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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流浪汉 ...

  •   “来,吃饭了。”陆染敲了敲碗,简直像是唤小狗一样。

      沈煜很想掀起碗,整个怼他脸上。

      不过他没有。

      想想那个合约,也就一年的期限而已,一年的角色扮演游戏而已,很快就会过去了。

      等合约结束,他拿钱拿资源,就和陆染这只狗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坐到饭桌边,看了一眼碗。

      里面依旧是粥,还都是素的,一碗青菜粥,一碗南瓜粥。

      “怎么又是粥呀?”沈煜有些嫌弃。

      他想吃肉。

      陆染拿勺子碰了下沈煜的脸颊。

      “唔。”沈煜疼的龇牙咧嘴,昨天陆染那一拳可没收手,他的脸现在还是又肿又痛呢!

      陆染:“宝宝,这就是原因了。”

      沈煜被陆染的称呼雷了一下,这个称呼带来的打击比他戳的那一勺更大。

      他的脸色几经变化,最后当自己耳聋,没听到那两个字。

      陆染眼睛亮亮地看着沈煜,“宝宝,你想吃哪一碗呀?你先挑好不好?如果两种口味你都喜欢的也不是不可以。”

      “皮蛋瘦肉粥,我想喝皮蛋瘦肉粥。”

      既然只能喝粥了,沈煜就果断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

      陆染眼睛里的光消失了,他的面色恢复了面无表情,“宝宝,你讨厌皮蛋瘦肉粥的,你忘了吗?”

      沈煜:陆狗又开始他的胡说八道了。

      他上辈子最喜欢喝的就是皮蛋瘦肉粥了,哪里讨厌了?

      但是形势比人强。

      沈煜指着南瓜粥道:“那就这一碗吧!”

      陆染拿过南瓜粥开始喂沈煜,沈煜吃了几口,冷不防地问道:“你昨天是不是在粥里下了安眠药?”

      他以为陆染会迟疑或者否认。

      却不想陆染直截了当就承认了,“是呀,宝贝你不是有失眠症吗?我也只是想让你好好睡一觉呀!”

      他的眼神还怪无辜的。

      沈煜:说这话你不心虚吗?

      “我现在没这个毛病了,希望你下次别下药了。”沈煜道。

      陆染叹了一口气,用一种惆怅的眼神看着沈煜道:“宝贝,上一次你也是这样说的呢,可是后来还是大半夜睡不着来骚扰我呢!”

      “放心,这次不会了。”

      “好吧!”

      喝完粥,沈煜想上厕所,但是有点麻烦,因为现在这里只有陆染,比起陆染,他其实更想要求助盛明月。

      大约是盛明月看起来就很温和,很可靠,这些事情他让盛明月帮他,就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但是,让陆染帮忙,还是他主动开口,他其实不太乐意。

      陆染搅动着勺子,看着里面的粥被搅动。

      两碗粥,他只喂沈煜喝了一碗,剩下的那一碗,他一点都没动。

      陆染等了一会儿,还是没等到沈煜开口,遂无奈起身,“你可别做第一个被尿憋死的人。”

      沈煜忍无可忍,踹了陆染的小腿一脚,他硬气地道:“怎么会?”

      “是吗?”陆染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看起来格外的多情,是让人完全想象不到的模样。

      这也是沈煜第一次看到陆染笑。

      真心实意的笑容。

      他们认识这么多年,争锋相对那么多次,可是搜遍记忆,沈煜发现竟然真的找不到陆染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却也没想到他笑起来这样的好看。

      到了洗手间,陆染帮沈煜拉下裤子,看了一眼他的下面,道:“需要帮忙扶着吗?”

      完全是调侃的语气。

      沈煜:“滚。”

      陆染:“我滚了谁帮你提裤子。”

      沈煜:艹。

      沈煜解决完了,陆染还帮他抖了抖,再塞进去,最后才帮他提裤子。

      他服务地太过于周到了,只能让沈煜狠狠地瞪着他。

      只是耳朵和脸颊不由自主地有些发热。

      陆染走到洗水池洗了洗手。

      走出去的时候,沈煜在后面郁卒地问道:“真的需要一个月才能拆石膏吗?”

      他现在觉得三天都忍不了了。

      陆染回头看他,眼神是一种冷然,“你总得需要一些教训吧!”

      在这一刻,沈煜猛然醒悟,陆染对于他宁愿骨折也要踢他一脚这件事是非常生气的。

      沈煜的视线漂到陆染的下面,心想:难道真的废了?

      若是陆染因此废了,沈煜突然觉得自己因手腕骨折带来的不便,好像也不算什么了。

      毕竟陆染的损失更大。

      陆染一看沈煜的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咧开嘴角,露出一个冷笑,“很感兴趣?要亲身试试吗?”

      沈煜移开视线,“那就不必了。”

      试了的话,不管结果如何,倒霉的都是他。

      傻子才同意。

      接下来的日子,沈煜就在养伤中度过,虽然因为手的原因,有些比较尴尬的时刻,但是人真的是习惯的生物。

      习惯了就好。

      反正也不会一辈子这样。

      第二周的时候,医生来看望沈煜,检查他的手腕。

      “恢复的不错,最近可以多锻炼锻炼手指的灵活度,再过两周就可以拆掉石膏了。”

      听到这句话,沈煜差点欢呼出声。

      他的手指能动了,生活能自理了,再也不用麻烦别人了。

      这些天陆染比较忙,沈煜见到他比较少,反而是盛明月帮助他比较多。

      和盛明月相处,不需要耗费太多的脑细胞,他过得还算比较惬意。

      盛明月送医生出去,顺便还问了一些细节的问题,比如忌口,以及什么样的事情沈煜现在能自己做,什么样的事情还是需要人帮忙等等。

      医生也不嫌烦,事无巨细地回答。

      就这样,又过了大半个月。

      沈煜的石膏终于拆了,他看着自己灵活转动的手腕,差点感动的哭了。

      可太不容易了。

      盛明月还给他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康复仪式,可谓贴心至极。

      沈煜:感动。

      他拍拍盛明月的肩膀道:“盛总,你真是个好人。”

      盛明月弯起眼眸,“襄阳路那边有家不错的龙虾店,叫老谢龙虾店,今天想去尝尝吗?”

