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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   铁锈味夹杂着土腥气随着靠近而愈发浓烈,于秋皱了皱鼻子眼神在周文礼身上逡巡。

      衣袖下摆处沾血的地方已经变得暗红干涸,斑驳的印记像是老旧的家具表面上掉皮脱落的红漆。血渍映入眼帘,于秋心下一惊,连忙翻扯过衣袖仔细检查,“你受伤了?”

      “没有,你别担心,这不是我的血。”

      周文礼看到衣袖上干掉的血迹,浓眉微不可查的皱了皱随即又恢复如常。

      “在后山猎到了一只狍子,可能是收拾的时候不小心染上了。”

      “狍子?活的还是死的?我能看看吗?”

      于秋满脸的期待和好奇,目光灼灼的看着周文礼。

      狍子这种动物长得像鹿,性格也十分的温驯可爱,好奇心却很重。

      狍子受到惊吓时往往会呆愣在原地,甚至好奇的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这种傻愣愣一根筋的特性让他们经常落入猎人的陷阱,所以民间常以傻狍子来亲切的称呼他们。

      周文礼双手横在身前,抬头目露惊讶的看了于秋一眼,手下的动作却并不停歇,衣襟上最后一颗用线头缠成的纽扣被解开。

      周文礼把外衫脱下放在清水中浸泡,血渍未干的时候最是好洗,用清水冲两下便掉了,一旦干涸之后便会十分顽固。

      “这只獐子落了陷阱,发现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我便处理了。”想起那血淋淋的皮毛和鲜肉,周文礼默了一瞬,换了一套委婉的说辞。

      “那算了”

      “你要是想看,不如下次我捉一只活的带你去看”

      “真的?会不会太麻烦?”于秋一瞬间高兴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像闪着光的黑宝石一样,然后下一秒又反应过来心虚的看着周文礼。

      这是不是太为难周文礼了,她就是想近距离的看看傻狍子是什么样的,满足一下她的好奇心而已,要是太危险太困难,那还是算了。

      “还是不要了,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寻常的打猎已经很辛苦了,不要再为我费心。”其实周文礼能有这样的心意她已经很开心了,能不能见到活的狍子并没有那么重要。

      “不麻烦的,我去山上的时候多帮你留心就是了,费不了多少工夫。”

      周文礼知道于秋的顾忌,伸手抚了抚她柔顺的长发,猎一只活狍子虽然费些心神但是对他来说还是手到擒来的。

      难得于秋对这些感兴趣,捉一只给她看看又何妨。

      *
      “三哥”

      “三哥”

      嘹亮浑厚的两道声音从院外传来,于秋从椅子上直起身站起来,就见一胖一瘦两个青年推门而入。

      两人看着眼熟却叫不出名字,于秋拘谨的站在原地只好亮出客气温和的笑容。

      “嫂子好。”

      于秋笑了笑,正不知怎么称呼二人犯难之际,周文礼已经漫步从屋里走了出来,不疾不徐仿佛闲庭散步似的。于秋看着他出来便松了口气,站到了周文礼身侧。

      “你们来了,前几天大家见过一面,那会人多也没正式介绍,今天正式认识一下,这是你们嫂子于秋,去年来插队的知青,这是我两个同宗的好兄弟,文杰和文军”

      于秋顺着周文礼的介绍看去,瘦高个国字脸的叫文杰,胖胖的身材壮硕的叫文军,两人都二十左右的样子,看起来和周文礼年纪相仿。

      “嫂子长得真好看,仙女似的,三哥可真是好福气。”文军笑嘻嘻的开起了玩笑,十分自来熟的性子。

      于秋见他用十分诚挚的神情语气却说着恭维十足的话,不由被他逗笑了,人都喜欢听好话,俗话说的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古人诚不欺我。

      虽然容貌是天生的,是父母的基因决定的,论起来和于秋本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可是别人因此而夸赞她恭维她,也很难不让人心花怒放。

      文杰伸手拍了怕他的后背冲他使了个眼色。

      “哎呦,你拍我干嘛?”文军转头瞪了他一眼,显然没有接受到信号。

      这个二愣子,嫂子貌美你也不能一直盯着看吧,没瞧见三哥脸色都不对了吗!

