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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晚餐 x 微醺 ...

  •   金穿着裁剪得体的白衬衫,袖口是淡水色的古朴银扣。黑色的西服套装衬得他身形挺拔,连皮鞋都意外地合脚,并不感到拘束。

      妮卡微笑地看着他,两手托着腮。明明一脸开心的样子,却有种随时会哭出来的悲伤。

      “你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机会难得。”金没有多问,随意地翻着做工精美的菜单,见妮卡迟迟没有说话,便叫来侍者,按照自己的想法点了单。

      头盘刚上桌,妮卡已经喝光了杯子里的开胃酒。

      金看着身穿白色小洋装的妮卡,露出的双肩有着好看的线条,修身的曲线玲珑有致。妮卡虽然瘦小,但并不干瘪,该有的都有,组合起来有一种,脆弱的美感。

      让人忍不住想保护她,又忍不住想狠狠地蹂‖躏她。

      “这儿可是达瓦市历史最悠久的传统餐厅,我上一次来这儿吃饭还是十年,不,十一年前呢。”妮卡的脸上笑嘻嘻的,她也很少穿得这么正式。但是既然来了这种不错的餐厅吃饭,就要有点仪式感嘛。

      以前席巴的衣服都是她搭配的呢。那个白痴全家都是审美洼地,除了练功服就没见过其他穿着。

      揍敌客多高不可攀哪,人家都有专门的服装设计师。虽然平时除了便于行动的衣服外,没见过席巴穿其他正装,但是真有那场合了,人家全家人都能拿出金贵得自己这辈子都买不起的高定。

      “金你穿这身衣服还挺合适,我眼光真好啊。”一杯接一杯的佐餐酒下肚,眼前的主菜还没怎么动。金知道妮卡的酒量不错,这种低度酒,她能当水喝。

      慢慢地吃着餐盘里的食物,味道相当和谐,是要有多年的积累才能练就的风味。

      大堂中心的小乐队演奏着悠扬的传统纯音乐,刀叉杯盏的碰撞,客人低声的私语,整间餐厅的气氛温馨又旖旎。

      妮卡的眼泪一滴一滴吊在餐盘里,和撒在牛排上的黑胡椒酱汁混在一起,又咸又涩,想来应该不会好吃。

      金放下刀叉,扔掉盖在腿上的餐巾。

      “服务生,结账。”

      光速结完账单,金扯掉衬衫最上边的几颗纽扣,站起身来,拉住妮卡的手径直向外走。甜品刚刚上桌,端着餐盘的服务生对着空无一人的桌子,愣在原地。

      妮卡任由金拉着自己走出餐厅。

      “这种餐厅我吃不惯,你不是想吃旋转烤肉么,我带你去吃最正宗的露天烤肉摊。”

      两个人七拐八拐,繁华的闹市区再灯火辉煌,总会紧邻城市最贫穷偏僻的小巷。巷子口的灯光点点,热热闹闹地有人声传来。

      “老板!好久不见了!”金冲着身材圆乎乎的烤肉摊老板打招呼,穿着黑色运动背心的胖老板抹一把额头上的汗,看清来人后,咧开嘴笑了。洁白的牙齿在炉火的映照下,闪烁着好看的光泽。

      “呦,是金呐!你小子又长大了些。怎么,还带姑娘来啦?”围坐在小摊边喝酒吃肉的众食客顺着老板的目光看去,跟着一起哄笑起来。

      “小伙子不错啊,这么漂亮的姑娘,有出息!”来这边吃饭的多是结束了一天工作的普通人。隐藏在城市角落里的苍蝇馆子,才能激发起这座大都市最原始的活力。

      金笑着和几个熟客打招呼,拉着妮卡找空位坐下。四四方方的矮脚桌常年浸渍着烤肉的油水,木头的颜色中都带着光亮。

      椅子是几个圆圆的木桩,看上去应该用了不短的时间。年轮的纹路早就被磨平了,一位又一位的客人在这里吃肉喝酒,畅快谈笑。

      “这家店开了几十年,从老板的爷爷那辈儿就在做烤肉了。我以前每次来达瓦市,都会到这里好好吃上一顿。”金脱下穿上身还不到两个小时的高级西装外套,顺手盖在妮卡的膝上。夜晚的巷子有些凉,而且妮卡的白色小洋装也太短了,就这么坐在矮墩墩的木桩上,简直让周围的直男们无所适从。

      像是被小摊上欢快的气氛感染,妮卡也咧开嘴笑了。明明是自己要去那家餐厅吃饭,又哭唧唧地害得金食不下咽,真是够矫情。

      “老板!来一打啤酒,要冰镇的!”她冲着切肉的胖老板挥挥手,夜还很长,她的酒量可是好得很呢。

      “好嘞!小姑娘酒量不错?可别喝多了让金这小子有机可乘哈哈哈!”胖老板将一箱啤酒放在矮桌边,先上了几个凉菜给两人下酒。烤肉滋滋地冒着热气,金黄的动物油泛出诱人的色泽,这种肉要烤久一点才最好吃。

      金拿起一瓶啤酒,大拇指微微用力,撬开了瓶盖,接着把酒瓶递给妮卡。

      吨吨吨,妮卡仰着脖子猛灌,酒瓶很快见了底。

      金又递上一瓶。

      “怎么,你想把我灌醉么?我可是走肾型选手,啤酒的话一直喝也没问题。”妮卡扶着空瓶,脸靠在胳膊上,歪头看着对面的金。

      金也不绕弯子,有话直说是两人间最舒服的相处风格。

      “你不就想喝醉么,放心,有我在,喝吧。”

      微焦的烤肉和特色薄饼上了桌,妮卡的眼睛又发酸了。

      放心,有我在。

      她不习惯别人对自己说这样的话,她从没听到过别人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那时候是几岁来着?十五还是十六?她跟席巴离开揍敌客家,天南海北到处跑。到达某个镇子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就吵了架。妮卡赌气跑了出去,席巴竟然没有追上来。后来外边天黑了,也冷了,妮卡一直晃了三个多小时,直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昏昏睡去。那个二傻子也不哄哄她,只是趁她睡熟,将衣衫单薄的自己抱回住处,紧紧搂在怀里。第二天两人谁也没再提昨晚的争吵,继续甜甜蜜蜜的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她后来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其实席巴一直有跟着她,跟了几个小时。他就那么默默地站在自己的身后,不会争辩,不会解释,也不会安慰。那个笨拙木讷的少年,用一种无声的方式表达着揍敌客的爱。

      旧爱的誓言像极了一个巴掌,每当你记起一句就挨一个耳光。

      席巴连挨耳光的机会都没给自己留下呢。

      他是那样沉默寡言的男人。以至于事到如今,妮卡再回忆起曾经的那个少年,回忆起自己这十一年的光阴,依旧提不起一丝恨意。

      白玫瑰,红玫瑰。朱砂痣,蚊子血。

      是他,都是他。

  •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不能再写席巴了,一写就不由自主地没完没了,非常容易伤心。
    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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