,我这个俗人,竟然肖想天人,是大罪啊!”
      郸曦挑眉,一副我看你怎么扯的表情。
      李乐央吞了口口水,继续道:“我欠你的,必须欠!你想怎样都可以。”
      “怎样都可以?”
      郸曦挑眉,露出一个笑容,眼中有光晃得李乐央头昏目眩,心跳如雷,忙不叠地点头,都忘了自己会说话了。
      山中有鬼魅,擅于蛊惑人心,以山河为骨,以日月星辰为容颜的郸曦,却似鬼魅,蛊惑眼前的小傻子。
      郸曦展开笑意,反握住李乐央的手,她的手瘦长,掌心虎口还有薄茧,他道:“等你回来,我们成婚。”
      李乐央:……
      李乐央傻了,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可她遇见的哪是如彩虹般的人,她这分明遇上了万年修成的妖精,把她的心当球似的踢,你听,它跳得好急。
      单身了十九年的李乐央,似乎好像大概喜欢上了一个人,他比世间一切都要美。
      李乐央几乎热泪盈眶,这世上爱她者寥寥,她不确定这是不是喜欢,她不知道这样的喜欢离爱还有多远,但她知道,就算爬,她也要爬回来,和郸曦成婚,这样,心里的小孩会有一个家,她也不必再怀揣着恨意,葬在荒郊野外,无人祭拜,
      无人念她。
      李乐央带着自己的不败军队连夜启程,转身剑指朝朔,一路畅通无阻,降者不杀,不降者,打到你降。不败军队是中二时期李乐央编制的,队里人个个骁勇善战,隶属于李乐央,核心一万人,以一当十不在话下!
      历时三个月,不败军队杀入了皇城。
      金銮殿,鲜血染红了玉色台阶,李乐央提着剑,踩着无数的白骨与鲜血,一步一步走得极其稳健,她的仇人穿着龙袍端坐在皇位上,脸色虽苍白,却不失天家威仪。
      李乐央才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来人,将他押入天牢。”
      “是!将军!”两位副带走了李仙乐,李仙乐一直看着李乐央,都不曾眨眼。
      李乐央视他如空气,她来到殿中至尊之位,那是把椅子,是可以掌控天下的魔椅,也是她奇怪一生的始作俑者。
      李乐央看着它,它静静地,巍然不动,明明是个死物,还他妈能杀人,你说可笑不可笑?
      李乐央灌注内力,将椅子劈成了碎渣。

      齐云山脚
      李乐央蹬上了一万五千四百九十九级阶梯,抬眼望去,大片大片的海棠花簇拥开放,而在花丛中,绿草地上,茅草屋奇异地融合进这如仙境般的地方,她最美丽最尊敬的师尊,正躺在海棠树下,饮酒。
      李乐央低头看着最后一阶阶梯,有一瞬间,她竟然忘了怎么走路,喉咙中压抑着哽咽,眼中涌起热意。
      还剩最后一步了啊,她应该跑过去,飞奔过去,歇斯揭底地质问!为何是她!又为何是她!
      迈不过去啊,最后这一步。如若这凄惨的一生是命中注定的劫数,如若海棠花树下那个饮酒的人未曾低头看那可怜的孩子一眼,如若那可怜的孩子能早点看懂饮酒人眼中复杂的恶毒的仇恨……
      “吧嗒吧嗒”,眼中的泪终于滴落,那些蒙住双眼的雾终于散开。
      两个时辰前,李仙乐吞金前讲了一个故事,最后他道:“央央,孤从不悔。”
      四个月前,李乐央应邀去参加一场断送希望的“家宴”,她知道皇兄或许还不那么信任她,但今天,她会交出兵符,自请驻守边疆,无昭永世不会入朝朔,皇兄也许会好奇她是如何击退蛮族的,于是她就可以和皇兄讲讲塞外风光,还有她认识的至交好友和那个神奇的军医。他们是这世间血缘纽带最深的人,在危难之际,兄妹齐心,稳固了晋国安泰。他们一母同胞,他是她最后的亲人,他不会害她。
      四年前,李乐央下山的时候,熙尧送了她一壶酿了十二年的酒。李乐央舍不得喝,又将这壶酒珍藏了四年六个月。军中穷苦,俘获的财宝也全部上交了国库,李乐央带着这壶酒去赴一场家宴。
      十六年前,尚且两岁的她,在瘴气围绕,毒物肆虐的齐云山脚活了三天,饿了,抓起手边的东西就往嘴里塞,小孩儿忘记了恐惧,只想往上爬,爬啊爬,阶梯上留下了小孩儿的血迹,要活着,爬上去,要活着!
