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夜の殇の第十二章 ...

  •   小女孩虽然像是才上初一的样子,但是她还是倔强的站在我的面前,听见藤元秋的话,刚才还想上来帮助我的男士们顿时止住了脚步,或多或少的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藤元集团——仅次于迹部集团的家族!

      “就算你时藤元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姐姐你也没有资格去欺负别人!”

      即使女孩的腿已经打颤,但是她还是勉强着自己和藤元秋对抗着。

      “臭小鬼,你想死吗?!”藤元秋怒急,直接一个巴掌把小女孩给打倒在地。

      看见倒在地上双目充满水珠的女孩,我的温柔、懦弱的表情消失的无影无踪,充满杀意的蓝色眸子盯着藤元秋:“道歉!”

      “你说什么?本小姐……”藤元秋讽刺的望向我,却在看见我的眸子的时候闭上了嘴巴:“你……”

      “我让你道歉!别让我再说一遍!”否则,后果可不是你能承受的起的!

      “姐姐,我没事。”小女孩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腿上了鲜艳让我感觉一阵的刺目,杀意就快要具体化,所有人都被我的变化给吓蒙。

      小女孩也看出了我的怒火,然后轻轻的摇晃着我的手指:“姐姐不要生气,我真的不痛。而且……这件事情,我的家族可以解决哦!~”

      听见小女孩这样说,藤元秋冷哼一声:“你的家族,你的家族能和我们藤元家族相提并论……”

      “我叫迹部怜,是迹部家族宗家的小姐哦!~”

      藤元秋的脸霎时变得苍白,旁边围观的众人感慨道:这是什么?家族大比拼吗?

      我轻轻的抚摸着小女孩的头发,温柔的对她笑着:“呐~小怜,姐姐可以解决哦,看姐姐的厉害!~”

      冲着小怜神秘一笑,我依旧带笑的走到了藤元秋的面前,凑在她的耳边,用仅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道的声音说:“你做好……惹怒身为创世神的女儿的结果了吗?”

      看见她的瞳孔下意识的锁紧,我魅惑的笑:“不要说出去哦~~不然呐,灵魂可是死不了的呢!~想要折磨灵魂的这些事,对于我来说可是很简单呐!~”

      后退两步,看着藤元秋已经站不稳的身子,我睥睨而视:“做人,就要知道点分寸,否则,惹了什么连自己家族也无法解决的事情,可就不好了呢!~”

      藤元秋之前的嚣张气焰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是恐惧的望着我,我没有去理会她,径直的扶着小女孩做到了板凳上,温柔的望着小女孩:“告诉姐姐,哪里受伤了?”

      “不……姐姐,没有……”

      “告诉姐姐,乖~”看见小女孩害羞的模样,我第一次没有感觉不耐烦,我的情绪终于出现了第二个:愤怒!

      看见我温柔的微笑,小女孩也终于放弃了隐藏,指了指膝盖。

      我轻柔的卷起她的裤腿,刚刚跌的太重,她的腿上已经青紫,看的我恨不得把藤元秋现在就去投猪胎。

      在小女孩不注意的时候,我微微的用了点灵力。

      “好了!~”我释然一笑,再次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很可爱的少女呐!~

      小女孩甜甜的笑了:“谢谢姐姐。”接着她试探性的晃了晃腿,惊奇的望向我:“姐姐你真厉害耶!~我竟然一点儿耶不痛了。”

      看见她想要蹦蹦试试,我连忙制止住了她:“别跳,只是暂时的!”为了不被堪称怪物,所以我只是使用了止痛而已,最多能止痛三个小时。

      “啊……”小女孩失望的叹口气:“那么今天就跳不成舞了,看来也无法成为偶像了……”

      哦?我有些讶异的挑了挑眉头,按理说,以这个小女孩的个性,不应该会希望做偶像才对。

      手无意识的开始录取她的记忆,这是我第一次去偷窥别人的记忆,以前都时不屑去做。

      通过小女孩的记忆,我才知道,因为她的哥哥时这个世界的主角之一,所以她的哥哥各个方面都是很优秀的,而且对小怜也非常好,但是因为生在大家族里面,所以,优秀的继承人总要背负许多的责任。而小怜不忍心让迹部景吾一个人背负这么多的责任,于是努力的想要发光,可以帮助她的哥哥分担一点,但是由于无论什么方面她都没有什么天分,独独的跳舞时她的长项,于是她就像要成为偶像来帮助自己的家族提高声望。

      我有些怜惜的看着小女孩,实在是太单纯了,她真的以为这样就是帮助她的哥哥了吗?

      娱乐圈不是像她想的那么简单,稍微不慎,就会身败名裂,同样的,她的家族也不会得到好的评价,她认为迹部家族的现任家主会同意她去做这个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家族的事情吗?

