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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怪人 ...

  •   或许是因为机会来之不易,让人万分珍惜,又或者是个人原则的问题,总而言之,到了约定的那一天,萧云姬早早就起来了,她经济基础比较差,买不起昂贵的漂亮衣服,也买不起价格高昂的大牌护肤品、化妆品。
      好在样貌身材底子都还不错,而且此时正年轻着,正是脸上朝气蓬勃,满满胶原蛋白的时候,看起来十分精神,又很是漂亮,还是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容易给人留下印象。
      如果说运气是实力的一种,那么外貌也一样,同样是一种个人实力。
      “加油!一定可以的!”
      望着镜子里年轻漂亮的女人,萧云姬缓缓绽放出一抹笑意。
      宋姐给她开了后门,告诉她试镜的消息,让她不必每天一定死守在影视城里,盼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降临的机会,但宋姐毕竟不是决策人,能做的也就是通知一声,私下里透个气儿,给她增加机会而已,但能不能成,还得看萧云姬自己的表现。
      出门的时候,自然不可避免的会看到对面的房门。
      她的邻居是一个怪人。
      一个买菜斤斤计较的大男人,一个走路慢悠悠说话也温吞吞的男人,每天无所事事,似乎闲庭散步一般。也许是因为走路慢说话温吞的原因,看起来也就有那么几分优雅气质,像是富贵人家里养出来的尊贵少爷。
      她很少看见他,但偶尔还是会遇到。
      本来她自己时间不定,并不像朝九晚五的上班族那样规律,但仅有的几次见着她的这位邻居,也并不是在固定的时间里。
      所以她猜这位邻居要么是自己创业,搞搞自媒体之类的,要么就是自由职业者,以接私单的形式获得报酬,以此来维持生活所需。
      不过,这跟她倒是没多大关系,只是因为觉得这位邻居有种不可言说的怪异神秘气质,因此便留了几个心眼,对他有了几分印象。
      如今交通便利,通信便利,人们可以到不同的城市去生活,也可以借由发达的网络通信技术,和自己的亲友保持联系,邻居,反而因为本身没有交集,彼此大多并不认识,不像以前那样提倡“远亲不如近邻”。
      今天萧云姬出门的时候就是刚好看见她那百年难得一遇的邻居先生,依旧是熟悉的慢吞吞的步伐,对上自己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也不见一丝波澜。
      真是个怪人。
      虽然说漠视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其实不太会有人关注到你穿什么,你的妆容怎么样,那种“鹤立鸡群”大概是不存在的。
      再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也进不了那些来去匆匆,脸色或疲惫或冷漠的人的眼里,也就变态或者猥琐男可能还会注意到你。不过,这样的关注并不算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说这个邻居怪,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太过漠视,而是因为这人身上的气质真的很神秘,搞不好就是隐藏在民间的某些行业高手或者是家财万贯的大富豪也说不定。
      不管说她这个邻居是百亿富豪还是说他是警察卧底、福尔摩斯那样的名侦探,她都是相信的。
      两人在楼梯间(这老旧民房没有电梯)相遇,一个步履匆匆,一个步履悠悠,很快就拉开了距离,不过谁也没有多留心。

      真是无聊。
      陆明皓睁着一双不算大的眼,无神的望着街道两边的景象。因为眼帘总是习惯性的微垂下来,遮住眼底的凌厉精光和那毫无掩饰的冷漠,反而软化了几分他的凌厉气势,不过即使如此,他也不是容易被人忽略的那种人,周身的冷漠气质还是强了些。
      他的眼角偏细长,眼睛不大,却也不小,微微上翘的眼尾,如同狐狸一般,但他的眼睛却没有一丝半点的媚意,也无传说中桃花眼的张扬魅力。
      只是,这人实在长得好看,五官拼凑出一张英气十足的俊脸,不似时下收到小女生追捧的奶油小生,这人的脸是“锋利的”,棱角分明,是阳刚气十足的那种英俊。
      但浑身散发的那股“生人勿进”的气息,却又让人不敢直视,反而容易受到他气质的影响,忽略了他的英俊。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萧云姬会将他会累为“怪异的男人”而不是“英俊的男人”。如果仔细看的话,陆明皓的身材长相,即使是放在帅哥一抓一大把的娱乐圈里,也绝对是让人难以忘记的那种顶级魅力男人。
      比那些什么“小鲜肉”要吸引人多了。
      其实他回来也没有什么大事,纯粹是因为在国外呆腻了而已,就好比当初大学没有读完就匆匆决定出国,理由是一样的。
      无聊、厌倦,这样的情绪总是一次次的席卷而来,让他总想做点什么“有趣的事情”,来调剂一下自己的生活。