      小孩儿吃了出来溜达的蛊王,从此百毒不侵,奄奄一息的小孩遇上了出来寻找溜达的蛊王的熙尧散人,合该是命。
      熙尧散人像养着猫儿狗儿一样养着小孩,每隔三天都要取小孩心头血一碗,整十二年。那一壶李乐央珍藏了四年六个月的酒,是熙尧酿了十二年的毒。这酒配合着特制的酒杯,饶是李乐央身负蛊王,也没能躲过去。
      所有的阴谋在那一场家宴后悉数曝露,她何德何能,让熙尧费尽心机算计了短暂的一生?
      “诶?”海棠花树下饮酒之人看到了呆呆站着泪流满面的小孩儿,眉头轻蹙,又立刻舒展,饮了一口酒,道:“央央回来啦?”
      像一位慈爱的长辈,亲切地问远行归来的孩子,为她扶去途中沾上的风尘,抱一抱她,摸摸她的脸说,孩子,你瘦了呀。
      可她何时做过慈爱的长辈,她又何曾归来。
      李乐央拔出惊鸿剑,提剑走上了最后一阶台阶,直直地走向树下的熙尧。
      她得斩断这光怪陆离的过去,才能有勇气活下去。

      风停了吗?李乐央恍惚地看着天,潺潺热血染红了她的衣衫,身上的伤触目惊心,也许风也疑惑,这人怎么还活着?
      好累啊……
      好困啊……
      好像回到了小时候,蜷缩着躺在一百九十九阶台阶上,又或者更远的时候,有只白色的猫儿跑到了她的床上,自然而然地霸占了她的被窝,那个冬天,也不那么冷了。
      猫儿,猫儿……
      不能睡啊……
      可是,好累啊。
      他在等你……
      他?是谁?
      是你爱的人……
      爱人,郸曦,郸曦,郸曦!
      爬也要爬到他身边,不能死!要活着!
      李乐央拄着惊鸿剑,踉踉跄跄地向前走。
      起风了,海棠花漱漱落下,埋葬了海棠树下的孤魂。
      日出东方,有旅人前行,也许路遇荆棘,也许路遇玫瑰,旅人啊,你只管向前,向前!

      番外 1
      [曦啊,你最后一个帝王养成任务也完成了,要回到总部吗?]
      不了,就留在这个世界。
      [啧,没想到你最后选了个黄毛丫头。但还是祝贺你,在这个世界得到安宁。]
      谢谢。
      [去找你的小孩儿吧,都走远了。]
      好。
      [再见,曦。]
      再见。
      脑中一空,陪了他很久的系统离开了,他起身,身上的海棠花落在地上。他拾起一朵别在耳边。
      脖子上的剑痕肉眼可见地愈合,他望着远处摇摇晃晃的背影,美丽的脸上缓缓露出一个笑容。
      这是一场赌博,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所幸,他赢了。
      这个可爱的小孩儿,从此只属于他。

      番外 2
      母后从齐云山回来后,身体愈发虚弱。太医院的人如流水般进了坤宁宫,又无可奈何地离去。
      母后不让孤进去,说怕过了病气给孤,只有孤知道,是她不愿意看到孤,确切地说,是孤的这张脸。
      也许看客已然知道,孤是晋国太子,李仙乐。有个同孤生得一模一样的胞妹,孤在心底唤她央央。
      幼年,孤与央央相处着实不多,母后阻止孤接近央央。甚至不是在那一天,孤偶然见到她,孤都不知道孤有个胞妹。
      看客无需惊讶,孤自出生起,就活在母后制造的金丝笼里,母后要隐瞒一个小孩的存在,太过容易。
      母后寿辰,宫内叫得上号的妃子都来祝寿,祝贺恭维之词不绝于耳,孤一岁半了,坐在母后身侧,颇感无聊。
      “姐姐四十大寿,妹妹来迟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盛气凌人,嚣张跋扈!
