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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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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某人
南方海滨城市的深秋阴冷潮湿。放学一小时后的校园,一扫重点中学人多的喧嚣,格外空洞寂寥。我皱着眉,拖着脚,揣着家常便饭似地不及格的数学试卷。踏在满地法国梧桐的落叶上,细碎轻微的声音。
忍不住四处张望,想看见他,却又害怕看见他,他如果出现,一定会对我温柔微笑,但是他决不会接过我的书包,扶我一把,尤其在我这么落魄时。就像中午,他微笑和我打招呼,却拒绝帮我排队买一碗菜,就算他明明看见我扭了脚。
秋风细细,衣服与刘海被徐徐吹起,而人在脆弱的时候,往往会比较怀旧吧,想念那些已过去的时光,想念那些已离开的人。
如果某人在,一定会抢过我手中沉沉的书包,怒斥:“傻瓜,怎么那么不小心自己?”如果某人在,一定会变魔术似地掏出德芙巧克力逗我开心。如果某人在,一定会将我强行塞入出租车。
可惜某人不在,所以我想见你,非常非常。
你当然不叫某人,但我从不愿称呼你的名字。我觉得你的名字辱没我的骄傲,因为虽然你以美玉为名,却很暴戾。虽然你的名字谐音为顺眼,我却觉得你刺目。平头,打架,脏话,不及格,这些与十六岁少女的优等生世界格格不入。
干净,文雅,温柔,悲天悯人的昴流才是我的梦中人,最重要的是他非常美丽。美丽?是的,美丽!十六岁的少年,有着柔弱的眼睛,让人的心无缘无故地沉陷,柔软地疼痛,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无辜?他是日本最成功的商业化漫画组合CLAMP笔下最成功的女性杀手,在东京这奢华的现代巴比伦里,站在慈悲与残酷的十字路口,与另一个名叫星史郎的男人相互矛盾相互抚慰,演绎着只属于他们的悲欢离合。
而我称你为Scott,那名字曾属于我的爱猫,但用在你的身上并没有深意。只是一时失意的我的即兴之作,只是那个雨天后的自然而然。
因为你不是我重要的人,我爱我的猫,但是我不爱你。
就算你和我一起漫无目的在雨中寻觅那走失的猫,金刚怒目似地吼我:“笨蛋,快死回去,不然就感冒了。”
我却坚持,且毫不客气地吼回去:“要你管。”
你改作柔声细语,“回去好吗?”好别扭,有悖于你一贯的形象,但我无暇取笑,甚至懒得理会。
“Scott,Scott……”独占着你的雨伞,在浑身湿透的你面前,一意孤行的我心心念念的也只是我的猫咪。
“我来找了。”你攥着我的手,强拉我离开。
“找不到怎么办?” 你的手湿冷,好不舒服,我挣开。
“明天,我送你一只。”雨水自你脸上滴下来,你不耐烦地一甩,说话口气却仍极力克制。
“可……”
“走了。”你硬将我塞进出租车,“车桥街,八十七号。”
我惊讶地看着你,为什么你知道,我从没告诉过你,我认为没有必要。我还在想那句话,你单薄的身影在雨帘中迅速地倒退,消失。因为汽车的速度。我和你之间,横亘着无限的天宇;在那里一片寂寞,在那里没有话语。只有用雨声去填补那巨大的寂静。
“车桥街,八十七号”。你对司机说的话,我家的地址,语气平淡,我在那天听到的你的最后一句话。
你的诺言并没有及时实现,因为重感冒,你直到第三天才出现在我面前。一言不发地塞给我只袋子,我马上要打开。你按住我的手,“回去看。”
“我偏要现在看。”我拆开了那明艳的黄色礼品袋,有些惊讶,却没有惊喜“加菲猫?我不要。”
“你一定得给我拿回去。”你的脸色好不自然。
“那好吧,作为感谢,我把我爱猫的名字转让给你。”我勉为其难。
你送我的猫,我今天还抱着睡,没留住你却仍然温暖。
