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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只爪爪 ...

  •   第九只爪爪

      沈凌非常满意。
      因为,她觉得,冥顽不灵、阴险狡诈、只会使用下三滥手段的钵……咳,阿谨,终于开窍了。

      他终于有了本喵爪下败将的自觉,主动上供给自己钵钵鸡的本体,主动上供给自己甜滋滋的饮料,主动上供给自己漂亮的白色小宝藏,还主动上供了油炸小黄鱼!

      虽然这只鸡依旧没有把她带回他的窝伺候,再次把她丢在了奇怪而陌生的地方——但沈凌大方地宽恕了钵……咳,阿谨这方面的错误。
      毕竟是低等鸟类,高等帅气的她不能与其一般计较嘛。
      况且,在她机智帅气的操作下,即使不能以祭司的高贵姿态直接莅临他的窝,也收到了额外的成果……

      “喵~”

      想到这里,沈凌伸爪,拍了拍窗玻璃。
      玻璃上,无形刻录的复杂符文对她而言形同虚设——因为窗子内部正停着一只深紫色的小鸡崽,它微微低头,用喙再次于主人的符文上啄开了一个小洞。

      沈凌得意地翘翘尾巴,从小洞里钻了进来,于厨房流理台上稳稳站好。
      阿谨昨晚把她送去的奇怪地方比上次的黑色小箱子好多了——因为那地方距离阿谨的窝要近得多,对沈凌而言,只是挂掉电话后,从窗户与窗户、高楼与高楼之间的几个轻跳。

      让她一直待在那个奇怪空旷的房间里?没门!

      “叽叽叽!”
      “喵喵喵!”

      主动给猫啄开通道的紫色小鸡亲热地蹭过来,金色的小猫很是慷慨地挥爪,试图拍拍它的脑袋,以此奖励这只爪下败鸡的孝敬。
      但小鸡比小猫稍微高一点,这一拍落在了对方脖子的羽毛上。
      被拍到颈毛的鸡仔愣了一下,金色的小猫冲他又兴冲冲叫了几声。
      ——然后小鸡歪歪头,后知后觉地往后一倒,摊开翅膀,鸟爪一蹬。
      沈凌顿时来劲了,直接扑上去抱住紫色的羽毛球就是一阵拍拍拍,尽显高等生物的征服风采。

      “叽叽叽!”
      “喵喵喵!”

      金毛紫毛再次滚作一团,后者极其配合,沈凌每拍一下它就“叽”一声。

      来厨房倒水喝的薛谨:“……”

      他默默盯着这两团在菜板旁边玩得兴高采烈的毛球,蠢蠢欲动片刻,还是没有拔出旁边架子里的菜刀,一刀斩了主动放魔物进来玩的丢人投影。
      ……这只魔物也挺丢人的,昨晚主动逃出去后又主动跑回来,还和他的投影玩上瘾了,最终赶它走还抱着我手指咬。
      大概这两只是一个心智水平吧,都是快乐的傻子。

      沈·根本没在酒店过夜·薛谨前脚把她送进酒店房间后脚就跟在他后面跑回他家玩·最终再次吃到小黄鱼才跑回酒店房间·快乐的傻子·凌:本喵就是如此机智!见面能吃小黄鱼,见完面再过来吃小黄鱼!每天就起码能吃到两盒小黄鱼啦!

      ……算了,每天固定一小时的放风时间,投影和无害的猫形魔物玩总比去外面又给他叼发|情|期母猫回来好。

      猎魔人懒得和不在他猎杀名单上的魔物计较,也懒得和傻子计较。
      他直接无视了这两个傻子玩意儿,走过去打开冰箱门,拿出前段时间煮好的冰镇酸梅汤,咕嘟咕嘟倒进杯子里。

      杯子里浓紫色的果味饮料倒到一半时,透明干净的杯缘上悄悄按上了一只金色的猫爪。

      薛谨:……

      “撒开。”

      他把这只魔物的爪子拨开,继续往杯里倒酸梅汤。
      但杯缘又锲而不舍地重新按上——这次是一对爪爪。

      薛谨叹了口气,直接把这只扒住自己杯子往里探脑袋的猫拎了起来——拇指与食指并拢,捏住了它命运的后颈。
      沈凌徒劳无功地在空中蹬了蹬腿。

      “你钱还没还完,不准喝。”
      虽然发现这只猫是魔物的第一时间就电话给宠物会所取消了托管服务,但钱花出去就是花出去了,也没有七天无条件退款的售后服务。
      说起来……这只魔物是怎么瞒过会所的监控逃出来的?抽个时间去会所那里看看录像吧,以备不时之需。

      薛谨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提着猫,走回了客厅。

      他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拉开下方的抽屉,拿出保鲜盒,里面是沈凌昨晚因为串串吃太多没能全吃掉的炸小黄鱼。

      薛谨抽出纸巾,在上面放了两条炸小黄鱼,再把猫放在前面。
      效果非常好,后者直接扑了过去,一边“咔擦咔擦”吃小黄鱼一边翘起尾巴,不再好奇他杯子里的酸梅汤。

      “你吃完就走。”
      “喵!”

