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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猎场 ...

  •   漫天漫地烈火如红莲。在这一望无际的焰海熔浆之中,时不时有几只巨大的墨色类鲸怪兽冒头,顶部喷出的赤红液体在空中绽开朵朵‘水花’。

      鲸怪那似从亘古穿透而来的苍凉歌声在这一片炙热空间中激荡回响。
      光怪陆离之境,宛若连鬼都不敢轻易涉足的凶恶地狱。

      然而,总会有例外。
      一艘两头尖尖的小木船悠悠荡荡漂浮在‘海面’,漫无边际,不知驶向何方。
      纤长年轻的青年,悠悠闲闲从从容容坐在船边。

      他曲着一条腿,另一条腿从船沿随意地垂下,赤|裸的脚丫子就那么满不在乎地浸入焰海。
      本该暴烈吞噬尽一切胆敢踏入自己领地的烈火,此刻仿佛化身成了被驯化的柔软猫儿,乖乖地用头不断地蹭着那形状美好的脚,伸出舌头不断地轻舔着那脚心。

      他似乎有点疲惫,歪躺着闭眼小憩。他的头发很长,委垂拖在船板上,颜色是跃动缠绕其上的星星火焰都无法将其染成红色的鸦黑。
      天穹悬着一轮巨大的泣血红日。偶尔几只骨鸟扇动着长长的双翼划过‘海面’,它们垂首空洞洞的眼眶望向小船上的人影——不知道是在掂量对方是它们的猎物,还是在默默窥探对方的孤独寂寞。

      人是群居性动物。人是无法忍受天地间唯有自己一个人。孤孤零零一个人的恐惧,比末日来临满目残酷还教人恐惧。
      然而青年并不觉得目之所见身之所触让他害怕。相反,他觉得自己像是蜷缩在母亲的子宫里,有一种言语无法描述的舒适和安心。

      在这里,他无拘无束,几乎拥有绝对的自由。
      如果有人想要抢走他眼前的这一切,他就算是万劫不复灰飞烟灭也不允许。
      这是他的领地,也是他的世界。

      为了保卫这一切,他不惜一切,甚至不择手段。

      ***
      青年,或者说是黎炎,忽然睁开了眼。
      他赤红的眼眸静静地刺向天穹,一道流星似的光芒正飞速划过。看那坠落的方向,他立刻站起身,周围的景象随之变化,漫天漫地的红色渐渐褪去浮现出它们的本来面貌。

      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笼罩下来的混沌黑色。
      在这死寂黑暗中,有无数星光似的光球犹若被风撩动飘飞而起的蒲公英,在没有方向地随意浮动翻飞。
      大大小小,或明或暗。

      相距近的,有的轻轻碰到一起便融为一体,有的似乎互相排斥,一触到便互相被弹飞拉开。
      更有的,莫名其妙地散作一团细细碎碎的光点,转瞬消失,就似从不曾出现过。
      黎炎找准流星光芒落入的光球,身形顿时化为虚无,无声无息无形地钻了进去。

      他并没有察觉,在他消失后,另一道身影倏然显现。
      幽灵似的,不曾带起任何能量波动。
      这个身影恰恰浮在黎炎进入的那个光球旁。对方抬手轻轻一抓,那明明灭灭好像用力一挤压、就会化作万点流萤碎光的光球便落在他掌心。

      他把玩了一会儿,嘴角勾起一丝怪异幽冷的弧度,流露出满满的恶意。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黎炎,你阻止不了我。”

      ***

      看似小小一团的光球,内里乾坤却是无比广大。
      上帝创世纪时意念一动万物生。在黎炎一出现的刹那,他念头稍动,周围已是翻天覆地。
      他需要怎样的一个猎场呢?

      猎捕目标,自然是需要迎合猎物的喜好。如此的香饵才会麻痹敏锐的猎物。
      只不过,黎炎微微蹙眉,他并不清楚猎物的好恶。
      根据他感知到的力量波动,仅能够判断出猎物的力量攻击性不强,而且对他大有裨益。
      当然,对他有好处,是猎物本身就该具备的品质,否则狮子去捕捉一头吃了与己填饱肚子无益的野兽岂非是白费力气?