只是那天我并没有感动,而且就算感动了又如何?我坚持感动并不是感情。正像我坚持我只喜欢“HELLO KITTY”。因为在我看来,加菲猫绝不美丽,而让我喜欢的必须美丽。
这实在是种肤浅,但我就是喜欢自己的浅薄,而且浅薄得理直气壮,因为那时我还年轻。
因为,我的审美观凌驾于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之上。
我是戴着有色眼镜的,只有美色才能入我的眼。正像《东京巴比伦》中星史郎所言:“说起来或许有些残酷,但‘喜欢’这种感情,真的是没有什么道理。”我只是一个天生好色的人罢了,而且聪明自私。
所以我喜欢着喜欢我最好朋友的男孩,听他倾诉他有多喜欢我朋友的热情开朗,他有多痛苦。我知道他接近我其实只因为我是他喜欢的人的朋友,但我总是微笑看他,耐心地用我所知道的所有方式与语言劝慰,从来不在他面前流露哀伤,只因为他有双我最爱的皇昴流的眼睛,大而灵动,而且无辜。
你相信吗,当我开始怀念你的时候,其实你对我而言比其它任何时候都重要,甚至超过你在我身边形影不离。当时我与你朝夕相对,我和你无所不谈,甚至对喜欢我的你源源不断地倾诉我对我喜欢的人的思念。甚至笑着要求你:“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稚气未脱的甜美语气隐匿下天真而真实的残忍,你是不是已无招架之力?我当时真的不知道,因为当时我根本不在乎。
天涯海角最遥远的距离并不是你在我身边,我不知道你喜欢我,而是你与我状似亲密,我更知道你喜欢我,只因为迷恋着那双猫一样妩媚的眼睛,就任性地不许你喜欢我。
对不起,那时我们都还只自以为是的小孩子。
你不高,不帅,眼睛太小,功课太差,小女孩在乎这些,而且非常在乎。所以,你的细心,你的体贴,你的周到,你的照顾全都被其实离我很遥远的那双缥缈虚幻的大眼睛抹杀。
对,你会送我《东京巴比伦》的画册,我却因为嫌你将画册偷偷塞在我课桌里,不够浪漫。
你每天带来两块德芙牛奶巧克力,说:“你一块,我一块。”
“我不要。” 因为我不想碰到你的手,你的手指总是非常温暖,而我的手掌永远冰冷,一瞬间的交会,暧昧莫名。
你只是抓起我的手,轻轻地将我手心摊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巧克力放进去。
你骨感的指尖画过我手心,奇异刺痒,轻微疼痛。让我微微不安。我对你有感觉,竟然是那么古怪的感觉,我自己无法置信。我知道你这么多天铺垫,目的只是为了二月十四号可以名正言顺送我巧克力。
用心良苦,但是你真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你不会看日历吗,到那天已经放寒假了。
而且你明明知道我厌恶德芙的甜腻,我喜欢吉百利伯恩乡村黑巧克力的纯正,虽然苦涩,但是我喜欢,我永远都是一个对品味执著的近乎固执的人,不可理喻的金牛座女子,最喜爱的颜色是美色。
喜欢是无法扼抑的东西,你的关爱溢于言表,你纵容我到无以复加。所以我变得轻轻飘飘,被爱真是奢侈的幸福,十六岁的小孩又实在太年轻,年轻得还没学会珍惜。我挥霍着你纯粹的感情,不相信如果不懂得珍惜,上天就会收回他所赐予的一切美好,而且自负地以为我也根本不会在意。
对我而言,你怎么会重要呢?
所以你和我之间的一切在我看来只是场闹剧,我眼里依然只有昴流,依然只痴痴盯着那相似的眼睛。
“为什么?啊,为什么?”你终于忍不住追问。
“他有像昴流的眼睛。”我直言不讳,真可悲啊,我连对你说谎都不肯,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要努力才有动力……,不过,你却没有魅力,虽然你已尽力。
“永远都是皇昴流,那不过是个只会哭的懦弱小鬼。”
你忍无可忍了吗?
