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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穿成了哥谭(修) ...
嗨,做个自我介绍吧,我是哥谭。
没错,就是那个DC里的犯罪之城。
你问我为什么会知道DC?
当然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就是熬了个夜,然后眼前一黑,恢复意识时变成了哥谭。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我是哥谭,嘿,当你发现自己是一团人不人鬼不鬼的黑雾,并且可以感知到城市里发生的所有事,你还会觉得你是人类吗?
早知如此,我绝不会熬夜,一定八点准时闭眼
我郁闷地瞅着下面的小巷,一个混混正把刀抵在落单女人脖子上威胁她把钱交出来,哭声、哀求声和粗鲁的吼叫混在一起,把我吵得不得安宁。即使闹出了这么大动静,依然没有人出来查看,哪怕这条巷子尽头就有几户住家。
拜托,这可是哥谭哎,大半夜出门十有八九就永远也回不来了。
我忧郁地叹口气,用黑雾凝成的触手随意朝混混头上拍了一下
混混甲,卒
哇靠
我真的就是很轻很轻地敲了一下,都没用力。
那如果刚才我弹个脑瓜崩的话,混混的头会不会爆开?
想象了下画面,我一阵恶寒,心中庆幸自己没有选择这么做。
那位可怜的女士显然不明白刚刚还挥舞着匕首威胁她的混混怎么突然倒下死了,但唯一能肯定的是自己得救了。她惊恐地喘着粗气,想要尖叫却又猛地捂住嘴,生怕引来其他不怀好意的人,踩着高跟鞋慌不择路地冲出了狭窄的小巷。
我注视着她跌跌撞撞地跑回家,及时将一路上蠢蠢欲动的人处理好,直到这位今晚经受了太多惊吓的女士砰地一声关上家门才收回目光,顺便随手将躺在巷子里的混混尸体扔到了哥谭湾。
刚准备找个安静的地方思考现在的处境,忽然一道黑影从我眼前掠了过去,一个衣着鲜艳的身影紧随其后。
哦豁。
大半夜不睡觉穿一身黑在屋顶上荡来荡去,后面还跟个穿得特别鲜艳的短裤小男孩。
这要不是蝙蝠侠我倒立洗头!
虽然一团黑雾好像也无所谓倒不倒立的,我连哪里是头都不知道。
我饶有兴致地看着蝙蝠侠经过刚才的小巷时突然停了下来,对罗宾做了个手势,一起降落在巷子里。他在周围查看片刻,又在先前混混尸体躺的地方摸了摸,皱着眉头(我想象的,毕竟他戴着面罩也看不见表情)对罗宾说了些什么,我懒得去听,趁他们忙活的时候胡思乱想起来。
其实比起哥谭我更喜欢中心城。
虽然是蝙蝠家粉,但如果让我选择一个城市穿越的话我肯定会选中心城,反派不像阿卡姆里的神经病那样疯,甚至还有点可爱,时不时还可以看见活泼可爱又平易近人的闪闪。
哪像蝙蝠侠,出道至今没人拍到过他的正面照,要不是知道他是哥谭甜心布鲁斯?韦恩,我绝对会认为他是因为长得太丑不敢露脸。
蝙蝠侠看来已经采集完了证据,朝罗宾点点头,两人掏出钩爪枪离开了。
我突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
话说这是哪个罗宾?
他穿着小短裤,可以排除提姆和达米安,那么是迪克还是杰森?
我一路跟在他们后面,看蝙蝠侠和罗宾又荡了几个地方,天边已经出现朦胧的晨光时才结束夜巡。
理所当然的,我也尾随他们回到了韦恩庄园,当即使在黑夜中也依然显得巍峨庄严、蕴含厚重历史沉淀的庄园映入眼帘时,我很没出息地“卧槽”了一声。
这么大的房子,得多少钱一平啊。
*
在韦恩庄园已经待了三天,没有任何人察觉我的存在,于是我高高兴兴地把庄园逛了个遍。庄园不仅外面看着雄伟,内部同样装潢豪华,我终于理解了乐高蝙蝠侠里的那句“阿福在十七楼的第二个卧室勾砖缝”。
咳,当然,这一个星期我不只是在韦恩庄园里探索,还掌握了这个世界的一些信息,比如现在的罗宾是桶。
哦他现在不是桶,还是叫杰森吧。
可惜已经单飞成为夜翼的大哥没回过庄园,真的很想看看DC之魂(遗憾)
蝙蝠女芭芭拉也没有下半身瘫痪,我跟踪蝙蝠侠夜巡看见了她。虽然带着面具,但还是可以看出真人比漫画、电影里更漂亮,在夜空中翱翔时身姿轻盈,战斗的时候更是英姿飒爽,简直要把我帅弯。
我还有了个意外发现:一个黑发蓝眼的小男孩几乎每天晚上都跟踪蝙蝠侠和罗宾,看过红头罩之下的人都知道这是谁———第三代罗宾提姆?德雷克,尽管现在他还只是一个有些斯托卡倾向的富家小少爷。
三少在穿越前也是我的心头好,在心中的地位仅次于杰森。拜托,以咖啡为生的黑客小红鸟谁不爱呢?
