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5、第十五回 碧水青天 贰 ...
-
陆小凤的手很漂亮,手指修长,白皙。若是夹着剑锋会让人觉得有种力量感。这样一双手,无论是拿着银票,银子,还是拿着筷子,举着酒杯,端着酒缸,无论做什么,都很好看。
西门吹雪看着陆小凤夹着自己剑锋的手指,有些呆愣。
而陆小凤的目光也顺着那冰冷的剑锋,看着西门吹雪执剑的手。
剑客的手总是修长而干净的,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
西门吹雪是一个剑客,呆愣这种情绪可以说是从未出现在他对决之时——他还记得在挺久之前,那时他从雪三收集的情报中得知江湖中突然出现了一号人物,听说他手上有一门无双绝技,无论是急刺的利剑还是淬毒的暗器,他都能接下而自己毫发无损。那时西门吹雪也只是当个消息听,也曾在心里想过是不是那人手上练了和铁砂掌相近的功夫,一双手青筋崩现,皮肤和老树皮一样,方才刀枪不入。
后来,和陆小凤相熟之后,才发现他有一双比自己见过所有人都要好看的手。
那时他还问过陆小凤是不是在手上的保养费了不少功夫。陆小凤却是诧异地回他:“大丈夫男子汉做那些娘们兮兮的事作甚。”
西门吹雪没有应声,只是在心里想,也对。他喝了口酒。
而现在,陆小凤放开二指,西门吹雪收剑回鞘,道:“灵犀一指不愧是灵犀一指,走,请你喝酒。”
“嘿。”陆小凤笑笑,“不用你请,我船还有好几坛子上好的女儿红,你只需要准备一些小菜下酒就行了。”
“哦。”西门吹雪调侃地拖长声音,“”你要嫁我?”
陆小凤愣住,难得听这冷面剑神开玩笑,真是吓他一跳,不过他陆小凤哪能随便让人占了口头便宜,坦然一笑,回头还击:“我请你喝酒,自然是你嫁我为妻。
“喝的不是你的女儿红吗?”
陆小凤“嘿”了一声,道,“要是这样说,喝的其实是金九龄的女儿红。”
跟着庄主上岸的雪六非常快速地去这里最有名的客栈打包了一些冷食,加上一张小桌子两把筷子送到了陆小凤的小舟上。然后立刻轻飘飘地回到了自己的小舟上,和雪三坐在舟边看景色啃鸡腿吃牛肉喝酒。他最近就是在附近管理铺子,哪里的什么好吃他最清楚不过了。
不过他的酒当然没有陆小凤的好。
陆小凤夹起一块牛肉,但是他没有塞进嘴里,因为西门吹雪很认真地看着他的手,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不用剑。”西门吹雪道,“看你剑法,若是认真学剑,也该是个不错的剑客。”
“仅仅是不错?”陆小凤笑了笑,把牛肉塞进嘴里,“这肉不错,你尝尝。”
“若是从小苦练,群览剑谱,与人切磋精进,成为名动天下的剑客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西门吹雪认真道,“你若学剑,定是一个不错的对手。”
“还好不错。”陆小凤笑道。
西门吹雪发现他这个人是真的很爱笑,但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男子,天底下能抵御他魅力的女子应该不多。
陆小凤又开了一坛酒,认真回道:“我不用剑,是因为像我这样出名并且武艺高超的人用的剑一定是把宝剑,若不是,也定是把名剑,别人慕着它的名头,也会眼红,也会想抢为己用。可这两根手指就不同了,它们长在我手上,是陆小凤的,也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灵犀一指。若是有人眼红,被谁砍了去,也还是陆小凤的手指,却不再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灵犀一指了。”
“我不是西门吹雪,还是这种旁人抢不去又轻易学不会的武器最适合我。”
西门吹雪想了想,道:“虽然觊觎我剑的人也有,但是想杀我的却不是因为我的剑。”
“而是因为你已经到达了剑的高峰,若杀了你,便能直接踩着你的尸体登上剑神之位。”
西门吹雪摇摇头,道:“我不是剑神。”他和陆小凤碰了碰坛,“我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的剑法孤高冷傲,似乎与我不相上下。”
“你是想与他比试?”陆小凤问道。
西门吹雪还是摇头,道:“还不到时机。”
陆小凤明白,他边吃边说:“是。像你们这样的剑客,若是比试定是全力以赴,不会给自己和对方留半点余地。”他放下筷子摆弄手指算了算,又道:“不过叶孤城如今已有二十七八九了吧,你比他年轻很多,但在剑法上的造诣却与他相差无几了。”
“若是不比,就不能说相差无几。”西门吹雪正色道。
他又看了看陆小凤的手指,而后移开目光,喝了口酒,又看了看陆小凤的手指,终是问道:“你能接下叶孤城的剑吗?”
