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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章十七 我想了许多 ...

  •   沈雁沉吟不语,他盯着手边一道木纹仔细研究,好像没有比那还有意思的东西。薛信世先前说的话在他心里止不住地翻涌,让他不知何以自处。薛信世伸出只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回过神来,

      “我不明白……”他踌躇着,“哪一边我都不想让她站。”她应该一直如两人初见之时,骄纵跋扈,神采飞扬。但薛信世突然看着他笑了,好像在看个孩子——虽说他今年比他大不了几岁,

      “那可不成。”他说,“即使是陛下,也必须要选一边站,要么东府薛家,要么西府怀家。你虽然不姓怀,可怀家打千里迢迢地把你弄了来,你也就算是他家的了,陛下要了你这份心意,就不得不要你这个人;她要了你这个人,那就是站西府这边的意思。”

      他又道,“不过,在陛下这儿,这个主意怕不好拿。”

      “怎么讲?”

      “东府是太学院做上来的,陛下开蒙的老师,京州十八镇,城主大半是薛家亲戚,内廷外廷这些个官,要不是他举荐的,要不就是他自己家的人,总参议你也见了,是他嫡亲的女儿;西府又是皇亲,连陛下都要叫他一声太舅公,坪州公孙氏是他连襟,孔州梅氏刚把女儿嫁了他小儿子,天下四国,除京都外,两国半都是他的亲族,三十万人里有二十五万倒是听他调遣的。”

      沈雁连连点头,薛信世一掌拍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听懂了吗?”

      “一点没懂。”小公子诚恳摇头,薛信世无计可施地挥了挥手,“算了,不知道也没什么要紧。”

      “如果非要支持一个,哪一个对陛下更好?”

      “嗯……薛家。”薛信世脸上露出个神秘的笑意,“薛家有东府虎军和缁衣阁,在京都势力滔天,当然是站薛家,陛下会更安全些。”

      他将茶杯往自己的方向一拉,“不过这样的话,你就得出宫,由我来陪着陛下,也可以吗?”沈雁愣着的时候他已开始大笑,丝毫不顾对面人呆滞的表情,“别信别信,我哄你呢。”

      “站谁都一样,没有哪个更好这一说。”他放松地仰靠在椅子里,显出一副无谓的表情,“更何况,咱们陛下的这个脾气实在让人吃不消,除了你这种好性儿任欺负的,估计也没人受得了了。”

      薛信世确实缺乏察言观色的能力,沈雁被他调戏一番,心倒了好几个个儿,气得头顶都要生烟了,他仍旧笑得很灿烂,一边对他笑还一边摆手,“这宠妃的名头我可就敬谢不敏了,留你一个人宠冠后宫,你看好也不好?”

      好脾气的沈雁也气得想上牙咬他,薛信世终于稍微反应过来,坐正了身子装模作样地替他出主意,

      “至于陛下的心意……”他咬着嘴唇思索,“朝堂之上二府相争,你若不做点什么能动她真心的事,恐怕她始终不会正眼瞧你。”

      “我只怕那颗心是石头的,撬也不动。”沈雁挫败道。

      “撬不动总可以搬走,搬不走也能拖走,世上无难事嘛。”薛信世一手扶着桌子,将整个手臂放在上头撑住了身子,凑近了问他,“会写诗吗?”

      “这跟陛下有什么关系?”

      “五月廿三,是今年立夏,也是各地国主进宫参议的最后一天。当天在外廷怜奥馆中,三十岁往下十五岁往上的公子小姐,都要在夜宴上隔帘咏歌,席上由诗公点题,给一个牌子,帘子这边写半阙,帘子那边写半阙……没有心仪之人的,递给自家兄弟姐妹,聊表手足之情;若有心悦之人,就用两三句诗传情递意,要已经婚娶,就必须将自己的诗稿递给自家人,文帝朝曾有成州公孙氏长子公孙穆言,写着求爱诗词的诗稿没有递给自己的妻子郑岚,却递给了表妹公孙敬,郑岚受辱,次日便在京城自尽,郑氏与公孙氏从此亦成世仇。”

      “不过,你倒用不着担心这个。”薛信世笑道,“要是咱俩的诗歌敢不递给陛下的话,以那位的火脾气,估计咱俩当场就没了,哪来那么多后事操心。”

      他接着又说,“就是这样的陛下,到底也还是个姑娘。姑娘没有不喜欢辞藻清丽的求爱诗词的。”他玩味地看着沈雁,像是少年决定了一起去做什么讨人嫌的淘气事,“我愿意写得差点,好帮你这个忙,不过究竟怎么表现,还得看你自己中不中用。”

      两人说话的当口,太阳已挪到了正上头,薛信世果然留下沈雁,教凝烟传午饭进来,又问他,“这熏鱼是好,可惜是个冷东西,除了它之外,还想吃什么热的不吃?”

