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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

  •   汤姆下了楼,跟老板道了声早,接过早餐坐在了我的对面,我扯扯嘴角,“早,汤姆。”
      “恩”汤姆应了声,就低头开始吃他的早饭。我也低头吃了起来。汤姆吃饭的速度很快,一会儿就消灭完了,老板端着锅子又给汤姆和我各盛了一个刚煎好的鸡蛋肉饼。我看着这个油腻腻的饼就感觉饱了。早上,我更喜欢吃些清淡的东西。我把肉饼扒拉到汤姆的盘子里。
      汤姆看了我一眼,我说:“我吃不下,不能浪费。”汤姆没说话,继续消灭食物。等他消灭完两个饼以后,我基本上也吃完了。汤姆舔了舔嘴唇。恩,终于看到不是抹袖口的那个招牌动作了,估计是吃饱了。
      酒吧老板又给我们端来了牛奶,“谢谢,很丰盛的早餐,很美味。”汤姆说,“哈哈,喜欢就好。”老板笑着说。
      “汤姆,你今天什么安排?”我问。
      汤姆端着牛奶杯子没说话,“你有想法?”汤姆问。
      “恩,我在想我们应该去打工。”我说。
      “哦,小巫师们,这么快就想要去工作拉?”老板又来到我们身边。
      “是啊,老板,有什么好工作吗?介绍给我们吧,我们很能干的。”我连忙把牛给吹起来。
      “唔,我想想,你们可以在我这里做招待,一周可以拿一个加隆,我的老朋友是丽痕书店的老板,他那也要招工,他那的工资就比我高多了,一周是两个加隆六银西可,嘶,我想想,哦,对了,还有摩金夫人那也要招学徒,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摩金夫人给的工资也不低。”老板说。
      “恩,好的,那我们去看看,谢谢拉,老板,记得给我们留午饭,我们走拉~”我碰了碰汤姆的胳膊,两个人来到了后院。汤姆碰了那块砖头,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们两傻愣在那里。老板赶了出来,“忘了,你们还没有魔杖。”老板敲了敲那块砖头,对角巷出现了。“好了,丽痕书店在左边数过去第五家,摩金夫人的在丽痕的斜对面,一眼就能看到。”老板说。
      “谢谢老板。”我说。
      我们走在对角巷的小路上,“你想去哪打工?”我问,虽然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是,问还是得问问的嘛。
      “丽痕。”汤姆说,“你呢?”
      哎?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汤姆竟然会问我问题?我有点惊讶,不过马上回答了,“不知道,两边都去看看,其实我更想去麻瓜界干活,那里有种工作有小费可以赚。”我说。
      汤姆停下了脚步,“你要离开这里?”汤姆眯起了眼睛。
      哎~看来还是面对这个问题的。“不,我不想离开,至少暂时不,最近不,不过并不妨碍我在麻瓜那里打工。我想,我们以后需要用钱的地方有很多。而且,我觉得,在那里打工赚钱可能会更好赚点。”我抛出了麻瓜界好赚钱的论点。
      汤姆似乎也想到了募捐的事,破天荒的赞同的点了点头,“随便你。”然后就大步往前迈。
      我摊了摊手,哎,总归要面对的,至少我还为以后的自己留了条路,万一没被霍格沃茨录取,我也可以说那所学校不收我这样喜欢麻瓜的巫师等等这样那样的谎言,反正我知道汤姆是绝对不会为了证实我的话去询问的。
      丽痕书店之行很成功,汤姆被录取了,虽然年纪小,不过店长却十分喜欢他,马上就录用了他,于是告别了汤姆,我就去往摩金夫人的店里。
      摩金夫人招学徒,一周也是两加隆六西可,包三餐,从早上8点到晚上6点,我很是心动,不过,我还是想去麻瓜那打工,如果运气好,可能会挣的更多。
      我一个人出了酒吧,来到了大街上,我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还能做什么。也许当个服务员是个不错的选择。我看到一家饭店里招聘服务生,我走了进去,刚对老板说明了来意就被赶了出来,“去去去,小孩子找什么工作,别浪费我做生意的时间!”
