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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前尘 ...

  •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奈,无法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更糟的是,因为时间的流逝,往往都逐渐会失去那种想去改变的想法……
      ——摘自《塞弗拉日记》
      、
      重生在这个世界里,已经……过了多久呢?
      【15年了。】
      看着手中再一次记满了厚厚一本的日记本,塞弗拉呼出了一口气,将日记本关上,挂上了锁。
      微微眯起了眼,双手在笔记本的边缘处小心的抹动了起来。
      原本柔软的日记本外皮随着手的移动而在边缘慢慢弯曲延展,并且逐渐坚硬了起来,合成了一个封闭的外壳。
      “呼……这样就行了吧?”
      松了一口气后,塞弗拉将日记本放入了床下地板的暗格中。
      如果有人发现了这些东西,除了砸开外没有别的选择,但是这样一来,里面经过脆化的页面也会碎掉。
      除非像她一样拥有着可以控制物体变形的能力,不然能看到其中内容的,只有她自己一个人而已。
      虽然说这样防范似乎有些小题大做的样子……但是还是这样保险一点——毕竟,日记本中用来记录的文字,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但是,即使是这样,对于那个世界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模糊了。如果不是因为还坚持在写日记,怕是连中文都要忘记了吧?
      【就算是这样,所能记得的内容,也只剩下“中文”这种字体了吧,发音什么的,早就忘记了。】
      为什么还要坚持用中文记日记?
      【因为这是,唯一证明过去的自己存在的证据啊。】
      所以,即使明白这日记很有可能会成为有心人的把柄,也依旧坚持了下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当然塞弗拉也不例外。
      ——想要平淡的过完一生。
      ——想死在爱我的人之前。
      塞弗拉的心愿,仅仅只有这两个而已。
      不过,就算只有这两个心愿,其中的一个,恐怕早在她11岁那年,就注定无法完成了。
      【醒醒吧,出生在这种世界中,又拥有这种能力,平淡早就是水月镜花了。】
      但是即使是知道,也依旧……无法放弃这种祈愿。
      毕竟,这是从她还是身为“乐莹辰”的时候,就抱有的愿望啊。
      、
      浮生若梦。
      当心的弦随着尘世的喧嚣还有时间的流逝嘎然而止,似断还续的,都只是余音袅袅里那份不离不弃的承诺。
      如果关于那个世界的记忆全部都只是一场梦的话。
      塞弗拉想,她想她会永远都记住那个叫做“乐莹辰”的女孩,还有那个平淡的梦境。
      乐莹辰,不过就是一个长得普普通通,有着东方人特有特色的平凡的女孩。
      有些小聪明,但是并不是最优秀。有些方面精明,但是对于人情世故还是很天真。性格开朗,但是相当多的时候却是最安静的存在。
      最大的爱好是看书还有上网,最大的梦想就是中□□然后混吃等死当一辈子的米虫。
      嫁人不嫁人倒是无所谓,因为有一维书中世界,二维画面世界中的大堆帅哥等着她去YY,而且人的生活中,并不是只有爱情。亲情和友情同样都是不可或缺的——或者,比例更重。
      虽然和别的同龄少女一样期待着灰姑娘的童话,白马王子的降临;但是骨子里却也能绝对实际的对着镜子给自己下了一个“除非对方眼睛糊到屎,不然期待那种爱情生活的你就等着当一辈子老姑婆”这样的评价。
      5岁上市重点小学,11岁上区重点初中,14岁上省重点高中,然后在17岁的高考中因为感冒而在考场中打瞌睡导致失利,而只能上艺术大学的三本专业。
      不算太过跌宕起伏的学业生涯,虽然最后的结果有些让人扼腕,但是当事人却只是笑笑然后继续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得过且过到让人看了牙痒加手痒的生活。
      大而化之的个性让人很难把她当成女性来看待,于是哥们死党很多,朋友不少,树敌也不算多。
      其实这样的生活就此永远下去其实也不错啊!
