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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忆碎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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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熟悉起来的,已经忘了,时间过去太久了。
程经迩只记得,邻居哥哥的老师朋友们果然够义气,给了她一个班长。
他们班班长的选举十分“霸道”,不演讲,不投票,不听同学意见,只看学习成绩和老师态度。
她的性格活泼,心思也不太细腻,所以虽然半路杀进中心小学,但完全没有不能适应的问题,很快和同学们相处融洽,再加上学习成绩算好,所以这班长当得也挺服众。
当时一共有两个班长,一个是她,另一个就是温之和。
两个班长坐在一起,在老师不在的自习课轮流上讲台坐镇监督纪律。
他们同桌了差不多一学期,班上其他人的座位调调换换,只有他俩磁铁一样吸在一起,别人都在乱动,就他俩不动——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熟悉起来的吧?
小时候的温之和没有现在那么文气,还是有点儿淘气好动的。
黑板粉笔的时代,电脑是个新奇物件,只有电脑教室才有,学生们只能在每周翘首以盼的电脑课中才能摸得到。但温之和不一样,他不知从哪儿找到的门路,常在自习课偷偷溜进电脑室刷他的q q等级。
那时小学生的消遣不像现在那么丰富,现实中的消遣无非是跳绳、打球,虚拟中的就是挂着q q刷等级了。
虽说是溜,但他溜得还挺有分寸,一般就五到十分钟,回来了就会和程经迩说他的q q到了哪个等级,说得程经迩直瞪他——因为他溜出去的时间经常是在她坐镇讲台的时间段,作为班长,他带头违反纪律,却还要回来和她炫耀,简直是想气死她!
但瞪他没用,温之和毫不在意,反而会在她瞪完后,慢悠悠打开作业,十分平静地道:“你的眼睛会说话。”
温之和就是这样的个性,他皮,散漫,没那么多条条框框,但学习好,性格不差,号召力强,自有魅力。
*
都说小孩子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但程经迩觉得不是这样。
他们只是不知道自己心中那份突如其来的窃喜,莫名其妙的在意名叫【喜欢】而已,不代表这份喜欢不会发生,不会被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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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时,班里不知为何突然开始传起一份纸条,纸条上写的是两人姓名的笔画数之差所代表的含义。
那份纸条在某一个同学手里,其风靡程度简直是万“座”空巷,一到下课,同学纷纷围向那一个座位算笔画,看答案,纸条本尊也被盘得包浆。
程经迩也心痒痒,但碍于班长的矜持,没好意思凑这热闹,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无人可算。班上同学虽然都和她关系不错,但没哪个是重要到必需得算一卦才安心的。
手握纸条的同学坐在程经迩后座,看她那么心如止水的样子,同学本着献宝的心态,主动道:“程经迩,我帮你算算呗,就算你和我的。”
同学名叫绪恒,两人一算,差8笔,纸条上的答案是:好朋友。
这纸条之所以能流行,正是因为同学们觉得它算得准。绪恒一看答案,高兴了,兴致勃勃道:“我再给你算一个。”
当时班级里就那么几个“风云人物”,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这些都是被算的热门。
绪恒热心,把程经迩的名字和这些人的全都凑了个遍,说到温之和时,绪恒一看,顿时“哇”了一声。
这声“哇”让程经迩提了点心,凑过去认真听了听。
只见绪恒满脸不可说的表情,语带揶揄道:“你和温之和的笔画数差了5,含义是……”她挤眉弄眼,“天作之合哎!”
“天作之合?”
