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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三十一 ...

  •   兽人雌巫(18)

      这一次的耕帐集市上血河部落的位置仍旧是最好,耕帐的帐主发现血河部落的车更坚固平稳,拿来叫唤的商品除了实用性之外又多了美观性,之后就是血河部落带来的那些新奇的能够保存很久的食物,这些绝对是草原上最需要的东西了,有了这些,大家都能好好的过个冬天了,难道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最重要的,是血河部落拿出来的香料。

      虽然这是个原始社会,但是香料却是每个人都喜欢的。

      没有人不爱香料。

      即使缺乏香料,但是,只要有一丁点儿能够完善食品味道的香料,那这就是顶级的美食啦!

      即使是草原上的大户人家,耕帐也对香料十分沉迷。

      没有人对香料不沉迷的。

      所以宝宁选择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季,在集市上为在座的各位准备丰盛的美食——橡子凉粉跟橡子粉皮还有橡子冷面,以此来抚慰大家被太阳晒到的受伤的……管他什么呢!当然,可以养粮食跟肉类来叫唤——这个没有货币的年代,以一换十也是好的,好的啊!

      这也是为什么耕帐会给血河部落的河谷部落群又一次最好的位置的缘故——耕帐的人们先体验了这美妙的食物,上一次的材料只有盐就足够好吃,主要是老人小崽容易下口,而这一次添加了各种各样的材料之后,那就已经不是下口容易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宝宁还会发豆芽了,这粉皮加豆芽,再搭配点肉卤,那简直就是上天啊。

      没有人不想要感受着香料在舌尖跳舞的味道!

      帐主吃了一碗又一碗,接连吃了五碗才放下碗,吃得眼泪汪汪,更显大眼闪耀,萌翻世界。

      “你们血河部落务必要把这样的美味带到所有部落啊!草原上的生灵对你们致谢!”帐主被这一碗加了野葱野蒜还有野姜的粉皮真的是彻底的征服了,尤其是肉卤里还放了炸过花椒的油,那味道别提多美了。

      如果有糖……就更好了。

      宝宁心里对糖的期待已经到了至高点,但是他却知道糖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既没有发现甜菜,现在的地瓜秧子结出来的地瓜也不够甜,还是要慢慢加油培育才行啊……甘蔗倒是好,估计也不是这边能生产的,真是人生艰难。

      不过最近种下的苜蓿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极其好看,倒是该研究研究养蜜蜂了,而在开花之前他就带着一群雌性下地采摘了一波嫩芽嫩叶留着晒干了吃的,这回也带了不少,可以说拉了一大板车过来,这板车也是足够大,装的东西也多,这也才够宝宁拿来祸祸其他人的。

      毕竟,甜水部落已经决定要搬到血河部落附近跟他们一起劳动了。

      打猎自然能打到很多猎物,让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难了,本来大家也是很亲近的表兄弟,就不至于在一起就要打起来,还能一起开荒种田,何乐不为?

      至于说两个部落在一起争权夺利这事儿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没啥正经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个神,这就规避了很多争夺的可能性,之后再说族长,虽然都是兽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长不干跑去别人部落当人家“儿婿”的,做族长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较有权威的是长老,可是长老都老了,是退下来的族长来做的,有的是部落里好几个长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时候最有权利,别的就算了,只有大巫……部落里如果达到大巫能力的人有两个三个四五个,那这个部落都要开心死了,这就代表兽人的存活几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宝宁给画的大饼,真的是让甜水部落全员满意。

      当然,他们不是狂草部落那种待遇。大家都是亲戚,待遇一样才是没毛病啊!

      于是,宝宁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们一起来开美食摊子。水巫之前也学过怎样做橡子粉皮,宝宁又倾力传授,于是,水巫带来的两个雌性就更是学得十分起劲,不一会儿,就都学会该怎样制作一份能卖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里撒点水煮青菜,青青绿绿的往上面一放,这就美得很。而肉卤的味道香飘十里真不是瞎说,这一勺肉卤浇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宝宁足够坏包,他没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让人用木头挖出来那种比较平的勺子来舀肉卤,一勺子下去,卤汤跟肉都不多,但看起来就很多很多,足够唬人。

      吃粉皮也给的是这种木头勺子——目前他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马上学会用筷子,所以筷子也只在血河部落内部推广了,不过显然是雌性们更容易学会使用这样灵巧的工具。

      “啊——”一声嚎叫响起,嗖地这个人就出现在眼前,并迅速从宝宁手里抢过了陶碗开始往嘴里倒粉皮。

      “喂!这是要在集市上卖的!”水巫瞪向那个人,一挥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围住了他。

      那个人是十分与众不同的。

      他竟然不是腰间裹着兽皮,身上挂着骨片石头的造型,反而是穿着一身类似于布料的……还是布料!

