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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突围 杀疯了! ...
这就开始了!
雁骓突然的发难,让高明志有点措手不及。
然而雁骓就是要这个机会。
“让他没时间指挥弓箭阵,减少贺翎伤亡,就多一份胜利的保障。”
雁骓指令之后,便在跑动之时迅速收起单刀,飞马冲入步阵。
两将直接相对,都是骑兵,用长兵更适宜。
没有带长兵,也很好办。
敌人手里有的是现成的。
离她最近的步兵刚见敌将直冲而来,赶紧将竖起的长戟斜举。不料雁骓在马背一侧微微俯身,将手直接探了下去,握住长戟铜柄,顺着奔马之力,手腕一抖,那步卒就兵器脱手,被甩在了一边。
他没想到,一呆愣的工夫,战斗就提前结束了。
雁骓本就是斜向上用力,见步兵脱手,把那抢来的长戟在空中一丢,旋过头尾,在手里刚刚拿稳,就随着下落的动作,打横扫了过去。
几个步兵立刻就叫喊着从悬崖落了下去。
几匹前哨队的骏马在雁骓身边排成一线,直往蜀州军的阵列里冲,一边伸手抢戈夺戟,一边纵马践踏悬崖边缘的一两列步兵,接二连三把他们扔了下去。
手中有兵器的步兵这才如梦初醒,将长戟在手里握紧。
蜀州军第一次面对贺翎的正规军,何况这小分队里,全是雁家军的精兵。两者一相撞,女兵的强悍也让蜀州军有些心虚。
高明志身前的那几排步兵纷纷被缴械,又被自己刚才拿着的武器扫过,有死有伤。
眼看两位将领就要直接对垒。
雁骓不勒马,也不回头,喊一声:“雁芳,背面!”
雁芳高声呼应:“是!”带着队伍后半的兵士,冲向后方的五百步兵。
前排的拿马蹄踏藤盾,迫得他们举出戈矛,也伸手去夺来,后排的大多抓出了弓箭。
不射他们第一排的盾兵,不射他们后方也在羽箭搭弦的骑兵,专门看着方队中间进退不得的那部分步兵,满弓射去。
弓力甚巨,却遇坚实藤甲,不好施为。
前哨队迅速换了重点,纷纷勒紧马缰,连连使马蹄踩那藤盾,又刻意往山崖边上用力。很快,盾阵里伸出来的长兵虽然刺死了几匹战马,盾阵边缘却也有人掉下了山崖。
雁家军向来是马战步战转换自如。
落马的几位兵士刚一着地,就抽出单刀,冲着盾阵缺口钻了进去。还骑着马的兵士们,拿着夺来的长矛枪戟,帮着袍泽继续搅乱盾阵。
//
高明志有点意外。
他没想到,贺翎女将这么快就利用起了场地的优势,让她们的人少轻盈成了取胜的关键,藤甲没有发挥出最大的防御,就令他的严阵以待打了折扣。
若他不出马,只怕不行!
高明志长刀一横,大喊一声:“你放肆!”在乱哄哄的局面中,催马上前几步,举刀就向雁骓当头劈过来。
雁骓早防着他这手。
要说战斗中的机变经验,雁骓定是不足,不然这次不可能连连吃亏。但若是论起武艺来,她可不会落在任何同龄之人的下风。
现在这个乱象里,高明志手中的长刀,受到山壁的限制,必不肯从山壁一侧用力。举起刀来若是横扫,没碰到雁骓,却扫得到他自家的步兵。
“他只有直劈,才能发挥兵器的威力。”
长戟举起。
高明志只觉得他一刀劈下去,雁骓的兵器早就在那等着,拿长戟下刃处勾住刀柄,从肩膀到手腕一路发力搅动,震得他虎口阵痛,几乎拿不住兵器。
他有点诧异。
“怎么这女将有这么大的力气?
“不是都说女子质弱?”