      ——一小时后,吃完小黄鱼,舔舔嘴巴,和投影互相拍拍告别后,这只傻子魔物轻盈地消失在窗户后。
      一小时十五分钟后,准备出门的薛谨再次接到了吵闹的电话。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我要喝一种浓紫色的饮料!亮晶晶还有果香的那种!你来接我的时候把小黄鱼和这种饮料都带上!”
      “……好的,沈小姐。”

      沈凌:本喵就是如此机智!

      在阿谨窝里不给吃的东西,在他的窝外可以吃到;在窝外吃不完的东西,可以再跑到他窝里继续吃,顺便慰问一下本喵的爪下败鸡!

      计划非常顺利,爪下败鸡非常孝敬,又会炸小黄鱼又会带她吃其他各种各样的东西,懂得用白色宝藏讨好她,甚至撸毛的手法也不错……

      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沈凌现在觉得,主动坐上对方摊开的柔软手掌,给他伺候自己的机会,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

      那么,身为英明帅气的高等生物,当然要给他奖赏。

      “沈小姐。”
      “沈小姐。”
      “……沈小姐?”

      沈凌眨眨眼。
      薛谨在她面前晃了晃手。

      “沈小姐,我在询问你……沈小姐?”

      薛谨的手指被这个似乎在发呆的女孩握住了,她握住后竟然直直拽向了自己的唇边。
      看到这货和昨晚一样在眼前摇手指,就条件反射扒拉过来咬咬咬的沈凌:“……”

      她转了转眼睛,有心直接下嘴咬几下,又顾忌在这只鸟面前暴露自己的双重身份——正常两脚兽不会扒拉着同类的手指咬她还是知道的,况且每天双倍的小黄鱼她还没吃够呢。

      但在沈凌想出合适的借口之前,薛谨已经干脆地把手指抽了出来。

      “这不是你的AD钙奶小瓶子,沈小姐。”他平和地说,厚厚的圆眼镜几乎挡住了所有波动,“请不要抓着不撒手。”

      “哦……对不起。我刚才在发呆。”
      “没关系。”

      对面的男人顿了顿,收回手,又指指尽头隆隆开来的列车。

      “我刚才是想提醒你,我们要乘坐的地铁到站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普通人,在C国C市这样人口堪比一个A国一个州的超大城市,薛谨的常规出行方式当然不是保时捷或哈雷摩托。
      挤地铁,是每个C市普通人的日常。

      ……只不过,以前的薛谨凭借自己诡异的身手与刻意调低的存在感,总能在人挤人的地铁中找到一个角落里的座位。
      今天,因为沈凌之前在站台上的发呆,以及她发呆后做出的行为……薛谨错过了第一时间找到座位的时机。

      涉世未深的姑娘抢先迈了进去,这就导致她瞬间被一大堆黑压压的人头推远。
      薛谨目测了一下沈凌的情况,有心放着她不管——因为他知道这种情况去帮助她的后果是什么——但收到对方懵懵懂懂下意识看过来的视线,他还是叹了口气。

      似乎遇见这个姑娘后就一直在叹气。

      默默被堵在地铁车门门口的普通男人微微动了动,极为灵活地从人与人之间的缝隙滑了过来——他没有惊动任何人类,也没有引起任何生物的注意,似乎那一刻的他位于所有生命的视觉死角。
      这诡异的一幕让人联想到穿梭在云雾与雨水之间的候鸟,或者深夜潜伏在楼道阴影里不可名状的东西。

      沈凌自然也没能注意。
      只是,当她再次去寻找薛谨时,感到周围一空,乱糟糟的两脚兽气味消失不见。

      “抱歉,沈小姐,冒犯了。”

      低调的猎魔人,低调地把她困在了地铁车厢的角落里。

      手臂,肩膀,因为极其克制才堪堪隔出的几厘米距离,因为极其礼貌才侧过头避免互相触碰、但却不得不轻轻拂在她耳边的呼吸。

      沈凌眨眨眼。
      她觉得耳朵有点痒,还有点想翘翘自己收起来的毛尾巴。

      “哪里冒犯了?”询问的声音小到沈凌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疑惑自己为什么突然小声说话了,又赶紧清清嗓子。
      “哪里冒犯啦?刚才出什么事了,那些人为什么要往里挤?”

