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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十年 ...

  •   我是周子陈。
      雨滴落在屋檐下的墙脚,偷偷的留下来过的足迹。我走至窗前,楼下的花坛里,那一朵白色的荷花被凉夜的风吹得东倒西歪,可依旧如欢绽放,一如我初次看见的她。
      18岁,在别人快步入紧张高考的时候,我心无旁鹜,分数的多少我从来不关心这样的事,因为我迟早会出国。
      学校初中部接待了来自另外几所学校的十几名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参加下个月的全国物理竞赛。一切的新鲜感让那群半小子吵得学校更加得纷纷扰扰。
      从家里吃过饭出来后,我选择从另一条更远更宁静的小路回学校,昨晚刚下了一场骤雨,清早凉爽的风迎面吹过来,空气是清甜的。
      有的时候,爱情只来源于一个动作或是眼神,就会让你恍然大悟。
      我清清楚楚的瞧见,她似一朵轻飘的云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她穿着飘逸的白纱游弋连衣裙,清秀的脸上未施粉研朱,眉目之前点缀着一颗细小的朱砂痣,她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上行走,从容不迫,我仿佛听到铃铛叮咚响的声音,清脆如珍珠落在玉盘上,可明明这条路上再无他人,我就这样呆呆的望着她,所有的画面都被慢镜头无限拉长,恨不得时间能够停止,一头青丝好似天空的流苏,直直的垂进心里去。她从我身旁擦身而过的时候,才反应过来,隔着几米的距离,轻轻放慢脚步跟着她,仿佛怕是惊扰了天使。
      一辆骑自行车的人唰的一声从我身边驶过去,才几秒钟,她的白纱裙上就沾上了几个泥点,远远望去,像是白裙上增添了几个黄色的小碎花。她抬起头,茫然望着远去的自行车,微微嘟了一下嘴巴,这才仔细注意了她的脸颊,五官精致,特别是嘴巴,像是动画片里的美少女战士,樱桃小口。她微微低下头,嘟喃了一句“讨厌” 。
      我惊喜交集,原来不是天使。
      她走到一处小池塘边,蹲下来,用手去沾了点水,用力搓衣裙。我走过去,拿着早已经准备好的手帕递给她,她反应过来,才对我轻轻一笑:“谢谢!”
      那一笑,我知道了书上所形容的那种比太阳还要灿烂的笑是什么样子的。我那样欢喜,像得到了世间最好的珍宝,原来诗经中讲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是真的。我压制住心里的狂喜,对着她也轻轻呼出三个字,说:“不客气” 。
      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关于她的一切,可我就想那样一直在她后面跟着,只想这样一直走下去,走到天荒地老的天涯海角去。
      看到她转个弯,才发觉走到了我所在的学校,就这么一瞬间发现,原来天是这么的蓝,云是那么的淡,学校的树都变漂亮了,连以前觉得沉闷的腐朽气都变成了蛋糕的味道。

      我去关注了她,那么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关于一切她的信息。
      她是外校来我校培训的那些学生中的一名,我故意去她的培训教室前“晃”了一下,她坐在最后面,似乎并不很用心的听老师的讲课,歪着个脑袋,右手拿着一只笔在转,从食指转到中指再到无名指,最后又转回来,非常灵巧,其实我也会转笔,我会很多花样,可我还是觉得她转得漂亮,一来一回,像是一朵烟花在手上自然绽放。来来回回,像我和她的爱情,不管最后走多远,最后还是被命运的手重新拉回来。她左手在桌子上敲着胡乱的节奏,我仔细一听,居然是子期和伯牙的知音曲《高山流水》,四根手指就在那一曲千古流传的音色里翩翩起舞,她灵动翻飞的手指,让我突然就想到了童话故事里的姆指姑娘。她夹杂在那一室的学生里,像一枝荷花般出众,使旁的人都成了“出淤泥而不染”里的淤泥。
