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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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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那天,后山的杜鹃花开得正好,染红了整片山,这应该是墓地最美的时候。小小墓碑旁的那株杜鹃也开了,我看着深红色的花朵出了神,就像看到小小在冲我们笑。
下山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旁经过,我忙拽了拽淇姐的衣角,低声告诉她那人好像是周铭,她看着那个背影,想要追上去。我俩让吴阿姨他们先走,说有东西落在山上。李健也要跟来,我让他别跟,他偏不听,我叹了口气:“你跟着我我很烦。”
他看着我的表情让我十分难受,我知道这样说很伤人心,可我不想让他跟着。
“你还没拒绝他呢?”
“早就拒绝了。”
淇姐回头看了一眼:“他还挺执着。”
我又叹了口气,看着离我们越来越远的人:“快走吧,追上他。”
在感情里,洒脱的人要容易些。
我们一直追到小小的墓地,那人放下手中的玫瑰花,深深鞠了一躬,站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
“周铭。”淇姐叫道。
他回头,摘掉墨镜,看着我俩,愣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来看看她。”
我和淇姐无话,看着他走远。
如果小小没有认识周铭,如果没有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他,如果小小及早抽身,如果小小没有赴约、没有等他......
淇姐拍了拍我的肩:“我们也走吧。”
我看了眼那束鲜红的玫瑰花,回头正对上淇姐的眼睛,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对我说道:“如果小小没有接受那束玫瑰花,她就不是小小了。”
“很多事情真的没办法改变吗?”我问淇姐也是在问自己,回想那些发生过的事,好像宿命一般,早就注定了。
“过去的事没办法改变,但未来的事可以。”
还好有淇姐在我身边,还好明天是未知的,可以朝我们想去的方向前行。
山脚下李健没走,淇姐先走了,给我和他独处的机会。
“我最后一次烦你了,”李健指着前面的树,“去那儿听我把话说完,别嫌我烦好吗?”
我低下头:“对不起,我刚才......”
他抢话道:“没关系,走吧。”
在树荫下他告诉我,很久很久之前,他看了我一眼,就喜欢上我了,他去五中蹲点,等过我,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我。他以为我不会再出现了,没想到老天爷再次让他遇见我,他以为他的机会来了,其实只是老天爷眷顾,让他能多看我一眼。他说我从自行车上下来,他就已经结束了一个人的恋爱。他说还是要感谢我,愿意坐上他的自行车,给了他一个甜美的梦。现在梦醒了,他祝福我,还说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找他,我们还是朋友。
望着他的背影,我陷入深深的回忆,自行车,小李子......
原来他是蛋糕店的小李子,我终于想起来。
原来他早就喜欢我了,原来他对我的喜欢不比我对何凌宇的少。
被人喜欢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可是我和他,怎么说呢,只能说缘分太浅。
小李子,也祝福你。
一月一月,又迎来暑假。陈宸回来了,带着她的喜讯回来。我说要去城里参加同学的婚礼,妈妈无奈道:“你啊,你看你的这些同学,个个都已经成家立业了,你,唉。”
今年的日子似乎特别好,前几天余新一才办了婚礼,妈妈也一同去了,好不羡慕。而我的工作仍然没有着落,仍然是一只单身狗,也怨不得妈妈整日里愁啊、催啊。
陈宸终于还是忘了那个叫蓝天的男孩儿,和站在她身旁的丈夫,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戴上戒指的瞬间,她笑得特别甜,我和雨淅不住地鼓掌,想把所有最美好的祝福都送给她。
婚礼结束后雨淅约我去喝酒,我说:“刚才还没喝够啊?”
雨淅露出悲伤的神色:“刚才喝的是喜酒,现在我请你喝的,是苦酒。”
她跟李桀分手了,是她提的。
毕业后李桀要回来,雨淅便放弃很好的工作机会跟他一起回来,现在李桀要走,要去外面发展,让雨淅给他一点时间。雨淅不想等了,她说一直等,一直等,还是没能等来李桀的求婚,她不想再等一个不知归期的人了。
“少喝点吧。”刚才席间,雨淅就已经喝了不少。
“今天喝够了,明天才能忘掉一切,继续往前。”雨淅放下杯子,改用瓶子。
罢了,我也不劝了,如果喝醉能让人好受些。
“你也喝。”雨淅同我碰杯。
“好。”我也改用瓶子,不过没她喝得那么猛。
她喝的是失恋的苦酒,而我喝的是思念的酒,又苦又甜,还酸还涩,百种滋味都在这酒里,回味无穷。我想就算喝醉,我也不能忘掉何凌宇的。
何凌宇有了微信,还加我为好友,偶尔会发几条动态,晒的都是他的作品。我替他开心,他在梦想的路上,一步一步向前。
几天以后我又收到请帖,是赵前明亲自送的,有两张,其中一张让我转交给淇姐。
淇姐和我一样,都是固执的人,我知道她早就没等李桀了,只是在等自己,从那段时光里走出来。
赵前明的新娘很漂亮,圆圆的脸蛋一看就是有福气的人,眼睛很大很爱笑,对每一个人都很热情。踩着高跟鞋,穿着厚重的婚纱在太阳底下招呼客人,没有半分的娇气,一定是个能持家的人。
我和淇姐在不远处躲阴凉,赵前明偶尔会看过来,淇姐并不躲闪,微笑回应。
赵前明变了不少,彬彬有礼、落落大方,从以前的书呆子变成了男神。
我和淇姐开玩笑,道:“有没有一丝后悔?”