所以我开开心心地把跟在他后面不怀好意的几个男人挨个敲了下头。
混混乙丙丁,卒
看着蝙蝠侠带着罗宾荡回庄园,小提姆也安全回了家,再把混混的尸体处理掉,我总算放下了心。
算算时间,杰森今年十四岁,也就是说,离剧情中的家庭之死还有差不多一年。
我仍未决定要不要干预杰森的死亡。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肯定会离哥谭远远的,与它断绝一切关系。这么说也许有点冷酷,但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从小丑手下救人,即使知道剧情也不可能,甚至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中。
可我现在不是普通人,有着足够强大的力量可以救下喜欢的人,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杰森被打断身上每一根骨头,绿色的眼眸一点点黯淡下去;看着飒爽活泼的芭芭拉终生坐在轮椅上,怀念地凝望着天空;看着达米安被机器人杀死,蝙蝠侠抱着他的尸体悲痛欲绝。
但……我害怕。
如果我救下了他们,以后的剧情怎么办?
我不是没有看过因为穿越者一个小小的举动世界变得全然不同的文,再者,万一那种玄之又玄的世界意志一定要他们死,我有这个能力和世界意志对抗吗?
一个小小的混乱之城有这个力量吗?
*
这几天犯罪较以往相比少了很多,连带着晚上的夜巡也和平起来,早早地就结束了。这本是个好现象,但布鲁斯却紧锁眉头,精神比以前还要紧张。
哥谭是座怎样的城市他再清楚不过,已经浸染在黑暗中多年的它不会突然转变,而这转变也不一定意味着好事,更可能是灾难的前兆。
必须找出在暗处制止犯罪事件的人或组织,弄清楚他们的目的,布鲁斯想着。他坐在蝙蝠洞里,沉默地将一张张图片在蝙蝠电脑上播放。
他调出一个月来记录的档案,开始浏览夜巡纪录,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忽然,布鲁斯的目光停在了一张图片上:那是一条昏暗的小巷,地上有不易察觉的暗红血迹。
他想起来了,那天他听见有尖叫声,于是循着声音找了过去,可奇怪的是,小巷里却空无一人。
“有位女士说她在那里遭遇了抢劫犯。”戈登警长翻看着记事本道,“但不知为什么,上一秒还威胁她交出财物的抢劫犯下一秒突然倒下死了,她本就惊慌失措,看到尸体后更是吓得直接跑回了家。”
他合上本子:“奇怪的是,第二天我们并没有找到尸体,如果不是她坚称有此事发生,巷子尽头的人家也说听见了呼救声,我大概会以为那位女士疯了。”
黑漆漆蝙蝠侠一如既往地沉默不语,一时之间只听见天台上凌冽的风声。戈登警长为了缓解气氛开了个小玩笑:“总不会是有个隐形人杀死他后又在女士跑走后处理了尸体吧?”
没人回答,戈登一转头,果然只剩他一人,蝙蝠侠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某种意义上他猜对了真相,我看着下面对转头没习以为常的戈登警长,略微有些同情他。大冷天的还要爬天台给蝙蝠侠提供情报,刚说完蝙蝠侠就没影了,真有种被当成工具人的感觉。
今晚蝙蝠侠有点奇怪,没有让罗宾和他一起去夜巡,而是让他留在家里帮阿福做家务,即使杰森不满地抗议了好几次也没有松口。我权衡片刻,最终还是决定跟着蝙蝠侠。杰森在庄园应该不会出事,况且我现在学会了一心二用,可以分出一部分意识注视着庄园。
他见过戈登后又去了几个地方,我无所事事地跟在他后面,逐渐发现不太对劲。他似乎一直在查询有关失踪的事件,几乎全都是犯人在犯罪时突然死亡,事后怎么也找不到尸体,还有平时无恶不作的罪犯一夜之间人间蒸发。而这么多失踪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这全是我干的。
蝙蝠侠不知道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啊!比如他现在正找的这个失踪的混混,在对小女孩下手的时候被我直接扔到了焚化炉里,那个想袭击戈登的则被我转移去了□□火拼现场,还有另一个打算杀死警察全家的,已经在哥谭湾长眠了。
看着脸色越来越凝重的蝙蝠侠,我开始慌了。
时隔两年再次跑回来撒撒土……
一边修文一边脚趾扣地,卧槽以前我怎么能写得这么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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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穿成了哥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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