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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记得当时年 ...

  •   庄迩在任家住了很长时间。

      有多久呢,大概在任泓宣刚刚上完小学的时候他就搬进了任家,随后陪任泓宣住到他高中毕业。

      六年时光,他也完成了从高三生到上班族的转变。

      父母刚走那会儿,庄迩是标准的阴郁青年,头发留到很长,遮住眼睛,平时一声不吭,耳朵上戴副耳机,听得不是摇滚就是些伤春悲秋的歌。

      他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对未来感到迷茫,对当下感到愤怒。

      他找不到出路。

      任父任母都没有办法打开他的心扉,只有任泓宣,小家伙天天不请自来,翻他的书听他的歌,陪他发呆逼他出去一起玩。

      他见过任泓宣很多次,任父和他父亲是最好的朋友,以致每次聚会他都能看到这个小自己六岁的“宝贵老来子”。

      看着乖巧,实则皮得要命,年龄差距又很大,所以只是见过,从不会深入接触。

      更不会想到很久以后,只有这个小孩能走进自己的心里。

      庄迩对任泓宣讨厌过、憎恨过、嫉妒过、虚与委蛇过,然后冰消瓦解,只剩下了疼爱。

      像是多了一个弟弟,又能勉强组成家庭了。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如果任泓宣高考结束那天没有跟他表白的话。

      看到对方红彤彤的脸蛋,庄迩的第一反应是乐了,以为任泓宣又在跟他开玩笑,几秒钟的静默之后,庄迩的脑海里出现了“荒唐”两个字,他收起笑容,严肃地看着任泓宣,任泓宣望着他的目光极亮,里面像是有火焰在跳动。

      任泓宣靠近了他一步,张开手,拥抱的姿势。

      庄迩后退了。

      “小宣,你……高考结束乐傻了吧?”庄迩强行掩饰住慌张,然而自己都觉得无力。

      任泓宣的身体僵住了,他愣愣地说:“哥,你不爱我么?”

      庄迩看着他,半天没说话,任泓宣眼睛里的火焰逐渐熄灭,一眨眼,两颗眼泪滚了出来。

      在庄迩反应过来之前,任泓宣已经转身跑了,他连忙去追,两个人到了楼下的花坛边,庄迩终于抓住了任泓宣的胳膊。任泓宣抖得厉害,扭过来狠狠地盯着他,又问了一遍:“你爱不爱我?”

      庄迩口干舌燥的,皱着眉说:“爱!”

      “那我们在一起?”

      “不是你想的那种爱——”庄迩还没解释完,任泓宣猛地咬住他的手腕,用了天大的力气,庄迩吃疼松开了他。

      那天之后任泓宣就不肯再见庄迩了,庄迩大学毕业之后在离公司近的地方租了一个房子,虽然经常回来,毕竟不能天天见到,再加上任泓宣刻意躲着,整个暑假,两人没有见过一面。然后任泓宣去了远的地方上大学,更是天高海阔,庄迩去过几次他的学校,每次都是闭门羹。他没少听任父说任泓宣在学校里干的那些事儿,并没觉得不可思议,任泓宣一直是这种性子,只不过以前掩盖住了而已。

      也许他就是那条导|火索,庄迩不止一次这么想,越发对任家感到愧疚。

      然后,就是那场改变他们所有人的车祸。

      听到消息的一瞬间,庄迩整个大脑猛地一黑,差点昏倒,挂掉电话之后他以最快的速度买了去那座城市的票,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庄迩都不记得了,只清晰地记下了一个诺言:如果小宣死了,他会去陪他。

      任泓宣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变成了植物人,不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

      庄迩也行尸走肉般地活了近三年,然后,奇迹发生了。

      他和小宣又能像以前那样,站在阳台边聊天了。庄迩深深地看了范璋一眼,眼睛有些湿润,心里劫后余生的庆幸满得几乎要溢出来。

      冬天刚刚结束,风还有些冷冽,不过两人手上都捧着热茶,因此倒也不觉得寒冷。庄迩喝了一口茶,掩饰自己的失态。

      片刻后,范璋出乎意外地说:“我更想演李叙文。”

      “为什么?”庄迩犹豫了一下,问道。

      范璋想了一下说:“其实李叙文挺好的。”

      如果说这部电影以他为灵感,那么路韧显然更接近真实的他。然而,正是因为这样,他更想演那个和自己相反的角色——拥有他没有过的人生的李叙文。

      庄迩看着范璋的侧脸,和两年前比,任泓宣瘦了,他脸上的婴儿肥没有那么厉害了。

      和自己,也没有那么亲近了。庄迩心脏弥漫着小小的酸涩,但还是笑了一下,说:“好,你想演什么就演什么。”