      “文杰和文军兄弟进屋坐吧,我去给你们泡茶。”

      “好唔——”

      “嫂子,不用客气,我们和三哥约好了,一会儿就得走。”文杰连连摇头,伸手捂住了文军的嘴,这死胖子还打蛇随棍上了。

      文军被周文礼扫了一眼,顿时打了个激灵,讪讪的笑了笑安静做鹌鹑状。

      三哥这人向来不和他们一起插科打诨,如今娶了个美貌妻子更是连玩笑都开不了了,真是无趣,还是少招惹他为妙。

      “不用麻烦了,我有事要出去一趟晚上回来,你好好在家休息。”

      周文礼嘱咐了于秋两句便匆匆和两人一起出去了,于秋只隐隐听到他们谈到‘后山’。

      周文礼真的好忙,清晨天还未亮便把院子里的两垛柴一块块劈完了,挖了一上午河沙,午后休息的空档还去后山转悠一圈猎到一只狍子,现下又要出去。

      和周文礼一比,于秋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个富贵闲人。

      清明之后,油菜花开的旺盛,小麦也匆匆见长,田里没什么农活要做,支书便组织大家到河里清河沙。

      春暖花开的时节,河里水位尚浅水温又适宜正是挖河沙的好时候。

      水流湍急时,携带的泥沙不易淤积,而水流平稳时,水中裹挟的泥沙极易沉淀,这时常见的地理现象,有经验的村民虽然解释不清这其中的道理,但是心里却有一杆秤。

      周家村村口有一条东西流向的古运河支流,河水横贯周村,两岸百里具是农田。

      运河走势平稳水流缓慢,河底的淤泥堆积速度快,极易堵塞河道,若是不常清理,赶上夏季多雨的时候河水漫出河道淹没农田极易造成大范围的涝灾。

      正好如今村里的小学年久失修,需要翻新,支书周福民和副支书周俊山一合计,这可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何不挖了河沙盖学校呢?这样即防止了河水泛滥,河沙也有了用武之地。

      村里的小学是三间破茅草房,当初建的时候就简陋,黄泥混着碎麦秆子糊的墙被暴雨冲刷之后一层层的剥落,三两年之后就颓圮萎然,房顶上的茅草一刮风就四处乱飞,下雨时更是无遮身之地。

      学校不仅是一个地方文化教育水平的显示,也是一届领导政绩的表现,村子不大本来就没有中学,现在连小学也这样破旧不堪,村里几十个娃娃连个读书的地方都没有,这实在说不过去。

      再过两个月县里的换届选举就要开始了,要想在上一层楼,上面的领导免不了要来视察,周福民沉吟了一番,明白这个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

      当下一拍大腿做了决定,挖河沙,盖学校,不仅要盖,还要盖的高端、气派。

      挖河沙需要体力好,懂水性的人来做,这种活计虽然累人而且危险,但架不住工分高还管饭,中午一人两个白面馒头,就冲着这优越的伙食也有不少人抢着去做。

      挖河沙自然是轮不到于秋去做的,她那小身板陷到泥里站都站不稳,更别说挖沙了。其实遑论于秋,就是村里其他身强力壮的妇女也少有下河的。

      听说早些年也是有女人挖河沙的,那时候很多人家里都穷的揭不开锅,为了吃饱饭那里还顾得上许多,男女老少一家子齐上阵的也不是没有,但偏偏有一次出了意外。

      芳婶为人勤快能干是村里出了名的,家里孩子六七个,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尚在襁褓,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芳婶为了多挣点工分,挖河沙的时候便也跟着下去了。

      那时候管制还没那么严,挖河沙虽然全凭自愿,但是女人孩子的劳动力弱抵不上青壮年,负责阻止的监工一般是不乐意让他们做事的。

      但是芳婶一家的情况众人也都清楚,因此她要跟着下河挖沙时副支书便也没阻止,只说少算些工分,当时在场的众人和芳婶也是点头同意的。

      本来挖了三天都平安无事,谁料天不如人意,也是芳婶运气差,挖沙时一只脚陷在
      淤泥里,她使劲拔腿的时候没站稳身子一个晃荡居然跌倒了河里,半个身子被淤泥缠住,周围的人都埋头做事竟然没一个人发现她的不测。