陆小凤看了看杳渺的云天,道:“虽然我没有见过叶孤城全力一剑,但是我觉得能。”
“我也算是在江湖闯荡了几年,大人物也见识了不少,什么金九龄鹰眼老七苦瓜大师木道人……但是我觉得天下间只有你能当得起英雄出少年这句话。”陆小凤歪头,用在阳光照耀下有些琥珀色的眼睛看着西门吹雪,接着道,“你今天不过十六七的年纪,不过一年杀四个该杀之人,却已经有了无数人拼搏一生也不会赢得的名声。”
“更何况你还如此坚定,不缺金钱,不会为人世间的生计和俗名所累。”陆小凤叹息着道。
“你会为人世间的生计和俗名所累?”西门吹雪问陆小凤。
陆小凤摇头叹息,道:“我爱美人爱美酒,爱玩乐爱热闹,爱交朋友爱管闲事,若是我这样的人不累,那还累谁呢?”他又抬起酒坛喝酒。
西门吹雪道:“其实若不是真的认识你,我也很难想象一个像你这样嗜酒好赌爱好玩乐的人会有这么好的功夫。”
“因为我是陆小凤。”陆小凤似乎想起了什么,道,“有人曾说,因我又爱喝酒又爱管闲事,是终究成不了一等一的高手的,我虽然不在乎那些浮名但闻言也是黯然了一阵,不过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随心所欲,方才能达。”
西门吹雪:“我少年练剑时,初时舞过木棍竹竿,也舞过沉铁剑胚。由轻到重,由重到轻,举重若轻,举轻若重。”
哪怕是西门吹雪也能看出陆小凤身上有很多故事,但是他又觉得,哪怕是花满楼和朱停也不一定知道陆小凤心里到底想要什么,又为什么而烦忧——但是他这一生中都没有有过什么烦恼,他无法去猜测陆小凤到底为什么而烦恼。
烦恼的人是不是都要喝酒?
他们已快要喝干陆小凤的女儿红。
“陆小凤。”西门吹雪再次洗干净手,微风吹拂着他手上晶莹的水珠,“时间不早,我该走了。”
陆小凤洒脱一挥手:“山高水远,改日再见。”
“若是你有空,也可以去万梅山庄坐坐。”西门吹雪侧头看着他,似乎微笑着。
陆小凤实在不知道逆着阳光的西门吹雪是不是真的笑了,毕竟他真的很少笑。他就坐在小舟上看着长身而立的西门吹雪,在心里感慨自己居然会与他成为还算不错的朋友。
不错不错。
他又感慨了一句幸亏西门吹雪是这样死石头硬冰块一般的性格,若是像自己,只怕天下的姑娘挤破头都想要嫁到万梅山庄里里去。
万梅山庄……
“有空。”陆小凤拍拍手站了起来,“现在就有空。”
于是他就跟西门吹雪回了万梅山庄,直到西门吹雪下次出门。
陆小凤觉得自己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就算不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总归也不是个没见识的人。毕竟他在朱停那里见了不少奇珍异宝机巧玩意,又跟霍休是朋友,而且江南花家也是有名的地主富户,而他其他的朋友也都是和他差不多的大手大脚,没什么金钱意识倒是很会享受。
何况他早心知肚明西门吹雪应是家室很不一般,一般的人家绝对养不出这般孤高、冷傲、又纯白的剑客。
万梅山庄修建在寒山之上,而寒山前后左右绵延百里的山,水,村庄也都是属于他们家族的。山顶的山庄大气磅礴,古朴厚重,庄内庄外都是花,但是最多的还是梅树。
虽然现在并不是梅花开放的时节,但是陆小凤仿佛可以看到万梅盛开的景象。
隐隐的笛声不知从哪出飘来,轻轻幽幽,十分好听。
打从陆小凤跟在西门吹雪到了寒山的地界,他们身后的那两条尾巴就不见了——虽然这么久以来陆小凤也仅仅是见过那尾巴中的一个人。他本来以为到了万梅山庄中会见见其他的那些尾巴,却怎知到了万梅山庄他们都好像不见了一般,偌大的宅子里只有福伯和几个小童子。
陆小凤觉得福伯好像很喜欢自己。
他觉得福伯是觉得西门吹雪终于交到朋友而高兴。
陆小凤已在万梅山庄住了数日,每日喝茶饮酒吃饭,有事无事就在树间檐下假山顶找那西门家的雪卫出来打趣,,不过找来找去也就两三个,好像是叫雪四五八,那个叫雪八的是个十分跳脱的小男孩,爬树上房,西门吹雪倒是不管他,就是福伯总是怕他伤到花花草草砖砖瓦瓦,说那孩子天生力气大,还种的一手好花——雪八还悄悄跟陆小凤说自己在雪庄的院子后面种了点蔬菜夏天吃。
有时也与他们一同坐在楼廊顶上看西门吹雪练剑。照陆小凤看,西门吹雪一天除了练剑也无其他事做——西门吹雪一年除了练剑也无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