      我就这样深深的中了她的毒,从此无药可医。
      我知道她这一个星期都在学校里吃住,所以我发了疯一样也和同学一样老实的排队打饭,只为了遇见她,偶而她和别的女孩子一起从我身边走过,巧笑倩兮的身影从我身边穿插而过,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仿佛从来不记得有我这样一个人,我默默的在心底念着“郁画郁画,你怎么可以不记得我,你还欠我一条手帕呢” 。其实,手帕是我故意不要的,连客套的洗干净了再还回来的理由都不屑用。
      我从小就有洁癖,所以对我来讲,在公共食堂里吃饭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每天晚上回家我都饿得要死,总是把保姆重新叫起来给我做吃的,妈妈很心痛我,那几天总是不停的在耳边唠叨“让赵妈妈给你送便当去学校吧” 。我含糊的对着妈妈摇了摇头,继续与食物搏斗。
      所以,我从来只用手帕,不用纸巾,每一块手帕上都有我的名字缩写:ZZC。我想让她发现,发现我这样卑微的爱她,只能乞求她能发现我的秘密。
      第三天的时候我发现她还会提着热水瓶去打水,我兴冲冲的跑到我班男生宿舍里,提着一只热水瓶就从六楼往下冲,以后的四天,就为了这样擦肩而过的幸福,我把全宿舍男生的热水都打了。
      最后一天,我跑去跟校主任申请这次全国物理竞赛去带队,主任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我有这方面的经验,而且,我不会参加高考。
      在大巴的校车上,我静静的坐在她后面,像一个默默喜欢公主的王子。她旁边的女孩子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话,她捂着嘴咯咯的笑起来,突然又沮丧起来,说:“我把姥爷的画眉鸟不小心放走了,我要再养一只送给姥爷。”

      就为了这一句话,我养了10年的画眉鸟。
      我本不知道画眉鸟这样难又驯服,去花鸟市场,买的第一只画眉是已经有二岁的年龄,店主能把它驯得活蹦乱跳的,我领回去的当天,它就不待见我,要么一直吵,要么安安静静的呆在笼子里,喂的食物它也不大吃,它只在我家里待了不到3星期就夭折了。
      我给每一只鸟的名字都叫“Seek” ,名为寻找。
      后来,第一只“Seek”死了,我出国了。
      再后来,我继续养第二只“Seek”,它四个月后又死了。
      我一点都不悲伤,因为“Seek”的意义只存在于她喜欢,只在于它名字里包含的意义。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在国外待这样久,久到我渐渐忘记学校的地址,我的邻居是谁,只有她,那样鲜明的存在于我的记忆中,那一抹淡白飘逸的云朵,那一只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那个坐在我前面会轻轻咯咯的笑女孩儿,单纯而隽永,永不褪色。
      “Seek”在我生命里来了,又走了。
      第五只“Seek”在我身边待了近五年,我几乎摸清了画眉鸟的所有生活习性,它和我一起住小房子里,它就像我的一个合租伙伴,互不打扰。我只是负责给它食物,带它看定期的医生。偶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遍一遍的讲郁画的名字给它听,但我不能总是讲,我会克制不住自己的行动,我需要完成学业,我的目标,我怕我给不了那种世上最好的幸福。
      Emma是我的另一个邻居,有一次她喝醉了,回家找错了方向,半夜把我的大门敲得咚咚大响,我刚把大门拉开条门缝,这女人就像滩烂泥一样倒在我的地板上,我不耐烦的推了推她,并没有得到一丝反应。我皱了皱眉,直接回房睡觉,第二天早上毫不客气的将她轰了出去。
      她倒也不生气,在小区里经常遇上了,她会大大方方的同我打招呼:“Hello,Chinese handsome boy.”