高明志往常只在牧族那边的草原戈壁上打仗。牧族虽有力,使长兵的将领却极少,祥麟有名的牧族将领们都使的弯刀、长弓。
一寸长,一寸强。
一寸短,一寸险。
高明志秉着这种观念,认为牧族和周人厮杀都是马上相逢,长兵对战弯刀,可是天然的优势。
他在这口长刀上下过大工夫去练刀法,也确实练得不错,一向在周人和牧族的争斗之中所向披靡。
但他今天碰见的对手,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他并不知道,他今日对战的,是雁家将士。
“冲阵如刈麦”的雁家。
要知道,近百年前,雁家军手中的长戟,看在祥麟兵眼里,就是在成熟的麦田里恣意收割的大镰刀啊。
高明志精心挑选长兵种类,并且只会用一种。
雁骓可没有这么死板。
她一向觉得,长兵使起来最简单,破套路也最简单。
长兵想要厉害,必定打造得重量沉,体积大。这样一来,就不可能像中短兵器一样轻盈多变,只有劈、砍、刺、扫等基础的动作,难以灵活地变招和套招,攻势间隙大,可乘之机多。
然而,换了自己拿长兵,又是另一番计较。
古人云,大巧不工。
长兵的简单,简单在人人知晓,只要勤奋锻炼这几种动作的熟练程度,锻炼自己的力量,就能克敌制胜。
但难就难在,不是人人都能坚持锻炼,忍得那锻炼之苦的。
勤学苦练,才是雁骓最大的强项。
实力够了,自然一通百通。
雁骓一顿翻搅,迫得高明志几乎松手。
但他多年训练自然也不是假的,拉住刀柄,大喝一声,向回拽去。
雁骓等的就是这一手,及时撤力,令高明志力量过度,连人带马向后退去。看准这个机会,从战场一角拨了拨,将那挟持人质的步兵拽出来,拦到了一旁。
简珍抬起头,从下而上望了雁骓一眼,表情呆呆的。
雁骓刚才只把高明志推走了不远,没工夫跟简珍细说,递了个眼色,下巴一抬,示意她快过去。
长戟一挥,又迎上了高明志的长刀。
简珍双手反剪在身后,不好保持平衡,顺着雁骓下巴的方向乖乖斜跑了两步,肩膀撞在峭壁上,才明白那将军为何让她从这边走。
她紧贴着石壁,摇摇晃晃地往雁骓和雁芳中间的空隙跑。
雁芳那边解决得差不多,转头看见简珍跑了来,不及多想,俯身抓起她衣领就要往马上提。
只听“嗤”一声轻响,那衣服就裂了个大口子。
雁芳没反应过来,手上没有收劲,将那领薄薄的丝袍从领子到腰撕了个彻底,也没把简珍提上马背,反而让她“啊”一声娇呼蹲在了地上。
雁芳觉得她多事,本来要恼,简珍的衣袍却已经全都滑了下来。
雁芳这才看见,简珍背上有好多擦伤,还有好多像是手指用力抓出的痕迹,整片背部肌肤一片紫红瘢痕。
“想必养尊处优二十几年了,猛然被这样掠走做人质,受了不少折磨,也受了不少惊吓。”
她马鞍旁边挂着一领战袍,顺手揪了出来。跳下马去,给简珍割开绳索,披了衣服,抱上马安置好了,吩咐一声:“压低点,抱紧马脖子。”将她留在战场死角,自己又去冲杀。
//
雁芳解决了后面的堵截,身边也只剩下寥寥几人。
而她已经想不起来,同袍和手下这些人,是在什么时候倒下,又有几人掉下了山崖。
人称雁家军是以一当十的骁勇将士。可是真正在战场上,这样乱哄哄地打起来,谁又能真的威猛至此?
人之力总有竭,一个打十个,到了最后,也是力不从心。
这还要多亏狭窄的场地,才能让她们杀出生天。
“但是,还不能停啊。”
雁芳牵了一匹无所适从的战马,跳了上去,又和雁骓向同一方向冲来,把雁骓身边的步兵往悬崖下面拨,或者直接往山壁上刺。
雁骓身边,也没多少兵士了。
这支前哨小分队,粗略算算,也已经爆发出了最大的力量。是她自己的失误,却连累这支小队的所有人。
雁骓也来不及多想,高明志还在眼前举刀不懈地挥砍。
两名主将身边的场地越来越开阔,人越来越少,战场上越来越安静,两人兵器交接之声铮铮作响,带着山谷回音。
高明志的手臂有些酸,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牧族的将领,都跟我走不过几招。
“可是强壮的牧族人都做不到的事,为什么眼前这个女人做得到?”
他并不懂贺翎。
贺翎女子不会像祥麟女子那样,被人说“你不行”。
即使是个纨绔子女,也会被家族鼓励说“你可以”。
正和祥麟的男子待遇一样。
雁骓她们的目标,是昔年雁北飞做家主时期,全盛的雁家军。
高明志,不过是她们雁家军遇到的,第一个,小小的难题。
可高明志永远不会知道了。
长戟终于将那口长刀从他手中夺去,并将他扫倒在地。
马蹄踏过他的胸口。
“你记住,杀你的人是雁骓。”
迎着阳光,他看到了女将的剪影,拔出了腰间的单刀。
目之所及,一片鲜红。
雁骓展开一张油布,撒了一把白硝粉末,缓缓把高明志的首级放了进去。
少年得志的小将军,脖颈处粘稠的汁液很快干涸,起了一片褐色的焦皮。细看之下还有几分俊朗的面容,没过一会儿,就泛上了代表死亡的青白之色。
青史留名的愿望,他终是做到了。
后世之人,但凡翻开雁骓的生平,就会看到今日的一战。
“以一当十,百五十众浴血而战,破敌千五。救南沼王世子简珍,杀祥麟铁阳王之子高明志。”
长久的战斗,让雁骓也流下了一额头的汗水。
但她最终还是胜了。
看看她的周围,一百八十人共同追击,到了现今,剩不足二十,人人身上带着伤。
她自己同样如此。腿上、腰上,都有细碎的伤痕。后背的羽箭已经拔了出来,却来不及处理伤口。
简珍窝在马背上,怯怯地望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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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已完结文《话匣子(女尊)》 《女尊之渣女难为[快穿]》 欢迎阅读 姊妹篇《御医(女尊)》 推荐与本篇结合,对照阅读,体验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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