      我气愤!小孩子怎么了!我身体小是小,我的实际年龄又不会比你小!竟然鄙视我,气死我了!无奈,只能另辟溪径。
      走到一家女士服装店门口,发现这里也招人,招店员,时薪5先令/时。很高的薪水!我算了一下,一天运气好可以挣到2镑,一个月就有60镑的收入,可以兑换12个加隆,而且,还不算小费在内。我嘭然心动。一定要拿下!
      我进了店里,现在还不到购物高峰期,店里没什么人。老板娘对我一个小孩子竟然来打工有点怀疑,为了不被赶出去,我立马要求老板娘对我进行测试。老板娘很有兴趣的说道:“测试啊,那这样吧,你给我配套衣服,如果我满意了,我就留下你做店员。”
      配衣服啊,哈哈哈哈哈哈,我快要笑出来,太简单了,我上辈子别的没记住,但是记住了我自己是个女人,对于我自己的穿衣品位我还是很有信心的。我围着老板娘团团转了两圈,从头打量到脚,问了老板娘的衣服大小号后,我开始在衣服堆里开始翻腾了。
      老板娘是个浓妆艳抹的微胖女人,想学阔太太的打扮,身上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弄的自己很俗。于是我给她选了件紫色的宽大连衣裙让她换上,她换完以后,我又让她把脖子上的那串又长又大的珍珠项链拿了下来,正好围在了她的腰上,幸好是正好的,不然我还真找不到其他的东西来取代。
      把衣服拉出来点,稍微遮住点腰上的珍珠“腰带”,让她把手上的戒指全摘了,就留一个镶着紫色石头的戒指,然后,换了一双虎皮短跟靴,今年的春装就出来了。
      然后我把她盘起来的头发给拆了,妆给卸了,重新给她弄过,亏的老板娘配和我,不然我还真不好搞,弄完了一切,我才发现,老板娘很年轻,最多30出头一点,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个四,五十的欧巴桑,太郁闷了,搞的自己这么老做什么?
      呼,看来我的女人记忆还是挺有帮助的,我满意的看着新出炉的造型,老板娘对于镜子里出现的新形象有点惊吓,可能是从来没画过淡妆的原因吧,一下子都认不出自己了。当然,效果是非常好的,我被签了下来,我还顺便问了老板娘工作时间,小费问题。
      老板娘明显心情很好,很乐意回答我的问题,“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你还太小,所以你7点就可以下班了,薪水是一日一结,做的好的话月末我还会发点奖金,小费的话,你自己留着好了。”老板娘扔给我一布兜半身围裙,“系上,那口袋是给你放小费的。”
      我赶紧系上,然后开始熟悉店里的衣服,还去仓库看了下,老板娘也跟我说了哪些是积压着的,哪些是新进的等等。到10点左右,第一位客人踏进了门槛,我看到陪同她的是一位军人,或许是位军官留在了车后座。“您好,美丽的小姐,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我赶紧迎了上去,接我的第一位客人。
      漂亮女人傲慢地看了我一眼,“小孩子?给我找你们的服务员来。”
      “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新来的服务员,请相信我,我的服务是最好的。”我赶忙陪笑。
      女人皱了皱眉毛,一扭头,看到了在柜台上坐着的老板娘,眼睛一亮,“呦,露丝,你今天可真漂亮,你自己打扮的?这可不是你的品位啊,有高手吗?介绍给我吧。”
      老板娘呵呵一笑,伸手指指我,“我这身全是这孩子的手笔,这孩子,绝对是天才。”
      女人挑了挑眉毛,开始正视我,“哦~那我要一套出行的衣服,小号的。我要去德国,丹尼尔给我挑了匹好马~”
      “好的,小姐请稍等。”我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材以后心里有了谱。
      我奔进仓库里,拿了条针织手工上衣,马甲还有件小西装,配上马裤和军靴,还有一套休闲的夹克杉和紧身裤,当然还有套正装裙子走了出来,女人看到我手里的东西很生气,“你拿的是什么东西,你要我穿着马裤出行吗?!”