      沈煜简直和盛明月一拍即合,他立刻道:“好呀!”

      襄阳路这边的龙虾店就在街角的位置,位于八楼,环境清幽,少有人来,沈煜上辈子没死的时候也爱来,所以听到老谢龙虾店的名字,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就答应了。

      毕竟这些日子,他可是忌口忌的快疯了,特别想吃味道重的,带肉的。

      因为这栋商业楼底下是个酒店,车可以直接停在酒店的门前。

      沈煜先下的车,刚下车,他的视线就扫到酒店门口的石狮子那里蹲着一个人,头发凌乱,衣着破落。

      然而有点奇怪。

      盛明月也下了车,他顺着沈煜的视线扫过去道:“好像是个流浪汉,不过衣着有点奇怪。”

      盛明月这样一说,沈煜就发现奇怪的地方,原来是衣服,这个人的头发凌乱的像是十天半个月没有洗头了,里面还有很多灰尘,还有点长,挡住了脸,看着像是穷困潦倒的样子,但是衣服……

      衣服是又破又烂的。

      但是若细心看的话,材质却是极好的,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可是HIRE的衣服,价值不菲呢!

      一个穷困潦倒的人能买得起这么贵的衣服吗?

      就在沈煜觉得有些奇怪,然而这种好奇心也不足以促使他过去看看。

      沈煜道:“走吧!”

      大概是哪个富家公子跟家里闹翻了,出来体验人生的。

      因为那人裸露在外的皮肤看起来很光滑,是那种被金钱堆砌富养出来的。

      沈煜和盛明月上了电梯,这是一部观光电梯,从里面可以看到外面的情景。

      当他们升到八楼的时候,底下的人突然抬头看了一眼,因为隔得太远,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就是这样一瞥。

      也让沈煜突然有了一种感觉:若是洗干净脸,应该长得挺好看的。

      还有对方让沈煜有一种熟悉感。

      只是他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想吃什么?”盛明月将菜单推到沈煜的面前,让他点菜。

      “来三份小龙虾,要特辣的,一份鸡丝凉面,喝的要杨枝甘露,凉的。”

      沈煜抛弃脑海中的思索,手指在菜单上点着自己想要吃的东西。

      盛明月对着服务员道:“两份小龙虾,微辣,一份鸡丝凉面,杨枝甘露,去冰的。”

      “好的,先生。”

      沈煜:“我要特辣的。”

      盛明月的眼睛落在他的手腕上,“你的手腕还没彻底好,还是忌点口的好。”

      沈煜感叹:“你真像男妈妈。”

      盛明月微微挑眉,“嗯?”

      沈煜哈哈一笑,“开玩笑哈。”

      盛明月没跟他计较这点小事,拿出一本剧本推给沈煜,“看看这个。”

      沈煜的眼睛正在盯着窗外,他们现在坐的这个位置正好靠窗,能看到窗外那个流浪汉,他还蹲在原地,仰头看着楼上。

      他的视线好像正好落在了沈煜坐着的位置。

      两个人隔空对视着,然而彼此都看不清对方的脸,至少沈煜是看不清的,因为对方的刘海又多又乱,完全遮住了对方的额头和大半的面孔。

      流浪汉站了起来。

      难道对方认识他?

      沈煜思忖着,他也觉得对方有点眼熟,是上辈子的旧相识吗?

      可是混成这样的,他实在想不出来。

      难道是孙家那个叛逆的小少爷?还是李家的那个二货?又或者……

      看起来都不像呀!

      就在沈煜思考的时候,一辆面包车猛的停在了路边,一群身穿黑色衣服的保镖模样的人下车了,他们似乎正在好言好语地劝说流浪汉。

      流浪汉却在不停地后退,甚至转身想要逃跑。

      但流浪汉的体质似乎一般,没跑几步就被保镖抓住带走了。

      盛明月也看到了,顺口说了句,“那个保镖有点眼熟,像是柳家的。”

      “哦!”沈煜恍然大悟,“那个小少爷呀,那难怪呢!”

      热衷于离家出走,每年都有不一样的离家出走方式,今年改为流浪汉式了?

      沈煜扭头看向盛明月,“对了,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你不是想要当大明星吗?最近有个不错的剧本,里面有个角色不错,虽然是个男四,但是你可以试试。”盛明月指了指台子上的剧本。

      沈煜拿起剧本翻了翻,故事的确不错,这里面的男四是个十分讨喜的角色,虽然不是主角,但是演的好是惊喜,演不好也不会被观众过多责备,以他目前的状况,这的确是最适合他的剧本了。

      挑选这样的剧本,盛明月是用心了的。

      “这部剧的导演是武南,比较有名,男女主都是圈内一线,男主是安柠,女主是祝薇薇,编剧是楠衫,配置相当不错。”

      安柠?

      沈煜陡然抬起眉眼,瞪着盛明月。

      好家伙,你可真会挑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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