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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她是我★
      我接过狱卒大姐递过来的纸,无比激动眼泪汪汪签上我的大名。不,是叶之云的大名。
      都没来得急看清楚纸上写的什么,就被推出监狱大门。
      眨眼间狱卒大姐把纸塞进我的包袱,再一个三分远投从门里扔给我,接着咣当关门上锁,所有动作一气呵成。
      而我想客气一下说点感谢诸位狱卒大姐关照的话,没给我时间出口。别说出口,口都没全张开。
      抽出包袱里的那张纸,原来是张出狱证明。
      现在我的官方身份是:叶之云,年方十六,平远将军家的三小姐,青春貌美,年富力强,前途大大的有。
      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我本来叫刘转,是一家不大不小公司里的小小财务主管一只。关于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可以一气呵成的介绍给大家。
      简单点形容就是:二十八九,三十不到,相貌平平个头不高,说有内秀还看不着,软硬不吃脾气难搞,没房没车男人不要,游山玩水这点爱好,胸无大志吃饱就好,想哈帅哥胆子太小,要赶时髦兜里钱少,平凡普通一棵小草。
      就好听点我也只是那种平时走在大街上发生车祸的机率都不大的普通人。
      可老天就是爱开这样的玩笑,偏偏让我踩上大雷,无比倒霉的赶了回时髦,穿越了。
      我倒霉的最终根源是从我老妈那里全套继承了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并把其中的勤俭节约这一项最大限度的发扬光大。
      具体表现为我坚持要把BOSS好几万买来,喝得只剩下一口的拉斐红酒打包回家,然后把红酒跟健胃消食美容养颜清热去火的中药一起喝。
      这样做的好处是即省矿泉水又省酒钱,坏处是醒后我发现自己身在明月国首都上都城的女监大牢里,成了等着秋后问斩的死囚皇贵妃平远将军家的三小姐叶之云。
      这些是我事故报告上面的内容,专门用来游说狱卒大姐。

      要是不用这么官腔的说法,其实就是我嘴馋外加贪小便宜,顺手拿走老板一口就值好几十块钱的红酒。
      然后因为懒得到水吃药,以酒代水吃了吹得神乎其神包治百病的中药,后果按穿越定律推理我可能是给药死了。
      在本次事件中我发扬光大是馋、贪、懒等诸多特点,这些导致我成功穿到一个年代表上没有,地图上找不到的败家缺德地方。
      以上!
      无论哪种说法,我无非就是想让狱卒大姐们相信,这是一个名叫刘转的平凡上班族倒霉穿越的故事。
      自从醒过来之后,我在早中晚三餐饭口按顿这样循环的讲。
      到底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监狱里所有给我送过饭的大姐都相信了我的话。
      她们真心相信,叶之云疯了。
      叶之云发疯之日,就是我刘转穿越之时。

      关于被我鬼上身的叶之云,不得不隆重介绍一下。要说她的平生,可够唱一出大戏。
      叶三小姐是个人物,她老爹平远将军要按明清那时的官职论,就是封疆大吏。要给个现在的职称,那就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三位一体。
      叶之云小时候死了娘,她爹成天东征西战。她是跟她哥两人相依为命十几年,头两年她哥子承父业上场打仗,封疆也是早晚的事。
      有这样的老子哥哥,叶之云不想发达都难。
      刚满十六就被皇上选为皇贵妃。明争暗斗你死我活的大好人生,都已经摆在她面前,不成想板上钉钉的事都能让她搞砸。
      叶之云宝贝到底是她爹的女儿,还真没让人失望。大婚当天在婚礼现场把皇后就给灭了,还真没辱没将军家风。够直接够痛快,根本不用明争暗斗直接你死我活。
      什么叫虎父无犬子,花季少女丁点大的孩子,听说连功夫都没有就敢杀人,家庭教育可见多重要。
      叶之云心是够恨,手也够辣,就是有点缺心眼。

      杀人不是不可以,还用自己动手?就算真想自己动手也要背着点人。
      能当皇后的那是什么人物,是说杀就能杀的?李宰相的千金当然不能白死。
      这不,这边刚杀完,那边叶之云就被判秋后问斩。
      叶之云忙了一溜十三招,一点好处没得着。到是叶家的二小姐叶之眉,在这次皇后谋杀案后成为新的皇后。
      典型的鹬蚌相争。
      所有人都说善妒的叶三小姐,因为接受不了自己二姐当皇后这个事实发的疯,反正所有狱卒大姐都这么说。
      叶之眉当上皇后之时,正赶上我穿,叶之云疯,或者说叶之云死,时间刚刚好。

      我也没有什么不知足,对着清水葱花汤仔细研究过叶之云的长相。
      叶之云有三个优点,眼睛又大又水灵,勾魂夺魄应该没啥问题。右边脸上还有个小酒窝,一笑那叫一个甜。最主要一点是她白,可真白。耗子掉面缸里,也就这水平。
      虽然她没有长得倾国倾城是有点遗憾,但跟我的模样比可是不知好多少倍。人家孩子还年轻,我都快比叶之云大出一半。光说这些是我占便宜,但要是拿来换命,那就不值得。
      菩萨玉帝阎王爷,真主上帝玛丽亚,在我穿过来的十天里,反正能求的我是都求到了。谁让我活着出去,我就给谁开坛盖庙塑金身。
      最后也不知道哪路大神听到了我的祈祷,第十一天我被莫明其妙的释放。就因为三王爷,当今皇上的亲弟弟打赢了仗。举国又欢庆,大赦天下了。
      我决定要照这个三王爷的样儿,捏个泥人当护身符。

      天气真好,不冷不热,阳光啊阳光,真是久违了。
      我走下女狱门前的台阶,伸伸懒腰,做做扩胸运动,再来个深呼吸,自由的空气就是不一样。
      回归自由是什么?不就是拥抱人民走到群众的流水中去吗?
      离监狱不远就是个集市,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人群,看着各种小商小贩,我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啊,我又自由啦!”我仰天大叫。
      周围路人定格五秒钟,然后向我投来异样目光,我看回去抬头挺胸向前走,我是疯子我怕谁?
      ++++++++++++++++++++++++++++++++++++++++++++++++++++++++++++++++++++++++++++++
      刘转语录:
      1、就算大赦天下,也不是谁都能说放就能放。
      2、按理说能领兵打仗的人自然不是什么简单人物,怎么出了个叶三小姐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女儿了呢?这个叶三小姐真是个猛人。年纪才多大啊,听说她老子哥哥现在还在边关保家为国呢,她就能为了争名夺利去杀人,不愧是将军的女儿。
      3、我实在没有勇气,穿上那件原本是叶三小姐的七彩纱衣。不过她不是巾帼英雄吗?怎么穿得跟花蝴蝶似的。看来年轻漂亮的富家女落了难,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同情。
      4、真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不过死都没死成,以后不会比现在更糟了吧?
      5、让我凭良心讲,明月国这地方是有点变态。皇帝非要皇后皇贵妃一块娶,仨人组团大婚,还举国欢庆。这根本就是放着好日子不过,出事也没什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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