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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四 ...

  •   泡了一个舒服的热澡,我心情舒畅的回到房间,躺在舒适的大床上。
      还好那个诺菲斯没给我准备一副棺材,否则我一定海扁他一顿,大不了同归于尽。
      躺在床上,发现用来挂床帘的柱子上倒挂着一只很难看的蝙蝠,在它旁边,站着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
      那黑乌鸦我认识,从它满脑子邦迪牌创可贴来看,它一定是那只被我虐完又被诺菲斯虐的可怜蠢乌鸦。
      我哼哼冷笑两声,难道他们是诺菲斯这家伙派来监视我的?
      我选择无视那只难看的蝙蝠,因为跟它不熟。
      相比之下,我很有爱,很深情的看着蠢乌鸦,并摩拳擦掌的向它慢慢靠近,蠢乌鸦被我超级明显的意图给雷得僵硬在柱子上,眼里充满着惊恐、恐慌、害怕和挣扎。
      终于,就在我即将碰触到它的时候,它突然惊醒般的起飞,在房间里满屋子乱飞。
      我坐在床上看着蠢乌鸦的飞行路线,发现它其实一点也不蠢,这不,它飞到门把处,不知对那门做了什么,紧闭的大门是幽幽的打开,正好留有适合它飞过的空间。
      出乎我意料的,蠢乌鸦并没有马上飞离这个房间,而是重新飞回那只蝙蝠旁边,在我不解的眼神下,它用自己的翅膀狠狠的拍打了一下蝙蝠的后脑勺,并撕心裂肺的叫了几声,似乎在说:“蠢蛋,再不走的话,这里就要发生灭门惨案啦!”
      对上我无害的笑容,蝙蝠先是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沉默的和乌鸦一起逃亡。
      嘿,真看不出来,这蠢乌鸦居然还是个攻呢!
      本以为它们会飞着出去,没想到它们居然选择用跳着走的方式逃跑,只见由蠢乌鸦领头,蝙蝠跟在它身后,两个小东西就这么很滑稽的一蹦一跳的往门口走去,声音很轻很轻,似乎以为只要这样我就不会发现它们的踪影,不一会儿,蠢乌鸦站在门口,让蝙蝠先出去,待蝙蝠安全离开禁地后,蠢乌鸦小心的偷偷的看了我一眼后既然还慢慢的帮我把门关上,很有礼貌。
      直到它们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门口,直到那扇门完全被关起来,我终于忍不住趴在床上,用双手捶打着床铺,爆笑出声。
      呀哟我的妈呀,那蠢乌鸦实在是太有才啦,它怎么能这么搞笑,这么可爱,这么耍宝呢!

      托那只蠢乌鸦的福,第二天的我是微笑着睡醒过来的。
      面对一室的昏暗,我换上了放在一旁诺菲斯精心准备的长裙,走到蕾丝窗帘紧闭的窗户面前,用手拉了拉,发现,窗帘居然被钉死在墙上。
      我的嘴角抽搐,果然是变态的人住变态的古堡。
      晃悠的走出房间,路痴的我居然破天荒的准确的走到了餐厅里,真是可喜可贺啊!好吧,事实是当我一出房门,不知打哪变来的一位侍女把我带到有诺菲斯的餐厅里。
      餐厅很大,餐桌很长,据我目测,至少有三米长。餐桌上摆满了看起来十分美味的美食,其中,看起来最诱人流口水的烤炉猪就放在最中间的位置。
      在一位面色苍白的侍者的礼貌指引下,我坐在了餐桌的这一头,诺菲斯则坐在餐桌的那一头。
      其实我一直觉得这样长度的桌子十分变态,不但无法很方便的拿到放在中间的食物,连对话也要扯着嗓子,这是何必呢,何苦呢?
      待我坐下后,诺菲斯一脸笑意的拍了拍手,身旁的侍者马上倾身为我倒了一杯颜色暗红的酒,从那酒的颜色来看,我赌它是红酒。
      诺菲斯优雅的拿起酒杯举在自己眼前,勾起迷人的微笑,大声道:“敬我最亲爱的未婚妻!”
      看吧,我就说桌子太长,两人离得太远,想要交流有点困难吧,听他的声音得喊得有多大声啊。
      诺菲斯看到我也听话的举起酒杯后,满意的仰头把酒一饮而尽。
      我看着不怎么讨我喜欢的红酒,举起杯子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还好,闻见的只有酒的醇香而不是血腥气,可既便如此我还是选择不喝,谁知道里面有没有那种让我喝了会自己脱衣服的怪药呢?
      于是,趁诺菲斯不注意的时候,我当着一干侍者和侍女的面,把酒给华丽丽的倒在了地上。神啊,请原谅我的浪费和糟蹋行为吧!
      终于轮到用餐的程序,我有点郁闷的吃着放在眼前的食物,原因是我的手只碰得着它们。于是从胸前摸出一张符纸,原谅我,之所以把符纸放在胸前那是完全被逼的,谁让这裙子没有口袋呢,总不能让我塞在鞋子里吧?
      摊开符纸,我用一旁的番茄酱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然后一甩手,把符纸“送”到了诺菲斯的手上。
      诺菲斯帅气的接着符纸,看了上面的字后,爽朗一笑,马上满足了我的要求,那就是把那些侍者和侍女撤走。
      可不是嘛,吃饭的时候让一堆人围观,重点是那些人还不能一起吃,那感觉得多变态啊,诺菲斯是变态,问题是我不是。
      当餐厅里只剩下我和诺菲斯两人后,我优雅的站起身,一手拿盘子,一手拿叉子,沿着那放着美食的三米长餐桌走了起来,那悠闲自得的模样,根本就是在吃自助餐。
      果然是放中间的食物最美味啊,都说诺菲斯是变态他还不信,偏要把最好吃的东西放中间,根本就是自己小气不想让我吃到嘛。
      到了最后,我索性自己把凳子搬到了餐桌中间,毫不客气的大吃起来,恩,赚到了。
      待我酒足饭饱后,抽空看了诺菲斯一眼。噢,可怜的孩子,居然被我豪迈的吃相给雷在凳子上忘了吃东西。
      诺菲斯瞪大双眼看了看基本上被一扫而光的食物,愣愣的蹦出了几个字:“你可真能吃!”
      我找了根牙签整理牙齿,哼哼道:“知道就好,趁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瞧我,多深明大义啊,怎知这丫居然回了我一句:“有个性,我喜欢!”
      好吧,他赢了。

