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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十三只萌夫郎 ...

  •   姜然终于揉着腰从小板凳上站起来,前院已经整整齐齐的码了十几个竹篮、竹筐。

      “等过几天我再做一些,就可以送到繁阳城里叫卖了。”小双儿扳着手指头认认真真的细算,“我记得以前去叫卖,三个竹筐就可以换一个铜板呢!”

      方重山却不同意,“你这么辛苦做出来的,就只值一个铜板?”

      小双儿可是一刻都不停歇的做了大半个下午,好几次都险些划伤了手指头,好不容易做出这么精致漂亮的工艺品,居然才值一个铜板!

      看方重山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姜然不由笑着摇头解释:“重山大哥保准没有到繁阳城的小摊上买过东西,竹篮竹筐本来就是最廉价的,原材料的竹子满山里都能找得着,许多穷苦人家的孩子都会做着带到小摊上去卖。”

      “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

      他能够在那么多竞争对手中间杀出一条血路,赚得两三个铜板,还是多亏了教他的老阿公手艺好,不仅做得漂亮好看,而且表面光光滑滑没有半点刺茬,所以卖掉的才多一些。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但方重山毕竟心疼姜然磨得通红的手,他固执的摇头,拾起离得最近的一个竹筐子,“那咱们就不要拿卖出去了,我在山上也找了个谋生的活计,需要用到你编的竹篮竹筐。”

      “你以后干脆只为我编竹篮竹筐吧,我给你全买断了!”

      姜然以为方重山说的在山上谋生的活计就是和林峰一样做个猎户,比划一下自己编的小竹筐,估摸着最多也只能装三四只兔子,不禁有些担忧的提议:“那我再重新做个大一些的吧,这么小的筐恐怕装不了多少野兔野鸡。”

      方重山一听就知道小双儿是想岔了,不过他并没有深入的解释,索性让他继续误会下去。

      做药民只是他现在的一个想法而已,就从林峰口中打听来的消息看,药民在大安国大多都是一代传承一代的,这种代代相承的职业,最是容易封闭排外。

      方重山一没有人脉、二没有关系,其中所要处理的种种细节恐怕难度不小,他并不想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将计划透露给姜然听,免得到时候不成,让姜然空欢喜一场。

      姜然私底下却有自己的小九九。

      其实他是不太情愿方重山做猎户的,爬山辛苦不说,山里不可预知的危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方重山一直被方家宠着惯着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苦?

      不过,看重山大哥兴致盎然的样子,姜然不好跟在后头泼冷水,只能默默地将心底的担忧强压下去,并认真的盘算,如果实在不行,大不了以后再多编一点竹筐竹篮带到小摊上去卖,钱虽然赚得少些,但勉强也能养家的。

      方重山不知道小双儿心里的纠结,自顾自的摇摇手上的竹筐:“等明天林叔歇息好了,我们会再到山里去的。”

      姜然瞬间意会,一双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笑着答应道:“家里的米肉还剩一些,我做两份兔子肉盖浇饭给你们带到山上吃!”

      吃饱了才能有干劲!

      小双儿在厨房里围着锅台忙忙碌碌,方重山也一刻没有闲着。

      他上山砍竹子的时候就看中了两块棱形的、薄而锋利的长条石头,掂量着看了看估计是砂岩的石料,可以说是制作石刀的最佳材料。

      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铁或青铜之类的材料,但是因为技术落后的缘故,只有非常富贵的人家才能用得起。

      河歇村里有不少猎户,却没有一个是见过铁刀或者青铜刀具的,所以石刀石斧就成了最常用的狩猎工具。

      方重山选定好合适的长条石头,就耐心的坐在前院磨刀。

      无论是狩猎还是采集草药,刀具是必不可缺的装备,方重山磨起石刀来格外的用心。

      他一共磨了两把,一个准备留做自用,所以最终的成品看上去既锋利又实用。
      姜然忙完厨房里的活,听着前院霍霍的磨刀声,一边擦手一边走出来,探头问方重山:“有什么我可以帮得上忙的吗?”

      方重山将手上已经初具规格的石刀掂量在手上,他耍了一个刀花,冲小双儿笑了一声:“你看看这石刀做的怎么样?”

      一副“我磨的石刀真帅气!我真帅
      气!”炫耀求夸奖的模样。

      姜然见惯了方重山稳重又老成的一面,难得露出这样的孩子气,不由好声好气地捧场,“嗯,重山大哥磨出来的是我见过最锋利的一把刀了!别的猎户都没有这么锋利的刀!”

