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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 38 章 回去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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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时候,不像来时一样着急。
赵若涵除了抹眼泪,一句话都没说,面对嘤嘤啜泣的姑娘,陆绎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天可怜见,自己这个号称“阎罗王”的锦衣卫竟然有一天也会怜香惜玉。
两人都无话,这也太安静了,赵若涵不是不想说话,她是不知道怎么给陆绎说,不想自己最难堪的一面被陆绎撞见,好在陆绎并没有继续追问。
刚出了村子,陆绎就停下自行车,这路坑坑洼洼的,有点难驾驭,和自行车比起来,他倒是真的太怀念大明的宝马良驹了,可是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宝马良驹是无论如何都没有了,但是四个轮子的汽车倒是可以追求下。
陆绎单脚撑地,把手电筒递给赵若涵,这样他的一只手就能解放出来了,“手电筒拿着,照着路!”
赵若涵一声不吭的接过来,侧着身照着前面的路,载着两个人的自行车摇摇晃晃,手电筒发出的光圈也摇摇晃晃。
对于赵若涵为什么没回家,陆绎一句话都没问,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往外说的小秘密,更何况还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
因为骑车的人是陆绎,赵若涵保持着最开始的姿势,动都不敢动。
初夏柔和的晚风迎面吹来,吹得陆绎那白色的衬衣鼓鼓的,赵若涵看着真想用手指戳上几下,顺着衬衣往上看,是陆绎的后脑勺。
一个姿势保持久了,太难受了,赵若涵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就毫无征兆的动了动,调整下姿势,这次不得了,自行车颤动起来,好在陆绎反应快,才避免了一场“祸事”。
赵若涵也吓了一跳,心尖颤了颤!
“你没事吧?”陆绎侧过头问。
在手电筒的光晕里,陆绎那有点严肃的侧脸此时也柔和了许多,赵若涵翻遍自己的脑海里的成语储备,也找不到一个能用来形容陆绎,温润如意,玉树临风……
不过任何一个词都不能让她满意。
等了十几秒钟,陆绎都没有得到回应,又问了句:“你没事吧?”
这下赵若涵才反应过来,“我没事,就是一个姿势久了,有点累!”
甚至不用用手摸,赵若涵也能感觉到她的脸颊有多烫,自己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呢?唯一能做就是把小脸抬起来,让晚风多吹吹,来打到降温的目的。
过了长丰镇就是走了无数遍的河堤,当然,挨着河堤,或远或近,分布着一个个的村子,盐碱赵就是其中一个。
等快到盐碱赵的时候,陆绎看看了手表,已经10点半还要多,这时候的村子已经没了白日的喧嚣,只剩下一两声狗叫。
刚刚过了麦忙天没多久,社员们为了方便,就把麦秸直接垛在村口河堤上,一个接一个,在夜色你看上去,就好像是一片片连绵不绝的小山坡。
临到村子,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陆绎和赵若涵自是无话,只剩下自行车走上路上那“咯噔咯噔”的声音。
就在这时,隐隐约约听到奇怪的声音,像女人的啜泣声,但是中间还夹杂着压抑,好像害怕人听到似的。
不光陆绎听到了,赵若涵也听到了。
这次赵若涵是真的害怕了,这不会是遇到鬼了吧,那是什么声音啊,太吓人了!!!
恐怖替代了矜持,赵若涵不管不顾,直接趴在了陆绎的背上,双手紧紧搂住了他的腰!
这对陆绎的冲击力也太大了,不得不停下来,别看上辈子活了二十年,可是陆家家教甚严,说出来估计整个京城都没人相信,他陆绎,堂堂的陆家三公子,锦衣卫佥事,还从来没有被女人同怀送抱过。
陆绎一时间愣住了,隔着薄薄的衬衣,独属于女孩子的气息俘获了他,那温热的触感一点一点的渗入肌肤里,经血液流遍全身。
有反应很正常,陆绎他不否认,不过并不代表放纵,他不是不知道赵若涵对他的情谊,抛开自己是她未婚夫的身份不提,单单就自己这张脸和自己这城市里高官儿子的通身做派,就足以令女孩子为之倾倒,这点陆绎深信不疑。
不光陆绎愣住了,赵若涵也愣住了,她感觉自己的脸颊瞬间变的滚烫滚烫的,她慢慢收回胳膊,然后紧紧的扣着自行车支架。
对陆绎来说,这乡下的一切都是新奇的,当然,当然包括身后的这个女孩子,和她若即若离,并不让人反感……
虽然这婚约有父母之命,可要是真谈起来还真是为时尚早,对赵若涵来说,眼下没有什么事情比读书更重要了,这个时代和大明不一样了,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一样了,女孩子并不是只有嫁人这一条路!!!只要努力,她们有千千万万种选择。
不得不说,这长河镇的风光确实美,鸟语花香,民风淳朴,可呆的久了,再美的地方,最后也就演变成了四个字:穷山恶水!