      饭后,诺菲斯把我带到花园里做饭后散步运动。
      自从来到这后,我可是第一次跨出古堡,于是忍不住回头看看整个古堡的状貌。
      只见整个城墙灰不溜秋的,爬满了暗绿色的藤蔓,很没有观赏性,让我大失所望,于是让我忍不住抱怨:“你怎么那么懒啊,也不会刷刷墙,除除草的。”
      听了我的话,在月色侵染下的诺菲斯对我露出一个媚笑,道:“那就等你成了我的新娘后交给你来处理好了!”
      我一脸厌恶的看着他,丫的,敢情这家伙是要娶我来当刷墙女工来着?
      漫步来到花园里,发现四周开满了白色的蔷薇,在如流水般的银色月光侵染下,给人一种虚幻、梦幻、不真实的美感。
      看着这些美得似幻的白蔷薇,我忍不住抽搐着嘴角,低低问道:“诺菲斯啊,跟我说实话,其实你是认识撒那特思的吧,其实你们是兄弟,是亲戚来的吧?”
      诺非皱着眉头,努力回想,最后幽幽地说:“撒那特思是谁?你的又一个男人?嘿!你怎么有这么多男人啊,先是酒吞童子,然后是阿卡迪亚,现在还来一个撒那特思!那我排第几啊我?”
      我冷冷的看他耍白痴,排第几?哼,你有那资格排序么?
      而且什么叫有很多男人啊,好像我是花蝴蝶一样,虽然我是花,但却是一朵纯洁的家花,做不来招蜂引蝶的勾搭,因为没那本事儿,再说了,谁是阿卡迪亚我还不知道呢。诽谤。
      诺菲斯拉着我来到一个花坛前,发现这里的蔷薇最怒放,最饱满,最美丽。
      看着眼前的蔷薇,我不由得想起了之前碰到过的七胞胎,自称是七公主的,蔷薇少女七人组,也不知道她们投胎投得怎么样了,还顺利么,小三顺产了么……
      也许是走神走得太厉害,不甘被无视的诺菲斯嘟囔着嘴把俊脸凑到我面前,不悦地说:“回神咯!不许你想别的男人!”
      很抱歉,我想的是女人。
      不耐烦的一手把他的俊脸拨到一边,随意地问:“把我带来这里做什么?”
      诺菲斯恢复常态,露出白晃晃的整齐牙齿:“这里美吧?这里是即将成为我们举行初拥的圣地!”
      我的嘴角和眼角一起默契的抽搐,我咬牙切齿:“我、对、蔷、薇、过、敏!”
      诺菲斯为难的紧皱眉头,最后豁然开朗,一脸天真地说:“那到时候你用纸巾塞着鼻子不就成了!”
      “……”

      好吧,诺菲斯,你又赢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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