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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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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谨慎的探了探头,发现那男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要不是胸脯还有微微起伏,林夕都要以为他死了。
男人的脸上有血迹,墨黑色的头发遮住了眉眼,军绿色的衣服脏兮兮的,小腿处血肉模糊,上身也有几道刀伤。
公路上还有越野车轮胎的痕迹,很明显,男人被自己的伙伴放弃了,这种事情在末世已经见怪不怪了。
林夕不想多事,再说这么重的伤,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即便把他搬回去,也避免不了伤口发炎感染。
末世最不能让自己生病,普通人根本就没有药物,普通的感冒还可以自己坑过去,但如果是其他的病那就只能等死了。
林夕摇了摇头,想要转身回家,谁知道那男人突然睁开了眼,朝她望了过来,俩人通过树枝的缝隙对视了。
男人黑漆漆的眼眸看着她,像是要直直的看到她的心底,把林夕吓到了,一下子缩回石头后面。
看到林夕的动作,季然嘴角牵动一下,嘲讽一笑,本来也没有做被人救的美梦,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失落了一下。
季然所在的队伍昨天跟一群抢劫团伙碰上了。
在打起来的时候,季然为了救队员背后被砍了两刀,右腿小腿被对方用拳头粗的木棍打了一棍,然后一个踉跄右腿撞到了一块尖石头上,顿时血肉模糊。
昨晚季然发烧了,队友想着他活不了了,所以在他神志不清时被人从车里抬了下来,留给他的是一串汽车尾气。
果然季然听到女生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世界完全安静,剩下他一个人。
季然仰面看了看天空,淡蓝色的天空上飘着几朵云,旁边的大树上还有几只小鸟在歪头看着他。
季然抬手摸了一下上衣外套的内口袋,手心感觉到了里面的东西还在,低笑出声,“果然老天还是不想我死啊。”
季然的口袋里装着退烧药和一小瓶医用酒精。
这是在昨天经过这里市医院时,在住院部病床下面的一个破箱子里找到的,箱子被外面的垃圾挡住了,所以才没有被人翻到。
然而还没等他招呼同伴过来,楼下就传来了打斗的声音,季然只好随手一抓把药品放到口袋里后,把箱子又向里踢了踢后,赶忙往楼下跑去。
之后事情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现在大概是中午一点钟,他闭上眼,打算休息一会,等身体有力气后,爬到刚刚林夕藏身的石头后,起码不会被路过的人或者僵尸发现。
林夕在看到季然后,确实不想多管闲事,她背着书包回家后,把苹果和玉米分开放到篮子里后,本想着在屋子里再找找有用的东西。
结果刚刚男人那双眼睛好像是印在了她的脑子里,挥之不去,最后林夕认命的从小马扎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虽然现在村子还没人发现,但是保不齐哪一天就有抢劫团过来,如果有一个伙伴的话,就多一份机警。
而且最重要的事,这年头,找个对象不容易!
看着那人还成,躺在那都能看出来很高很结实。
因此,林夕得出结论,该人得救。
推着刚刚翻出来的手推车出去,林夕在路上边走边想:“算了算了,就发一次善心吧,万一人就救活了呢。”
路上林夕还看到了几只肥兔子,却又碍于救人,不能去逮兔子,看着兔子蹦着跳着跑远了,林夕感觉自己的心也跟着跑了。
在林夕走过来的时间里,季然已经从外面的沥青大路移到了小树林里,就在她刚刚偷看的大石头后面。
所以林夕走到小树林的边缘后,就看到男人背靠着大石块,腿部的伤看着又严重了,整个人看起来真的离死不远了。
季然在听到树枝断裂的声音后,睁开眼睛就看见自己面前有一辆农用手推车,刚刚的女生站在他身边,双手在空中不断变换位置,似乎在纠结到底怎么把他搞上去。
季然额角跳了一下,满是防备的问道:“你怎么回来了?你要干什么?”
由于很长时间没喝水了,季然的声音很是嘶哑。
林夕心想,这人简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自己累死累活的赶回来,中途还眼睁睁看着跑了几只兔子。
一想到到嘴的肉飞了,林夕没好气的说:“干什么?我看你快死了,把你推回去,处理处理吃了。”
……
“既然你醒了,赶紧爬上去,省的我搬了。”
季然一脸防备的看着她,手里握紧了军靴里插着的军刀,打算林夕一过来就给她一刀。
林夕当然看到他的动作了,因为她平时也是把匕首插在军靴里,她眯了眯眼,感觉自己要被气笑了。
“嘿,你这个人,我看你不仅仅是腿断了,脑子也长泡了吧,我他妈可能吃人|肉吗,你脑子留在脖子上当摆设的吗?”