他陆绎终究是不属于这个地方的,用知青的话说:他们知青终究是要回城的,那才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那该杀的野鸳鸯,也真会选地方,也是,在这村子里还真找不到比麦秸垛更适合偷情的地方!这是污了自己的耳朵。
嘘!
陆绎对赵若涵做了个禁声的手势,还让她把手电筒关掉,以防万一被对方看到他们的脸,给记恨上了!
为此,陆绎他甚至舍近求远,到了盐碱赵的路口都没往里拐,硬生生又往前走了一个路口。
赵若涵对陆绎的举动很奇怪,她想不明白的地方,弄不明白的话心里总是有点难受:“我们为什么要走段冤枉路?”
这次陆绎还真不好解释,一个小女孩,讲了只会污了她的耳朵,只好编了一个谎话:“可能有人是在家里受了什么委屈,到这来哭吧。”
赵若涵叹了一口气,仿佛感同身受似的,“去年夏天,我亲眼看见,二叔把二婶的头打破了,用手一摸全是血!”到现在,那情景依然历历在目,在农村,妇女的生活太难了。
对此,陆绎嗤之以鼻,只会通过打老婆来彰显自己作为一家之主的地位的人根本算不得男人。
不光陆绎和赵若涵吓一跳,钻在麦秸垛里的那对野鸳鸯也差点吓死,好不容易等人走远,他们赶紧钻出来透口气。
这野鸳鸯不是别人,就是余得勇和于抗美,麦秸垛里本就闷热,再加上惊吓,他们浑身冒汗,麦秸渣遇水就粘上皮肤上,难受的很。
和余得勇手脚并用的穿着衣服比起来,于抗美倒镇定的多,她甚至没打算穿衣服,“人都走了,你怕什么!”语气很不好。
余得勇穿好衣服,顺便把头发上的麦秸也弄干净,“你就别磨蹭了,干净的,被人抓住了,那可了不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很有可能会蹲监狱。
于抗美小声的撒娇,“人家就是难受的紧!”
余得勇俯下身在于抗美脸上亲了亲,“好了,媳妇,赶紧的,万事还是小心的好,等过几天,带你去镇上吃好吃的!”
听到这,于抗美的脸色才放晴,在乡下,他们知青本来干活就比不上村里人,分的粮食也少,要不是有城里父母接济,都不知道饿死几回了呢,更别说吃什么好吃的了,除了城里父母寄来的吃的,长时间不见油水,难得能吃顿好吃的。
陆绎直接把赵若涵送到家门口,问:“考试是不是还要明天一天?”
赵若涵点点头。
陆绎知道,对赵若涵来说,从小学一年级启蒙开始,到现在也有6.7年的时间了,也算的上寒窗苦读了,十年寒窗,在此一役,可今天又出了这样的事情,小姑娘难免精神紧张。
他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于是文绉绉的说了句:“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为兄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赵若涵的手指来回的扣着书包带子,和陆绎独处的时间总是很短暂,她有点舍不得,“谢谢陆绎哥,你也赶紧回去吧,明天还要干活呢,我进去了。”
陆绎:“回吧!”
……
赵若涵磨磨蹭蹭走进堂屋,煤油灯还亮着,她妈王燕还在纳鞋底,他爸已经躺床上睡了,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找了自己很久,算了,不去想了,想多了,只会让人难受。
“长大了,能耐啦啊,学会偷东西,离家出走了……”她妈王燕不停歇都骂着,唾沫星子飞出老远。
“好啦,吵什么吵,赶紧睡觉,明天一早还要上工!”她爸掀开被子坐起来,喝住了她妈王燕,“若涵也赶紧收拾收拾睡吧,明天还要考试,折腾了一天了都!”
“知道了,爸!”赵若涵长出了一口气,事情总算是过去了,她直接往西间去了,堂屋里她妈也开始收拾东西。
看来,爸妈还是关心自己的,自己不回来,他们都不敢睡,现在想一想,自己做的是有点过分了,只要能继续上学,就算是过分一点又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