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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

  •   迟欢立刻骂自己想太多。

      系统有强制更正剧情的作用,就像迟欢曾经知道自己有钱后,萌生过不想走剧情的想法,立刻被系统拉到一个推动情节的任务场景,一定要走完才行。

      更何况帮助男二上位还是她穿书的主线任务,女主当然不会弯。

      扶起张书书时,迟欢余光看见刚才张书书倒下的方向,站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保持着要去接她的动作,双手僵在空中,看着张书书被稳稳接住,表情有些尴尬。却在迟欢看过来那刻,收回双手,朝她笑笑:“迟小姐。”

      听见他的声音,张书书下意识往迟欢边上靠了靠。迟欢不动声色地走到两人中间,将张书书挡在身后:“你好,男——”
      差点脱口而出一个“主”字,迟欢把话接上,“难得我们能见上一面。”

      迟欢转而看向他身边的人,眼睛一亮:“你怎么来了?”

      纪正初躲开她灼灼视线,垂下眼挡住看见她时的惊艳目光:“原本就在附近,是李总提议过来看看。”

      迟欢点了下头,身后拉着张书书的手被捏了捏。

      李黎却像有感应似的,视线落在迟欢身后,语气不自觉放轻:“书书,上次你走的太着急,钢笔落在我那里了。”

      被人喊到,张书书再躲就显得太不礼貌。她站出来,先跟两人打了招呼,犹豫地皱着眉:“不用了李总,那支钢笔……我,本来也要丢掉的。”

      迟欢距离她最近,最先察觉到张书书的不对劲。以她这几天和张书书的聊天内容来看,前段时间,张书书因为上司的安排,为李黎做了一次专访,钢笔应该就是那时候丢的。

      此刻的张书书,和李黎完全没有感情。她对李黎十分抵触,就算再想要这只钢笔,也不想应李黎再次见面的请求。

      一个普普通通的娱乐记者,因为工作接触了市里有名的商业大佬,事后就被爱慕大佬的小姐妹报复侮辱,这搁谁谁受得了。

      再看张书书的表情,快要哭出来了。

      而大佬李黎完全没看懂张书书,在他眼里,张书书现在就是害羞又矜持,想要与他接触更多,又害怕被看出端倪。

      女人,想要接触他的手段不过就是这些。

      李黎嘴边扯出一丝轻蔑的笑,但他享受惯了被女人追捧的感觉:“还是还给你吧,我要了也没用。”

      李黎看了眼手表,“我稍后还要和纪总谈合作,要不我们等……”

      “李总明天不是要去北礼市出差?”纪正初保持着一贯笑意,“不如待会儿把钢笔交给我,由我给欢欢,反正她们小姐妹在一起,见面的机会多。”

      纪正初说完,看了眼迟欢,后者立刻接话:“是啊,我跟书书每周都要见面的,不如交给我,李总善解人意,懂得我们姐妹情,一定不会拒绝。”

      两人一唱一和,把李黎逼到这个份儿上,他无法说出一个“不”字,只点头,说好。

      出了购物广场,李黎原本还想要把张书书送回家,被纪正初挡了下来,理由依旧是小姐妹情谊深厚。最后李黎放弃,决定先回公司准备要合作的文件,以及张书书的钢笔。

      上了车,张书书终于松了一口气。纪正初今天坐的是迟欢没见过的七座车,座位很宽敞,为了两位女士有足够的空间聊天,纪正初主动坐到了副驾驶。

      迟欢和张书书坐在最后排。

      张书书全程紧紧拉着迟欢的手,直到车子开动,确认李黎没有追上来的机会,松了口气。

      这本原著里,男女主互相爱慕,男二默默守护多年,最后当了旁观者。但现在女主张书书对男主的态度完全不同,没有喜欢和爱,全部都是逃避和不喜。

      迟欢小声问:“书书,你跟我说实话,李黎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

      张书书愣住:“没,没有的,我只是……”
      “我只是觉得他有点奇怪,而且,好像一沾上他,我就没什么好事发生,就想离他远点。”