      ……啊,对方的确不知道异性之间“冒犯”的定义来着。

      薛谨分别依次序耐心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在陌生的异性之间,突破安全距离突兀靠近对方是很冒犯的行为。那些人之所以要往里挤,是因为车厢里的人太多。”

      哦。

      他说话时的吐气让沈凌的耳朵更痒了,她不得不抬手捂住了脑袋,防止收好的猫耳朵从头发里蹦出来。

      ……奇怪,高贵的祭司是不会因为小小的热气就破功的,露出耳朵和尾巴更是拙劣的低等生物才会犯的错误。

      “下次不要在等车的月台发呆,沈小姐。”薛谨见她用毛衣袖子捂住了脑袋,以为这是对方在表示不满,“原本速度快的话是能找到座位的……但我还是很抱歉,看来你不太习惯这种拥挤吵闹的环境。”
      “还好啦。”沈凌嘀咕,“什么时候能下车?”
      “三站后就可以,沈小姐。”

      呜哇,耳朵好痒好痒,尾巴也要蹦出来了,薰衣草和雨水的气息原来会让我过敏吗?

      沈凌进一步捂紧了脑袋,用力把眉毛皱成一团。
      薛谨瞥到了她不适的表情。

      ……还挺娇气。唉。
      这是薛谨今天第四次叹气,他放开了一只握住沈凌后方把手的手臂,在保持不碰到对方的高难度前提下把手臂折回胸前,向沈凌摊开手掌。

      “你喜欢把我的手当成钙奶小瓶子吧?那先抓着我的手指忍一会儿,马上就到站了。”

      唔。

      沈凌瞅瞅仆人主动伸过来的手,立刻跃跃欲试地抓住了他的手指,感到耳朵的痒意果然消下去不少。
      嗯,就是尾巴的部位更想翘出来了——但她现在正在玩仆人主动献上的玩具嘛,尾巴想翘是因为想上嘴咬咬咬,不是因为身体不舒服——沈凌自认这点还是明白的。

      戳一遍指关节,捏捏指骨,再握住整根手指,用扒拉他袖子的轻巧力道摇摇摇、拽拽拽。拽完了又继续去戳指关节,按照12345的次序周期性循环。

      玩上瘾的猫猫:“你这个超好玩哎!”
      虽然不能像昨晚那样用爪垫扒拉过来放嘴里咬着玩,但用这个形态挨个戳戳拽拽也超好玩!

      薛谨:“……不客气。”

      ——在薛先生感觉自己的手彻底沦为低龄儿童的橡皮娃娃之前,地铁总算到站了。

      他默默把手抽回来,无视了沈凌赤|裸|裸的“还想玩”视线,领着这个低龄儿童走出拥挤的车厢。

      “我还想……”
      “你不想,沈小姐。”

      哦。

      沈凌颇为遗憾地跟在他后面,蠢蠢欲动的视线依旧盯着薛谨的手看。
      非常、非常好看,也非常、非常好玩的手。

      “……沈小姐,我们来随便聊点什么吧。”
      别再用这种眼神盯着我的手看,真的。
      沈凌撇撇嘴,但考虑到晚上自己还可以过去扒拉他的手指玩(甚至直接放到嘴巴里磨磨舔舔),终于收回了目光。

      她重新回想起自己之前计划的事来。

      “阿谨,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老婆。

      ——薛先生把即将脱口而出的答案压回去,礼貌得体地转移话题:“我想要你认真帮我选婚纱和戒指,沈小姐。请你走快一点。”
      这样啊。

      沈凌若有所思:“你说,婚纱和戒指,是用来拐骗你未来的妻子和你结婚的,对吧?”
      “请不要用拐骗这个词,沈小姐,是‘说服’。”
      “嗯嗯我知道啦……那你未来的妻子是谁啊?”
      不存在。

      这个悲伤抑郁的答案再次被憨厚的普通人一笔带过:“她会出现在相亲市场里的。总有一天。”
      沈凌更疑惑了:“为什么‘妻子’会出现在‘市场’里?她是一个产品吗?”