淇姐笑说:“你不觉得他们两个很般配吗?”
我看过去,赵前明正在替新娘擦汗,动作很轻,是怕弄花她的妆吧。
我回头,和淇姐相视一笑。
初恋再美好也只是回忆,当下能有一个陪在身边的人,比什么都好。赵前明这么好的人,一定会幸福的。
“以茶代酒,祝福他们。”我举起杯子。
赵前明不知何时走了过来:“不等婚礼开始,新郎新娘也不在旁,隔空送祝福吗?”
我笑说:“哪有嫌祝福多的,现在祝福了,一会儿还要继续。”
“那我就替新娘收下了。”赵前明回头看了一眼,对淇姐说,“我有样东西给你,跟我去拿一下吧。”
我冲赵前明笑笑:“我去找新娘子说会儿话。”
新娘告诉我他俩是一个公司的,是她主动追的赵前明。那个时候她还是实习生,什么都不懂,是赵前明一直在帮她。
“遇到喜欢的,就要主动一点嘛。”新娘对我说。
我和她喝了一杯:“祝你们俩,白头偕老。”
淇姐拿着赵前明给她的盒子来找我,我们走到人少的地方坐下。鹅黄色的盒子里装的是一块棒棒糖。
“这不是你送给赵前明的那块糖吗?”我记得这是淇姐为了感谢赵前明送给他的,居然还在。
糖已经变了模样,没有以前那么圆,淇姐费了些力气才把粘在盒子底部的棒棒糖完整地取出来。
淇姐看着手里的棒棒糖,笑而不语。再多的语言也抵不过青春的声音。那种默默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们都体会过,是比糖还甜的,也是比醋还酸的,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是美好。
一个月后何凌宇终于更新了朋友圈,图片上不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和一个女孩子的背影,夕阳映照在他们面前的那条河上,我只想到一个词,岁月静好。
不出意外这是我最后一次站在黑色大门前了,霄妹已经五年级了,我是最后一次给她补课,也是最后一次,踏入何凌宇的房间。
我又一次翻开那本同学录,那张纸仍然夹在里面。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橙老师的话当做真理,可是后来才发现,我们会遇到更多的人,更多的事,但始终没有一个人,像记忆里的那个人,如此刻骨铭心,但始终不能遇到一个人,一个光是想起就让人觉得世界无比美好的人。就像那首歌里唱的: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何凌宇,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我打开那张纸: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我始终没有问何凌宇,就让这个秘密永远留在这本同学录里吧。
终于还是要和你说再见了,何凌宇。
我拿起桌上的笔,找了页空白的纸写下我的名字。最后想对他说的话,想对他说的话实在太多,不知从何说起,就祝福吧,祝福你,何凌宇,祝你幸福,永远平安,一生喜乐无忧。
放好笔和那本同学录,我快步走出去,不再留恋。
再见了,何凌宇。
再见了,我的梦想。
再见了,我的青春。
——全文完
附:
给高三一班同学的一封信
高三一班的同学们:
亲爱的同学们,我是你们敬爱的橙老师,也是你们讨厌的橙老师,同时还是你们背地里骂过无数次的橙老师,但多年以后,我一定会成为你们怀念的橙老师。
很遗憾我不能来参加你们的毕业晚会(因为我的一些私人原因),可青春总是有数不尽的遗憾,希望我不会成为你们的遗憾,而是成为你们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明灯,陪你们走过三年最美好的岁月。你们处于青春最好的时光,或许会迷茫,会不知所措,会为很多事情感到后悔,但请你们不要怀疑,你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有无限可能、无限希望,有无限的美好等着你们,同时也有难以预料的挫折,我希望无论未来怎样,你们都要勇敢地往前走,永远不要放弃。
想说的太多,能写的有限,就说这些吧,祝愿你们所有人,前程似锦。
班主任:橙灯
后记
好早之前就开始写这个故事了,写完全文,又改了一遍,但大概的内容还是没变,重新读来,依旧平淡如水,我想很多年后,仍愿意再读一遍(当然不排除它是我写的原因)。青春啊,我写到最后,还是不能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它却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无法忘记的一段时光。我相信,在大多数人眼中,青春是美好的,明天也是美好的。祝愿我们所有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