      想来还挺奇妙,迟欢一而再再而三用一些手段阻挡男女主相爱,没想到加速了女主对男主的反感情绪。

      头脑清醒,选择正确。

      当年迟欢看小说时就痛心疾首,恨不得穿书告诉宝贝女儿张书书,要远离这个哄得你团团转、最后嫁进来让你当家庭主妇的男人。

      如今她真的穿书,也真的能帮助她做到。

      “那只钢笔,对我很重要,”张书书抿了下唇,说道,“那是我一个初中同学送给我的,他后来转学了,我们再也没见过。”

      迟欢拍拍她的肩,许诺似的:“放心,钢笔一定能拿回来。”

      张书书又一次道谢。

      车子停下,先把张书书送到小区,再启动,送迟欢回家。

      张书书下了车,纪正初坐回中排位置,拿出旁边放着的平板电脑,开始看国外最新更新的财经新闻。

      迟欢也挪到中排的座位,跟纪正初保持着小小过道的距离,看看窗外,又看看他。

      纪正初看资料很认真,让迟欢想起以前上大学时一位上了年龄的老教授,最喜欢在傍晚时坐在学校的湖边,拿着一本外国文学细细地读,湖边有音乐社的学生练琴练合奏,也不能打扰他分毫。

      纪正初就像个老教授。

      迟欢完全忘记自己盯着纪正初看了多久,还在回忆那个认真的教授,在学习上帮了她很多,她很感激。

      “想问什么?”

      纪正初没抬头,感受到她的视线,“问吧,我们之间不需要拐弯抹角。”

      迟欢一时语塞。

      纪正初替她说:“想问我为什么帮张书书?”

      被他这么一说,迟欢也顿觉疑惑。

      纪正初从没接受过任何一个记者的采访,所有有关公司的采访都推给了副总裁陈辰,张书书没有机会接触到他,两个人也没机会认识。

      “以后这种问题不必问,”纪正初看完手边新闻,把平板放回原处,看向迟欢,“如若她不是你的朋友,我绝不会帮。”

      这句话在迟欢脑子里盘旋好久,直到到达目的地,她还在细细品。

      如果不是因为她,张书书与他不过就是个过路人,他没必要掺和李黎和张书书两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只是因为迟欢,纪正初才有去做的理由。

      迟欢笑了笑,第一次体会到原来被男人哄是真的能让人飘。

      即使这话不是表白。

      被人放在心上,也很好。

      迟欢下了车,左手撑着要关上的车门,歪着头看里面正襟危坐的人:“你还没夸我呢。”

      纪正初:“什么?”

      “今天好看吗?”

      纪正初屏住呼吸,把她又细细看了一遍,突然笑了。

      “好看。”

      大约是如此简洁的词让纪正初过意不去,他立刻想到上学时,海王同桌经常夸女生的话,纪正初双手拢了拢外套,正经到像是身处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我看来,南雅市市花非你莫属。”

      迟欢:“……”

      话是好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

      一进门,迟欢迎面遇上要出门的爸妈。两人打扮漂亮精致,尤其是迟母,化了妆不说,还特意涂红指甲,正在从柜子里取出一双高跟鞋。

      看见进来的人,迟母保持着弯腰拿鞋的动作,眼睛一直盯着她,不确定地喊:“欢……欢欢?”

      迟欢把垂下来的卷发撩到而后:“爸妈,你们出去逛街吗?”

      她把脚下的小皮靴脱了,放在鞋柜里,“方便的话,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个蛋糕?”

      迟母一把拉住她,左右看看:“真是我的欢欢?”

      长久的直发变成卷发,气质轻熟,刘海被夹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整个人的气场都大变。

      确认真的是大女儿,迟母欣慰又高兴:“好好好,从头做起,人嘛,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大概说的又是她那个白月光。迟欢不想再解释什么,只顺从地点点头。

      回房前,爸妈还在争辩。

      -“早说了,欢欢和小兮都更像我,长得好看!”

