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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林轩接到消息的时候,已经距离顾璟离开颍川一整天了。

      箫云山庄和天字阁的关系很是复杂,天字阁曾经隶属于箫云山庄,是箫云山庄的一个部分。十五年前,天字阁因故脱离了箫云山庄,从此自成一家。原本江湖上都以为又会是一场腥风血雨,没想到天字阁似乎已于箫云山庄达成了共识,自立门户之后箫云山庄也不曾为难过天字阁。

      不过到底是自家分出去的,箫云山庄的消息自然要比别的门派世家来的快一些。

      顾璟前脚刚离开颍川,天字阁的消息便发了过来,只不过路程不近,路上还花了些时候。

      “庄主……”管家看着林轩第五次拿出了那片记载着消息的纸片,有些小心翼翼递上了茶水,斟酌着开口:“庄主若是担心,去一趟便是了,庄子里有我看着,不会有什么事的。”

      林轩皱着眉头,捏着手里的那张纸,他不愿意搅和进江湖里的那些腌渍事中,若是可以,他也希望顾璟能不要管那些事情,只是顾璟的性子摆在那里,偏偏是哪里有事便要折腾去哪里,每次都惹得他心烦意乱。

      “庄主……”管家又低声喊了他一句,林轩不爱出门,更不爱下山,这么多年来不过出过两次庄子,都是为了杀人,如今要他为了救人出门,的确不太像是他的作风:“不论如何,顾公子都救过您的命……”

      林轩冷哼了一声,抿着嘴角道:“我早说过,要他离亓官家的人远一些,他偏是不听,如今好了……”

      管家一听便知他话中有了松动,连忙又道:“顾公子这么多年了,不都是这个性子么?若是有朝一日改变了性子,恐怕庄主也不喜他了……左右现在都已经这样了,庄主便跑一趟吧……”

      林轩幼时管家便在箫云山庄做事,父母去世之后林轩便把他当作了长辈,也不觉得他说的话哪里逾矩,摸了摸佩剑的剑柄,半晌答道:“备马吧……我今日便下山,庄子里外的事情,就都麻烦你了。”

      箫云山与颍川的路程不近,顾璟既然已经离开了颍川林轩肯定是赶不上,他索性便直接往扬州赶去。

      林轩和箫云山庄的性子摆在这里,与那些大世家大门派的掌门人出门前呼后拥不同,他向来独身一人,一骑一剑,数枚腰牌,还有备好的盘缠,别的再无其他。箫云山庄的生意他从来不管,却是越做越大,哪里都有他家的几间铺子,管家给他写好了地方,不让他无处可去。

      不过对林轩来说,这些都是没什么用的,他既然要赶路,自然都是挑人烟稀少的小道走,从不住店,大多时候都是风餐露宿,那些城镇他连城门都不会进,遑论去找自家铺子了。

      于是在他下山的第十一天,他孤身一人到了扬州城,因着身法奇绝,都未被守城的士兵看见身影就进了城。

      也就是说,除了箫云山庄的人,甚至都没有人知道林轩出了箫云山庄,下了箫云山。

      林轩到达扬州的第二天,扬州连绵不断的大雨便倾倒了下来。

      雨水浸没了青石板的台阶,将石阶的边缘打的圆润光滑,石阶上的青苔绿的发亮,这样的石阶太过湿滑,极易摔倒。

      对林轩来说,却是没有这样的烦恼的,他讨厌凌乱,也讨厌湿滑,覆了薄薄一层内力在脚下,连鞋底都不曾沾到地面,行走过处,连水花都没有溅起一丝一毫,是真正的悄无声息。

      若是让那些武痴看到,一定会大为惊异,林轩年纪轻轻,却有这样的内力修为,绝非常人可以达到,更让人惊奇的是,他丝毫不把这样使用内力看作是一种浪费,对他来说,似乎只是最普通的用法,在江湖上,能做到这个地步的寥寥无几,且大多数都已是年过古稀的江湖老前辈。

      人与人之间天赋的差别,到底还是存在的。

      还是那条小巷,依旧是淡淡的血腥气,林轩皱起了眉头,他与普通的江湖人不同,普通的江湖人看到血或许会害怕,或许会兴奋,但他都不是,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只知道绝对称不上是喜爱。

      “林轩?”他踏进院子,便听到站在前面的人这样说道:“你来晚了。”

      林轩皱起眉头:“周云峰?”