      薛谨的脚步顿了顿。
      片刻后,他平静地回复:“当然,她是一个产品。相亲市场里的每个人都是产品。”

      ——猎魔人的目标自始至终都很明确:他想要婚姻,而不是爱情。

      婚姻需要性格的契合、物质基础、以及生活中彼此的理解扶持——它是一种需要经营的东西。
      相爱的人固然会缔结婚姻,但两个没有任何感情因素的人也可以缔结这玩意儿——甚至,如果这两个人彼此体贴、性格相合,他们有可能建立起比前者更稳定的婚姻。
      而爱情就极其不稳定,涉及到各种过于玄妙不可信的玩意儿……什么“缘分”“命运”“契机”……

      就薛谨本人而言,在任何与“运”这个玩意儿相关的东西上,他都不会得到好的结果。

      况且,他的“普通人守则”并不包括“和某个对象陷入爱河”。
      任何爱情都不能被简单划进“普通”的行列里,根据薛谨长年累月的观察,普通人的爱情往往是普通生命中稀少的“不普通”。

      所以,他提前攒好了能够说服女方的钱,以满足婚姻中的物质基础,又默认了相亲市场里涉及金钱的潜规则,就自己这个“产品”的条件去找相应的“产品”。
      薛谨确信,除了不能提供给妻子“爱意”以外,他能够根据守则做到符合一个好丈夫的一切事。
      而相亲市场里,抱着“只是想和合适的对象建立稳定的家庭”想法的女性占大多数,薛谨这种“不能提供给对方爱意”的短板也不能算是对女方的不公平。

      ——说到底,他选择直接去相亲,而不是通过联谊等等方式找女朋友,就是因为考虑到自己的短板。
      和渴望爱情的女孩在一起,是对她付出的爱意的不公平。
      还不如凑在一起,成为一对互相估价后都觉得满意的“产品”。

      这样的薛谨,才会在沈凌面前如此难顶。
      这不是因为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处产生了“爱情”这种东西——

      而是因为,沈凌对他而言,是一个突然蹦出来、闪闪发光、几乎就写着“世纪大甩卖”的超高等级奢侈品。
      这个产品仅凭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级市场,再加上她好哄骗的性格,极易相处的个性——沈凌还是第一个没有嫌弃地把他炸的小黄鱼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萨尔伽看法相同,薛谨认为,沈凌这种可爱程度的产品,只有身价过亿存在于小说电影里的霸道总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为对方极易哄骗的个性,和目前只亲近自己的特殊情况(薛谨觉得这和雏鸟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超高档奢侈品就仿佛主动滚动到他的脚边,用力招着手手说“快把我免费捡回家!”“我超便宜哒!”……

      对一个从未幸运过,一分钱要抠两半花、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和别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战、凡超市大特价必要冲在前锋的男人而言,是多么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谨是个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决不能投机购买高档奢侈品,也决不能拐骗无知的美少女,尤其这个美少女怎么看都应该陷入不普通的恋爱、不普通的关系、不普通的对象、不普通的生活环境……和只追寻“产品”的自己缔结婚姻是极大的不公平……

      “阿谨!阿谨!”
      高档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谨越想越抑郁的思路:“外面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哗哗哗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脚好冰啊!”

      薛谨抬头看看。
      地铁出口的小花坛旁,沈凌正站在某个水坑里蹦跶,宽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飞,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罗马鞋乃至膝盖都溅上了水花,雨水则毫不留情地“噼噼啪啪”往她毛衣领子里钻,大有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彻底打湿的架势。

      薛谨:“……”

      如果这个高档奢侈品真的嫁给了身价过亿的霸道总裁,那后者一定会以“举止过于幼稚”把她始乱终弃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薛谨深渊般的自制力狠狠碾灭。
      用良知抑制住不去捡滚到面前的百元大钞已经很辛苦了,这个念头完全是给自己去捡百元大钞的合理性编借口。

      沈凌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有异性舍得对她始乱终弃呢。

      “沈小姐,过来,不要在那里踩水玩。你会感冒的。”
      “可是我要玩——这个超好玩!飞起来了!哇!哈哈哈!”
      “……”

      十五分钟后,拉扯着金毛小女孩站在便利店的门廊下,半跪下来帮她把露趾鞋脱掉,用买来的毛巾把她脚上的水擦干净(“寒从脚下起啊沈小姐”),用买来的一次性雨衣外套和雨鞋把她武装好,再帮她一颗颗扣好雨衣扣子,摆正挡雨的透明小帽檐后,薛谨目送这个全副武装的幼儿园宝宝嗒嗒嗒跑出去继续踩水坑玩得不亦乐乎——

      回过头,是收银台小哥的商业微笑。
      “您好,一共201元。”

      薛谨:“……”

      要是那位来截胡的霸道总裁不肯付中介托管费,我就把他头打掉。

      抑郁至极的薛先生背对着那个快乐玩水坑的姑娘(他怕正对着这个姑娘会忍不住冲过去让她给钱),正准备默默掏钱付账,却感到手机振动了一下。
      是萨尔伽的电话。

      “喂?”

