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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叔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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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害不到颖曦的。”这是大叔落地后跟我说的一句话。话说我天纵英才,只是缺乏经验,才不小心露了点马脚,他怎么能因此就如此贬低我的智商那?我当初智商测定可是上了120的。不过转念一想,我又乐了。既然大叔明知道我就算混进白府也最多给他老情人提供点猫抓老鼠的乐趣,那他巴巴地把我挖出来就是要救我罗?所以阿,女人聪明有啥用?能使唤帅哥才是王道阿。就算那白三夫人再聪明,她的老情人现在可是偏帮我滴。嘿嘿。
我又一次阿Q式地获得了胜利后,心情大好,随即开始观察周围的地形。这片山谷的气候相对外界为暖,如今虽只是早春,谷里的花已经一片片地开了。黄的,白的,紫的,点缀着碧绿的青草,就连空气中,都散布着一股嫩草的味道。大叔的家就在离我们着陆点100步开外的地方。那是一栋一层小别墅,用宽厚的木板钉成,很有现代原木家具的味道。小屋前摆着一树墩桌和四树墩凳,白天可以用来品茶赏花,晚上可以用来观望星喝酒。离小屋稍远的地方还架着个单人秋千。这个年代的秋千多为少女所用,大叔家有这设备,的确颇为诡异,莫非他的其实是——贩卖儿童的?
我胡思乱想着评价着大叔家的外观,不知不觉已走到了小屋前。大叔开了门,做了个“请”的手势,我就不客气地迈进去拉。小屋的内部构造极其简单,进门的房间类似客厅,当中摆了一张方桌,四张椅子。贴着左墙的是两个大缸,有一侧窗。右墙那儿,放了一排橱。对着门的墙上两边又各开一门,左边的是书房,右边的是卧室。这时候一个问题就来了——我睡哪儿那?
显然我来之前,大叔是一个人睡卧室的,但是我也不认为我来之后,大叔能很自觉地睡书房。而且书房里只有写字台,椅子,书架||| 所以显然我也不能很自觉地去睡书房。于是我只得迷茫的发问道:“飞卿,你看我睡哪儿?”
“事实证明,你提问的时候,好像显得比骗人的时候聪明点嘛。”大叔掏出腰里的酒袋喝了一口,回了这么句不关痛痒的话。我只好愤怒地瞪视着他等待下文。结果他喝完第二口,说了句不是下文的下文:“你看那?”
“其实,也没人规定过一张床上只能躺一个人是吧。”我弯起色色的眼睛,淫淫地笑。
“的确是没人规定,不过我怕你太重,压坏了唯一的床。”
我白了他一眼,有这么损人的吗?这该给个孩子带来多深的童年阴影阿。我回道:“请放心,相对你而言,我轻地就跟羽毛一样。”
“哦,那我们下次看看羽毛能不能自己从悬崖上慢慢飘落。”
我咬牙,不就是不会飞吗?会点轻功有啥了不起滴?记得我初中时,常是一言不和就拧人的。后来长大了,装淑女,逐渐淡忘了这习惯。此刻身体一缩小,顿觉拇指和食指发痒。我正待冲上去对着大叔的手臂下毒手那,大叔已经收好了酒袋,站起身来朝卧房走去。
他边走边说:“这房子原是我的一位朋友建的,但他杂事多,一年也只能来小住一个月,所以其他时间就便宜了朋友们。我们有时来的时候带着伙伴,只有一张床自然不方便,所以后来又做过点改进。”他说着走到卧室的大橱前,轻轻一开,我才发现原来大橱的下半个橱门是上下开的,而且完全展开后竟然是一个——木床。这,这居然是床橱|||| 我被这诡秘的设击倒了。即使在现代我也只知道沙发拉开来可以是床,现在居然发现大橱拉开来也能做床的|||| 我还在惊叹那,大叔已经从翻板橱里拿出了一套床具扔在了床上,并告诉我,以后这就是我的床了。我看了眼板床,又看了眼大床,终于知道我就是一睡板床的丫鬟命了。不过以后就和大叔睡一屋拉,那是不是经常可以观赏到现场版“大叔春睡图”内?我被这个邪恶的想法一鼓舞,也就不计较床的问题了。
铺完床,发现有点饿,一看窗外才发现的确是晚饭时间了。不过想到晚饭,我忽然想起了另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似乎我没看到一种叫厨房的设施那。
我咚、咚、咚、咚跑到客厅,大叔正在往一个杯子里加料,我忙问:“我们晚饭吃什么?”
大叔加完料,把杯子递给我说:“这个。”
“这是什么?”我喝了一口,甜甜的。“蜂蜜?”
大叔笑而不答,又开始捣鼓另一杯。我的脑子轰了一下。O-MY-GOD!我不要吃减肥餐啊,我要吃肉!!!我不要当小龙女!!!
