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随缘 ...
-
随缘
他沉默许久,终是说出口了:“我们离婚吧。”
轻缓缓的一句话,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
她一直以为,这颗心恬不知耻地晾晒在他面前,早已打磨得皮粗肉糙。
殊不知它虽比不得人家七窍玲珑,终究也是肉做的,若是拿刀来剐,一样是会流血的。
他定定地看着她,似乎欲言又止。
她张了张口,隐隐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脑子却一片空白,最终还是落荒而逃了。
也难怪久久数落她:“真没出息,就知道跑到我这里来!”顺势把滚过热水的毛巾往她脚踝上一搭,“起码摔个东西解解气嘛!”
她讷讷地,应不上一言半语。
久久是恨铁不成钢。
其实读书的时候她比久久更狂,甚至敢和男生大打出手。
也许那时候最是快活。虽然两人常常会吵得天翻地覆,却也一并尝试各种新奇物什,在林荫小道上肆意欢笑,活得意气风发。
后来她如愿以偿地和宋琛结婚了,只余了久久单枪匹马地继续潇洒,天天声色犬马,有时夜不归宿。
热气蹭蹭地直往她脸上冒,烘得鼻子都不塞了,她把毛巾往里拢了拢。
脚踝上已经肿起老大一块,着实狰狞可怖。
久久朗声评价:“像个麻团。”
出门的时候不小心崴了一下,“嘎嘣”一声甚是惊悚,估计的确是扭得不轻,眼泪当场就飙下来了。
身后有窸窣的衣服摩擦声,似乎是宋琛站起身来。她也顾不得脚疼,拔腿就歪歪斜斜地跑出门去。
她本来就穿不惯高跟鞋,这双小皮靴又是新买的,也亏得她,拖着一只残脚,冰天雪地里,居然踉踉跄跄地奔得飞快。
他们住的小区新建不久,典型的依山傍水。当初她一眼看上,死活给盘了下来,就是打车不太方便。
南方的冬天尤其阴湿,下过雪后愈发地阴气森森。
不远处有个小孩子,穿得圆圆鼓鼓,一蹦一跳地跑远。
她估计是叫风吹傻了,只是愣愣地看着,哆哆嗦嗦地金鸡独立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想起来打电话给久久。
后来的事情她就有点模糊了,依稀记得久久开了一辆无比拉风的红色跑车来接她,车座前搁了一只硕大的柚子,幽幽地散着清香。
而她不过一把扯过后座的大围巾,半个脑袋缩在里面,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手织的围巾,却勾了繁复的纹理,软软地硌在她的脸上。
第二天她还是不得不被久久架着去了医院,笈着大拖鞋一瘸一拐,十足的九级残废。
这一去,居然碰上徐越。
大一的时候徐越追过她。而她当时一门心思扑在宋琛身上,自然无暇顾及。
自高中起,她便开始看大堆大堆的言情小说,满脑子都是白马王子,英俊且多金,翩翩而来,痴情守候,说出来的话都情深款款,堪堪地叫人垂泪涟涟。
宋琛便是梦中的王子,光彩照人普度众生,把她迷个神魂颠倒。
徐越是不错,却远没有宋琛超卓,烫个乱蓬蓬的头,每天在篮球场招摇,十足地俗气。
所以她很干脆地拒绝:“徐越,我不喜欢你。”
如今的徐越清瘦了不少,带着太太来做胎检,见到她亦是微微颔首,倒有了些儒雅风度。
他们礼貌地招呼和寒暄,然后就此别过,毫无挂碍。
久久感叹:“男人果然还是老一点才帅。”
少年固然有无敌的活泼青春,却天真得可笑,往往只是赞赏肌肉,享受欢呼。
当初徐越也是信誓旦旦,声称会一直等到她回心转意,结果毕业之后就杳无音讯。
她并不十分惊讶。
很多人不过活在自己的誓言里,做着一个坚如磐石的梦,痛苦而满足地期盼一个美满的结局。
徐越是俗人,却并不愚笨。
其实和宋琛一起以后她发现,自己才是俗人。
宋琛有自己的书架,并且收藏各种珍贵的碟片。
而她孜孜不倦地看小言和韩剧,听周杰伦,讨厌跑步,不会游泳,周末的时候会买大堆的食物囤积,偶尔暴饮暴食。
周末的时候她抱着薯片和毛毛熊看电视,宋琛在自己的书房里安安静静地插着耳机看书。
后来她索性卖掉所有的小说,报了一个形体班,穿着闪亮的细高跟,学习拉丁舞。
其实不多时她便后悔,日思夜想地悔,悔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可她还是一动不敢动,生怕吵醒了身边的宋琛。
也许王子一觉醒来,发现身边不是公主,会把她撵下床去。
