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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   乔治是一个行动派,决定好地点后就立马行动起来,第二天早晨三辆马车在府邸整装待发,一辆是乔斯达父子的马车,还有一辆是我的马车,剩下的一辆是装载行李的马车。
      随带的行李里我的东西最多,本来不是,我没有那么多讲究,原本就打算带几件衣服,但是蒂亚看到我带的东西这么少,一边说着‘夫人这不合适,这样不好’一边给我塞了两大箱东西,哦,对了,蒂亚就是随从之一。
      说起随从,从乔治的安排里就真的能感觉到他的善意从来就不是装装样子的。

      这次出门的随从,除了雇佣来的车夫外只有三人,一个是我的女仆蒂亚,一个是乔纳森的男仆戴伟尔,还有一个跟了乔治好多年的管家艾蒙,这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圣诞节也不需要赶回家过节日。

      蒂亚原本是一位家庭教师的女儿,但由于自己的生父死得早,母亲早早改嫁给现在的继父,继父对她很不好,特别是当她母亲病死之后不仅吞了母亲留给自己的所有财产还家暴她,最后蒂亚忍无可忍打算逃离她的继父,正好在这个时候她递出的求职信得到了回复,最终成为了乔家的一位小女仆 ,对于蒂亚来说,就算是圣诞节她也绝对不会想回到她的故乡。

      而艾蒙和戴维尔则是父子,艾蒙是个老鳏夫,妻子还在世的时候就是乔治的管家,除了一个儿子戴维尔之外别的也没有什么亲人,历年的圣诞节都是和乔斯达父子一起过的。
      剩下的仆人都是有各自的家人,乔治便把他们都留在了府邸,不过允许他们圣诞节前后三天可以回家和自己的家人一起过节并且带薪休假。

      乔治带着我们和众人告别。
      可以看出乔家的仆人们都很敬爱他们的主人,纷纷带着微笑祝福我们,提前把圣诞节祝福的话说了个遍。

      按正常的马车车程,今天早上出发大概要第二天下午才能抵达伦敦市区,但驾车多年积累颇多经验的马车夫察觉可能会降雪,为了在风雪来临前抵达伦敦,和乔治商量后加快了行车速度。

      马车有些颠簸但在可接受范围内,或许是有钱人的马车格外舒服,也或许是乔治顾忌我是女性特地给我加了软垫。马车行驶很快,我拉开车窗帘能看见的就是不断掠过的绿色残影和扑面而来的冷风。
      这里的冬天好像比想象中的要冷。

      “夫人,要来点小点心吗?”
      我放下窗帘之后就听到坐在我对面的蒂亚对我说的话,我摆摆手示意我不需要。

      蒂亚本来是坐在外面和马车夫一起的,我怕她受冻就招呼她进来,一开始她还不同意觉得这样不合规矩,在我和她说和乔斯达父子同乘一辆车的艾蒙也被乔治叫进马车之后她才不好意思的钻进来。至于戴维尔,他和行李箱待在最后一辆马车里。

      蒂亚刚进来的时候无从适应,但慢慢地就展现了自己活泼的一面,和我分享了很多她以前碰到过的有趣的事情。我说过蒂亚是一个很天真的姑娘,所以一路上我不动声色地套了她很多话,可惜的是她来乔家比我还晚,知道的事情并不多。
      不过总的说这一趟路程有蒂亚的陪伴没有我想象中的无聊。

      我们抵达伦敦市区时是第二天凌晨,几乎我们刚到市区的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雪,说起来我们还挺幸运,如果在路上就下起雪的话车程一定会被影响。
      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是西伦敦的富人区,也是乔治在伦敦的房子,准确的说是维多利亚女王授予乔治乔斯达爵士头衔而赠送的房子,这一片几乎都是府邸在别的城市而拥有爵位的贵族们在伦敦的落脚点。除了贵族剩下的就是富豪,所谓非富即贵,说的就是这片住宅。

      由于在马车上奔波了一天,乔治建议我们先回各自的房间稍作休息,放在平时我或许会很开心,虽然我并不需要睡眠但我很喜欢‘睡觉’的这个过程,而现在我有一件更要紧的事情要做——得先解决我的吃食问题。
      我刚刚得知圣诞节和圣诞节期不一样,乔治打算在伦敦待十二天。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得在伦敦找到取食的地方,现在可和未来不一样,这个时候不但还没有出现供血库这种设施也没有防止血液凝固的手段,我不可能有什么血库供我使用,只能当天取当天吃,我用食一次只能坚持三天,所以要在这里待十二天我至少要进食三次。