      我撇了撇嘴,不大理会她,我非常的不礼貌,因为那天她把我的客厅搞得臭烘烘的。我讨厌脏,我喜欢干净。
      外国女孩子真的似一把扑不灭的火,我越冷脸相迎,她倒是对我越来越客气了,慢慢的也是熟稔起来了,她偶而会请我帮忙她搬搬重的东西,我也会偶而请她去超级市场帮我带一些日用百货回来。
      那一年圣诞节的时候,Emma请我过去她家做客,我礼貌的回绝了她,一个人孤单习惯了,所以我讨厌那些热闹就在身边,而那一切都与你自己无关。我11点多回家,Emma就端着高脚的酒杯倚在我家门上,我对她苦笑一下,双手一摊,无奈的随她进了家门。
      吃火鸡,唱歌,放烟火......一切都那样完美的进行着,我喝了很多酒。
      Emma扶着我回家时,我已经晕晕乎乎了,一起倒在床上的时候,我清醒了那么一秒钟,就像是炎热的夏天脖子上滴了一点凉水,并不能缓解闷热。我是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我吻Emma的时候,动作是笨拙的,她一点一点的引导着我,像一个妈妈在教蹒跚学步的孩童,她系着一条淡紫色的丝巾,我想要解开那条丝巾。我手有点抖,或许是因为喝醉了,或许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这么亲密,奈何那条丝巾跟我做对似的怎么也解不开,Emma的手温柔的在我的背上一下一下抚着,我丧气的把头埋在了她的脖颈,丝巾散发着类似薰衣草的气味,我猛的惊醒,努力睁开迷离的双眼,Emma吓了一大跳,我突然就凉下来了,觉得什么都无趣。
      心绪渐渐平稳,洒也开始慢慢清醒,我心中的她身上的香气应该是荷花那样的清甜,如果不是身上的气息不同,我觉得我自己一脚就已经踏进了无底深渊,这一刻,我深信郁画就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
      这一年,我26岁。

      我开着车在街上兜圈,天渐渐的亮了,早起上班的行人渐渐的多了,可是我却连个相似的背影都找不到,我趴在方向盘上,无声的流泪。男儿有泪本是不轻弹的,却都只是未到伤心处。我从来不是软弱的人,26岁的我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思念着一个深深爱着的女孩,软弱的、偷偷的在哭泣,而她永远不会知道。
      在外晃荡了几个小时,回家“Seek”饿得叽叽乱叫,我给他拨了点食物,轻轻缓慢的抚摸着它的羽毛,它吃饱了,乖乖的将头倒在我的手心,那一团小小的柔软触动了我心中最深处的秘密,我又不自觉的对着它讲起我和郁画的故事.
      其实,从头至尾,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可我那么自信,自信到自负,相信郁画一定爱着我,即使不爱,在她心中也存在于那三个字母:ZZC.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结束手上的学业及研究项目.一旦确定目标要回国,心就像春天复苏的春水一样奔腾,每一份每一秒都被拉成了快镜头飞速前进.
      寂寞了那么多年,平凡亦可,平淡亦可,我与她的那一场繁华即将拉开序幕.
      回国的前一天,我去找Emma醉酒事件后,我就搬到博导处的宿舍,只带了Seek过去,这里的房子只偶而回来拿拿衣服.我敲响她的家门,告诉她我要回国了,她对我璀璨一笑:“进屋坐。”
      我没有局促不安,安之若素的等她先开口说话。
      她拿出手机,调出一段录音,先是沙沙的哑声,然后幽幽慢慢的中文响起,像电影片断的回放,一切都那么熟悉,年轻时的爱恋融入现在苍老的枯黄岁月,如古董字画上的第一处细节勾勒,让人心动不已。
      “我不是有意的,我刚好在阳台,我不懂中文,我拿去请教了朋友,原来,周,你有如此深受的女孩子,我羡慕她,你快回国找她吧!”她指了指脖子上的项链,用极其笨拙的中文,说:“时间是金子。”
      我知道她要想要表达的是时间如金子般珍贵。
      释然了,心旷神怡的脑海中跳跃的都是十年前的场景,她在水边轻轻浣着衣裙,好一朵清水出芙蓉的画面。她轻轻转笔,烟花在手上自然绽放的画面.她巧笑倩兮的从我身旁擦肩而过的画面......
      深夜,Seek早已经睡了,我迟迟得不肯入眠,走过去,轻轻弄醒了它,抬头仰望星空,黑压压深邃着吞噬着一切光明。打开鸟笼,Seek兴奋的使劲的扑腾翅膀。
      “要回去寻找......” ,手一松,Seek转眼没入黑暗,“希望你也能寻找......”。

      回国后,四顾茫然的望着这个暂新的城市,再也找不到我当初离开时的一丝影子。一切的新阶段对于我来讲都是面目残非的,我甚至找不到当初她浣裙的那个小池塘。
      这一年,我28岁。
      28岁,在妈妈眼里已经大龄青年,连续被押着去相了两次亲,心中的不满在看似平静的容颜下肆虐生长。不是她们不够好,不够优秀,只是始终不是她。
      “子陈,怎么样?”妈妈从我进门起就开始围着我询问相亲的结果。
      我一脸无奈,“妈妈,我不需要去相亲,我有喜欢的人。”
      心中一黯,我喜欢的女孩儿,你在哪儿?
