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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新日城27 ...

  •   只是很平常的睡了一觉,醒来就已经出现在另外的地方。
      昏暗的光线勉强可以看清楚房间的轮廓,简陋而朴素,正躺着的床已经占据了最大的面积。
      江扉茫然的坐起来,四肢还有些酸软无力,身上穿着一身陌生的睡袍。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到了下一个精神世界。
      但没过多久,推门而入的奚乐让他反应过来,是自己在睡梦中被掳走了。

      奚乐打开灯,注视着他,“哥哥。”
      他看着没有露出任何惊慌之色的江扉,靠近,坐在床边,若无其事的笑着说。
      “这里比不上丁宸的家,要委屈哥哥一下了。”

      江扉沉默的坐着,并没有因为他的接近而后退,似乎很快就接受了自己被偷走的事实。
      他淡淡的说。
      “奚乐,我已经结婚了。”

      “哥哥又不叫我乐乐了。”
      奚乐有些抱怨的嘟囔着,指腹摩挲着被子下露出的一角睡袍,雪白的蕾丝缀着黑色的丝线。
      “这是我给哥哥挑的睡裙,果然,哥哥穿上好漂亮啊。”
      江扉是男人,奚乐却故意给他套上了女孩子的睡裙,并且只给他穿了睡裙,里面空无一物。

      指腹沿着睡裙下的细腻小腿,缓缓往里摸。
      奚乐专心致志的看着他,弯起来的明朗面孔在逼仄的房间里也多了分阴冷。
      神色越寒,语气越甜软。
      “我从丁宸家里偷走哥哥的时候,哥哥居然什么都不穿,那样乖乖的睡在丁宸的卧室里,我好嫉妒啊,想杀了丁宸。”

      凑近的脸被江扉抵住,他看着奚乐,重复了一遍。
      “奚乐,我已经和丁宸结婚了,别犯错。”
      奚乐神色晦暗的盯着他,忽然笑出声,幸灾乐祸道。
      “结婚了又怎么样,哥哥现在,要变成小寡妇了哦。”

      床对面的电视机开启,停留在新闻频道。
      最新的一条新闻是新日城的城主丁宸在家里遇袭,受伤严重,已经被送往医院了,目前生死未卜。
      血泊中的他陷入昏迷,被飞速抬上担架送进救护车中,只是几秒的捕捉,也足以看出他的伤势有多么严重。

      江扉皱起眉,“是你打伤的?”
      “不。”
      奚乐捉住他抗拒的手,摩挲着指腹,如同婚礼上那般缓缓的十指相扣。
      “丁宸当城主已经太久了,总有些野心勃勃的人想要推翻他,自己称王。根本不用我亲自动手,就会很多人想要他死。”
      “而我只是趁着这个机会,把哥哥偷走了而已。”

      金色的眼眸逼近,在黯淡的房间里亮着灼灼的光芒。
      他越来越像野兽了,单是被他这样看着,江扉就有种被狩猎的心悸感。

      他下意识往后退,后背贴住墙,盯着越来越近的奚乐。
      【别靠近我。】

      许久没有使用的异能依然能发挥效用,奚乐的动作停住,脸色也暗了许多。
      他果真没有再靠近,笑意退去。
      “哥哥就这么喜欢丁宸吗,愿意让他亲近,却要推开我。”
      “只是,哥哥更喜欢丁宸,还是更喜欢魏炎呢?”

      话音落下,从半敞开的门外走进来另外一人。
      是与魏炎一模一样的沈休。

      即便丁宸说过他并不是魏炎,江扉还是将信将疑的问。
      “....魏炎?”

      沈休站在门口,挑了一下眉。
      “叫错了。”

      他明明是和江扉第一次见面,却仿佛早就认识他了。

      望过来的时候,江扉感受到了熟悉的热度。
      他一顿。

      沈休也是人格。

      怎么会这样?
      魏炎,奚乐,丁宸,李一溯,沈休。
      到目前为止,这个世界居然已经出现了五个人格?
      相比起之前的精神世界,人格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

      江扉面色一僵,忽然觉得自己不配当医生了。

      沈休依然站在门口,看了江扉一会儿后就提醒奚乐。
      “该走了。”
      奚乐恩了一声。

      他们似乎在赶时间,没再多说话。
      奚乐给江扉裹了件长款外套,将他抱起来就跟着沈休往外走。
      江扉这才发现他们正处于一个小旅馆内,一走出门,大亮的天光就刺的眼眸湿润,他本能的低头躲着,看着像是主动往奚乐的怀里依偎。
      奚乐低头看着他,笑了一下,胸腔微微震动。