“你凭什么,敢这么说我的昴流,你这流氓!”我大怒,你的阿迪达斯书包就从五楼做了一次自由落体运动。
我幸福的巴比伦高塔在那书包动能最大,势能最小的瞬间倾颓,但是我不知道,还自以为作得非常正确,沾沾自喜维护了其实根本不需要我维护的昴流。
我忘记了,没有人可以伤害昴流的,只有星史郎,最心爱的人才有能力让他伤痕累累,却依然心甘情愿地被伤害。
也许,也许在这个地球上……,并不是只有东京是唯一正在享受步向毁灭之路的。
“他老是打扰我学习。”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优等生低着头委委屈屈,哭哭啼啼地推卸罪责,那么卑鄙无耻,偏偏又是那么楚楚可怜,实在很无辜。老师的天平又一次倾斜,并没为难我,却狠狠教训着你。
心碎了没?绝望了没?
你脸色发青,紧紧握着拳,但是你没有片言只字,反而主动承担了一切。
走出政教处,我依然低着头,因为害怕那一拳会落在我身上。但你只是转过头不看我,然后拔足狂奔。我呆呆留在原地,看着你瘦削单薄的身影在江南五月的蒙蒙细雨中渐渐消失,如一只远飞的青春小鸟,迅速的不肯留下一片羽毛,而且,决绝地一去不回。
明明你并不是我重要的人。但是为什么那个叫做胸腔的地方会瞬间空虚?那是我突然之间无法承受的轻,我也开始在雨中奔跑,只是方向与你相反,我的脸上都是水,我不知道到底是雨还是那种被你轻视的代表软弱的咸涩液体,但我知道我肯定失落了什么。
那一拳最后落在毫不相干的人身上,那个人进了医院,你的左手也受了伤。我忍不住问:“你……你……你还好吗?”
你只是冷冷看我,那眼神宛如结着寒冰的荆棘刺入我的胸膛,但是持着这满是尖刺的锐利凶器的你的手同样伤痕累累。我不是那种一生只有一次绝唱的鸟,为什么心口会有泣血的疼痛?
我诧异地在抓紧自己的手,发现竟是冰冷的,难以置信它们曾经拥有过你的温度。
但我也有我的骄傲,优等生的骄傲,所以我不甘示弱:“你以为我在关心你吗,我只是在笑你那副丑样。”
“那滥好人当然不会打架,他只会哭,保不了最爱的姐姐,也留不住最爱的杀手,白长了大眼睛,就是用来盛他自己的眼泪以及骗小女生的眼泪。你就守着他,做个乖小孩,不过他妈的,你最好给我记住皇昴流永远也不会落井下石。”你嘲弄的唇角泛起冷酷的弧度。
我哑口无言,背过身,冰凉的手背突然有一点温湿,我知道那是一滴泪,我也知道我们之间更无药可救了。
经过黑色六月,终于毕业,最后的晚餐,班主任宣布散席时,我凝视你,却发现你的双眸依然冰冷。那是你的眼神吗,以热情与狂热著称的狮子座的眼神?
那一刻我想起了王菲,唱片封套上漠然的脸,狮子座女子,眼神同样冷漠。离婚后,她什么也没说,她只是唱着《只爱陌生人》,并不好听的歌,但是她的声音无懈可击,空灵飘逸,厌倦而决绝的情绪,很难想象她曾以天后之尊,衣衫不整地早起为前夫去公厕倒夜壶,以娱乐版头条的形式感动了所有人。
只是没有感动应该被感动的受者,我丑陋的胸腔内有我不熟悉的声音传来。不曾珍惜,所以失去了,就像一时没在意打破了一个杯子,就算是水晶的,又有什么大不了,日子还不是要继续?我不会因为没有杯子而渴死的,还有弱水三千,随便取一瓢来饮便是。
只要看起来很美,我便会一饮而尽,饮鸩止渴又何妨?我永远是以貌取人的金牛座女子,即使已失之某人。
但我从此开始喜欢王菲,也许如歌中所唱“喜欢看某一个眼神”,但我知道,我不喜欢那个眼神,我只是无法忘记,所以怀念。我只喜欢昴流的眼神,美丽而且无辜。
一直以为这是场偶然,那个年纪,天真地以为,真的爱我的人,无论我怎么对他,他都应该含笑接受,因为爱到深处无怨尤。至少我自己就是这么做的,我能容忍我心爱的小男生的一切;至少你以前都肯包容我的,为什么不可以再继续?