      孤皱眉,看向来人,丑,满头金钗像极了母后养的白雀竖起尾翎,但以她坐的位置来看,她地位不低,仅次于母后。
      母后生气了,从白雀一进来。
      母后让小夏子带孤回去休息,可孤不累,但小孩子是不能违背大人的,孤只能离开。
      但小孩子好奇心和直觉都强得可怕,小夏子是孤的人,他从来都很听话。他为孤找到最佳观战地,不会被发现,又能看得清楚,听得到。
      母后与白孔雀,表面言笑晏晏,实则句句诛心,而其他嫔妃都低眉顺眼,仿若空气。
      直到白孔雀提到要送一个大礼给母后,大礼是一个孩子,母后看到了那个孩子,刹那白了脸,面露一瞬的狰狞,压住了,将颤抖的手放进宽大的袖子里,又恢复了母仪天下的模样。看到那孩子脸的妃嫔都不受控制地露出惊诧的反应,离小孩最近的那个,直接从椅子滚到了地上,但没人理她。白孔雀得意地笑着,尖细的嗓音刺得孤耳朵疼:“长公主殿下,这台上坐着的,就是您的母后啊,晋国最慈爱,母仪天下的皇后啊,你认不认得?啊?快叫啊!”白孔雀边说还边推搡着那个弱小的孩子,将孩子推倒在了地上。
      孤心里涌起强烈的愤怒,仿若那妖妇推的是孤,孤想杀人!
      小夏子捂住了孤的嘴,在孤耳边小声安抚:“殿下,冷静。”
      孤攥紧了拳头,点了点头,小夏子把手拿开了,那厢还在继续。
      母后站了起来,威严呵斥:“来人!挽贵妃醉了扶她下去休息!”
      不待那个挽贵妃反抗,就被捂嘴拖下去了。
      母后手一挥,略带疲惫地道:“今儿本宫累了,都退下吧。”
      很快就散场了,母后身体摇晃了一下,幸亏被乳母扶着坐下。那个孩子还呆呆地跪坐在地上,抬头看着母后。
      母后的眼神,当时的孤并没有看懂,沉淀淀的,像两个能吞噬人的深渊,令孤觉得陌生。
      母后没有和女孩说话,看了她一会儿,就转身走了,母后另一个亲信,影红姑姑留了下来。
      影红姑姑抱起了那个孩子,而孤也见到了她的脸,那是一张和孤一样的脸,只是她更加瘦,大眼中.......似乎盛满了和母后偶尔露出的一样的眼神,等孤知晓一切的时候,才明白,那是痛苦到麻木后的孤寂。
      吾的央央妹妹,因何而孤寂?
      小夏子带来消息,那孩子被养在了最偏远破败的西殿,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和一只白猫相依为命。
      孤问小夏子,她叫什么名字。
      小夏子面露不忍,轻声道:“无名无姓,只取了个诨号,不央。”
      孤觉得荒谬至极,又无可奈何,孤虽是太子,也不到两岁,央央之事定是母后放纵,孤不得反抗母后。
      而不等孤长大,央央就被送去了齐云山。孤曾听闻,齐云山是座仙山,山上住的都是修道的神仙,母后亲自送央央去了仙山。
      孤松了口气,在心中希望央央妹妹能够安乐一生,千万,不要回来了。
      孤是天定帝王,晋国万民有目共睹,央央的离去并没有引起一点波澜,在一天天的繁忙中,孤甚至恍惚,央央妹妹是否是孤意象出来的。
      孤时常问小夏子:“央央妹妹会很好的吧?”