      他们弯身钻进小旅馆外早就准备好的车子里,沈休开车,奚乐抱着江扉钻进后座。
      车辆朝着某个既定的方向开去,由于丁宸遇袭,新日城的警戒愈加森严,不过还没有开始一一检查过往的车辆。
      路过巡逻兵时,奚乐将江扉压进怀里,语气不太好。
      “现在全城的人都认得哥哥了,真麻烦。”

      江扉的后颈被他的手掌覆住,坐不起身,听到年轻胸膛内传来的蓬勃心跳声。
      他问,“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奚乐得意的声音带着点孩子气,“不告诉哥哥。”

      驾驶座上的沈休瞥了一眼后视镜,又收回目光。

      他们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最后停在某条破落小街上的一家酒吧门口。
      下车时,江扉又被奚乐径直抱了起来。
      他推了一下,“我自己能走。”
      “不行,我就要抱着哥哥。”
      奚乐看着他,凑近了低声威胁。
      “哥哥再挣扎的话,就把哥哥的腿打断,只能被我抱着走。”

      走在前面的沈休往后瞥了一眼,不悦道。
      “奚乐。”
      奚乐又笑嘻嘻的补充道,“哥哥别发抖啊,我是吓唬哥哥的,我怎么舍得伤害哥哥呢。”

      他这样说,江扉却总觉得他刚才不是在开玩笑。
      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发生纠纷,他便不再说话。

      白天的酒吧还没有营业,但他们径直走了进来,酒吧主人也会意的低声和沈休说了什么,随后打量了江扉几眼,便放他们去了后台。
      寂静的后台空间狭窄,他们走入其中一间休息间。
      沈休在江扉惊讶的目光中按动了开关,原本密封的墙壁缓缓分开,现出一条漆黑的密道楼梯。

      沈休站在密道口,偏头看向江扉,半边英俊的侧脸染着暗色,叮嘱奚乐。
      “没有灯,抱紧他。”

      奚乐轻哼一声,“不用你提醒。”

      他稳稳的踩下密道的楼梯,一边和江扉介绍。
      “哥哥不知道这是哪里吧,这是新日城的地下。”
      “新日城叫新日城,却并非全部都是明亮美好的,再光亮的地方也有阴影。一些不满新日城规则的人,不服丁宸的人,还有很多自愿堕落的人,都生活在地下。”
      “这里不见天日,却很自由。”

      “你说,这里是不是很像黑城?”
      “真好笑啊,新日城拼命想要和黑城隔绝,却又衍生出了自己的黑城。”

      宛如一个地下城市。
      顶上悬着人造的光源,建筑林立,行人穿梭,看起来和新日城地面上生活的人没什么两样,却能明显感觉得到人人脸上的轻松与惬意。
      奚乐看着江扉脸上浮现出的惊愕,轻声道。
      “哥哥来到新日城后一直和丁宸生活在一起,自然看不到真正的新日城。”

      来到新日城后为了生计而奔波,奚乐逐渐发现,新日城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美好。
      他被各种规则管束,生活安宁,精神却备受压抑。
      只有服从丁宸,遵守他的意志的居民才会感觉到幸福,而奚乐却觉得痛苦。
      后来,他偶然发现了新日城的地下。
      他想,他已经在黑城生活了二十多年,也许,这种混乱却自由的阴影处,才是自己的归属。

      穿过地下的人群,他们走入其中一栋公寓楼,在某层停下。
      这是一间小型公寓,装潢居然很不错。

      江扉又被径直抱进了卧室。
      回到安全的地方,奚乐暂时放松了下来,一并倒在柔软的床上。
      他埋在江扉的颈窝处,满足的叹道。
      “我最喜欢抱着哥哥了。”

      毛茸茸的头发扎的侧颈很痒,江扉刚偏过头,奚乐的嘴唇又追着舔上下颌。
      温热的湿润让江扉一颤。

      奚乐的声音低下来。
      “可是哥哥身上,都是别人的味道,好恶心。”

      眼前一黑,奚乐蒙住了他的眼。
      视觉被剥夺,听觉愈加敏锐,江扉听到奚乐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响,伴随着紊乱的呼吸声。
      这让他有了不妙的预感。
      他警告道,“奚乐!”