      如果不知己知彼,猎食者和猎物之间的杀戮关系在猎杀之时就可能一瞬转变。
      一头自不量力去捕杀一头强壮成年野牛的狮子,得到个葬身于水牛尖角的下场是完全可能的。
      黎炎可不想做一个被猎物反杀的倒霉蛋。

      由此,在情况未明之前,他似乎只能按兵不动,先对猎物观察摸底,不轻举妄动去打草惊蛇。
      黎炎决定好了他的猎场。
      随着他意念落定,在他犹豫思考时混乱不稳的乾坤立刻像是老式电视机调到了正确的频道,一切都变得清晰明了起来。

      ***

      雷声似躲藏在厚重云层后发出闷吼。雨淅淅下着,给鳞次栉比的都市钢筋混泥土建筑增添一抹忧郁和安静,然而这并不妨碍蝼蚁般生活在这栋栋盒子当中的男男女女忙忙碌碌。
      繁忙十字路口,人行斑马线,来来往往的行人,撑着花色图案不一的雨伞,从高处俯瞰下去就像是一朵朵长腿的彩色蘑菇。

      黎炎手持一把纯黑色的雨伞,驻足抬头,对面高楼大幅电子横幕上正在播放一些花花绿绿的广告。
      车如流水,从他身畔来去的路人没有一个注意到他。

      只要黎炎不想,他就可以普普通通,暗淡无光。
      现代社会这样一个猎场,应该是最能迷惑猎物的吧。

      一个安稳,和平,人人安居乐业,没有怪力乱神,没有魔幻奇异的世界,或许乏味了些,但这份安全感,正好能降低猎物的警惕心。
      当然,这样一个平平淡淡的世界,也并非没有半点优势,万丈红尘已经够迷眼了。

      黎炎很自信自己所创世界的精细程度经得起猎物的探索和考验。
      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感知了一下便选定了一个方向迈步走去。
      一开始他打算什么都不做,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

      他想要知道那个猎物会在他的世界里搅弄出什么样的浪花。他期待自己能抓住猎物的弱点。

      ***

      黎炎很快便知道猎物的名字——柳遗爱。
      一个忧郁缱绻又风流的名字。
      对方在他的世界中化作了一个成年男子,高大健壮,样貌超越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余下那一个百分点还是黎炎自己腆着脸夺回来的。
      猎物一出场便以自己的脸给黎炎的创造力来了个下马威。

      他的耀眼夺目是黎炎的想象力都无法胜过的。
      黎炎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目露危险地瞅着那个男人被一群见到美人便走不动路的男男女女搭讪。

      为了让猎场完美,他给猎场定下的规则近乎真实世界。虽然他可以动念更改,但显然为了这种小事情就惊扰猎物,并不是明智之举。
      冷哼了一声,黎炎轻轻念了念对方的名字:“柳遗爱……”

      多念了几遍,随着一些熟悉又陌生的画面从记忆之海浮出,黎炎确定自己对这个名字有意见。
      他对柳遗爱三个字并不是第一次见到。在他所知中,有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中某个角色的名字便是柳遗爱,而这个人与他不能共存。
      “巧合么?”黎炎心头生疑。
      他本以为这是一只误入的迷途羊羔。
      不过这没关系。黎炎没烦恼多长时间就想通了。反正只要让猎物有来无回就行了。

      顶着柳遗爱这么一个风流多情名字的男人,接下来一段时间在黎炎猎场中的行为却十分禁欲克制。
      没有风花雪月纸醉金迷,仅有万丈红尘过、片叶不沾身,潇洒肆意得像是水中月镜里花,任谁都不能沾染他分毫。

      他每天的日子很悠闲,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凭借那张脸和那副比男模还要男模的体格,到哪里都吃得开。
      他过的是神仙日子,微笑几乎没从他脸上退过场。他对遇见的每一个人都很友好,但也不是能随意任人欺负的老实人。
      柳遗爱像是游戏里的满级大佬,到哪儿都能从容淡然,也都能找到乐趣——他就算是路边遇见一只野猫,也能把猫哄开心了纵容他这只两脚兽逗着玩。

