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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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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了半天才知道是高中的同学。
“晕,你又把我忘记了啊。” “下菜饭”一脸郁闷。
什么叫“又”啊!
“我是吴君顾啊,段齐磊的朋友,有一段时间我们几个晚饭都是一起吃的,你不记得了吗?丁晓晓那丫头说的果然不错,你还真是忘性啊。。。。。。”
忽略掉说她忘性的话,她点了点头,想起是有那么一段时间的晚餐都很热闹。
真难得,她以为他们学校考过来的就她一个呢。没想到不仅有,居然还是个同班的。
大学里虽然也有老乡,偶尔据说还会搞搞什么老乡聚会。但是上次(也是惟一一次)她被叫去的时候那群人已经吃完了,只给她留了一堆残羹冷炙不说,还照样收了她35块的聚餐费,从此以后她就对所谓的老乡不抱兴趣了。
大学三年,她除了和同寝室的三人以及小一级的老乡学妹(那次老乡会会去也是因着她的面子)联络甚密外,对其余人几乎没有映像。当然,她“与身即来”的烂记忆力也有一定影响——她把“人一生只能记得40多个名字”这句话贯彻的彻底。
基本上,她属于那种表面上绝对不会让你不好看,但是一旦触犯她的底线,她也不会再让你第二次对她做出同样事情的那种人。
以丁晓晓的话来说就是要做她的朋友如果不是天天住在一起就一定要学会做牛皮糖,因为她太容易放弃,只要一次就离开,完全不让人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那种。
“说起来,子衿你其实很残忍呢。”
好友那微醺而带着笑意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皱眉,残忍?她吗?怎么会!额头青筋爆起,她恨恨的把刚煮好的宵夜分盛到两个碗里,端了出去。
然后就看到客厅里那一人一狗同时用着一脸委屈又期待的眼神看她。
残忍?
她残忍就不会让自己眼前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先是来了一个狗房客就算了,现在又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高中同学”!!!!!还要她做宵夜!
她残忍?哈!
她现在都成保姆了,还残忍?
“喂!不是吧~你居然让我吃狗食???”某只被同样对待的会说话的动物开口。却被她狠狠的眼神瞪的下一秒就没有骨气的缩了回去。
被暴力胁迫的某人委屈的用勺子搅动着面前的外表(碗)和大狗食物不一样但是实质却是一种的汤泡饭,然后在下一秒闻到浓郁的骨头香。
哎?闻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看了看一边吃的正香的大狗,吴君顾迟疑的舀起一勺送进嘴里,然后忽然眯起眼睛——好~好吃~~~~~
于是,凌子衿端着自己的那碗饭从厨房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景——一人一狗蹲在沙发面前吃的很很HAPPY。
还是觉得自己头脑坏掉了,一只狗就算了,但是她怎么可以让一个男生进门呢!虽然在当时她就打电话给好友确认对方的身份。
想起方才的情景,她至今还有些头晕。原本还是很绅士的请她吃饭并送她回家的那一只在她家门口不远的地方孤单的蹲坐着,看的她心里内疚,然后就在她有一次走出门时,变身成超级无敌癞皮狗。
“我所有的钱都在刚才请你吃饭的时候花光了。。。。。。”
那有怎样!谁让你没有钱还逞英雄。
“我怎么说也是你高中三年的同学,好吧,虽然我是转校生,和你同学的时间没有到三年,但是你也怎么忍心让我露宿街头。。。。。。”
高中三年又怎样!我又不记得你!
“现在都十一点了。你忍心让我这个离家出走,身无分文的你的曾经的饭友在这据说最近很不平静的昆明风萧萧兮易水寒么。。。。。。”
你知道最近不平静你还离家出走!
等等!
离家出走?
。。。。。。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一定是因为那句离家出走才乱了神,让他侵犯领土。其实可以给他个十几二十块钱,让他在学校附近先找间小旅馆住下,明天撵他滚蛋!
啊~~~~~~~~~~
居然没想起来!
“晕,那小子果然又离家出走了。你先让他在你那住两天,我这就打电话给阿磊抓他回去!幸好遇到你,别让他又跑了!”
丁晓晓那个白痴,难道不知道她这里孤男寡女么?
“如果他敢做什么的话,子衿你也不要客气,直接拿刀把他废了就好了。”
。。。。。。有这么说话的么?
心有不爽的踩了踩吃完了就在沙发上睡着的两只白痴。搞什么啊,一个又一个把她家当流浪宠物收留所。还都是她养不起的那种——一只是萨摩耶,另一只是一身昂贵的她只听过没有见过的牌子的蠢货。
想了想,回房拿了张纸写了个条子贴在打呼的那只脑门上:
“起来记得洗碗!”
然后关门睡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