      “你少拿有女朋友来糊弄我,怎么不见你带家里瞧瞧?这一个不好没关系,我们明天再去见一个,这一个......”
      妈妈在唠唠叨叨,我却已经神游太虚去了,回国已经快2个月了,我就没消停过,一直在打听她的下落。
      相隔的时间太久了,她只是偶而上上校友录,里面的只言片语我只可以断定她还在这个城市,其实,我现在心里空空的,以前在国外的自信全都不见了,或许距离近了,越怕所有的一切只是一场镜花水月,我怕她有男朋友了,我怕她结婚了,我怕她不幸福,我怕她幸福,怕很多东西,以前不敢想的东西全都像一条条死鱼浮上我的脑海。
      “喂,我说话,你有没有在听?明天在正东路那家忆江南约了那姑娘。”妈妈拍了拍我。
      现实总是残酷的,连做梦没醒都要被打断。
      我含糊不清的应了声“嗯”。
      关上房门之前,还能听到妈妈在楼下的声音:“记得啊,明天忆江南15号靠窗的桌子。”
      下午5点还没到,妈妈就把我轰出家门了,喜滋滋的说:“你肯定不乐意见那姑娘,所以我把你照片给小乐看了,有小乐在,这回保证黄不了。”
      开着车来到了忆江南门外,刚把车倒好,就听到一女孩火急火燎的喊“你怎么穿成这样就来了。”后面的几个字压低了声音,可我还是听清楚了-------“相亲”
      我轻笑,又一个被相亲的残害者。
      一抬头,时间瞬间在我心里忘记了转,数只喜鹊扑零零在我头顶乱叫成一团。
      她还是穿着白色的的衣服在我眼前施施然而过,悄悄的带走了我那一片漂浮在云端上的心。容颜依旧清秀,十年前像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此刻就是像优雅的百合。十年前的一幕开始重新上演,我呆呆的望着她走过我的身边,然后进店,而我竟移不开视线。
      我一直在店外徘徊,“是她吗?不是她吗” ,她托腮思考的样子如十年前在教室上课一样,旁的人都成了她的绿叶。我觉得我等不了,几分钟的光景,我正准备进门去,她却突然似一股小溪流一样冲出来撞上了我,连头都没抬的一声“对不起”后就流走了。我迈开步子正要追上去,一只手就拉住了我的胳膊。
      “咦,周子陈吗?我是乐路。”她见我皱着眉头不解,说:“喏,你要相亲的对象刚刚受了点‘小’刺激,你表现的机会来了。”说完就拖着我一阵风似的追上去了。
      她一个人蹲在十字路口哭,无助得像是大海上飘浮的一朵花;有的时候,有一种爱情,就是让人迷恋它的任何一面,在想要得到的时候,迷恋于她的另一种痛楚。
      那个一阵风似的乐路不由分说的拉着她就走到附近的一家KTV,我在后面默默跟着,一如十年前一样18岁的小男生第一次迷恋自己心爱的姑娘。她那样真实的一个人,连情绪都掩饰不了,她大声哭泣的的声音如同我在听高雅的小提琴独奏,全身上下第一个动作每个细节在我眼里都是水珠在太阳底下的光芒。她还是长大了,再不是从前那个在教室上课,却一脸无所谓一边手在转笔,一边手在敲出《高山流水》的音乐的女孩子。
      她慢慢的哭诉着,一个初恋的故事在我眼前如画卷般自然展开,原来,有人比我早遇见她,我的那支百合经历了风雨却未能见彩虹。我该有所庆幸,庆幸她这一秒遇见我,在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的时候,而我将不再给她的那个他任何机会。
      她爱一个男孩子这么多年,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明白她的幸福或是痛苦,而我爱她这么多年,所有人都不知道,所有人都不明白,只有Seek还有远在美国的Emma。
      乐路又似一阵风的飘走了,她惊慌失措的发现原来包厢里还有一个我在偷偷窥视着她的梨花带雨,我走过去,伸出手:“重新认识一下,我是周子陈。”
      当真是可笑,我爱她十年了,再次相逢,我连旧识都不是,只能云淡风轻的说“重新认识” 。我还是感谢上苍,感谢上苍让我遇见她,将她带到我的面前来。
      我只说了我是子字辈的,她就像一下子失了魂,我知道她肯定是想起了那个他,我心中装满了苦涩,惟有自己一人独饮。
      她跑出去,用力的甩开我的手,我有点难过,我是爱了她十年的人,可我更难过的是她在我面前滚下楼梯而我却来不及抓住她。