      “小姐,请别生气,不妨请我说完,请先换上,我保证,您的这次出行会让你十分满意。”我笑着说。
      女人眯了眯眼睛,最后还是进去把衣服换了,然后我又说服她把妆卸了,重新给她上妆,还告诉她该怎么化,然后头发也盘了起来,一个英姿飒爽带点野性味道的女人出现了。
      “怎么还没好?”一个男人的声音出现在门口。我们转过头去,男人看到站在镜子前面的女人,眼睛明显的一亮,充满欲望的眼神就这么赤果果的,毫不掩饰的展现了出来。
      女人得意的一笑,“亲爱的,好看吗?”
      “恩,多少钱,我要了。”男人说道。
      我赶紧给老板娘使个眼色,老板娘是什么人,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可能今天会是转运的第一天,怎么可能不抓住机会痛宰一顿呢。于是老板娘就开始和男人扯皮了,而我,则拉着女人继续开始换衣服之行。
      在我给她试完三套衣服以后,女人服了,她还多买了一些内衣,袜子之类的衣物,总共174镑。男人一挥手,就有人过来提袋子,女人很大方的塞给我1镑作为小费,男人从女人口中知道这些都是我挑的以后,朝我点点头,“你是不个不错的行家。”
      “谢谢您的夸奖。”我弯腰行礼道。男人也塞给我2镑作为小费,不错,今天的收获很大。送走了大客户,老板娘对我招招手,我走过去,“小家伙,你叫什么?”
      “艾伦,老板娘你可以叫我艾伦。”我说。
      “呐,艾伦啊,不如你就在我这里干吧,每卖出一件衣服,我分你3%的提成,小费还是你的,当天结算。做的好月底再加钱,怎么样?”老板娘说道。
      呵,不亏生意人啊,算盘打的真快!我想想,看起来似乎对我有利,比拿时薪有赚头,如果我一小时里卖出一件25镑的衣服,我就有15先令可以拿,抵的上三个小时的工钱,而且这家店的地理位置也不错,就在商业街入口处,只要我干的好,不怕卖不出去,风险与利润并存,拼了!
      “那老板娘,刚刚卖出的衣服算不算工钱啊?”我问。
      老板娘纠结了一下,一咬牙:“算!干不干?”
      “干!老板娘还要包两餐。”我也爽快的开出条件。
      “成!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老板娘乐呵了。
      这一天,凡是踏进店门的客人都是这么一个固定模式,先是看不起我,鄙视我的能力,然后咨询老板娘,再服从我的安排,最后满意的被狠狠地宰了一刀。到晚上七点,老板娘关门了,衣服卖的不错,明天要进货了,提早关门,在店里我和老板娘一起对着单子挑选,毕竟卖是我来卖,还是得问问我的意见,顺便结了我这天的工资。哈,有62镑4先令,第一天大成功!
      我揣着钱,跟老板娘道过晚安,就冲回酒吧,当然,我没忘了注意看看四周,我冲到古灵阁,兑换了60镑,12个加隆,我拿了两个西可买了钱袋,我自己拿了4个,剩下的全给汤姆了,我只是要买些衣服,其他的应该不需要,不过他就说不定了。对于魔王大人的花钱能力,我还是挺心有余悸的,虽然成年后的他赚钱也很厉害,只是现在,他还是个小孩子,就别指望他了。
      哎~巫师钱的真不好赚!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我走到丽痕书店,发现汤姆还没下班。书店老板看见我,一抬头,已经八点了,连忙放汤姆下班。汤姆拿着书和我一起回到酒吧,酒吧老板已经准备好了晚饭。
      “今天过的怎么样?”老板问我们。
      “很好!”我和汤姆异口同声的说。说完我们两个有点意外自己的默契。对视了一眼就没再说话了。
      “那就好,吃晚饭吧,吃完了,可以去逛逛巫师的夜市,也是件很不错的事。”老板说。
      对哦,突然想起来要买衣服的,恩,晚上带上汤姆去买衣服好了,我想他会需要的。这次汤姆吃的却很慢,不,确切的说,好象变的斯文了很多,优雅了一些,是因为发现什么了吗?
