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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爬山一直是秦沫秧喜欢的活动,每一次拾级而上,便能看到日常不曾见过的风景,每一次气喘吁吁后地收尾是内心的平静。坐在岩石上看望远处风景,会觉得那些看起来遥不可攀的事情一定会有解决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条路,都未必是在那些常走的路上,有些时候,哪怕是自我开辟出一条新路,也是一种办法。这一条没有人走的路,一定不够平坦,一定杂草丛生,或许还布满荆棘,稍不留神便会划出一道血痕。但是即使这样,越过这个困境,依然可以看到山顶的风景。所以当下的所有困顿和自我束缚,都只是情绪的自我选择。很多时候想想,除了生死,有些事,确实不值一提。只是秦沫秧还在生死的茧里。

      现在面对着这么沁人心脾的地方,一定会想要跃跃欲试的。沿着小道而上,不知名的小花开遍了沿途,造型奇特的树木是个天生的艺术家,自我打磨成属于自己的行为艺术。沉浸其中,会闻到属于植物世界的特有清香,你说不出它是什么味道,但是却是一种专属。偶尔遇见带着鹅卵石的石阶,会欢脱地脱下鞋来。挤压的痛感是真的,过后的神清气爽也是真的,痛是真的,笑也是真的。

      在山的中间位置,有一条未知的小路,不知道目的地是通向何方,但那也没什么关系,山的魅力就在于此,每一条路,都能抵达终点。秦沫秧穿好鞋子,准备去看看路尽头的风景。大自然给予的馈赠便是这般,不是既定的,也不是特有的,就是突然冒出来的某一种植物也好,某一种小动物也罢,都成为一种别样的风景。所以从没有什么既定的路,当然也没有既定的风景,每一步脚下的行程都是路程,每一次目光所及都是风景。从狭窄的小路过去,尽头却是别有洞天。大片的向日葵,仿佛是一场盛宴里的竞技,大小各异,千姿百态。置身其中,宛若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秦沫秧开心地宛若孩子,她光脚置身其中,仿佛是童话里走出的公主,恬淡又曼妙。

      庆功宴上热闹非凡,大家举杯交谈,开怀畅饮。韩初时却心神不宁。他又环顾四周,依然没有发现秦沫秧的身影,他想着她是不是又喝醉了,然后在某个角落里。他对她喝醉酒的状态一直处于一种不安的状态。
      出去抽烟时,站在外面的平台上,看着秦沫秧的房间依然没有亮灯,她去哪了?屋外飘起了丝丝小雨,韩初时回站在门檐上,看看天空,看看远处。
      叮叮叮,电话铃声打破了某种寂静。前台小哥接起电话,“是的,这里是前台,好的,秦小姐。刚收到气象局的提醒,过会会有雷电天气,建议您先暂时留在小屋内。里面有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可以使用。好的,注意安全,再见。”

      听到秦小姐,韩初时上前问道,“秦沫秧?”
      前台点点头,“是的,韩总,秦小姐出去爬山了,她说想看看山顶的样子。”
      “这个时间点去爬山?”屋外的夕阳已经落下,黑暗像个孩子,突然从一片白墙后面窜出来。
      “秦小姐临近傍晚的时候就已经上去了,估计路途中耽搁太久,不过韩总您放心,目前秦小姐已经爬到山顶了。山上有住宿的地方,没问题的。”

      “没问题?现在已经晚上了,还雷电天气,你让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待在那样的地方?你怎么不阻拦,出了事谁负责”
      “秦小姐自己执意要去的。刚才天气还不错的,这山里天,变天特别快。”
      韩初时没理会他继续想要说的话,顺手拿起一旁的雨伞,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手机的灯光照射出微弱的前行路,西装、皮鞋的装束也不是合适登山的服饰,但是韩初时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想着她一个人,便只想早一分钟再早一分钟到达。约摸走到半路,雨说来就来,从刚开始的小雨,转会变了脸色,一束束拍在雨伞上,阻挡着人前行。韩初时索性把雨伞收起来,直面迎着这暴雨,闪电、打雷好像是乐队的角色,为这一场交响乐带来了新的乐章。皮鞋在这样的山路上,没有任何魅力,山水冲击的路泥泞滑溜,韩初时感觉到了在泥水里跳舞的滋味。