      实际上,小双儿以前压根就没接触过几个猎户,更别提看过猎户们的石刀了。

      完完全全就是闭着眼睛瞎吹彩虹屁的话,方重山偏偏坚定不移的信了,颇为满意的欣赏了一番之后,他将留作自用的刀小心收好。

      走到姜然身前,低着头摸了摸小双儿毛茸茸的后脑勺,突然开口道:

      “是不是还在担心着要回门的事情?”

      姜然本因为笑意陷下去的小酒窝瞬间淡了许多。

      除去那天睡觉之前谈了两句回门相关的话,在之后的好几天时间里,方重山与姜然都默契的没有再谈论过这件事。

      可是,掐指算一算日子,离回门之期也不过短短两天时间。

      时间越是推移,姜然心里越是没底,但又因为这几天方重山一直在准备上山的事宜,他不想因为个人的情绪影响到重山。

      现在突然被方重山问起,姜然心里又酸又涩,感受到眼眶一热,他匆匆忙忙地低下头不说话。

      方重山心里一叹,小双儿什么都好,就是心事藏得太深,还生怕给别人带来麻烦。

      “有我在,你放心。”

      有我在,姜家的人在欺负不了你。

      有我在,就绝对不会让姜家的人好过。

      有我在,以后总能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方重山向来不太擅长直白的表达感情,只能干巴巴的憋出这六个字当做承诺。

      好在姜然并不矫情,得到这样的回答心里已经开心的不得了。

      小双儿欢天喜地的点头,心里满满都是信任。

      *********

      第二天,林峰歇息够了,天还没有亮透就拎着石刀上门来找方重山一起进独巫山。

      大约是因为编制竹篮竹筐消耗太多,姜然难得的困倦着没有早起,侧身抱着方重山的一只胳膊沉沉睡得正香。

      方重山听得门外的敲门声,尽可能的小心动作,才在没有把小双儿闹醒的情况下抽身下了床。

      姜然前夜特意做好的兔子肉盖浇饭一直留在灶台上的土锅里,灶膛里留着没有完全熄灭的余烬,等方重山将饭菜盛进碗里的时候,依旧保持着滚烫的温度。

      林峰接过装着木质饭盒的竹篮子,忍不住对着方重山啧啧感叹:“你家这个小夫郎真是好的没话说!”

      “我当了这么些年的猎户,还是托着你的福,第一次到山里面去还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方重山看林峰说得可怜巴巴,不由觉得好笑,满口承诺道:“我的小双儿做饭最好吃,又会心疼人,我跟着你一道上山,恐怕你以后要经常沾我的福气了!”

      他本意就是想炫耀一下姜然,说话的语气中都带着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亲昵与欢喜,让走在前头带路的林峰酸的牙齿直疼。

      “……”

      呵!有小夫郎就了不起啊!

      独巫山大到出奇,这一次林峰带着方重山又换了一条他常走的道。

      “上次带你去的那条路最好出野兔野鸡,这次我带你去的是个有山里小溪流的好地方,别的猎户都不知道,就连我也是误打误撞、运气好才碰上的。”

      林峰做猎户的年资很长,几乎能算得上是独巫山里的百事通,方重山对他信任的很,自然没有半点异议,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沉默着走了大半天山路。

      在绕了一圈又一圈,快要磨穿兽皮鞋的时候,总算是听见了溪水溅落石板,滚落的清脆水声。

      林峰抖擞的精神,冲落在身后的方重山喊道:“别磨磨蹭蹭的,咱们已经到地方了!”

      方重山一咬牙,迈开步子,往前又走了一段,等跟上林峰的脚步,顺着林峰所指的方向一看,不觉豁然开朗。

      果真是一条山里的溪流。

      并不像林峰口中所说的那般小,反而规模不小,因为是从断壁上流淌而下,溪水哗哗、水声轻溅,就连空气都变得湿润了许多。

      “怎么样?”

      林峰一挑眉头,得意洋洋的回头冲方重山炫耀:“这溪流底下有一处积潭,里面的鱼都是活了好多年的大家伙,又大又肥,我来捉过好几回。”

      “看在姜然做饭那么好吃的份上,格外开恩带你过来的,等会儿多捞几条鱼回去,炖鱼汤喝也好呀!”

      方重山心里更是惊喜,不仅仅是因为林峰口中所说的肥鱼,更多的则是出于深山采药人的敏锐直觉。

      虽然还没有走进溪水旁边,但他已经眼尖的瞅见了几株长相格外眼熟的草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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