他向来睡得浅。结婚初时她不知道,由着性子翻腾,最后他总是一言不发地起来,抱着自己的被子去睡客房,留她一个人在空旷的大床上。
她缩在被子里小声喊,宋琛,宋琛,却听不到任何回音。
王子终究只愿意安慰公主,她不是公主。
后来渐渐习惯了,她睡觉便很安稳,不过通常失眠。
外人眼前他们相敬如宾,虽不是处处粘在一块,毕竟生活和美。
宋琛永远彬彬有礼,风度翩翩,也绝不拈花惹草。
甚至他们从来不曾争吵,哪怕在家中。
每每都是他沉默地离开,而她沉默地隐忍,从来相安无事。
每次她都对自己咬牙切齿:“最后一次,这是最后一次。”
可是每次她都不敢真的摔门而去,只是神思恍惚地走回房间睡觉。
哪怕是最后一次,都是他先开的口。
其实她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因为从开始到现在,都是她在死皮赖脸地穷追不舍。
彼时她不过大一,尚且意气风发,头一次喜欢男孩子,便一根筋地追到底。
起初他冷冷拒绝,也许是因为刚和江江分手。她每天早晚各一个短信,锲而不舍,虽然他从来不回。
宋琛喜欢长发,她蓄起来便是了;宋琛喜欢温柔可人,她亦可以改变。
三月的一天,他醉倒在KTV,同行的哥们一个电话打到久久的手机上,她毫不犹豫地飞奔过去,看见他吐得满地狼藉。
他垂着头窝在沙发里,美丽的眼睛微微眯着,性感而哀伤。
他捧着酒瓶喃喃道:“江江。”
久久在旁边说:“算了吧。”
她不做声,半长不短的头发细细碎碎地耷拉在脖颈,痒得难受。
谁知第二天就接到他的短信。
她一直牢牢地记得第一次约会,在宋琛学校边上的一条小吃街。
他没说话,只是紧紧箍住她,从这头走到那头,又沉默地原路返回。
她受宠若惊地缩在他怀里,心里狂跳不止。
初春的天气,她破天荒地穿了条绿格子小裙,腿肚子不住打战,却觉得异常开心。
街口有一家哈尼的店,他买了一袋泡芙,香蕉和原味的各两只,然后固执地塞在她手里。
一口咬下去,白色的汁液溅在裙子上,她手忙脚乱地拿纸巾擦。
宋琛却淡淡地笑了。
其实她不太爱吃香蕉,又甜又腻,可她还是理所当然地吃完了。
然后他们平静地约会,吃饭,看电影,直至戴上钻戒,都仿佛做梦。
结婚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长至腰际,可以轻松地盘成髻,插上久久送的小皇冠。
那只皇冠非常华美,不过戴了那一次,便搁在床头柜里。
结局显而易见。
宋琛实在太优秀,每每同他在一起,她就无可避免地自卑,从头到脚地自卑,虽然这自卑,她从来不叫旁人知道。
其实久久早说过:“你不必为宋琛改变自己。”
她何尝不明白,只是实在不愿意放弃这一个辛酸而又甜美的梦。
她本该威风凛凛地活在自己的凡俗世界里快意人生,偶尔犯犯傻犯犯花痴,可是宋琛,叫她彻底挫了锐气,变得锈迹斑斑,了无生趣。
宋琛是美玉,她是破铜烂铁,原本就不登对,哪怕她勤勤恳恳地蓄头发装温柔,依然勉强不来。
他像所有书中的王子一样情深不渝,哪怕分了手,亦是这样念念不忘,甚至无心再恋,正好她投怀送抱,他也乐得顺水推舟。
而她不过是叫这措不及防的施舍蒙蔽了双眼,欣欣然地迎上去,于是栽了个大跟头,栽得满脸灰尘,却连哭都不敢哭。
江江走了,总会有比她合适千百倍的人来填补,甚至他孑然一身,都一样楚楚动人,无懈可击,她又何苦挖空心思地插足。
她从来没有做过这么丢脸的事情,并且坚持了这许久。
迎面走来一个女孩子,手里捧着一本色彩斑斓的小说,圆圆的一张脸,笑得很美。
她忽然由衷地怀念起那段看小言的青葱岁月,那种深深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的感觉,就像当初暗恋宋琛的时候一样,虽然酸酸涩涩,但因为是远远地望着,她还是那个自己,所以没有丝毫的不堪。
她有点发怔,稍不留神就是一个趔趄。
久久眼疾手快地扯住她:“祖宗,长点眼睛。”
她尚有点神色迷离:“久久,你看过转角遇到爱吗?”
久久说:“谁看那个。”
她花痴兮兮地卖弄:“就算跌倒,也要豪迈地笑。”
久久笑了个半死:“傻逼啊。”
她愣了一愣,忽然哭了。
憋了这些年。
她终于哭了。
何谓随缘。
随其所遇,近而取之,则有其乐而无其累。
第缘自为之合,非可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