      果然,没有多长的时间,一个保镖似的任务走了过来,告诉她她的爷爷让她立刻回去。

      小女孩虽然不情愿,但是还是乖乖的随着她的保镖离开。走之前,把她的手机号也给了我。我轻笑,这个傻瓜,难道不知道她的身价有多么贵吗?谁拿她去威胁迹部家族,只要成功的话,那个人可就时一辈子不愁没钱花了。

      很快的,他们的比、比赛结果出炉了,第一名理所当然的被失魂落魄的藤元秋所占领,我起身,终于到我了。

      进入比赛室之后,才发现这个时现场直播,怪不得他们都会紧张成那个样子,要知道,娱乐圈的新秀,可是有许多的粉丝、偶像、事务所在关注着。

      我微笑着走进了比赛室,我稍微探测了一下,就知道,现在已经有许多的人注意到我了,毕竟还没有比赛就被录取的人我可是第一个。

      我鞠了一躬:“请问社长,我需要表演什么?”

      东山社长朝我鼓励的一笑,然后递给了我一个剧本:“考虑你和星司认识,所以和你合作的人定位星司,这个是剧本,要求在十分钟内背上来,然后开始演戏。”

      我抽搐着嘴角,谁说我和他认识了?!

      翻开了剧本之后,我嘴角不受控制的抽搐,丫的……这个是不是太狗血了……

      话说一个女的吸血鬼和一个男的吸血鬼两个人相爱了,于是他们结婚了,然后打战了,然后女的为了男的死了,然后男的接受不了自我沉睡了,然后睡醒了,然后忘记了女的,然后女的也醒了,然后男的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的,然后女的十分伤心,为了男的喜欢的女的死了,然后男的想起了女的,然后女的灰飞烟灭了,然后。

      我惊讶的望着结尾,男的穿越了,在某个世界等着女主?!

      我不是傻子,这个基本很明显的写的就是玖兰枢和我,不……是玖兰枢和玖兰夜,这个该死的糟老头到底在搞什么?肯定是他催眠了人类这样不是让我难堪吗?万一我真的到达了某个玖兰枢所在的世界……

      不对!

      我现在的样子和玖兰夜简直时有天差地别,所以,玖兰枢是绝对不会认出我的!

      这样想着,十分钟就这样过去了。

      望着站在我的对面冲着我微笑的星司,我十分不华丽的再次抽搐了,但是现在时现场直播,没有时间让我继续抽搐,已经开始演了。

      第一幕:两人相遇。

      我脸颊双红的望着面前的玖兰枢,怯怯的叫了声:“枢……”

      “是玖兰大人!”星司面无表情冷冷的警告着。

      “可是……”我鼓起勇气的想要反驳日渡星司的话,却被日渡星司冷冷的瞪视了回去。

      “我不希望会再一次提醒你!”说完,日渡星司毫不留恋的离去,任由我一个人呆呆在他的后面看着他的身影。

      *******************************************************************************

      “社长,你怎么看?”宙人靠近东山社长问。

      “这个女孩……简直就是演戏奇材!”(某冥:为什么我觉得这句话像是贬义词……)东山社
      长激动的说:“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说,她既不做作也没有什么缺漏,就连表情、眼神都仿若这根本不是演戏!”

      “是啊……就像……是真是发生在她的身上一样。”

      然后两人都注意到,听见他们的对话的玖兰夜的身体一僵,两人惊讶的对视:“不会……是真的吧……”

      我咬牙切齿ING……早知道就不接受玖兰夜的记忆了……听见他们的对话,我是反射性一僵啊……

      *******************************************************************************

      第二幕:战场。

      玖兰枢在与所有的吸血鬼们激战着,我被他紧紧的护在身后,无论是哪方的攻击,玖兰枢全部帮助我抵挡了下来,也因此受了或多或少的伤。

      望着这样的玖兰枢,玖兰夜……也正是因为玖兰枢这种独特的魅力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吧……

      当最致命的一伤即将刺穿玖兰枢的心脏的时候,一直在后面畏畏缩缩的我一下子猛地冲了上去,利爪直接穿透了我的心脏,面对玖兰枢讶异的眼神,我微笑,却很苦涩,泪水低落在玖兰枢的脸上:

      “对不起呢……枢……明明答应过你要陪你一辈子,但是……不可能了呢……”声音越来越无力,玖兰枢惊恐的抓着我的手,我轻笑,用另外一只手抚摸上他的脸:“呐……枢,答应我……一定……要活下去哦……”

      利爪从我的体内撤离,我也因为惯性跌落在地,嘴角……依旧时那丝……温柔的微笑。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夜の殇の第十二章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