      宝宁不懂布料,但是这个人身上穿的绝对是一种布料,虽然他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布料而且这些布料也不是那么多,但这毕竟是布料啊!

      宝宁瞬间换上笑脸,对着这个人说:“要不要再来一碗呀?”

      那个身上有布料的人马上就点头,把手里的陶碗递了过来,宝宁也不介意,又给他来了一碗,还撒了一小戳加了黄豆粉的芥末,让他好好拌一拌再吃。

      果然,这未曾改良的芥末更是足够刺激,把这个人吃得一边吸气一边疯狂吸入,整个人都红了起来。

      就是字面上的那种“整个人都红了起来”。

      这还有意外收获咋的?!

      宝宁递了一杯水过去,那人接过水就开始灌,那一身的红色也才慢慢退了下去。

      宝宁看他颜色渐退,心里有个猜测,但不敢确定,只把目标定在布料上,说:“这粉皮好吃吧?”

      “嗯嗯!”那人疯狂点头,又喝了一口水。

      “这可不是随便吃的,这是我们两个部落合作的食物,是在市集上售卖的,”宝宁继续说,“大概这样一碗吧,我们要换一张兽皮,”毕竟原始人还不需要太要脸,说什么都遮遮掩掩的,“你也看到了,我们穿得淡薄,现在这样就算了,很快秋天就来了,孩子们还是需要很多保暖的衣料的。”

      那人就动作开始慢了。

      宝宁继续说:“那么请问,你有衣料吗?我们非常需要衣料?又或者……有什么可以做衣料的原料吗?我们……”

      “你个浓眉大眼的,说话这么不客气呀!”那人大叫了起来,“不过是两碗食物,这么一丁点,怎么能换来一张兽皮,还是什么衣料衣服呢?你想得可真美!”

      “哦,”宝宁才不在意他说什么,“我们的食物好吃,很好吃,在草原上就没有比这更好吃的食物啦!你承认吗?”他才不在意这个人叫唤呢,这样的人也绝对不可能是负责人,估计是被人带过来的,所以只要闹到负责人来就好——也许他们很厉害,但那又怎么样呢,宝宁不在乎!

      果然,他们争执了一会儿,帐主就带着几个穿着更加光鲜亮丽的人过来了。

      “米尔斯,你在干嘛?”其中一个长得一点儿也不兄贵,看起来竟然像是兽人中的雌性的男人开口了,他脸色不大好,但身上穿得可真好,至少是该遮上的都遮上了,腰间还系了皮带,上面挂了个口袋,看起来就该是随身包,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都兰!这个人敲诈我!”米尔斯指着宝宁,气冲冲地说,“我就吃了他两碗粉皮,他竟然跟我说要拿两张兽皮来换,要不然就给他布料!”

      面对这个,宝宁倒是十分不怂,周围给他作证的人一大堆,还有耕帐自己的大眼萌牛,他根本不在乎的。所以,他摊开手,表示无辜地说:“就请各位问问周围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这时候,还是耕帐的大眼萌牛来说话更合适。

      大眼萌牛们言辞一致:“是米尔斯远远地就冲过来从水巫手里抢过巫宁刚做好的粉皮就吃,之后还喝了巫宁提供给他的水,米尔斯一口气吃了两碗,都吃红了,吃之前也没有问要怎样才能得到对方的食物,于是巫宁问他食物是否好吃,他也承认了,这时候巫宁才提出要兽皮或者衣料来换。”

      宝宁无辜地耸肩:“没有询问就直接抢走别人手里的食物,我觉得我这可不是敲诈,我才说无辜的受害者。”

      帐主很为难地看向都兰:“这……都兰,我们这时候是大集,大家都要在这里公平交易,用自己的东西换取更需要的东西……”

      都兰倒是没有生气,反而米尔斯一脸愤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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