      不知过了多久,当韩初时以一身疲惫不堪地身躯敲击着木屋小门时,秦沫秧正蜷缩在屋内的角落里。雷电天气击溃了她最后的勇敢。听见敲门声,听见有人唤着秦沫秧,她才敢小心翼翼地出来开门,然后看着门外一身狼狈不堪的韩初时。
      “韩初时,你怎么来了?”秦沫秧又惊又喜,带着哭腔问道。
      “我很担心你。”话音未落,秦沫秧便感动地紧紧抱了上去。这一刹那,这个人给了她绝对的安全感。
      “会把你衣服都弄湿的。”
      秦沫秧没有说话,只是将拥抱抱得更紧。
      屋内,壁炉上的火光多了些暖意。洗了澡,换上一身白T,韩初时亲和的好像邻居家的大哥哥。硕大的白T下,秦沫秧迷人的身段一览无余,惹得韩初时的眼神无处安放。
      “韩初时,你转过去。”秦沫秧偷偷在他的背后坐下。
      每一次的闪电、雷声,韩初时都能感觉到秦沫秧微微的颤栗。
      韩初时抓住秦沫秧的手,安慰道:“别怕,我在。”
      一阵巨大的雷声响起,屋内突然漆黑一片。唯有壁炉的火光散发着它的温和亮。韩初时起身想去门外看看是不是跳闸了,秦沫秧紧张地拉着他的手恳求着不让他去,等这阵雷雨过了再去。雷雨天气这个动作,实在太危险了。
      屋内突然就安静了起来,偶尔有壁炉里燃烧的木头响声惊扰着这漆黑的夜,又或者闪电划过时的一道光,又或者雷公公的怒吼里,多少带了些撕心裂肺。外面的雨,淅淅沥沥,透着玻璃窗,低语倾诉。
      又一阵雷声响起,发出巨大的动作,秦沫秧害怕的尖叫起来。韩初时把秦沫秧揽在怀里安慰着,第一次,两人的心贴的这么近。
      “我小时候,都跟我爸爸一起生活的嘛。平时放学,我都会去姑姑家,然后我爸再来姑姑家接我。我记得我那会5岁,那天姑姑有事没在家,我放学后就一个人在家。平时我爸爸都会在天黑左右就回来的,但是那天天黑了他还没回来。外面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我害怕地躲在被窝下,瑟瑟发抖。我不知道过了多久,雷电没了,雨还是很大,当我意识到我爸还没有回来,或许是遇见了危险时,我当下特别勇敢,戴了一顶草帽,身上批了一条薄毯,撑着我自己的小伞,拿了一把大伞准备沿着我爸回家的路去寻找。我走了差不多500多米的路,突然出其不意地打了声巨雷,我撑着雨伞蹲在地上,分不清脸上是泪水、汗水还是雨水。然后我爸回来了,他抱起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在我面前流泪。那天公交停运,我爸顶风冒雨,徒步走了将近3个小时。”
      秦沫秧眼角有泪水划过,韩初时拥着的手抱得更紧,他轻轻抚她的脸颊,写满心疼。
      “所以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我爸和我妈便是一见钟情,一个城里姑娘爱上了农村小伙,但是还是被困难生活击败了。她是转身走了,我爸却为此付出了更多的代价,可是从小到大,他从未说过我妈一句坏话,有些时候我姑姑说起,他总是说她一定有她的难处。我小时候的那几年,我爸真的特别艰难。”
      韩初时低下头,轻轻地擦掉她眼角的泪水,“沫秧,或许我确实在最好的年纪遇见了你,但是我爱你,不仅仅只是因为那时的你,我爱你,是每一个状态的你。每一次看到你的不同情绪,总能轻易地牵动我的心。你笑的时候,我想着陪你放肆地笑;你难过的时候,我想着怎么才可以让你不伤心;你失落的时候,我想着如何才能走出不安的情绪,我心疼你曾经经历的事,我也遗憾没有陪在你身边。沫秧,我爱你,以后让我来守护你,好吗?”
      曾经对于秦沫秧来说,她向往的爱情是橡树与木棉般的爱情,平等又相互依扶。只是对她来说,韩初时仿佛是高高在上的香樟,而自己则若盆栽。可是他一如既往的深情让所有的防线土崩瓦解。
      她抬起头,迎着他的目光,终于眼神坚定地点点头。
      她刚才一个人在山上经历着雷电,一下子把她拉回到了小时候。爸爸走了,曾经迎风冒雨为自己而来的那个男人走了。这辈子她最爱的人,走了。于是,孩子便没有了保护伞,需要开始直面死亡,需要迎接任何风雨,需要面对黑暗与挑战。她特别害怕,一如那时的小女孩。可是,有些感受,你永远不想再经历一次。
      然后,他出现了。像个战士般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因为担心,无惧风雨地来到面前,给予爱和温暖,所以自己还在退缩什么,害怕什么,任世俗偏见再深,相爱可以抵一切流言蜚语。
      他亲吻她,她回应他。他爱她深远炙热,她爱他含蓄内敛,但是当下,任凭外面风雨几何,他与她终融为一体,巫山云雨,满目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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