      做一只安安分分的鬼可真难。

      凌晨的伦敦,天空雾蒙蒙的。路上行人稀稀疏疏,一大早上出来赶工的只有劳动工人。不过胜在今天是圣诞节前夕,行人们或多或少都带有好心情。
      这不包括坐在大钟楼顶的我,我很郁闷,因为我根本找不到食物。伦敦作为英国的首都,较于同一时期的其他地方治安算是翘楚。尸体处理率也有所提高,根本轮不到我什么事情。医院也不是一个方便的地方,一来逝世者都有身份,二来冬天停尸间一冻就是个冰人,我也无从下口。

      我跑了很多地方都无功而返兜兜转转跑到了这里发呆,夹着飘雪的风不停地往我脸上呼,让我的心情有点微妙。

      是不开心的那种。

      想了想在高处吹冷风实属傻子行为,就趁着没人注意回到地面。大钟楼就在泰晤士河畔,我一下来就看到不少人走到河中央,河面也不知是结了多厚的冰,他们也敢在上面捣鼓店铺,看架势是想搞小型集市,我为他们的大胆点个赞。

      我突然想起泰晤士河以北便是伦敦东区,那个曾在柯南·道尔笔下被形容为“无可比拟的暴力与堕落之地”、“众多怪异的秘密与欲望的深渊或地狱”的地方,也就是未来会发生一起震惊世界的连环杀人案的地方,嗯……也是大反派迪奥居住地。

      老实说我不太愿意去那个地方但我现在不得不承认,也许只有那个地方才能满足我的需求。

      至于会不会碰到不该碰到的人……我的运气不至于那么背吧?
      为了异乡人的面孔不引人注目,出门前专门套的大袍子,我拉低帽檐快速朝东伦敦方向去。
      ……

      虽然说来之前我就做好准备,但看到城市的现状还是被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东伦敦一直都是一个卖苦力出身的穷人和外来人群居的地方,无论是哪个地方穷人总比富人多,伦敦也是一样,大片大片穷人群居于此,使得建筑与建筑之间挨得很近,几乎没有太阳能照射的角落。
      道路全是污秽而狭隘,店铺和住宅都很破,墙上也不知涂了是涂鸦还是其他污渍脏乱不堪,也不知从哪里散发出像地沟水那样充满恶臭的东西蔓延到整条街道上,这一片土地散发着罪恶、污秽和穷困的臭味。

      一切味道的混杂让我忍不住皱起眉头,最让我不舒服的还是大路上歪七斜八的人,他们衣衫不全、嗜饮酗酒、邋里邋遢、面目可憎,从我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感觉到不止一处令人作呕的视线。
      和泰晤士河另一边的人完全不一样,那边的人正兴高采烈满怀憧憬地筹备着圣诞节,这边的人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考虑,有的人坐在自己门槛上酗酒,有的人将手藏在袖子里带着阴冷而又贪婪的目光寻找着他们认为好欺负的人,甚至还有些人和站街女拉拉扯扯讨价还价。

      明明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却一个如同天堂,一个等同地狱。

      所以我才说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城市。

      特别是当我的连体帽一不留神被风吹落之后,那些人将所有视线汇聚在我身上时,不爽到了顶点。
      那些人似乎为最好欺负的人是我,靠近我的脚步不带任何停顿。
      我没理他们顾自己走,只要他们敢跟上来,我一定会告诉他们为什么花儿会那么红。

      他们在这里住久了大概真不知道为什么花儿会那么红所以想看看,等我走到一个没有出路的胡同里时,他们五六个人围住了我。

      我为他们的小心机感到一点点佩服,不愧是东伦敦的恶徒,他们知道我有意避开他们便堵住所有能走得通的路诱引我进入小胡同。

      大概见过过于安静以为我已经吓破了胆,为首一个尖嘴猴腮身材却壮士的男子用刀背轻轻拍着自己的手心朝我走来。
      “原来是个东洋小妞,你一个人到这里来是有什么事情吗?需不需要好哥哥我帮忙?”

      大概所有恶徒都喜欢说一些倒胃口的话来调戏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我朝他微微一笑。
      “不用了,先生。”

      “先……先生。”
      那个人或许没料想到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调戏的话会被礼貌的回复,还附赠一个亲切的笑容,舌头有些打折,随后看我的眼神都直了。

      另外几个人见状纷纷涌上来围住我。
      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知道了他们不仅想劫财也想劫色。

      “需要我帮忙吗?”
      “或许我们可以进屋子……”
      “看这人的装扮是那些贵族的装扮,会不会得罪……”
      “管他呢,我早就看那些高高在上的女人不顺眼了,好不容易逮住一个落单的总不能放过。”
      他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嘴里吐出不少污秽的词语,手也开始不安分朝我靠过来。