      乐莹辰总是这样想着。
      但是她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
      于是,原本以为可以这样持续下去的平静生活,因为某天某个自认是“死党”的哥们的表白,还有途中冲进来的朋友指责她“背叛”的狗血剧情……而破碎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梦境——或者说是记忆似乎出现了微妙的断层。
      再后来就是乐莹辰为了毕业设计而外出写生,然后在突然而至的雷阵雨中非常不好命(或者说是衰透了)的被雷劈中了。
      然后,梦醒。
      20刚出头,乐观向上活得没心没肺最大梦想是当米虫的美术系大学生乐莹辰,变成了刚出生的落魄贵族后裔塞弗拉·艾德华。
      在经历了新生儿眼中景色正反颠倒的至少10多个月的趴趴虫生活后,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她,似乎,可能是穿越了。
      然后,最深的感触就是——丫的谁说“穿越好穿越妙穿越呱呱叫”的?站出来,我们两换!
      不会这个世界的语言没有关系,反正是重生在婴儿期,大不了当成是母语再重新学一次好了。
      不熟悉这个世界的历史没有关系,反正这些都是一个新生儿必备的尝试。
      不熟悉的人是父亲母亲也没有关系,反正最多自我催眠当成养父养母就是了。
      于是,一向抱持着得过且过的心态的乐莹辰,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就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曾经她以为,虽然现在的生活没有电脑没有网络,但是还是有不错的小说以及绘画让她度过空闲的每一天——至少,不用再拼死拼活的去读书考试了。
      但是乐莹辰忘记了,不管是哪一个世界,都没有“永远”的存在。
      同时她也忘记了,从她出生的时候起,她身上所携带的那种可以莫名其妙能改变东西外形的能力,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多么异类的存在。
      而对于异类,人类所能作出的只有两种反应。
      接受,或者排斥。
      非常不幸的是,后者占了绝大多数。
      塞弗拉还记得,当自己5岁那年,第一次因为被同龄孩子的欺负事件而生气的导致能力失控,让手中的纸片变成了锋利到了可以划伤别人衣服和皮肤的“小刀”之后,自己受到了什么样子的待遇。
      整整两个礼拜,每天只提供一餐一点点的水和食物的小黑屋。
      眼睛因为流泪而红肿不堪,身体极度虚弱,连续三天的高烧不退,还有轻微的幽闭空间恐惧症的后遗症。
      虽然有着20多岁的心理年龄,但是乐莹辰终究只是一个在阳光世界中长大的,被宠爱的孩子。在尚未踏足真实的社会开始工作之前,她的周围,善意和光明占了绝大多数。
      即使是有了奇怪的能力,即使是遇到了所有穿越小说中提到的“重生契机”,她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于是,天真善良单纯快乐的孩子乐莹辰,“死”在了那间小黑屋中。
      活下来的,是继承了乐莹辰记忆的塞弗拉。
      是的,只有塞弗拉·艾德华。
      、
      【翻开尘封的相册,却只能看到死去的回忆。】
      “叩叩。”
      敲门的声音响起,塞弗拉微微惊了一下,从回忆中脱离了出来:“谁?”
      “塞弗拉小姐,是我。”
      门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商队已经准备好了,我是在询问您是否准备出发。”
      站起了身,塞弗拉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
      镜子中的她,铂金色的长发工整的束起,浅宝石蓝色的眼,清秀的外表搭配上工整却不会影响到行动的骑马装。
      【熟悉而陌生的形象。】
      拉开了门,塞弗拉对着正等候在门外的人微微笑了一下:“我们这就出发。谢谢你来提醒我。萨姆(Sam)。”
      萨姆森(Samson),从她12岁在街边捡到他后就一直跟随着她的贴身保镖,虽然看上去高大牢靠,不过她知道他的本质其实只是一个温柔而腼腆的大男孩而已。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来人抓了抓自己的那头棕密色头发,上挑的琥珀色眼中闪过了腼腆,“毕竟,我是塞弗拉小姐你的保镖啊!”
      点了点头后,塞弗若从来人让开的路走了出去。
      现在可不是回忆过去的时候,毕竟,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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