      吃完了饭,我问汤姆:“要去买点衣服吗?我觉得我们需要。”我递给他一个黑色的钱袋子,“里面大概是7个加隆15个西可。”我说,“给你留着备用,说实话,长这么大我们都没过过生日,这些钱是我刚兑出来的,就当是我给你买生日礼物的钱吧。”
      汤姆皱了皱眉毛,接了过来,“你今天赚了很多?”
      “哈哈,我今天赚了62镑4先令,可是变成加隆才12个,我拿了4个,一会儿买衣服去,你也会去吧?”我问
      汤姆想了想,点点头。突然汤姆像是想到了什么,问“你刚刚说你今天赚了12个加隆?”
      “是啊”我点点头。
      汤姆眯起了眼睛,“麻瓜的钱真的这么好赚?”
      “汤姆,钱不分好赚不好赚,只有看你怎么赚!”我说,“只有懂麻瓜的文化,你才能赚麻瓜的钱,你懂了巫师的文化,你就能赚巫师的钱。就是这么回事。”
      汤姆一脸的不屑,不过并没有反驳我,沉默的走了一路,来到了摩金夫人的店。汤姆和我买了内衣裤,汤姆还买了两件长袍,共10个加隆,我和摩金夫人讨价还价了番,硬是让她给我打了折扣,花了9加隆包下了我们买的衣服,汤姆的长袍要等会儿。于是我决定出去逛逛,留汤姆一个人在店里等。
      走出店门,四处转悠了一圈,嘿,发现了一家卖板烧的!哇~这玩意儿,闻着真香。我走过去,花了1西可2纳特买了两条烤鱼。我举着两根长棍子跑回店里,递一个给汤姆。“嘿,等着也无聊,吃着玩儿吧~味道还不错。”
      汤姆接过以后,开动了,我看着他使劲的嚼着,心想:这孩子对待食物杂都是一种态度呢?怎么就没有学会享受呢?看着看着,就觉得手里的鱼吃起来没味道了。汤姆可是要去读蛇院的,蛇院说白了就是贵族集中营。贵族,最要懂的就是学会享受。
      我看着汤姆三下五除二就把手里的鱼给解决了。不过这次既没有抹袖口也没有舔嘴唇,而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块手帕,抹了抹嘴巴。虽然动作称不上优雅,不过明显有礼貌多了,跟刚才的吃相比起来就像是两个人。精神分裂?
      我抖了下,想到以后那个制造了N个魂器,分裂了N片灵魂的某人,感情是已经习惯了一件事情一种态度吧?所以才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
      恩,要不要提醒他一下?这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圈,放弃了。我已经改了汤姆童年的历史,已经算是照顾了他,再加上斯莱特林这么聪明,从骨子里就是贵族,这些事汤姆应该在知道斯莱特林以后就会有所觉悟才对,我就在一旁看着好了。而且,如果要提醒的话,保不准汤姆又会有什么其他的想法,我还是做我麻瓜好了。
      接下来,直到年底我一直在麻瓜世界打工,也锻炼出副好口才,也许我以前是做推销的也说不定,不然怎么这么快上手类?反正我赚的钱倒是挺多,老板娘挺通融的,有的时候生意不多,就让我去隔壁的隔壁的一家饭店做服务生,那家店的顾客流通大,赚小费赚的快,工资虽然是7先令/时,不过我主要是赚小费。所以到年底,收入还是挺可观的。我自己变化倒是不怎么大,鬼道还是在第二卷徘徊。
      到是汤姆,一年下来,感觉就是天翻地覆,先是有了贵族的气质,不是高傲,是儒雅,没错,跟公孙策先生的感觉很像,只要你不跟他说话,他一开口,磁场就全破坏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跟他犯冲,他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感觉我就是在和一条毒蛇说话,而他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可不是这样,我曾经在一旁看着他和别人说话,根本没那种感觉,就一翩翩贵公子。该死的臭小子!
