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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老爷子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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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跟我爷爷认识?”
宫锦书谨慎问出这话,在老爷子脸上捕捉到一丝裂痕。
“我认识他,但他不认识我。”老爷子的回答语焉不详,但他却头一次肯定了宫锦书,“你比我想得要聪明。”
类似的话,他也评价过宫竹。或许是在一个环境里生活的缘故,宫竹父子给人的感觉都是表面单纯可欺,实则眼亮心明。
他转过头来,用审视的眼神看向宫锦书,“所以,我更好奇,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不计成本地帮小隐?你接近小隐,接近施家,有什么目的?”
目的。联想到周晓添那日威胁他,说“《辛夷花》是我的”,宫锦书终于摸到了老爷子的脉。
“我帮他,只是因为我想帮他,没有其他理由。就算他不姓施,不是鸿光影业的老板,我一样会帮他。”
“你想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情?”
宫锦书一凛——这老爷子的脑回路怎么跟方辞一样?
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否定又不现实,于是点头:
“当然。”
成大业者,不拘小节。只要施隐一步登天,他牺牲点色相没什么。
“我不知道您有没有产生过这种感情,从看到先生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决定了。不管他想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他。”
感谢方辞,给他提供了忽悠人的新思路。
老爷子居然真的被他说动,他沉思了一会儿,眼神飘到远处:
“以前,有个人跟你说过一样的话。从看到她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决定了。”
说到这个人的时候,沧桑的耷拉的眼皮动了一下,话语变得飘渺又遥远: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小管家,没出来做生意。有一天,少爷兴冲冲地跑回来,说,他喜欢上一个人......当时呢,我还不信,少爷成天只知道画画,都画些山水鸟虫,哪知道女人长什么样子?”
“但他还真把少夫人带回来了。我头一回觉得他长了眼睛,因为少夫人真的很好看。穿着一件水蓝色的旗袍,头发也辫得整整齐齐的。就一个词,亭亭玉立。少爷在院子里画画,她就在旁边拉大提琴,那情景,就跟画一样。”
想起少爷和少夫人,老爷子的眉眼也逐渐柔和下来,许久许久都没有说话。
宫锦书等了半晌,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奸人作祟,家破人亡。我偷偷跑出来,把琴交给了一个朋友,十几年后风头过了才取回来。”
至此,宫锦书终于明白这把大提琴的重要性。他回头看去,那把琴正立在墙边,应该是老爷子刚才从收藏阁里拿出来的。体态优美,颜色偏暗,阳光斜斜地照了一道过去,刚好在琴身投下一个暖金色的三角。
老爷子,这是在给他出题。
当年在小院里,少夫人会拉什么曲子,或者说,什么曲子最适合刚踏进爱河的小情侣。宫锦书脑子里的曲目很多,除了流传上百年的经典,还有他自己写出来的。但听老爷子说了那么几句,只有一首曲子响了起来。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
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My love and I did meet
She passed the salley gardens
With little snow-white feet
She bid me take love easy
As the leaves grow on the tree
But I being young and foolish
With her would not agree
......
宫锦书左手按弦,右手持琴弓,缓慢地拉动曲子。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如蜿蜒在深谷之间的涓涓溪水,由远及近,由浅及深。
蓝色旗袍的少女是园中独一无二的花朵,她拉动着琴弓,明眸轻合,睫羽在微风里轻轻律动。少年用两根手指拿着画笔,三两下勾勒出少女的脸庞,简单干净。风声,鸟啼,偶尔的自然声从半空掠过,融入到这方寸的恬雅里,岁月静好。
宫锦书出来的时候,背上了那把陈旧的大提琴。老爷子答应借给他一周,但如果有任何一处破损,破一处,剁一根手指头。
“琴拉得很好。”施隐在楼梯口等他,接过他背后那个几乎有一个人那么高的大块头。
宫锦书得意洋洋:“宫哥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施隐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看来以后找爷爷谈事情,得叫上你。”
“行啊。”宫锦书拍了下胸脯,压低声音,“不过我发现,老爷子还真是个长情的人。”
施隐笑笑:“他一直是。”
二人拿到大提琴没有立即走,下午等老爷子睡了午觉起来,还陪他看了会儿电视。老爷子嘴上冷漠,实际还挺喜欢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想着晚上施仲文和施涵要回来,便一直开着电视。
施仲文之前见过,跟书里描写的一样,为人和善,不争不抢。
但是施涵么,就有点不好对付了。性格病娇,偏执顽固,连施隐这个哥哥也摸不清他在想什么。原著里,他把《辛夷花》当命一样护着,没少给宫六使绊子。后来他在施隐的婚礼上看到方辞,一眼就爱上了,最后因为强.奸未遂,被送进了监狱。如果不是这位守护神兽入狱,宫六还碰不到《辛夷花》。
“施涵他,回来还适应吗?”
工作顺不顺利?心情好不好?
不得不说,宫锦书有点怵。
老爷子的眼睛盯着电视:“他啊,还行。你不用担心,小涵对自己人还是比较和善的。”
就怕,他不把宫锦书当自己人。
接近六点,父子俩驾车回来了。施涵跟宫锦书想象得很贴近,个子高,表情冷,面部轮廓硬挺,与施隐有七八分相似,但掩藏在镜片下面的眼神却如井水一般凉,与施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看到施隐带宫锦书回来,施仲文是高兴的。还特地问了芳姐,有没有多做两道拿手的好菜。
“我来介绍一下。”施隐把手放在宫锦书腰侧,“这是小涵,之前跟你提过的。现在诗轩的生意主要是他在打理。”
然后看向施涵,“这是锦书,在维艾黎修大提琴专业。”
施涵整个人都带着清冷的气质,宫锦书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和兄长都是温润的脾气,却单单培养出一个不苟言笑的施涵。光是交换一下眼神,都觉得脊骨冰凉。
“初次见面。”施涵打量他的眼睛微微一虚,伸出右手,“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嫂子。”
嫂子,这两个字咬得颇重,像是提醒宫锦书。我表面已经承认你加入这个家庭了。
但,也仅仅是表面而已。
宫锦书后背一凉,待会儿这顿晚饭,恐怕吃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