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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

  •   正文012

      感情对于陆辰风而言,是最寡淡的一块。年轻时一门心思为了创业,焦点和重心全放在工作上,时间被压榨,几乎没能余出精力去考虑谈对象的事,久而久之习惯了一个人,也就没想再刻意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

      以前的想法,是打算先把事业放到其他心思的前面,他认为,只有能够负担得起两个人的生活,有足以对抗现实的底气,能在人前立得住脚,站在这样的前提和基础上,才能很好地做到照顾和守护对方,这是陆辰风一直以来的观念。

      但这不代表他对感情没有憧憬和向往。

      他既有满腔热忱为他执着的热爱,也有满心欢喜去等待一场平凡的爱情。

      清明时节气温回升,运动服被陆辰风收进行李箱,外出不必再添衣,这趟行程也只剩下最后两天了。

      他昨天没有去应林潮生的建议,无论是丽江雪山还是更远的高原圣地,他不需要再往前走了。既然明确了目标,找回了努力的方向,剩下的也就只有为此再拼一次,全力以赴了。

      这一天的行程安排在挖色,这么多天游玩下来,风景大同小异。导游将旅客们带到适合拍照的景区一待就是一上午,陆辰风却不跟着多做停留,径自一人折回了双廊。

      比起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他更想把时间“浪费”在他认为值得的事情上。

      凭着记忆在街巷中弯弯绕绕,还好没有找错方位,陆辰风回到林潮生第一次带他去的那条街子上,两侧摊位拥挤地堆簇在一起,灌了满耳烟火人家的热闹。

      陆辰风认真浏览身侧的店铺,他是揣着目的来的,他想在临走前给林潮生买件礼物。

      仔细想来,这些日子受了对方太多的照顾,一日三餐,跟团旅行,全是林潮生在安排,最重要的,是那几次称得上是交心的谈话,带给陆辰风很大的鼓舞。

      但他此刻却被礼物难住了。

      在他擅长的领域里,可以根据林潮生的穿着喜好设计适合他佩戴的珠宝,比如领夹、领带扣,或者胸针。可他现在两手空空,只能就地选材,来来回回观望一圈,着实没能找到令他满意的礼物。

      正苦思着,视野中有人在往街边搬东西,陆辰风目光越过一行人身后的矮门朝里看去,是间陶艺作坊。倏地福至心灵,陆辰风想,自己毕竟也算半个手艺人,不如尝试着亲手做件礼物送给林潮生。

      迈过门槛,破旧的宅院中有两个孩子在踩黏土,东侧平房里的长凳上坐着一位用鹅卵石打磨胚体的老大爷,陆辰风走过去,礼貌地同他打招呼,并讲明自己的来意。

      勉强从大爷蹩脚的普通话中听出这里是间私人作坊,但既然门是朝街巷敞开,想来做陶器或者瓷器只要花钱即可。陆辰风付完费用,盯着大爷弯腰抄起一坨孩子们脚下的黏土,稍加处理,把干湿不均的地方揉匀,放到他面前的转盘上,叮嘱几句,便去忙自己的活儿了。

      陆辰风在上手前以为拉坯是件很容易的事,无非是随手掌的力道屈伸收放使坯体成型,结果忽略了转速,没控制好手劲儿,原本计划制作的茶碗压出个盘口大的底,弄得他哭笑不得。

      那就顺水推舟,自己擅长绘画,制成后往上面勾些图案,做个摆件盘子好了。

      没多久陆辰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盘子需要娴熟的手法将黏土压稳在同一平面上,一旦受力不均会影响整体的效果。思来想去,他还是用掌心拢起了外壁,至于能做成什么,索性顺其自然。

      十几分钟后,陆辰风茫然地举着手,眼前的器皿比碗口宽,比茶盒深,像个罐子,他无奈地抿着唇角,干脆给林潮生当个装零碎用的储物罐吧。

      食指将罐沿儿推成裙摆形状的花边,直到坯体完工,陆辰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出一身的汗。

      恰遇一批陶器入窑烧制,大爷嘱咐他明天傍晚来取,陆辰风发觉做个礼物比跑一天的行程还要疲累,于是准备提早回客栈休息。

      该以什么名义送给林潮生,陆辰风需要想一个合适的理由,踏出院门时又在担心这件礼物有些拿不上台面,毕竟第一次制陶的效果实在不尽他意。

      边迈步边思忖着抬起头,险些踩空一个台阶,陆辰风怔愣地望着刚好从作坊门前路过的林潮生,两人视线径直穿越间隔的人群,精准地来了个大眼儿瞪大眼儿。

      喉结不自觉上下滑动,陆辰风竟然生出一种做坏事被现场抓包的感觉。

      “陆先生?”林潮生迟疑地推着自行车走来,停在台阶旁边,车筐里装着两袋子蘑菇,他偏头往陶艺作坊里探去一眼,不明所以,“你怎么会在这里?”

      陆辰风额角一蹦,他从小就学不会扯谎,只能拐着弯儿地回答林潮生的问题:“……我提前结束了行程,想再来这边走走。”

      林潮生打量着他脸上的表情:“是……玩得不开心吗?”

      “没有。”陆辰风抬手摸摸鼻梁,“我有点事情,就先回来了。”

      收回打探对方的目光,林潮生礼貌地不再多问,他指指自己刚买的蘑菇,转而笑道:“中午简伊要做野生菌饵丝,敢不敢吃?”

      陆辰风环住臂肘耸高肩膀,打趣地说:“还是把命交到你手上比较放心。”

      市集喧闹,街道拥挤,两人并排朝向来路,陆辰风护在林潮生左侧,为他挡开熙攘的人群。

      下一个拐角,林潮生不经意瞥见陆辰风的衬衫袖口,而后在一片空阔的平地上立住自行车,从兜里掏出纸包。

      陆辰风见他走去街口的公共水池前浸湿纸巾,转身迈步回来,垂眸冲自己扬扬下巴:“左手给我。”

      疑惑地听话照做,林潮生低下头,捧起陆辰风的手腕,细致地为他擦净沾粘在手表和手背上的黏土。

      林潮生动作轻柔,神情专注:“平时挺仔细的一个人,怎么没注意到手上沾脏了?”

      他们静立在一处绿荫下,零星光斑洒落林潮生的肩膀,弯曲的颈部与衣领间隔出一小块诱人的空隙,陆辰风没克制住游蹿的视线,他们的距离近到能让他瞧清林潮生后颈上一排细密的绒毛,皮肤在明亮的视野中白得耀眼。

      细长的脖颈像是一把就能握住。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不知何时,林潮生已经松开了陆辰风,正抬眼看着他。

      陆辰风心下陡地一乱,再一次产生被抓包的窘迫感。但到底是个历经世事的人,早已能做到面不改色地沉着应对,他盯着自己如同焕然一新的手表说:“……我们快回客栈吧,我饿了,想吃你做的饭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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