      “会的,殿下。您该喝药了,殿下。”每次小夏子都会笃定地回答,并端上一碗苦得发指的药。
      孤在两岁的时候大病一场,自此以后,每隔三天都会喝一碗药,孤讨厌喝药。
      孤在母后父皇,文武百官,晋国百姓的期待下,长成了众望所归的样子,十三岁的时候,孤继承大统,而这一年父皇母后都薨了,孤真的成了孤家寡人。
      母后弥留之际,人已不大清醒,她抓着孤的手,看着孤不停地哭泣,像个孩子一样。
      孤叹了口气,回握着母后的手,母后停止了哭泣。在后半夜,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母后醒来了,慈爱地看着我,温柔地道:“央央,母后等不到你了,好孩子,你要好好的,好好的。”
      母后去了,荒谬的感觉又出来了,甚至带着强烈的愤怒!
      你从来都没抱过她,却在最后,想着她?何其可笑?
      孤登基后,天下并不太平,蛮族入侵,韩、陈两国虎视眈眈,父皇在位时重文轻武,朝中已无能将可用。
      小夏子一日道:“陛下,齐云山是仙山,培养出来的人也定当钟灵俊秀,或可写信给帝姬,看是否有能人志士可举荐?”
      小夏子此话甚得朕心。
      朕的妹妹上了战场,为朕赢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为朕收复河山,朕甚悦。
      一场场的胜利,朕的妹妹已侯爵加身官拜一品大元帅,掌天下三分之二的兵马,直至封无可封。
      渐渐的,朝堂,民间,只闻民乐王,兵马大元帅,首家卫国的李乐央,李大将军。
      帝王是多疑的,朕也没有成为例外,即使那个人是朕的胞妹。更何况,朕在一次出巡中,伤了腿,成了个瘸子。
      身有残缺者,不配为帝。
      朕没有子嗣,那些文武百官们不怕死地上谏,立民乐王为太妹。
      朕才刚上位几年,这群老不死的就想搞事情!
      也许朕也曾真心怜爱过那个可怜的小孩,每次照镜,都会好奇,她如今成了何种模样?
      可那点微薄的情谊,也在这一日复一日的猜忌中磨灭了,逐渐成了深深的忌惮和无法言说的愤恨!
      再过几月,她就要凯旋而归,朕该如何?
      一夜,朕在一个奇怪的地方醒来,大片大片的海棠花簇拥开放,恍若仙境。遇到了一个男人,他自称熙尧散人,他说他是母后的故人,他可以斩断朕的烦恼。
      朕不信他,母后从未提起过有这样一位风华绝代的故人。
      他说,他送给他爱徒一壶酒,也送给朕一个礼物。是一个做工精致的酒杯。
      我的徒儿有一壶酒,你手中的杯子就是你心想事成的良药。
      朕想让她去见母后。
      当然可以,陛下。他的声音有种奇异而熟悉的温柔。
      朕也曾犹豫,只是朕知道了母后的秘密,民乐候必死无疑。
      伴着祥瑞降生的天定帝王并不是朕,是央央,朕该唤她一声长姐。
      命运何其嘲弄?
      朕杀了央央,夜夜坠入无尽深渊,母后在梦里泣血骂朕:畜生!
      哈!被你逼的呀,朕的好母后!
      央央,如若你只是朕的妹妹该有多好,朕定当宠你爱你一生,让你做个富贵公主,安乐一生。
      可惜,我们没有兄妹缘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帝王养成攻略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