      薛谨一边接通电话,一边歉意地对收银台小哥比了一个手势。
      小哥回以“该不会是不打算付账吧”的怀疑目光,所以,为了回避这尖锐的目光,薛谨不得不重新转身,面对了那边玩水坑的沈凌。

      “萨尔伽,你找我有……”

      地铁出口旁的小花坛,也许每个人每天都日常固定经过的地方,灰扑扑的背景板,比起手机屏幕、名牌包包、亮闪闪的手表而言,连余光都不值得的东西。
      但在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倒霉下雨天,薛谨第一次注意到,这个花坛里种的是风信子。

      金黄色的风信子,一圈圈饱满的金色果实,一颗颗在半空中闪闪发光的金色微粒。

      “崽啊,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就想提醒你一声。你是不是前段时间中了什么符文诅咒……这几天你很反常,一直在冲动消费啊?你仔细想想?从莫名花费1888元托管一只捡来的猫就开始了——”

      为什么会在半空中?为什么突然闪闪发光?
      因为有个穿着透明雨衣的姑娘在那里蹦蹦跳跳,她的雨鞋让水坑里的积水高高飞起,于是这从积水变成雨珠变成闪闪的宝石——

      不,不是宝石,没有任何昂贵感,宝石又变成了晶莹剔透的小糖球,闪光的金色微粒又变成了金色的风信子。
      晶莹剔透的小糖球与金色的风信子一起黏在了她的雨衣下摆上。
      一点都不昂贵。
      一点都不遥远。

      尤其是,“啪嗒啪嗒”踩着水坑的主人公转了个圈,金色的小卷毛还是弄湿了一点点,浅葱色的眼睛与积水变成的小糖球如出一辙。

      沈凌冲他挥挥手,圆圆的糖球弯成了月牙形的软糖。

      ……这姑娘顶多幼儿园中班,再高年级没有了。

      薛谨收回视线,重新询问电话那端的好友:“你刚才说什么?”
      “啊?”好友莫名其妙地反问,“你刚才笑什么?”
      “……我笑了吗?”

      “对啊?崽,你怎么回事,冲动消费后又中邪了吗?你不会真的被奇奇怪怪的符文道具给……”

      【五分钟后】

      沈凌总算玩了个尽兴。
      她第一次见到不发臭的小水坑,也是第一次见到旁边种着漂亮金色小花花的水坑。

      ——嗯,要是以前遇到这种水坑,本喵就能多喝点水了,不用一直憋着。谁让她压根不想碰其他流浪猫狗舔的脏水坑呢。

      玩过头后,她弯下腰拍拍自己的雨衣,注意到上面粘到的金色小花花瓣。
      ……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于是沈凌兜起雨衣,“啪嗒啪嗒”跑向自己目前唯一的仆人——兼她认识的唯一一个会给自己做食物吃的人——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这个!能吃吗?”

      门廊下,刚刚挂断电话的薛谨看了她一眼。

      “这个不能吃,沈小姐,但是与这个颜色相近的食物有很多。”
      “炸小黄鱼?”
      “嗯,还有桂花糖年糕,桂花马蹄糕,桂花松糕……”

      他再次弯下腰来帮沈凌掸掉了雨衣上的风信子,因为这个动作和他刚才帮自己穿雨鞋的动作一样,已经被伺候了一遍的沈凌理所当然地原地站好,等着他继续说话。

      “……一般使用花朵制作的食物都是甜食,沈小姐,和炸小黄鱼的味道不一样。”

      金黄色的风信子终于被完全掸掉,而沈凌又被说饿了。

      “那你帮我再做点这种东西吃好不好?阿谨,我会奖赏你哒!”
      就和奖赏他上供的炸小黄鱼一样!虽然沈凌觉得帮他选婚纱挑戒指的奖赏实在太轻了……唔……也许她可以破例给这只低等生物赐福……

      薛谨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刚才弯成月牙形软糖的眼睛又变成了圆圆的小糖球。

      “好吧,我会给你做你想吃的东西,沈小姐。”

      他平静地点点头,“奖赏是,你陪我选完婚纱和戒指后,再去一趟民政局吧。”

      沈凌只是稍微歪歪头。

      “那是结婚的意思吗?”
      “嗯。”
      “好玩吗?”
      “嗯。”
      “好呀!”

  •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这是个理应值得“爱情”的姑娘,所以只追求“婚姻”的我不会邀请她结婚。
    除非——
    【你刚才笑什么?】
    【……我笑了吗?】
    ——除非出现了那么一点点的心动。
    那就没有任何错失良机的理由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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