      她晕血,鲜艳的血在她和我白色的衬衫上晕开了一朵火烧云。
      我洁癖,火烧云离我很近,烧得我神质不清。
      夜空月明星稀,我轻轻抱着她回到我的家,或许以后这也就是她的家。我又一次轻笑,为心中的想法。三楼一直只有我和Seek,她后脑上的伤口并不深,简单的替她包扎了。
      她衣服和我衣服上都有点点血痕,我见不得脏,我发誓,帮她换衣服的时候,我没有动过任何一个歪念头,她的身体我在梦里见过一千次一万次,这一次,我还是感觉我在做梦,只是这一次,每处画面都这样清晰,如漓江的水,一眼就望到了底,那样神圣,我像一个卑微的教徒,对着她的身体膜拜,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我一直没睡,在黑暗中静静的凝望她,呼吸平稳,她再不是我心头那个圣母玛丽娅了,她在我身边,和Seek一起与我为邻。
      心若比邻,幸福还远吗?
      天快亮的时候,我微眯了一下,在沙发上睡不好,我全身都是汗,花洒的水喷下来,水温有点高,打在身上有点微微的刺疼,我一狠心把热水关了,直接冲凉水,凉透了心的冰,却减不下去心中的激情澎湃。
      我正在擦头发,就听见客厅里一阵脚步声,我迅速的打开门,一朵飘然的白云就蹭的一下飞到了阳台,她赤着足,瘦小的脚像是冰肌的玉骨,透明得几近像保鲜膜,穿着我大大的衬衫,越发的显得她的身材姣小,整个人像是被花蕊包裹住的姆指姑娘。
      她嫣然一笑,伸出手去抚摸Seek。
      我说:“它叫Seek”
      “哦,你也喜欢养画眉鸟啊。”她转过一张灿烂的笑脸对着我,早晨的阳光淡薄的洒在她的周身,耳边又嗡嗡响起铃铛叮咚响的声音,清脆如珍珠落在玉盘上。我一阵恍惚,依稀想起一句歌词来“天上再美的月亮也比不上你的笑” 。月亮本来是不发光的,可是在整个浩瀚的夜空里,还是它最亮。
      “Seek?”她不解。
      “是的,寻找,当然,如果你要是叫它寻找,它肯定是不会理你的。”含笑轻轻说。
      她含笑低头,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子陈,下去吃早餐,今天怎么这么晚?昨天那姑娘......” ,妈妈的话还没说完,就上来三楼了,先是诧异,然后又是惊喜,最后变成了尴尬。“那个,那个,早餐等下吃也行......我先下楼了,你们慢慢来。”
      有的时候挺佩服妈妈的冷幽默感......
      “那个,阿姨,你误会了,我们......不是......那个关系......” ,郁画红着个脸努力的想要解释着什么。
      其实这样的情景,不管你怎么解释,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我穿着未扣好的衬衫,头发还是湿的,而她,赤足,身上还是穿着我的衬衫......好吧,我承认,我就是要这样的效果与反应。
      “那个啥,我走了,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她急忙的说
      一句话踩到了我的痛处。
      一言不发,收拾东西送她回去,我心中苦笑,这就是我爱了十年的女孩,她居然记不清楚我的名字。
      上班,非常惊喜的遇见她,还是我的私人助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我手中的笔在不停的旋转旋转,像一朵烟花在在自然绽放。
      她笑:“当然记得你!”
      其实,她永远不记得,不记得18岁的少年爱过她,不记得18岁的少年有洁癖还要在公共食堂里吃饭,不记得18岁的少年为她养了10年的画眉鸟,不记得26的周子陈为她哭过,不记得28岁的周子陈为遇见她花了多少力气......
      而未知的,是28岁的周子陈怎么让她爱上他.
      其实,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段新的爱情会在有阳光的地方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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