直到在这所高中遇到了另一个人。他有一切我渴望的优秀,干净文雅,说话很轻声,笑起来很温柔,当然重要的是他还是像皇昴流,至少看来像。他美丽,所以,我不得不沉沦,可怕的是他比我更聪明,因此比我更自私,他将暧昧的周旋玩弄如最精湛的艺术,同时却永远那么温柔微笑。
我敌不过他的美丽,更敌不过他的放任,享受他偶然的慈悲,追赶他飘忽的灵魂,甘之如饴并体无完肤,一点点心力交瘁。我累了,终于扪心自问,这样真的值得吗,为了那双眼睛,我要掉那么多眼泪?
“白长了大眼睛,就是用来盛他自己的眼泪以及骗小女生的眼泪。”你愤怒的吼声在耳边回旋,昴流的眼睛里流出的可是我的眼泪?因为我们都错过了某人——在那个人热烈地说着喜欢他的时候,他没有反应。
昴流是我永远的梦想,但是我竟然因此错过了我的现实了吗?星史郎早就说过。生活和梦想根本是两回事。
其实比起昴流的含蓄羞怯,我更喜欢直率热烈,我最喜欢狮子座的人。我喜欢他们的骄傲,喜欢他们的外露,喜欢他们可爱的不耐烦,我和他们相处才不需要小心翼翼猜测永远迷一样的心事。
我真的累了,厌了,倦了,我……无福消受。
突然忆起《飘》中瑞特对斯佳丽的告别之语。“我的爱已经磨光了……被你那些愚蠢透顶的固执磨光了,因为你固执的就像一只叭喇狗,想到要什么就非弄到手不可……我的爱已经磨光了。”
爱是会磨光的,我想起你眸中凛若冰霜的寒光,映出我茫然的面容,那种伤得彻底后的不为所动的冷漠应该叫做绝望。水晶是一触即碎的稀有美丽,温柔小心,捧在手心,尚且会跌碎,何况我漫不经心?
但是请假装那不是场必然,如果我继续相信那是我命中注定的错失,我将会稍稍解脱,不幸的是我不能,于是我视线迷离,分不清是泪光还是水晶的寒光,反正一样凄清冰冷。
我想起你的手,想起你的照顾,想起你雨中的狂奔,想起你最后的眼神。
我终于知道,你也只是厌倦,厌倦了忍耐,厌倦了付出,厌倦了我的固执,厌倦了固执的我,也许,连对爱情本身也已厌倦,绝望,然后放手。于是杯子落地,一地碎片。
闹剧变成了悲剧。我甚至不知道,可否称之为悲剧?因为有人说过人们将非出于自愿的必然称之为命运;而悲剧,则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打碎给人看。当你心爱的重要东西,在你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突然消亡,再也不见,悲剧的命运便降临了。
但我亲手毁了一切,夫复何言?
作了“坏事”的人,也许都会感到“寂寞”吧,在内心的最深处,埋藏着“痛苦”和“寂寞”的感情。这是《东京巴比伦》的结尾,失去了阿星的昴流的自言自语,但是我们的结局呢?
想起了某人,可是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席幕蓉说,如果你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很遗憾没有温柔地对待你,更遗憾年轻时我没有爱过你。亲爱的,对不起,我只是无法爱你,无论我是否年轻,就算明知你是肯给我幸福的。
只是,我要的幸福,你给不起。所以,我不爱你。
就算现在,我也只是怀念着你的照顾而不是你的爱情,因为我是自私而好色的金牛座女子。
因为你不是美丽的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