      等天黑的时候,芳婶一直没回家,众人这才意识到糟糕,第二天在河里找到的时候,尸体都已经泡涨了。

      工分越多,粮食才能分的越多,副支书本来也是出于一片好心,谁知却出了这么大的纰漏,后来村里再挖河沙老人孩子妇女便一律禁止了,副支书因为愧疚也自己辞职卸任了。

      于秋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周文礼的父亲居然就是上一任的副支书。

      听说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副支书为人谦和为村里做了不少好事,修路建学农事分配处处为村民考虑,在村里的名声和威望都很高,村里的人大多都做了和事佬,觉得这事不能全然怪到副支书身上。

      但是芳婶的丈夫和孩子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坚信要是副支书阻止了,芳婶如何能遭遇不测,几个孩子天天到副支书家哭闹,最后副支书辞了职又赔了一大笔抚恤金才算了事。后来芳婶一家子搬走了,副支书患了重病不久也去世了,这件事才算彻底完结。

      河堤旁一桶一桶的泥沙被倒在岸上,不能下水的妇人少年便用推车把泥沙一车车运到空地上,然后推开晾晒。

      于秋也是好奇随口一问没想到这里面居然牵扯了这么多,周围唏嘘声一片,几个年纪大的妇女绘声绘色的讲述着往事,不时还发出几句感慨。

      于秋竖着耳朵听着心里不由酸涩起来,像是踢翻了醋瓶一样。

      河岸两侧来来往往的,像是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有些人鲤鱼似的从水面冒出头往河岸游去,有些人则拎着木桶慢慢趟着往河里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于秋一眼就望到了周文礼。

      这到不是因为周文礼的长相或者气质有多么的与众不同以至于鹤立鸡群,只是在一群陌生的脸孔、身影中大脑会下意识的搜寻识别,精确的找到自己熟悉的那个。

      就好像你新结识了一个意趣相投的朋友,然后接下来的几天,去餐馆吃饭的时候你会碰到他,去超市购物时你又会碰到他,这时你将感叹自己与他的缘分,但其实你们可能早在一年前就无数次擦肩而过。

      周文礼浑身湿漉漉的,薄衫粘粘的贴在身上,水珠顺着墨黑的发梢一滴滴的落下,许是迷了眼睛,他伸手揉了揉,然后弯腰把泥沙倾倒出来。

      河底都是淤泥,为了方便,他没有穿鞋,裤腿也高高的挽起用草绳扎紧,膝盖以下遒劲的小腿上、脚背上满是黄橙橙的泥印,甚至是脸上也因为不经意的触碰沾染了指痕。

      于秋心有所动,乳燕投林似的跑到周文礼身前,殷殷的看着他,从兜中掏出手巾帮他擦掉脸上的泥印。

      “你怎么过来了?”眼前一阵香风飘过,周文礼望着于秋愣了一瞬,然后似有所觉般缩了缩脚趾,低下头看了看身上的泥印。

      “没事,就是想你了。”

      周文礼一怔,心脏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起来,像是急促的鼓点。

      “你——”周文礼深吸了口气,她的喜欢这么热烈这么直白,让他的心神也随之震颤。

      “怎么了?”早上不是才见过吗?怎么突然这么伤感起来,好像分离了好久似的。

      周文礼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伸手想像往常一样摸摸她的头却看到自己满手泥渍。

      “你的脸脏了。”

      土黄色的湿泥让洁白的手绢变得脏乱不堪,周文礼看着于秋无奈的笑了笑,心却变得柔软起来,她真是孩子气,单纯又美好。

      “不碍事,洗洗就掉了,反倒是你的手绢被我弄脏了。”

      “你比它重要。”

      常年冰冻的心湖中仿佛有暖流经过,暖融融的让人沉醉。周文礼深深的望着于秋,神色闪烁复杂,她真的很难不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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