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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忽梦少年时(二) ...

  •   韩翊发现自从上次酒吧小聚以后,余慕之开始频繁地出现在Utopia。他美滋滋地认为是因为余慕之上回亲眼见识到酒吧生意的火爆,也想要开一家酒吧。

      于是作为兄弟,他大方地分享了自己的成功之道,拉着余慕之畅谈自己的商业发展宏图,还跃跃欲试地问他要不要合开一家乌托邦2.0。

      “不了,你找周行明吧,我对开酒吧没兴趣。”不管韩翊在他面前如何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全然不影响余慕之保持他的视线精准落在舞台上唱歌那人的身上。

      祝颂正抱着一把吉他,弹唱着一首英文歌。每当他稍稍低头时,额前的刘海会遮住他的眼睛,壁灯洒在他的发顶,投下一片好看的阴影,衬得他的五官更加立体。低沉慵懒的嗓音,恍若从某个旖旎梦境里传来的呢喃。

      “那你最近干嘛老来!”韩翊不相信余慕之这种人送称号精神70后的养生达人会无缘无故频繁出入酒吧。

      见余慕之不搭理他,韩翊故意做出暧昧的表情,向他眨了眨眼睛道:“莫非……你爱我?”

      余慕之终于嫌弃地睨了他一眼,用冰冷到极限的声线极力抹杀对方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咱能认清一下自己的地位吗?”

      “你这人……所以说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啊?!”韩翊怒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能在言语上欺负他两句呢!

      “带动消费,促进社会财富再分配。”余慕之悠悠道。

      “又说我听不懂的话!你们学霸真牛逼。得得得,你自己玩儿吧,我忙事业去了。”韩翊终于在余慕之连环暴击下退场了。

      余慕之继续专心盯着祝颂唱歌,他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听他唱歌,喜欢到一有时间就往酒吧跑、没有时间抽时间也要来的程度。

      第一次听到他唱歌只觉得很惊艳,后来觉得听他唱歌时自己很放松很享受,慢慢地,居然有些上瘾。他时时会想起祝颂唱过的歌,想起他清澈的带有少年感的音色,想起他在台上的表演,想起他嘴角甜甜的梨涡,也想起他闷头吃蛋糕的样子。

      他突然有点分不清自己是单单想听祝颂唱歌,还是想见这个人了。

      快到十一点,祝颂唱完今天最后一首歌后下台离场了。

      几分钟后,余慕之看到祝颂背着吉他,拎着吧台小姐姐特意给打包的小蛋糕,在保安大哥慈爱的注视下出门了。

      余慕之按兵不动,静坐思考了两秒,随机迅速起身拿上车钥匙和手机,没和韩翊打招呼就跟了出去。

      出了门,远远看到祝颂过了马路,径直走向一家奶茶店。

      周末晚上大学城里的商业区正是三五成群的小团体、热恋小情侣的好去处。余慕之慢慢走近时,祝颂正一个人戴着耳机乖乖站在队尾,两只手扯着吉他袋的背带,像个三好学生。

      余慕之在他身后站定,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祝颂回过头,对上来人的视线,眼中盛满了意外:“之哥?好巧啊。”

      之哥?什么操蛋的称呼。

      余慕之顿了顿,说:“你不用叫我哥,你叫我余慕之就行,我今年25,没比你大多少。”

      余慕之今天穿得很休闲,站在一堆大学生里,也是帅气青春得扎眼,刚才一路过来不少女生偷偷看他。

      祝颂犹豫着没开口,他叫韩翊翊哥,是因为虽然韩翊平时和员工从不摆架子,但他毕竟是酒吧的老板,算半个前辈,祝颂心里还是很尊重他的。余慕之是韩翊的朋友,自然是和韩翊归为一类,祝颂面对他时也会有一些拘谨。

      似乎是看穿了祝颂在想什么,余慕之开口解围:“那你叫我大哥吧,我们四个韩翊最小,你以后就叫他四哥。”

