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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夜探十七王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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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知颖国乃萧氏天下,吾君更是威功百数,为世之表。百姓亲,万邦宁,品物亨,岁功成。花开四照,惟见其德;鳖载三山,深知其重。臣,安平郡顾衍之,特差使膝下小女顾颜榛亲侍于萧王前,尽吾之忠意。”
颜榛跪在地上,朗读着父亲在临行前亲手写下的陈表。
萧慈端坐在龙椅之上,面色浮现出满意的姿态。他的长相和名字完全对不上号,浓眉大眼,面翻横肉,即使在笑的时候,也面露凶相。萧慈一向秉承暴戾和征战,他也觉得这同样是萧氏王朝得以延缓至今的最佳手段。是以萧鸿紫子承父业,狠辣非常,也就最得萧慈的宠爱。
颜榛余光瞟见晚她一步进来的水庐,低沉着脸,耷拉着双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萧鸿紫立在他们的身后,阴晴不定的眼神始终盯着水庐不放。
她大气也不敢喘,不留神差点念错,忙敛了心神细细诵读。
依照惯例,每位郡王的儿女一旦满了十四岁,必定要送到国都来,名为游学,实为人质。这些小郡国依附在萧氏王朝的管制之下,不敢不从,只得忍痛将儿女送上。这些年来,极少质子能平安回国,大部分的质子都落个失踪或残疾的下场。尤其恶劣的是,萧慈还差遣专人调查各位郡王的喜好,每位质子必定是郡王最宠爱的儿子或女儿。因此这一举措遭到了各位郡王的一致反对,萧慈为振君权,将反驳声最高的江陵郡郡王一夜灭门。至此,再也没有怨怼之声。
他们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安平郡,又怎敢不顺从萧慈的意?
“这份是安平郡王随行附赠的礼单。”文公公呈上一份华丽的礼单。
萧慈扫了一眼,不禁心神俱爽。“你父果然是大大的忠心。本王听说,十七在狼口下救了你们,也算你们有缘。不如就安排你们住在十七的府中,让他照料你们的饮食起居,本王也放心。”
“十七遵旨。”萧鸿紫在父亲面前,敛得极好,浑身散发的那股让人亲近不得的气息在此刻荡然无存,端的是相貌堂堂、心系朝堂,一派听话孝子为父亲分忧的懂事模样。难得他不过十六七岁,那份心思已然是无人可及。
想必一旦羽翼丰成,天下都要臣服于他!
听罢萧慈的旨意,水庐的后背挺得愈发僵硬了。背对他们站立的萧鸿紫自是将他的窘状收入眼底。此事只有文公公与他两个人亲眼撞破,改日还得和父王面前的这位圆胖脸的公公好好讨教一番。
“折腾了一夜,下去休息吧。”萧慈虽说看起来有些粗犷,却也能见到几人面上难掩的倦容。
施礼告退,缓缓而出。
待他们一一退出了殿外,萧慈这才转过头问文公公:“跟在安平郡主一旁的那个少年,是什么人?”