      再来,他在整条街上,至少是明面上的都有比较好的名声,勤奋,刻苦,好学的孩子,丽痕书店自开业以来,第一位6岁的正式员工,享受员工待遇和福利,工资翻了一翻,涨到一周4加隆12西可,月末还有分红,如果被评上优秀店员,还有5个加隆的额外奖励。汤姆反正已经连续第几个月被评为这玩意来着?
      反正他自己也不说的,我也不太清楚,再加上我混的是麻瓜界,他则是巫师界,我们两除了晚上睡一间房以外就没什么交集了。我有的时候也再想,是不是已经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了?不过我没提出来,毕竟还答应着斯莱特林呢,分开了我怎么看着他?
      值得庆幸的是,汤姆也没有说这个话题,而且,每天晚上,我都会和汤姆聊聊一天的见闻,他也很配合,还好,因为汤姆,我还知道点巫师界的事,没太脱轨。怎么说这两个世界也是一块儿的,脱轨任何一个都不好。
      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咱俩是“和平相处”。其实我是有点“形同陌路”的感觉拉,但是,感觉又不是那么回事,麻烦啊麻烦。然后最主要的是,在10月底的那一天,他不知道从哪知道了自己的什么或者说确定了什么。反正,在那一天,他放了血,在浴室里。我后来估计是他知道自己是斯莱特林的血脉,或者是知道了自己的父亲是麻瓜的事,我不知道他是凭着什么来判断的,又这么肯定的,坚定地割开了自己的血管,要不是我回来的早,正想去洗澡,打开浴室发现他苍白着脸倒在浴缸里,我敢肯定,按照我平时回来的时间来看,那他就绝对是一尸体了!
      气息这么微弱的家伙还敢在睁开眼睛对我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多管闲事!”而不是“谢谢!”
      “靠!我欠你的呀!谁爱管你!你求我管我还不一定要管呢!混蛋!”我忍不住就爆发了我长久以来的积怨。
      话是这么说,手可没停,那血还没止呢,床单都被我撕成条了,酒吧老板要知道了会不会废了我?我边想边给那臭小子包扎。结果他还不领情,对着那伤口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个就好了,连痕迹都没有,还拿出一罐罐瓶子灌了下去。
      我有点郁闷了,早知道这位有着自虐倾向的魔王大人这么有准备,我还撕啥床单呢!天啊~我怎么会忘了魔咒和魔药的事啊~活该应了这小鬼的话,多管闲事啊~
      什么,你还想让我用鬼术帮他止血?你想我一鬼卒,你见过鬼受伤流血吗?那一魂魄说白了就是物理免疫啊,你能指望我从鬼道里看到这种事么。更让我郁闷的是,我撕的竟然是自己的床单,天啊~我今天是疯了吗?酒吧老板会撕了我的!
      我哀怨的看着染色变成碎条的“原”床单无语,汤姆撇了我一眼,挥挥手,“原”床单又回来了。哦~神奇的魔法,听到是一回事,看到,那就是另一回事拉~
      “你小子,算你够兄弟,今天晚上,你就做对了这么一件事!”我扯过床单,拍了拍他的肩膀,哧溜的回到自己床上去了,这个晚上太倒霉了,还是早点睡吧!
      我自顾自的逃到识海自我反省去了,丝毫没看到脸色苍白的汤姆发生了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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