      他向来漫无目的,如今也一样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没有告诉自己这个时期应该要好好准备高考,也没有告诉自己这个时候应该争取一份大集团的好工作,他不喜欢给自己的人生下定义,也同样不喜欢规划自己应该或者必须走什么路线。
      他没有太大的物质追求,可以住高档公寓住海景别墅,也可以住巷子昏暗没有电梯的吵杂老城区。
      没有动力的人生或许是潇洒的,但一件事总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这大概就体现于没有目的、没有动力甚至于没有精神支撑的人生,太容易崩塌,让人觉得沉闷、乏味和厌倦,到头来不是毁灭别人就是毁灭自己。
      毕竟,对抗无聊的唯一办法就是去找一件自己从未做过的鲜鲜事物,挑战它,攻克它,打破它。
      “我们家欢欢最近就在S市影视城拍戏,不知道今天能不能看见她。”
      “是啊,欢欢太甜了,简直就是国民初恋,她是唯一一个我觉得圆脸还好看的女生,真的太可爱了,恨不得把心送给她。”
      “低调又努力,出道那么早,还是直到去年才火起来,真搞不懂,就欢欢的颜值和演技,都可以吊打那些一线女星了,为什么到了去年才火起来,让我错过了好多年,不过我已经把欢欢的所有作品都看过了,真的演技超好。”
      “欢欢背景单纯,又不肯随波逐流搞潜规则那套,被压制是正常的,不过也总算是苦尽甘来了,老天爷还是开眼的,让欢欢能接到陈导的戏,一炮而红。”
      “就是啊,天道酬勤。欢欢这么努力,会红也是应该的。”
      两个女生旁若无人的闲聊着,也不在意身边经过了些什么人,会不会听到她们聊天的内容,不过在这冷漠的大都市里,大概也没有谁在意别人说了些什么。
      不过,凑巧的是,今天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里面,有一个陆明皓。
      作为一个极端无聊人士,可能是因为身心都极其放松,放任自己的情绪去接受周边传递而来的信息,不管是贴在高楼上的广告牌,各家门店的招牌,还是路边形形色色、脚步匆匆的路人。
      陆明皓若无其事的听着身边两个女生的闲聊,若有所思。
      自己此时此刻并没有任何目的地,或许跟着这俩小姑娘走一趟会挺有趣的,也算是一种新鲜的体验了。
      反正,就算这一趟依旧无趣至极,也谈不上白跑一趟,因为他本身就没有什么目的,也就谈不上什么损失。
      两个小女生背上背着小包,手上还抱着一个大袋子,看起来挺沉甸甸的。直奔地铁口而去,陆明皓也跟上去了,不过两个小女生警觉性也该提高了,他跟了一段,竟然都毫无所觉。虽然自己并没有什么恶劣的意图,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这两个小女生产生一些负面的评价。
      说实话,她们说的什么,陆明皓根本啥也没听懂,但就是因为听不懂,才显得有趣。
      总感觉这世界上出现了什么新鲜有趣的东西,是他所未知的领域。
      “真是气死我了,这次欢欢拿下女主角,我看那些人就是羡慕嫉妒恨,所以在渣浪上故意黑我们欢欢。”
      “娱乐圈就是这样,你挡了别人的路,可能就会被黑了。那些黑欢欢的人真是讨厌,我们欢欢明明是个那么努力善良的小姑娘。”
      渣浪他以前有稍微了解过,毕竟渣浪在挺久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并且继论坛之后成为了很多人聚集性讨论的地方。
      只是他自己并不注册使用,那时虽然有预测到渣浪将会成为年轻一代人的沟通的一个主流阵地,但却不是他感兴趣的东西,他没兴趣窥探他人的生活,也无意于分享自己的兴趣爱好,浪费时间在网上跟陌生人的沟通中。
      那并不能使他感到快乐,他只觉得是浪费时间而已。
      所以他是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但并没有注册使用。
      影视城占地面积广阔,周边商业发达,但算不上是市中心,真正的市中心还是指以高楼大厦为标配的中心商业圈子,那里汇聚了大量的各行各业的公司,以及穿着光鲜靓丽的白领人群。
      就算只是前台,CBD的前台也比其他地域的前台工资要更高一些,当然,公司对于前台的形象自然要求也更高一些。
      这附近更多的是一些小商铺,以餐馆、酒店为主,反而没什么公司,但和市中心一样的是,这里汇聚了大量的人,但基本都是与演艺圈相关的例如演员、剧组工作人员,以及诸如两个小姑娘这样过来探班或者想碰碰运气撞到明星的普通人,也有过来采访的新闻/编辑工作者,以及悄咪咪混过来想挖个轰动的花边新闻的专业狗仔。
      这一切,对于陆明皓来说,还是挺陌生的。
      站在这个影视城里,虽然不至于让人觉得梦回古代,但至少也会觉得这里是一个很独特的景观。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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