其实这也不能怪季然,因为在末世开始前几年还好,物资还没有那么紧缺。
但是在五年之后,物资基本被消耗完了,有没有新的物资被制造出来。
人真的到了末路时,还管什么人|肉不人|肉的,他就亲眼看过一个儿子把自己的父|亲煮了吃了。
这时候哪还有什么人性,只求能不被饿死。
知道女生是返回来救自己的,季然抬起头来,低声说了声:“谢谢,我叫季然。”
林夕听到季然的声音后,心想还是个低音炮,没过脑子的回了句:“不用谢,我叫所以。”
反应过来后,林夕就看到季然一幅“是你脑子有泡还是我脑子有泡”的表情。
“看什么看,听不懂冷笑话啊,一点幽默感都没有。”
到底是不是冷笑话,除了林夕谁也不知道,但是因为小姑娘没有末世人那种死气沉沉,反而好像一直充满活力,这种活力传递给季然的能量是巨大的。
就好像一个在沙漠行走的旅人,突然看到了绿洲。
在扶着季然上手推车的过程中,林夕开口说:“我叫林夕。”
季然没有说话。
当然林夕觉得他是顾不上说话了。
本来以为季然最严重的伤是腿伤,结果在服他起来时,不小心碰到了他的后背,摸了一手血,才发现季然背上有两道约三十厘米的刀伤。
整个背部的衣服都被血染湿了,伤口还在不断向外流血。
林夕看着都疼,但是季然一声不吭的上了车,好像伤口不在自己身上一样。她心想,她这是招了个什么祖宗啊,是个狠角色。
把季然扶上车后,林夕不急着走,先把地上滴的血迹用土埋起来,然后把蹭到血的树枝堆成一小堆。
林夕心疼的拿出打火机,打火机这玩意用一点少一点,她身上只剩下这一个了。
林夕把那一小堆树枝点燃了,等确定没有火星之后,才推着季然向村子里走去。
没办法,必须这么谨慎,倒不是怕僵尸,僵尸的嗅觉很不灵敏,主要是怕被路过的人发现这个小村子,或者被血腥味引过来的野兽。
由于手推车对于季然这种目测185以上的人太小了,季然只好用手向后撑着身体,半坐在手推车上。
在回去的路上,林夕把村子里的情况跟他说了说,倒也不是林夕太容易相信别人,等季然伤好了,自己也能摸清楚情况。
既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说,也显得诚意满满。
路过刚刚碰到兔子的灌木丛,里面又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很明显是那两只兔子又跑回来了,这次林夕终于忍不住了。
这分明是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
林夕把手推车一丢,抄起布兜里的弹弓就开打,只听两声闷响,两只兔子便一动不动了。
得意的哼起了小曲,快步上前抄起两只兔子,看着死的透透的两只肥兔子,又想起她推着季然这么个大男人也没感到累,林夕这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的力气好像又变大了。
林夕开心的把兔子丢进季然的怀里,抬起手推车就要走。
这时路上都没说话的季然突然开口说:“等等,你过去看一下,那里可能会有红薯。”
林夕一脸怀疑,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虽然这样说着,但是林夕还是老老实实的走过去。
毕竟在这种缺衣少食的坏境下,有红薯的话,可以说是很幸福的事情了。而且林夕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红薯这种种植的食物了。
林夕走过去后,由于她末世前一直在城市生活,末世后所在的生存区也在原来的大城市,所以她根本不认得红薯叶子长啥样。
只好蹲在兔子窝的周围,只能试着把类似蔓生的植物拨到一边,然后用地上比较小的石片一点一点向外掘土,掘了大概三地厘米深,林夕感觉好像碰到东西了,连忙用手把土拨开,真的看到了红薯。
林夕激动不已,眉毛都飞了起来,花了几分钟,对比着红薯的叶子把周围看了一下,发现只有这有一小簇。
林夕把所有的红薯抠出来,大概有十几个,她搬了两次把红薯搬到手推车上,季然怀里现在有十几个红薯和两只肥兔子,幸亏快要到家了,要不然真不知道他能不能坚持到家。
看着季然满怀的食物,林夕发现救了他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对于季然的冷淡林夕决定自己要大度的原谅。
林夕心想自己大概率以后会在这里住下去,所以还是要多学点知识才好,又连忙问:“你怎么到底知道那里会有红薯的?”
问完后,发现季然头上已经有冷汗了,为了避免自己看中的同伴去找阎王老头,林夕又连忙说:“算了算了,等你好了再跟我说吧。”
谁知季然在移动了一下胳膊后,动了动嘴说:“野兔喜爱吃红薯、胡萝卜这类块根植物或根茎类植物,但一般北方的红薯在十月份才会成熟,现在才六月,所以其实我也不确定会不会有,没想到还真有。”
说话间,他们已经进了村子里,季然强打起精神,观察这这个小村子,果然如林夕所说东部北部和南部都是不高的山,只有向西的一条大路,就是他们来时的路。
林夕顺着水泥路走到最南边,又走了一条小路,这才到了自己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