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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迪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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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糟糕,安迪想,手上劣质烟草都快烧到了手指,这才丢到了地上。他瞪着地上血流成河的女性尸体,发自真心地觉得他.妈的干!
一个穿越到克系世界的普通人最不想看见的,就是这副犹如邪教祭祀一般的场景。他这是造了什么孽?上辈子为什么要抱怨社畜的人生?
哪怕啃着十五块的商务盒饭,挤着早八点回龙观的地铁,也比随时都能掉头掉器官san的克系世界好。
现在好啦,他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尽量平静地点燃,对身边的骷髅帮打手说道:“这妞死了,你们也看见了,回去和你们老大说一声,我要再到她入住的地方查一查。”
傻子也看出来,这事不太对劲。谁都知道,芝加哥道上混的私人侦探安迪是出名的能干,而以这些打手们堪堪中学肄业的智商,协助查案显然在高估他们的能力。
说真的,谁乐意管这种糟心事?要不是这躺在地上血流干了的小妞拿了他们老大的货,而他们又必须找回来。平时这种尸体就是倒在他们眼前,都不带多看一眼的。
啧,芝加哥这座城市暗地里的事情,多得就像下水道堵了四十年的淤泥垃圾。
骷髅帮的打手们乐得早些回去复命,至于安迪侦探能在旅馆查到什么,他们不报太大希望。有谁会把十几斤的货放在廉价汽车旅馆床下的?但查一下总是好的,总归对老大有个交代。
他们不知道的是,看似淡定从容的安迪侦探,此刻连心肝肺都一起颤,恨不得回家拿了行李,就从芝加哥永远消失。
他也确实是这么干的。
什么雇佣任务,什么偷货小妞,什么骷髅帮,管他们去死。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侦探而已,连侦探技能都是自学成才,唯一天赋就是能辨认别人是否说谎。
在这种邪教徒遍地走,外神满天飞的世界,抱歉,你们都是神仙打架,告辞!
安迪匆忙回到了自己暂住的出租屋,把早就准备好的皮箱子拿出来,塞进所有贵重物品、武器和洗漱用品。接着,让自己在街头的线人订了张去纽约的票,到时候,他会拿走纽约安全屋的证件,直接飞到亚洲去。
论跑路,他是专业的。
突然,出租屋的门响了——
安迪浑身僵硬,他不是无知群众,他是知晓克系神话的穿越者。
按照常规剧情,最好情况,这是来催他交租金的胖秃房东,或者是来怒骂他昨晚凌晨听摇滚乐的隔壁社会小妹;稍微差一点情况,是骷髅帮老大发现他打算放弃调查跑路,而派人追堵
……而最糟糕的情况。
他.妈的!侦探又骂了一声,他又想到了那具诡异被放干血的女尸。
门外的敲门声越来越响,却不急促,好像笃定他会开门那样。
一下,两下,三下——砰!
那扇破旧欠维修的木门显然顶不住非人之力,哦,他恨那个抠门的房东,他变鬼也不会放过那个秃子的!安迪深吸一口气,放下手里的皮箱子,又颤抖地点起一根“死前烟”。
他点了点烟灰,看似冷静地走到了门口,怎么说呢,遇到这种事也别慌,昂首挺胸、面带微笑,这样说不定会死的有尊严点。
在看到门口那个人的第一瞬间,安迪就骂了句脏话。
毕竟十分钟前才看到对方被砍成肉泥、横尸街头,十分钟后就幽幽地来敲你门,确实是件挺考验内心强大程度的事情。
不过安迪倒没有掉san,大概对看过克系原著的他而言,死而复生的僵尸远远比不过琳琅满目的外神旧日。好歹也得是个修格斯,就你一个新人僵尸也配?
“我有一个雇佣任务想找你,安迪侦探。”门口还算漂亮的死鬼小妞幽幽开口,面无表情,没有活人的气息,“我有一个雇佣任务想找你,安迪侦探。我有一个雇佣任务想找你,安迪侦探。我有一个雇佣任务想找你,安迪侦探……”
安迪拿起烟递到嘴边,却久久没有吸上去,对方还在扮演一个死尸牌复读机,只是气氛越来越凝固危险。侦探先生叹息道:“什么任务?”
复读机终于停了,死人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扯起嘴角,却无笑意,显得十分诡异:“去绿袖子汽车旅馆,拿走我放在床头暗盒里的东西。”
他.妈的淦!多半又是什么见鬼的邪门玩意儿。
“好。”安迪顿了顿,又突然问道:“所以,你把大保罗的货藏到哪里去了?”大保罗,就是那个该死的骷髅帮的丢货老大。
死鬼小妞愣了片刻,大概是没见过那么敬业的侦探,但很快就又僵硬说出了一个仓库的地址,安迪盘算了一下,是另一个帮派“乔格鲁兄弟”的地方。
很好,真相大白了,乔格鲁兄弟和大保罗在这条街“相爱相杀”几十年了。有了这条消息,就可以完成一半的委托。
可惜,他如今也要凉透了,该死的克系。
安迪终于低下头,狠狠吸了一口烟,让尼古丁充斥着肺泡,麻痹着焦虑的神经。当他再次抬头的时候,死而复活的僵尸已经不见了,只有破败的门上有个用手抠出的孔洞。
安迪把烟头在鞋柜上点了点,也不管房东看到痕迹后会怎么大喊大叫。反正看到坏掉的门,那个秃头死胖子就该叫得和只尖叫鸡一样了。
管他的呢,反正也没命看到了。
安迪没有拿皮箱子,他只是把准备好的所有现金都拿了出来,又换上了最好的一套衣服,吸上了最好的烟,这才揣了把武器,聊胜于无地开车前往绿袖子汽车旅馆。
这种开在黑白之间的两层小楼,正经人是不会住的,要么是来接头买卖的各种贩子,要么是帮派混混暂居的栖身之所,大部分还是做特殊生意的男男女女,各个浓妆画得和鬼似的。
安迪侦探悲愤地想道,两辈子了,他连个女朋友和男朋友都没有!
如果他今天真要死在这里,好歹也得找个顺眼的快乐一次,反正他现在口袋里有的是钱,都是前些年一分一毫攒起来,希望有一天能舒舒服服退休的养老金。
那个男人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讲道理,在这群群魔乱舞的男男女女中,这个浑身带着一种疏离冷漠感的年轻男人的确显眼。他并不高大,却气质独特,没有画任何浓妆,也没有穿露各种的衣服。
之所以确定他也是干这行的,是因为他夸张的发色。有一说一,正经人谁会染白发,连美瞳都带的是银灰色,这又不是什么亚洲cosplay会场,这特么是个被帮派控制的廉价汽车旅馆。芝加哥警方都懒得造访的那种阴沟角落。
不过,即便带着如此夸张的发瞳,这个年轻男人依旧该死的好看诱人。
安迪伸手摸到口袋里厚厚的信封,原本怂了点的内心顿时又充满信心。
啊,金钱,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