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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炸肢体 ...

  •   时间是2010年5月3日,赛拉西餐厅。
      午夜一点,何丽换好工作服,在员工室的镜子前面左照照右照照。她是个极其爱美的女生,就算只是一个西餐厅服务员,她也要随时保持靓丽的外表。
      忽然,她从镜子里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一晃而过,她吓了一跳,但很快恢复了镇定。因为灯泡坏了好几个,所以员工室里很昏暗,但她还是晓得这个身影是谁。
      “柯云?你在干什么?”柯云是她的夜班搭班,跟她一样是来西餐厅打工赚学费的大学生,这个点除了她还能是谁。
      黑影原本已经消失了,但听见她的喊声,又慢慢退了回来,半边在门内,半边在门外。何丽感到很奇怪,一边编着麻花辫一边问:“怎么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又想逃班了?”
      黑影没说话,一晃又消失了。
      何丽也没再多问,编好辫子,带上帽子,走出员工室,准备开始枯燥的夜班生活。
      敞开式的厨房很干净,地上有一只蓝色钢笔,何丽弯腰把它捡起来放在了柜台上。炸薯条的机器已经开始运作,想必是柯云打开的。
      她什么时候这么勤劳了?
      但是她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嗅了嗅鼻子,觉得空气里漂浮着奇怪的味道。这不是炸薯条的味道,这是炸猪排的味道,可又与店里的猪排味道有些不一样。
      “柯云?”她喊了一声,但是没人回应。整个餐厅里,只有滚油的咕嘟声,和她自己的喘息声。
      她终于不放心,还是往薯条机走了过去。
      打开盖子,惊叫连连,跌倒在地。
      滚油里没有薯条,不断翻滚着的,竟然是一只人的手臂!
      *
      “已经熟透了。”法医周金平用手拨了拨那只金色的炸手臂,“是一只左胳膊,从长度来看,死者身高在155厘米左右。”
      实习小警员武海一直想吐,可是又怕被骂,可怜兮兮地看着魏以铭,但是被回怼了一个嫌弃的眼神。
      “外面的这层渣是什么?”武海强作镇定,装着很感兴趣的样子地问。
      “面包糠,一般做炸猪排的时候不都要先裹一层鸡蛋液再裹一层面包屑吗?”周金平说着用手指沾了一点放在舌尖上,小武没忍住,终于冲出去吐了。
      周金平砸了砸嘴,点了点头:“味道不错,这面包糠是调制过的。有盐,胡椒,辣椒粉,还有一种我说不上来的味道。”
      听他这样说,魏以铭也有点犯恶心。周金平这个人作为法医是很尽职的,但是每次看见他尝尸体,还是有点不能接受。
      “应该用的是店里现成的面包糠吧。”魏以铭说。
      “不是,店里的猪排我刚刚吃过了,跟这个味道不一样,没它好吃。”
      “专门带着调制好的面包糠过来炸人肢,到底出于什么目的?”
      “这要去问彭老师,心理分析他比较擅长。”周金平把肢体捧在手上,凑近眼睛仔仔细细地看,然后说,“凶手应该是想把这只胳膊做成一道菜。”
      魏以铭也凑过去看,因为裹了面包糠,所以不是很容易看出来,胳膊的最上端有两道很深的刀口,切到骨头停止,两个刀口间距离两厘米,差不多是一个猪排的厚度。
      由此可以推断,凶手曾尝试过更细致地分尸。
      分尸的目的大致有四:
      第一,方便销毁尸体。一个身高155厘米的正常人的体重在50公斤左右,是什么概念呢,2.5升的大可乐两瓶才差不多五公斤,两边各五组,拎着手累不累?