      范璋扭头看向他,微笑了一下。

      庄迩离开之后,范璋躺到床上,拿出了脖子里的石头,举到灯光底下认真地看,里面的“雾”的的确确产生变化了,比之前凝固了许多,颜色也澄澈了一些。

      范璋胸中涌起一股满足的感觉,猛地想起这好像有种“母鸡孵蛋”的感觉,戳戳石头说:“加油长大。”

      那团雾因为他的动作轻轻晃了一下,范璋有些意外,忍不住又戳了一下,雾又轻微地晃了一下。

      范璋心里动了动,轻声问:“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这回没有戳它,雾也没有动。范璋摇头笑了一下,总之进步了就好,看来田谷雨很看重他的事业了。

      第一次产生变化就是在试镜那天。

      “我也会加油的。”

      范璋郑重承诺道。

      两天后。

      方树盛坐在惯常的位置上,声音里带了些恼意:“听说任泓宣拒了路韧这个角色。”

      说完之后他看了谢谨承一眼,谢谨承面无表情,方树盛有些受挫,说道:“虽然我得到了,总有种被施舍的感觉。”

      谢谨承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记住你本来的目标就行了。”

      听出他话语里的不耐,方树盛终于放正了态度,说:“知道了。”

      等他离开办公室,谢谨承打开笔记本,屏幕里播放着任泓宣的试镜片段。

      谢谨承专心地看过一遍,眸子里闪烁着某种异样的神色,他又将几处细节看了一遍,揉揉鼻梁骨,起身来到窗边。

      如果他是韦芮水,在任泓宣和方树盛的表演中,也会选择前者。

      这样一个横空出世的人,免不了让他回想起了一个故人。

      老实说,对于那件事,他是有感到过后悔的。

      联结方树盛、在校学生还有夜场工作的人是他,谢谨承的目的很简单,他只是希望范璋能够离开娱乐圈而已,让他能有透口气的机会。

      两人出道时间相仿,路线也类似,每次上剧都会被比较,他得到的评价永远是“木”、“模板”、“总是差了一口气的感觉”,而范璋却顺风顺水,赢得满堂彩。

      谢谨承已经忘了自己有多少个夜晚难以入眠了,他反复咀嚼着范璋这个名字,感到全身紧绷得快要爆炸。两人偏偏又是好友,通过一部热播剧的合作认识,年轻的他对范璋的身世感到同情,又着迷于范璋身上的气质,百般刻意的讨好,终于成为范璋唯一的“朋友”。

      范璋从来不交朋友,他不社交、不参加聚会,也很少出席活动。

      谢谨承甚至一度因为自己对范璋来说的“不同”而骄傲过,但是时间越久,他越无法避免地失落。

      范璋就像一块镜子,映出了他和所有角色的一切,比起他却又更加遥远神秘,令人着迷。

      年深月久,心上的伤疤越来越大,有一天晚上谢谨承从噩梦中惊醒,坐在床上汗如雨下,他清晰地知道必须要做些什么了,不然他一定会疯掉。

      他开了灯,坐到书桌边,前所未有的冷静。

      却做了一个前所未有可怕的计划。

      他算好一切,唯独漏了一件事:重力击打下,镜子会挪动,紧跟着却是碎裂。

      范璋的葬礼是经纪人安排的,悄悄地进行了,没有惊动任何人。

      谢谨承知道墓园在哪儿,只是知道,但从来没有去拜访过。

      他们两人交叉过一次,以死亡为终点,注定渐行渐远。

      小小的后悔之后,谢谨承感到了一种清静。死亡有什么可怕的呢,也许对于范璋来说,死了比活着更快乐也说不定。

      收回思绪,谢谨承回到座位上,拿出了抽屉里的剧本。

      这个剧本是他的冲奖之作,从前和影帝失之交臂,都是因为范璋,现在范璋不在了,他也得到了青菲影帝的桂冠,然而不够,他的目标是大满贯。

      谢谨承目光里露出一丝狠意,触摸着剧本上的名字——王拾草七年磨一剑的大作。

      国内捧出过最多位影帝的大导。

      这个角色,原本的属意也是范璋。

      范璋,范璋,只有结束了这个作品,他和范璋才算分出了真正的胜负。

      谢谨承虔诚地打开剧本,第无数次从头读起。剧本已经被翻得像一件陈年旧物,阳光落在上方,斑驳至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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