      -“是啊,要是没你改改我们迟家基因,那孩子指不定还要长成什么样呢。”

      迟母傲娇道:“你知道就好,你就该供着我,知道吧?”

      ……一些父母日常拌嘴的小情/趣。

      回到房间,迟欢才跟小莫联系上,小莫很懂她,立刻播报今日信任和好感度。

      “张书书,千分之一百七十。纪正初,百分之一。”

      迟欢恨得咬牙:“……百分之一?”

      这个男N配,还挺难攻略啊。

      小莫嗯了一声:“任务嘛,总是有难有易,就像人生,不会一帆风顺。人,只有向前看,才能有更广阔的天地。”

      迟欢笑了:“你说的这些心灵鸡汤,也是你们系统的设定吗?”

      “当然不是!这是我超超超爱的宿主之一告诉我的,她主修哲学,经常跟我聊天。你别小看我,我可是有大智慧的系统!”

      迟欢竖起大拇指:“三六九,牛的。”

      按照剧情发展,男二应该早点出来刷脸才对吧?感情这种事,同台竞技才最公平,怎么到现在,男二连脸都没露。

      小莫立刻说道:“我这边的资料显示,林侨跟家人断绝关系,现在正在国外当练习生,半年后才会回国,并且爆火,变成家喻户晓的明星。”

      半年?

      迟欢被气笑了:“我说怎么这男二争不过男主,原来时差是半年啊?我是不是还得夸你们这安排有良心,没安排在十年后?”

      小莫想起以前的一个妇产科宿主,兴奋道:“十年后那不是连孩子——”

      戛然而止。

      “所以,八八一六,你要振作起来,半年里能发生的事情有很多,你的主线任务是帮助男二……”

      迟欢:“耳朵起茧子了,别重复了。”

      距男二回国还有半年。

      也就是说在这半年里,迟欢所有的重心都要围绕在张书书和纪正初身上,毕竟两个都是主线任务的boss,一边要花式救女主,一边要去刷好感度。

      真是有够无聊的。

      不过……只要不做有损任务进度的事,系统就不会阻拦。

      迟欢从床上弹起,坐在书桌前,把一堆花里胡哨的小东西收进抽屉,桌面只留了电脑和设备,以及水杯,才算结束。

      小莫:“重拾主业?”

      迟欢:“三六九,你懂我。”

      反正她穿书前的新文题材和大纲都在脑子里,拿上电脑就能写,不能白白浪费,没准还能多赚点钱,以后要是被纪正初抛弃,不至于无所事事。

      虽然不刷卡很爽,但还是不想出去就被叫老板娘。

      迟欢简单了解这个世界的文学网站,最后选定一家名叫红湖的文学网站,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写完第一章,点击发表。

      小莫星星眼:“八八一六,你是我见过办事最有效率的宿主!”

      迟欢揉揉酸痛的手腕:“过奖,职业罢了。”

      洗完澡,迟欢拿起手机,为了那可怜的百分一的好感度,继续跟纪正初保持良好沟通。

      这年头,很少有人用短信聊天。短信列表里,只有纪正初孤零零一个人。

      迟欢发消息过去:[钢笔拿到了吗?]

      纪正初:[嗯,你什么时候来拿?]

      迟欢:[后天吧,我去找你。]

      纪正初:[行,到时候你是和叔叔阿姨一起过来?还是你想我去接你?]

      迟欢:[?]

      纪正初:[后天我父母约了你们一家来家里吃饭,忘记了?]

      迟欢:“???”

      这就直接见家长了?

      小莫慢吞吞地说:“对不起啊八八一六,我忘记说这事儿了,吃饭这件事……在你穿过来之前就约好的。”

      迟欢:“……”

      我、刀、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5章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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