我把杯子一放,就开始暴走了:“你,你,你就让我吃这个当晚饭?你自己要餐风食露地学神仙我管不着,但我,我可是一个罗莉啊。”看到大叔迷惑的眼神,我急忙纠正,“我是说小孩啊!难道你不知道,一,小孩生长需要每天补充充足的营养,也就是要有鱼有肉有蔬菜的吗?二,蜂蜜的主要成分是雌激素啊。一小孩常吃这个是会新陈代谢紊乱的。你养不起我就早说一声,大不了我养你好了。”
我发完飙,口渴之下咕咚咕咚喝完了蜂蜜水,一抹嘴,自觉非常有土匪的味道。大叔幽深的眼睛瞪地圆圆的,看我,继续看我,最后终于破功哈哈大笑起来。
“对不起,我疏忽了。虽然不知道你讲的什么激素什么代谢,不过,哈哈,你还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大叫要吃肉和要养男人的女人呢。”
我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因为我一直很瘦,所以吃东西也没什么顾及。以前常是叫着我要吃肉就海盗一样地朝烤肉摊冲去了。至于养男人嘛……那个……一激动就这样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说出来的|||
大叔笑完,又把另一杯蜂蜜塞给我,说:“你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跑。”就出了门。
我叹气。做女人难那。从前那时代也就是胖了会被人嘲笑。现在连吃肉都要被人鄙视,这还让不让人活了?等等,我现在不是还在罗莉的行列吗?怎么这么快就上升成“女人”了?大叔刚才说的是女人吧。虽然也许我的言行的确不够罗莉,但是~~~~很奇怪啊……
正想着,大叔已经捞着一只兔子回来了。只见他翻来桌子下的抽屉拿了几个瓶子,又从另一个抽屉里抓了油和油刷就向门外移动。这次我跟着出了门,看到大叔把瓶子和刷子都搁在桌上,蹲在那里搭火堆。我赶紧拿着我的蜂蜜水坐在树墩凳上等晚饭。小时候家里还没网络的时候,我放学就喜欢在厨房里“监工”。倒不是为了欣赏老妈的高超厨艺,而是为了以第一时间偷吃。
不过大叔不同。只见他搭火堆,支架子,然后在一把小刀的帮助下灵巧地扒兔皮,掏内脏……动作连贯优雅、迅速,可比现代大厨。果然,不久后,烤架上的兔子已经熟了。听到的是兔皮收缩的劈啪声,闻到的是阵阵的肉香。我感觉自己口水哗啦啦地往下流,要不是前面被嘲笑地惨痛了点,我早朝食物扑了上去。
大叔有点好笑地看着我,又拿了桌上的瓶子撒上孜然和辣椒粉,然后撕了个兔后腿给我。我一咬,真是皮脆肉酥,细嫩汁多,原谅我对美味的形容词是贫乏了点,所以只能说,此肉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啊。
如此好吃的东西如果囫囵吞枣地咽下去,还真有点糟蹋美食的嫌疑,所以我吃得还是颇为斯文的。可当我干掉那只后腿时,却发现兔子竟然只剩一只前腿连着一点胸壳肉了。我大急,赶忙扑上去把剩下的兔子抢到自己手里,心里那个痛啊,郁闷地想,大叔不是学小龙女吗?抢我的兔子干吗?我巴巴地啃完兔肉,意犹未尽地看着大叔,大叔正在收拾残局,见我看他,一摊手说道:“打烊了,客官下次赶早。”
我只好把油手在树墩桌上蹭了蹭,站起身来准备回屋。一站起身,才发现身体缩小了,连食粮也缩水了。才这点兔肉居然就有点饱了,于是打算在附近消消食。环顾了一下,我看上了那秋千。初中以后我碍于形象,就再也没碰过这东西了,但在小学时,秋千却也是我热爱的娱乐项目之一。我乐颠颠地跑过去,站在秋千上,利用“蹲、站”的腿劲就自己把秋千荡起来了。秋千越荡越高,风忽忽地吹,感觉特别爽。就在我爽地想嚎叫的时候,啪的一声,我的心一提,“砰”地一声就摔在了地上。这下摔得还真有点闷,抬头一看,才发现秋千的左边断了|||| 难怪古代的小姐都要别人推着秋千低低的荡,我一时忽略了藤制秋千和现代的铁制秋千的差距了||| 藤条一开始可能还坚固,可是风吹雨淋之后果然就……
我坐在地上,疼地眼泪都要出来了。连收拾完惨剧的大叔都发现了这边的动静。只见他蹭一下就从桌边飘了过来。我揉着屁股,泪汪汪地看着大叔,结果他竟然说了句特别找抽的话:“我就知道不能让你和我睡一张床。”
点,点,点,一只乌鸦从我眼前飞过。这次我没手软,狠狠地掐了大叔的大腿。然后乘他还在发怔那当儿,帅气地起身,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