      日至正午,暑热难耐,沈雁从怀中取了折扇扇凉,想一回,答道,“这大暑天的,也不想什么热的吃。就是有一碗乌鸡汤,不要太腻,做得淡一些,配上甜的熏鱼吃才好。”

      薛信世笑道,“怪不得是你,倒底从伯蓝来的不吃盐,口味都清淡,这会儿想起吃这个,得等多少时候。”

      “要王兄不耐烦等,换个别的汤也罢了。”

      薛信世叹气,脸上又是笑又是无奈,叫凝烟吩咐宫里厨房去做,两人不在外头多等,都移至明月堂中避暑。沈雁进屋四下打量,但看比之竹枝馆,薛信世的屋子倒是素雅得可怜:外厢待客的地方只摆了几张椅子,都铺着半新的团头攒花锦衬;紧贴着里头设了张榻,垫着一张竹床,竹床却是新的,约莫是天热起来的时候才换上的,榻旁边摆了一张小桌,桌上用紫檀香炉燃着龙脑,靠窗下有张写字的桌子;展眼四顾,壁上亦无多余的玩物装饰,只有一副四君子图,底下提着薛信世自己的款。四君子图下横着一只篮子,胖胖的崔娘子正在里头安眠,毛茸茸的尾巴和一只猫脚掉出了篮子外。

      “这里简寒,比不得竹枝馆,不过勉强待的。”薛信世道。沈雁好信,便问,“既然简寒,王兄何不派个人去尚司局挑两件好的,拿回来在屋子里摆着玩?听说前两天公孙氏刚打了十几盆的玻璃花送进尚司局,搁在屋里好看。”

      薛信世摆手笑道,“我小时候家里大人看得严,管你什么豪奢摆设一概不许进屋。进宫之后虽然再没人管问这些,可我从来也想不起来要,要了也不玩不看,有什么意思,倒不如一点也不摆,看了清静。”

      他说到这儿,一手把正在睡觉的猫抓了出来,从头撸到尾,“这一年捡了猫回宫里,就更不好放东西了,你放些什么,都给你摔到地上去。”

      听了这句坏话,崔娘子在主人怀里伸了个懒腰,在他手臂上蹬了一脚,薛信世索性打着为他报仇的旗号,双手穿过猫的腋下把它拖起来放在膝头,让沈雁随意□□那张猫脸。

      毛茸茸,圆嘟嘟,手感非常好。无视昨日的肇事猫目露凶光,龇牙咧嘴,沈雁一口气捏了个痛快。小随侍们捧了洗手盆上来,薛信世才放开手里的小宠物,崔娘子从他膝盖上流下来,一溜烟地跑走了,两人都洗了手,凝烟才传午膳上来,每人吃了块鱼,又喝了碗汤,薛信世贪鱼肉甜润可口,想要多吃两块,沈雁劝他说午饭不宜用得过多,夏日天暑,吃多了去歇着,恐积了食肚子疼,劝了好几回,薛信世央求着好歹又吃了一块,方才恋恋不舍地叫小随侍送出去了。

      两人饭毕用了茶,就聚坐一块儿琢磨联诗会上要送的诗,薛信世自以不争宠爱,诗词上也不甚通,故而不大用心,只写一些“拳拳尽心力”,“孤贞见明君”“光辉耀日月”这样君君臣臣的规制之词,没半点柔情蜜意,倒像是真正君臣之间敷衍应酬。回头一看,却见沈雁叼着笔冥思苦想,纸上整个的诗不见一句,只有零零碎碎几个词,他探过头去细看,写的都是“杏花微雨”,“宝筝空念”这样的咏物词,唯独跟女子有关的是一个“茜裙”,薛信世眼前一亮,凑近了刚要看看他怎么往下续,可沈雁忽然提起笔来,将那两个字抹了。

      “又不是写景。”薛信世坐他身边直摇头,“也该写些有人物的,不然怎么知道是传情达意的诗。”

      “世人写美人,无非螓首蛾眉,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这样翻来覆去的话。称赏容貌,称赏身姿,这就是寻常的美人儿了,可陛下究竟不是常人。”他忽然间停笔不写,笔尖长长久久驻留纸上,新磨的墨闪了一下,很快干涸,他爱怜地摸着纸上那些凌乱的词语,好像要从中拼凑出什么,或是寻找出什么。

      “可有所得?”薛信世问。

      “尚还没有。”沈雁不看他,只将字纸漫不经心地揉了,搁在一边与那许多的纸团作伴,眼神却有些恍惚,“王兄,我想了许多的纸,可竟没一个字儿配得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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