      身上一重,却是毛茸茸的温热触感。
      眼前的遮挡物被移开,他被骤然凑近的狮子头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是奚乐使用异能兽化成了狮子。

      庞大的野兽身躯占据了整张床,却小心的没有压到江扉,只颇为霸道的将爪子按住他的腰身,怕他跑。
      深棕色的鬓发延伸到背腹,硕大的狮子张开血盆大口就能轻易咬掉人类的脑袋,此刻却极为温顺的抵着江扉的脖子蹭来蹭去,热乎乎的舌头舔着他的脸。

      江扉发现他比之前更大了一些,可能是随着异能的加强,狮子的体型也在变大,如今已经完全从一头幼狮进化成了强壮的雄狮,喉咙间发出咕噜咕噜的低吼声。
      面颊被舔的湿漉漉的,兽类的气味逐渐浓郁,金色的眼瞳充满热忱的望着江扉。
      他有些不适的推开一些,“你别离这么近,热。”

      狮子有些不快的低吼一声,转移目标,舌头开始舔他露在外面的皮肤,热情而积极的在光洁细腻的皮肤上留下湿漉漉的口水。
      及膝的睡袍被锋利的爪子扒了上去,江扉脸色微变,按住狮子。
      “不行,不能舔。”

      狮子抬头看着他,歪了歪脑袋,然后压着他的腿窝,不听话的仍然往睡袍下面凑。
      江扉的脸上浮出羞恼的红,“奚乐!”

      毫无疑问,狮子赢了。

      收回异能,恢复人形的奚乐心满意足的抱着江扉。
      “现在,哥哥的身上都是我的味道了。”
      “异能加强后,我的兽化特征就越来越明显,不喜欢穿衣服,喜欢舔人,要有意识的克制才不会像狮子那样发出吼声。”

      他拨了拨江扉的鬓发。
      对方还含着点泪意,微微喘着,不理他,泛着红的面颊鲜妍动人,又多了几分荏弱的可怜。

      奚乐的金眸亮着,他稍稍撑起身体,俯身贴近。
      江扉抿着嘴唇避开他的亲吻,耳垂却一热。
      压低的声音宛如野兽在呼吸,热乎乎的,凭着本能在亢奋的喘。
      “哥哥知道狮子还有什么特征吗——”

      极轻的气音满是恶劣。
      “狮子会通过尿液的气味来标记占有物。”

      “我想标记哥哥。”

      啪的一声,奚乐被打的脸侧过去。
      力道很重,奚乐的侧脸顿时浮出鲜明的巴掌印。
      江扉的尾音气的微颤,“奚乐!你疯了!”

      奚乐抿了抿唇,有些委屈的看向他。
      “哥哥,我没疯。”
      他观察着江扉涨红的面颊,斟酌一下,没什么信服力的小声补充道。
      “我刚才是开玩笑的,哥哥别生气。”

      “我只是太想要哥哥留在我身边了。”
      “在晋级赛的那一天,我早上刚偷偷亲了哥哥,你就被魏炎带走了,一别就是好几天。”
      “后来好不容易赢得比赛,你亲口告诉我说,等我检查完身体就能见到你,还说要陪我一起找妈妈,可是你又不见了。”
      “哥哥是个大骗子,我不相信哥哥了,我要自己想办法把哥哥留在我身边。”

      奚乐自己说了好久都没得到江扉的回应。
      他抿了抿唇,忽然坐起来,抓着江扉的手摸向自己的胸膛。
      江扉就是不看他,也要收回手,但奚乐攥的很用力。
      掌心摸到胸膛上明显的突出,江扉下意识看过去,才发现奚乐的胸口有几道骇人的伤痕,时间似乎已经很久了,结成了无法褪去的疤痕。
      但单是这样看着,也足以想象出当时的凶险。

      奚乐目不转睛的看着他,覆着他的手摸过自己的伤疤。
      “这些都是魏炎的那两个手下砍的,他们记恨我杀了魏炎,要替他报仇,到了新日城后就一直给我找麻烦。有一次伤口横贯心口,我差点就没命了。”
      “可是我想,我还没有见到哥哥啊,我不想死。”
      “好幸运哦,我活下来了,而且真的把哥哥抢过来了。”

      奚乐露出了得意洋洋的开心笑容,眼眸亮晶晶的望着江扉,像个讨赏的孩子。
      “伤的多痛我都没有哭,是不是很乖?所以哥哥亲我一下吧。”

      他满怀期待的等了很久。

      而江扉只是一声不吭的扭过了头。

      阴云漫入奚乐的眼眸中,金色的那只也黯淡的如同另一只灰色的义眼。
      他安静了几秒,忽然捧着江扉的面颊,弯身,自己用额头碰了碰江扉的嘴唇,便当作是求了一个安慰的亲吻。

      小心的摸了摸额头后,他满足的弯着眉眼。
      “不肯亲我也没有关系,只要哥哥不会走,永远陪着我就够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4章 新日城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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