      祝颂有点跟不上这个人的思路,怎么前一秒还不愿意被叫成哥,转眼居然让人叫他大哥?而且他居然一下子又多了三个哥,再来两个都可以直接出演真人版葫芦娃了……

      余慕之比祝颂高了大半个头,俩人此刻站得非常靠近,祝颂需要仰着头和他说话。祝颂第一次这么近地直视余慕之的脸。

      之前他觉得余慕之五官很端正,眉骨高,鼻梁直挺,长得像用心雕刻出来的雕塑,还有身高加成,余慕之自带了一种生人勿近的凶悍感。

      而此时,祝颂抬头就能望进他那双清亮的笑眼,眼波流转间,透露出的温柔和笑意莫名让祝颂心跳漏了一拍。

      “那个……余大哥,”祝颂岔开交汇的视线,“你也喜欢喝这家奶茶吗?”

      余慕之看了看奶茶店的名字,印象里尹一心老是嚷嚷着要喝这家店的奶茶。他摸摸鼻子,眼神有些飘忽,语气不自然地说:“啊……我其实没喝过奶茶,今天想试试……你可以给我推荐一下吗?”

      祝颂露出一副“你不用多说我早就猜到是这样”的表情,体贴道:“可以啊,嘿嘿,我对奶茶还挺有研究的,我给你点一个我的最爱。”

      几分钟后,余慕之看着奶茶上贴着“大杯、全糖、加珍珠、加红豆、加椰果”的标签,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卡路里。这哪是奶茶,这分明就是一碗粥。

      祝颂一边吸溜着珍珠,一边口齿不清道:“余大哥,你快试试,真的好好喝。”

      看着祝颂那一副幸福满足的样子,余慕之放弃抵抗,下定决心明天早上要加30分钟晨跑时长,大义凛然地喝了一大口。

      一口下去,甜得余慕之的表情都要扭曲了。

      见祝颂期待地看着他,像是和好朋友分享玩具的小孩子一样,余慕之尽量控制住了表情:“真的很好喝,谢谢你的推荐。”

      听了这话,祝颂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笑眼弯弯,昏黄的路灯站在他脸上,两个浅浅的梨涡看得分明。

      余慕之一瞬间觉得奶茶那麻痹舌尖的甜味传达到了心底,弄整颗心也酥酥麻麻的。

      两人并肩慢慢往S大的方向走着,余慕之其实开了车出来,但是他想和祝颂一起走走,于是告诉祝颂自己想散步走回家,俩人正好顺路。

      “你这把吉他是Martin D-41吗?我有一把D-45 Fire&Ice,音色很好,手感也不错。”余慕之一早就注意到了他这把吉他,他高中时学过吉他,买的就是这个牌子的琴,所以他知道祝颂这把琴不便宜,一开始还以为是酒吧的。

      祝颂一听,立马转过头看他,一张脸写满了激动:“是D-41没错,原来余大哥你也喜欢吉他,我一直想要是我哪天暴富了,也要买一把D-45玩玩!”

      余慕之那把吉他在上市的时候标价近4万美金,音色、手感、琴头的设计都是一绝。

      “那我祝你早日暴富,”不知不觉走到了S大校南门,余慕之停下脚步,“要是觉得暴富难度太大,也可以适当降低难度来找我借琴,随时欢迎。”

      祝颂脸上一闪而过喜悦的神情,顿了顿说:“那么贵的琴,万一磕着碰着了……唉,还是算了吧。”

      “没事,好琴和好歌手才是相得益彰的,我想听你用那把琴伴奏,肯定很好听。”余慕之说完温柔地看着祝颂,两人四目相对,几秒后,感觉到气氛有些奇怪,又双双避开视线。

      祝颂被他突如其来的表扬夸得有些脸热,虽然天天听韩翊叫他台柱子,但他也从来没有像现在面对余慕之这样不好意思中又有些小骄傲。

      “那就谢谢余大哥了。我到学校了,先进去了,再……”

      “等等,”余慕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加个微信好友,今天你请我喝了奶茶,下次我得请你吃别的。”

      祝颂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手指已经听从指令找出了二维码。

      他看着余慕之掏出手机,解锁,扫码一气呵成,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狗狗头像的好友请求。

      他立马点了通过,当着余慕之的面郑重其事地把备注改成“余大哥”,然后道了一声再见,便一路小跑回了宿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忽梦少年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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