      相比之下,猎场主人黎炎反而显得‘可怜’了。不吃不喝也不睡即使实际上他不需要,时时刻刻盯着柳遗爱,还隐藏着自己踪迹,不让对方察觉。明明他对柳遗爱没有那个方面的欲望,表现得却像个跟踪狂或者说是痴汉。
      黎炎沉默了。他没想过要当个变态。
      很自然,这种隐秘的不快源自于谁,气也要出在谁身上。

      接下来柳遗爱的生活便起了点小小的涟漪。不痛不痒,但反正教他没以前那么舒服。
      比如——
      走在路上会莫名踩狗屎。晴好日子露天喝茶会被不知从何处跑来的公狗尿一腿。吃饭吃到苍蝇。洗澡洗到一半顶着一身沐浴泡沫还没冲掉但停了水。
      类似的尴尬见缝插针似地搅得人哭笑不得。这些小麻烦让柳遗爱的人都没平日里潇洒了。
      尽管如此,耗费了不少时间的黎炎仍没有找到柳遗爱的弱点。

      对方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滴水不漏,能看出他阅历丰富,极懂人情世故。
      黎炎不得不开始怀疑对方是不是早已察觉,又或者对他的了解超过了他所认为的程度。

      在黎炎要往更深处想去时,柳遗爱无意中表露出了一个愿望。

      一场酒会中,衣香鬓影,衣冠楚楚的柳遗爱跟人聊天时被打趣:“你还缺什么呢?你怕是什么都不缺了。”
      柳遗爱摇晃着酒杯,宴会上迷离灯光为他镀上一层神秘的气质,他眉目深邃,以优雅的语调轻轻地半是说笑半是正经地道:“这世上不存在什么都不缺的人。比如我,看起来什么都不缺,实际上有样东西我很缺。”

      别人追问:“什么大宝贝能让你心心念着求而不得?”
      柳遗爱:“一个能让我心动的人。”
      听者面面相觑,都觉如柳遗爱这般一看就知道阅人无数的家伙,怎么可能没遇见过一个能让他心动的人?倘若真如他所说,一直以来都没人让他的心动一动,那岂不是反过来证明在他眼里所有人不论男男女女都是俗不可耐?

      此话真是一棒子打翻在座以及不在座的所有人。
      被男人表面的风度和温柔遮掩住的高傲此刻暴露无遗。
      偏偏众人心知这个男人有资本说这样的话,任谁都无法反驳他。

      一阵沉默之后终于有人轻咳了一声无奈地问道:“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能让你心动?”
      柳遗爱轻啜了一口杯中酒,想了想道:“别的不说,至少脸要比我好看吧。”
      “……”
      有人认为柳遗爱这是在讲冷笑话。比脸的话,有眼的人都能看出来没几个人能比好么。
      “你这样的人,看起来不像是这么……看脸的吧?”有人不服气。
      只有肤浅的人才执著于皮囊。有内在的人更偏爱有趣的灵魂。

      哪知柳遗爱闻言反而面露些迷茫地道:“看脸难道不是人类刻入骨髓写入基因的本能?”

      说着他还摸了摸自己的脸,颇有些认真地继续道:“你们…….呃……人类本就是一种动物,再高级也逃脱不了动物的定义。脸的好看与否,魅力是大还是小,追根究底,都是一种吸引其他人类或者说是迷惑人心的工具。我看脸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何况,就算有人光靠颜值能打动我,那也仅仅是打动了我,能不能让我爱上对方,为那人痴狂,就完全看天意安排了。”

      这套说辞……有人嘴角抽了抽道:“照你这么猖狂,你就不怕终有一日你遇见了那个能让你心动的人,结果对方仅仅是被你的脸打动了,对你的其他毫无兴趣?”

      柳遗爱露出个有些微狡猾地微笑道:“至少我的脸成了一块撞动他心意的敲门砖,总比完全不感兴趣来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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