      第二,为了掩盖死亡原因。死亡原因可以推导出凶手职业,进而缩小凶手范围。
      第三,出于报复心理。除了无差别杀人,杀人最多的理由就是“我恨他”。不要小看这个“恨”字,是可以轻而易举就把人变成恶魔的。所以做人要圆滑一点,少树敌,少被人恨。
      第四,出于猎奇心理。有的人喜欢分尸,就像有的人喜欢喝奶茶一样。
      这四点里面最令人害怕的就是出于猎奇心理的分尸,在猎奇者眼中,人不再是人,而是满足他们某种变态欲的工具。
      猎奇者可以面带微笑将尸体先分成五大块,头,左右上肢,左右下肢,然后通常会用高压锅处理头部,躯干剖开,将五脏六腑依次取出,排列整齐,剩余部分用剔骨刀先切断筋骨,将肉骨分离,再耐心切成薄片。间隙累了,会点一支烟,坐在昏黄的日光灯下,欣赏自己完成了一半的成果。
      猎奇分尸杀人,通常还伴随着食尸,食尸者一般都有很不错的厨艺。
      变成菜肴的尸体,更是一种艺术。
      此案凶手的行为举止非常接近于猎奇杀人者,可是从他尝试细化切割尸体却失败这一点可以知道,他并不是猎奇者。
      猎奇者是不会轻易放弃去创造尸体艺术的。
      武海吐完了,装作没事人一样又回到魏以铭身边,脸上很高兴。
      “你怎么满头大汗的。”
      “我刚刚追嫌疑人去了。”
      “嫌疑人?”
      “门口有个人鬼鬼祟祟的,我看着他不像好人,就去把他抓来了!”
      武海回头喊:“请把他带过来。”
      进来两个小警员,押着一个慌张惊恐的瘦弱男。
      瘦弱男带着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有点懦弱的样子,穿了一件褪色的蓝白条纹短袖,和一条黑色裤子,脚上踩着一双塑胶拖鞋。看样子像是吃完晚饭出来散步消食。
      魏以铭一看就觉得他不是凶手。能做出分尸炸尸的人是不会慌张惊恐的。
      魏以铭问:“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看见这里有警车。”
      “这不是理由。”
      “我女朋友在这里上班,我怕是她出事了。”
      “你女朋友叫何丽?”
      “不是,我女朋友叫柯云,三天前跟我吵架我就一直没联系上她。今天她上晚班,怎么她不在?”他往里面走了两步,想看一看,但是被武海拉住了。
      “不许进去!”
      魏以铭在笔记本上记下“柯云”两个字,然后问:“何丽你认不认识?”
      “认识,不熟。送云云来上班的时候见过她,打过招呼。云云好像跟她关系不错,两个人经常一起出去逛街,但是她好像不太喜欢我。”
      “好的,你把姓名电话留下就可以回去了。”
      瘦弱男接来魏以铭的笔,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下:李遥,159XXXX201X
      “你们结婚了?”周金平突然问。
      “没有啊,我们都还是大学生,怎么可能结婚呢!”
      “哦。”
      李遥走了之后,武海很不开心。他以为他这次能立大功,谁知道抓了个没用的来。要知道如果能立大功,那就能直接跳过实习期成为真正的警察了!
      “小武。”魏以铭喊了一声。
      “什么事?”武海垂头丧气。
      “有一件事交给你去做。去调查一下关于柯云的一切事情。”
      “好的!”他啪的一下敬了个礼。
      油炸的左胳膊已经被封进袋子里了。
      “我还要回去做细致的检查才能得出更多信息,现在这个情况,什么也没法知道。”
      “周老师,你刚刚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哪个问题?”
      “你问他有没有结婚。”
      “哦,对了!你不问我都忘了。”他一拍脑袋,从桌上拿起一个小的塑料袋,指着里面的东西说,“这是从肢体无名指上取下来的。扫去面包糠才看见的。”
      魏以铭接过袋子,里面装着的是一枚白金戒指。虽然被油加热过,但还是很闪亮,果然“真金不怕火炼”。
      “结婚之后才会在左手无名指上带戒指,他刚刚否认了结婚,那么她就是跟别人结婚了。”周金平说。不得不说,他有时候太谦虚了,他也许就是被医学耽误掉的大侦探!
      “你的意思是,柯云就是被害者?”
      “这个嘛,我现在还不知道,不过验一下DNA就很容易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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