文公公面色一暗,随即团起一簇笑意凑近了答:“回圣驾,那是个和奴婢一样的人。与安平郡主自幼要好,服侍惯了人的,是以一同前来作伴。”
奚岭的夜来得格外早。
大概是因为依山傍水的缘故,阳乌一落,山头便漆黑一片。举目四眺,隐约能见到山线连绵起伏,恍若仙境。若是临水的居民,在有月亮的夜晚,更能见星河鹭起,彩鸳翻荷,云鬟仙姬,纷至沓来。
睡了整整一天,水庐总算恢复了精神。
睁开眼,颜榛竟坐在他的跟前,面露焦急地盯着他。见他醒过来,才芳心稍定,半嗔半喜道:“你竟睡了一天。我去嘱咐他们拿些清粥小菜来。”
水庐摆摆手,痛苦地将紧闭的双唇张得老大。
只见他的嘴里藏着一根银针,横刺在上颚。
颜榛轻轻讶异地叫了一声,“这是做什么?不疼么?”光是看一眼,就觉得他十分痛苦。
水庐比划了一个手势,意思是“不妨事,将它取下来”。
颜榛哆嗦了一下,仍旧是听了他的话,小心翼翼将手指探进他的嘴中,将银针拔出。大概是因为放置得太久,那针连着肉,带着血,让水庐蹙紧了眉头捏紧双手。
好容易将针取下,竟有一团连在针上的银丝线,自水庐的喉咙出拔了出来。轻拭几下,竟有一人多长。
他含着这枚针在萧鸿紫和文公公的面前好容易才没有让他们看出破绽,天知道这得让他吃多少苦头。
“他们看见了?”颜榛将银线和银针收在一个锦囊中,塞还给水庐。自然,她问的并不是银针的事。
水庐喝了口水,点了点头。
“那不是很好么?”颜榛突然露了一个笑意。
“未必。”虽说一切都在那个人的计划之中,但是他始终觉得,萧鸿紫比他们想像中更聪明。为今之计,自然是要拿到那样东西。他挣扎着起身,胡乱穿上衣服。
“你要去哪里?”颜榛拉住他。她今日穿的是一件素净的灰蓝色锦袍,颈间却带了一串殷红的玛瑙。俗气得紧,却又是水庐此番行动必不可少的物什。他捏着那只装着银针丝线的锦囊,又将颜榛颈间的红玛瑙取了下来。
“当然是夜探十七王府!”水庐定下脚步,回头冲她一笑。那笑容白莲出尘,纤毫未染,恍若迷梦。
颜榛匆忙跟上前,两个瘦小的身形敏捷地闪出厢房,相视而对地点了点头。
俗话说得好,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今日的月,竟比昨夜的还要好。焰焰月轮,团团如扇。古诗有云“文弦入舞曲,月扇掩歌儿。”正是形容月下弄乐起舞的美妙景象。
此刻却没有人有心情闻丝竹弄管弦。
蛰伏在转交的死角中,水庐和颜榛轻轻屏住呼吸,看巡逻的护卫一列接一列自他们眼前走过去。
人的影子,被月照得十分清长。
就是这个时候!
水庐比划了一下,两人齐齐贴地向前滚去,借着半人高的游廊的掩护,移到了一扇门前。来不及侧耳倾听门后是否有人,水庐急急推门进去,拽进动作慢了一拍的颜榛,这才堪堪避过新一列护卫的视线。
“好险!”她拍了拍胸口。“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摸去书房。”水庐滴米未尽,不由得觉得腹中饥饿,不迭在心中暗自叫苦。早知道吃点东西再出来。希望今夜能将那两粒东西拿到手。
“我们的计划里没有这一出啊……”颜榛蹙眉。
“是没有,不过你不想身旁有一颗解百毒的灵丹吗?”两个人继续摸索,刻意压低的对话声在寂静的夜里也能勉强听得真切。
“你是说?”
“那头血狼。”水庐不便多做解释。他记得自己曾在一本医书中读到过,血狼王眼,如胭凝萃,俗称“胭脂眼”。只要佩戴在身边,进食的时候只要用胭脂眼在食物中蘸上一蘸,便能解百毒。更何况,那头狼王有两只眼睛,他们一并盗了,镶上两颗看起来差不多的红玛瑙,应该神不知鬼不觉。
两个人从厢房渐渐摸索到了前院,看看此地布局与守卫,似乎像是萧鸿紫的住处。想必书房离此地不远。两个人暗中蛰伏了半日,暗暗观察行走的丫鬟和护卫的脚步,水庐猜测东面的那一间大屋即是书房。
昏迷前,他曾在朦胧中听见萧鸿紫吩咐仆人将狼王尸体搬进书房。应该不会有错。
舌尖轻舔,窥窗视之,果然寂静无人。
却是书房无疑。
而他们寻了多时的狼王,不知经由了什么手段,竟能立在书房之中,栩栩如生。一身银色的毛发被窗中的漏月所映,几乎夺目。胭脂色的双眼怒气而视,似是不甘。
颜榛咽了口唾沫。“你确定它没有死?”那具狼王的尸体明明是微风凛冽,煞气逼人的模样,连靠近它,都会令人寒毛直竖。
水庐倒也胆大,径直走上前,银针一挑,将血狼右侧的眼珠轻巧拿在手中。转瞬间又取下颜榛项间的红玛瑙珠链,取下一颗,以银线缝于原处。再将胭脂眼镶嵌回珠链处。
正要如法炮制第二颗的时候,书房的门一下子被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