程经迩心中如一抹亮光闪过,她觉得这词挺好的,像雨后初霁的天空一样清新。
她不由得抬头看天花板,想象教室之外的天是何等蔚蓝,何等纯净。
五年级的小孩,对感情已经有朦胧的感知,也充满好奇。绪恒强调完“天作之合”后,就观察程经迩的反应,但等半天,看她盯着教室里的灯管神游了一会儿后,就面无表情地回座位了。
绪恒只得“哎”一声,转头招呼其他人。
*
程经迩他们班主任姓邓,是个年轻小生,但是个书法爱好者。
学校里没有书法这门课,他就自己开辟了个小小的书法教室,专门挑他班上有潜质的同学去开小灶。
程经迩转学前跟邻居哥哥学了一段时间的书法,有点基本功,所以被挑走了,一齐被挑走的还有温之和。
温之和虽淘,但字写得确实好,而且还不是小学生学大人,故意龙飞凤舞的那种好,而是一笔一划工工整整,笔锋温润的好。
被挑选之后,五六个小学生每天中午吃完饭,就勤勤恳恳地跑到书法教室去练字。
邓老师因材施教,其他人学的都是楷体,只有温之和一个人练的是隶书。老师说他平时写字就有隶书的范儿,练这个更适合他。
温之和下课了呼朋唤友地疯玩儿,上课偶尔还要讲小话,但练字时却是安安静静。
两人分到一张桌,面对面站着练自己的字。
程经迩写好一个“雁”时,抬头看他,发现他也在写“雁”。
隶书看似温润,实则笔锋和劲道都藏在那蚕头雁尾,一波三折里。
最后一横的尾端被轻轻挑起,一个完整的“雁”字成型。
程经迩低头看看自己的,再看看他的,总觉得他写得比自己的好,他学的字体也比自己的好看。
程经迩念头起来,想趁邓老师不在的时候让温之和教教她,并贴心表示,因为他自己也是初学,不用教得那么细致,让她略懂皮毛即可。
和练字无关的事情上,温之和就没那么听话。
程经迩叫他两次,他两次都前后左右、天圆地方地和她扯闲篇,反正就是不松口答应。
第三次,程经迩有点生气了,严肃点名:“我面前这位穿着校服的同学。”
温之和指指程经迩自己:“你也穿校服。”
第四次,程经迩暗含火气,就差指名道姓:“这位穿校服,拿毛笔在写“雁”字的男同学!”
温之和指指程经迩隔壁桌的男同学,说:“他也在写‘燕’”。
程经迩最后只能恶狠狠地瞪着他。
他闹够了,终于屈服在程经迩会说话的眼睛下。
他教了她几笔,是最简单,也最基础的横竖撇捺。程经迩得了要领之后,在练自己的字体之余,也偶尔练练隶书。
到后面,她写出个还不错的隶书的“木”,还把邓老师惊着了,以为她是能无师自通的天才。
她对隶书的理解就是温之和教她的横竖撇捺,源自这四笔,也仅限这四笔。
现在想想,字如其人其实有几分道理,现在的温之和不再顽皮,看起来温和有礼,是有几分隶书暗藏锋芒的味道了。
*
密集练字的时期存在于四年级下学期和五年级上学期,学得略有成果后,老师带他们参加了一些比赛,捧了几个奖状回来。
回家过了个暑假,五年级下学期,练字这事儿就不再是系统的了,而是有比赛需求时就突击猛练,这种练也都是老师挑了人去单独指导,像之前那样几人凑到一起的机会基本上没有了。
那时比赛很多,不仅有书法比赛,还有手工作业比赛。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有些老师的思想未跟上新潮流,觉得学习成绩代表一切,脑子灵光的人,动手能力一定也灵光。
于是在市里一个小学生手工作业比赛的前期预选阶段,老师来他们班“刷刷”一点名,程经迩、温之和,还有两三个成绩还不错的同学就被叫到办公室去了。
那是老师的办公室,但坐满了学生,他们每人面前一本手工作业本,一把剪刀,一瓶胶水,低头两耳不闻窗外事地做自己的手工作业。
程经迩几人被随意分配到几个空位上,老师指指堆在桌上的几本作业吩咐:“你们每人挑一本,照着里面的教程自己做个东西出来。”说着指指窗边的一张空桌,“做好后写上名字放那儿就行。”说完,就带着自己的书本和教具去上课了。
程经迩根本不知道是怎么个事儿,也不知道如此潦草的现场就是他们学校选拔作品去市里参赛的海选现场。
她只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可能行,但手工,那是百分百的不行。
她心里猛打退堂鼓,想拒绝,还没张嘴,老师就已经不见了,再一转头,桌上那几本作业本都已经被人挑光了,只剩下最后一本孤零零地扔在那儿。
没办法,她只能毫无底气,万分心虚地捡起它。
手工作业本里有很多作业,并且每个作业的剪裁步骤,折叠顺序都已细致标注,学生们只需按照指示一步步完成即可。
程经迩翻着书页挑了老半天,终于从中挑出了个自认为最简单的下手。
但……
不行就是不行,哪怕她千挑万选,也还是不行——第一个作品,被她三刀两剪搞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