      周云峰转头看他:“你知道我?”林轩答道:“我只知道你是速水堂的杀手。”周云峰答道:“不止是这样吧?”林轩皱眉:“对我来说,就是这样。”

      周云峰不说话了,过了半晌,又道:“这样的大雨之中,你能做到沾衣不湿,我不如你。”

      林轩能把内力覆在脚底,却不可能在全身都覆上一层,便凝聚起了内力,将沾在衣服上的雨水拿内力烘干。江湖上时常有人形容他人内力深厚,“沾衣不湿”便是其中之一,不过能做到一点的人凤毛麟角,大多数时候都仅仅只是一种形容。

      林轩皱了皱眉头,看着倒在地上不知死活的顾璟:“看来也不算太晚。”

      周云峰一愣:“他已经死了。”

      林轩的拇指捻上了剑柄,半晌,轻声道:“我听说你剑下不死无知人。”周云峰抿紧了嘴角:“的确如此……不过看来,还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这天下的事情很多,”林轩没有反驳他:“你不知道事情,自然也有很多。”

      “铮”的一声长剑出鞘,林轩的佩剑乱云,是箫云山庄代代相传的宝剑,在江湖剑谱上排名第二,自此剑出道以来已有百年历史,历经大小比武过招七百多次,未尝一败。

      也就是说,箫云山庄的庄主,历来都是剑术奇才,在箫云山上不得而知,不过但凡下山都未曾一败。

      四十年前,林轩的父亲林予笙手执乱云和亓官家当时的家主,手执麒麟剑的亓官风一战,二人平分秋色,整个江湖为之震惊。箫云山庄与亓官家不同,基本不涉足江湖杂事,只一心修习剑法,因此在亓官家最繁盛的时候也从未有过直接交锋。而林予笙和亓官风的一战,明明白白的告诉了别人,在已经被江湖人奉为传说的麒麟剑面前,乱云毫不逊色。

      自那以后,在剑法上,箫云山庄便成了与亓官家平起平坐的一大世家,只是林予笙性子冷,只有一个夫人,只得了一个儿子,一直到死都没收过徒弟,与家大业大、后辈济济的亓官家完全不同,江湖上的人也不会把两家放在一起比较,顶多是敬佩于林予笙和箫云山庄的剑术罢了。

      乱云长三尺八,宽一寸二,剑柄修长干净,仅有云纹作衬,剑鞘通体莹白,刻有乱云二字,因为年岁久远,如今剑鞘已有些泛黄,“乱云”二字也被磨的很是光滑,剑身却没有因为时间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依旧是那副模样。

      箫云山庄名声在外,周云峰见到林轩,气势上便弱了两分,年纪长幼在对招时毫无影响,顶多是年长的比年幼的内力深厚些、经验老道些罢了,但林轩如今露了一手,周云峰便知道自己的内力远不及林轩。

      眼下,不论是在他自己眼里,还是在林轩眼里,周云峰都已经是个死人了。

      “不如你说说,我还有哪里不知道?”周云峰突然笑了起来:“也好叫我做个明白鬼,省的死不瞑目。”

      他话音未落,便忽的睁大了眼睛,眼前只有剑光一闪,余光便看到有一道鲜血飞溅起来,星星点点的落在了地上,浸透到了雨水里,随着蜿蜒而下的雨水一点点沿着引水渠流了出去。

      “你做杀手这么多年,”林轩挥了挥手里的剑:“不知道杀人要抹脖子么?”他厌恶的看了眼溅在自己袖口的血迹,血水和雨水不同,不是拿内力蒸上一蒸就能消失的一干二净的。

      周云峰的剑“哐当”的掉在了地上,溅起了一地的水花,他不可置信的捂住了自己的脖子,似乎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仅仅是一招,自己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死在了林轩的手下。

      “你既然知道他是谁,”林轩回过头来,看着跪倒在地上的周云峰,血水从他指缝里突突的涌出来:“怎么会猜不到麒麟甲在何处。”

      他走到了顾璟身边,往他腰际踢了一脚:“还装?”顾璟便“哎哟哎哟”叫唤着爬起来了:“我可是伤员……你便这么对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哦,你有那玩意儿吗?”

      林轩甩了甩乱云上的血,重新插回了自己的剑鞘中:“我没有?谁来陪你演这出戏?”

      顾璟便嬉皮笑脸的笑了起来:“你有,你有,我知道的。”

      林轩懒得理他,又走到了周云峰身边,看了看尸体,拿着剑鞘拨弄了两下,又走到了亓官悦雨的身边,看了看尸体,回到了顾璟面前:“都死透了,没救了。”

      顾璟叹了口气:“怎么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

      林轩最烦他这副模样:“早就同你说了,离亓官家的远一点,你偏不听,如今你想全身而退恐怕也做不到了。”

      顾璟也不管他一副生气的模样,眨了眨眼睛,看着林轩笑着开口:“不过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本来也想查一查亓官家的事情,如今算是有了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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