      “先碰到我的那只手可能会骨折哦。”
      我好声提醒道。

      “什么?”伴随着一个男人的疑惑声,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下一秒手的主人被我拗断了手臂丢了出去砸在对面的墙上。
      一切都在瞬息之间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我不是那种有耐心的人,不给他们反映时间直接一拳打在一个男人的脸上,我记得就是这个男人有一口黄牙口臭巨浓的人说的话最下流,一时没忍住又往脸上招呼了几下打到鼻出血。
      其实我不挑食,每个人的血液我都能接受,但这仅限我不知道那个人生前的做派,就比如说现在,这个被我打到满脸是血的男人,血都溅到我的脸颊上我也一点都提不起吃的欠谷望,甚至感到恶心。

      剩下的人反应过来亮出刀就朝我挥过来,可是速度太慢了,还没会下来就被我一掌打到地上。

      十五秒钟后,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胳膊断了的捂着胳膊嚎‘断了断了’,脸被打得面目全非的支支吾吾不知在说什么,其他人也都痛苦地捂住自己的受害处哀嚎。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想说一句‘贫弱贫弱’,但这会显得我不够正派,我只能憋着换了个词。

      “花儿红吗?”
      我问他们。

      那些人见我就像看到魔鬼一样,尖叫着屁滚尿流地跑了,只剩下一个脚瘸的。
      我走过去蹲下,问他,“还想体验一下女人的滋味吗?”
      他疯狂摇头。

      “那……”
      当人遇到威胁的时候真的可以激发无限可能,我还没说完他无视瘸脚的痛飞快的逃走了。

      其实我想问他能不能帮我办点事。

      不过没关系,还有一个人,一个从刚才开始一直就在看热闹的人。
      我起身,走到一个虚掩着的门前面,趁里面的人没注意一把把他揪了出来。
      “怎么样,热闹看够了吗?”

      那人大概没想到我知道他的存在,被我抓出来的时候满脸写着惊恐。
      就在刚才我被一群人围着的时候这货还带着兴奋感在门缝后面偷窥呢。

      “夫夫夫夫人,我我,我不是故意偷看的……”
      他被我吓得全身发抖。

      “放心,我不会对你动手,我只想让你帮我办一件事情。”
      偷窥归偷窥,我就没打算相信这里会有什么好人,抓他出来也只不过是想让他当一下我在伦敦的‘供货源’。

      “什……什么事情。”他用力吞咽一大口不敢看着我。

      这个人瘦小,个子还没我高,胆小怕事却爱钱很适合为我提供货,因为他怕坐牢不会去杀人,但会为了钱去找我要的东西。我来这边就是为了找这一类人。

      “我想要你为我收集一些新鲜的人类血液。”

      不过为了不吓到他,我还编造了一个谎言,说是为了研究人血的不同,反正这的确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富贵人家拥有的癖好也都是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存在。
      我这个理由还算解释的通。

      然而想象很美好显示很骨感。
      我没想到他胆子小到这种地步,他重复着说了一句‘血’之后直接白眼一翻晕死过去,我还闻到一股似有非有的尿骚味。

      我赶紧松开他捏着鼻子后退几步。

      我就不应该来这种地方,我根本不可能在这个地方找到我想要的人。我也不该相信这种地方是一个可以毫无代价就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的地方。

      是我太天真了。

      还是回家吧。

      我刚这样想着,转身打算离开。
      但就在这时,一个带着一丝乖巧和讨好意味的声音传来,声音很好听,就算有那么一点点讨好掺杂在其中也难以掩盖稚嫩婉扬的少年音。
      “夫人,也许我可以为您做这件事情,您需要我的帮助吗?”

      我一转头,声如其人,是一个长得精致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小男孩,他有一头白人特有的金发,微卷,看上去软软的触感应该不错,眼睛接近红褐色,像宝石,此时带有点点善意望着我。眉眼弯弯下是挺拔的鼻梁,只可惜穿得很单薄破旧,使得脸颊和鼻尖都冻出一片通红。
      见我发呆,他将同样冻得红肿的小手伸到自己嘴巴轻轻哈了一口热气,歪头,声音又软了几分出声唤我。
      “夫人?”

      “……”
      此时此景,任谁看到这个小男孩都会心软并且可怜他同情他并充满好感,如果我不认识他的话,我也会是其中一员。

      我说如果,因为我知道他。

      哦豁。
      迪奥。

  • 作者有话要说:  光:我就不应该想说贫弱的,这不,原话的主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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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打字太麻烦啦!写到凌晨两点的我,呕。如果按照这个速度,未来几天或许是两天一更,手机的排版或许有问题,明天审核通过我会看一下,如果有问题……到时候再说吧。
    手机,好难。我电脑好像是充不进去点,有空出门问一下情况……
    ーーー
    发现了好严重的错别字,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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