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不禁要问:明代小品文如此兴盛,名称的应用如此普遍,为什么出现在明代的二部分类书却没有“小品文”的一席之地呢?分析原因:大约有三:
首先是诸家进行文体分类时,多以文章用途为依据,而小品文并非指专用的某一类文体,故无法单列。
其次,“小品文”一词的概念,外延模糊,从逻辑上讲,它与许多文体有交叉关系,与某些文体又多重合,比如刘基的《卖柑者言》,既可归之于寓言或杂文一类,也可归之为小品文。
其三,“小品文”在正统文人看来“既不宜说理,也不易传道”,以致于“体裁与风趣,殊纤纤不足道”(陈炼青《论个人笔调的小品文》),故只能是小技、小道。传统的文学观念认为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应把明道宗经放首位,如《颜氏家训·文章篇》所言:“朝廷宪章,军旅誓诰,敷显仁义,发明功德,牧民建国,施用多途。至于陶冶性灵,从容讽谏,入其滋味,亦乐事也。行有余力,则可习之。”小品文是属于“行有余力”而可为之的文字;再与正宗的高文大册(如策论、碑传)以宏正典则为宗、高古浑朴的风格相比,小品文以随意抒发感情为目的,风格比较自由活泼,因此显得不够庄重、严肃,且明代的小品文作家,大多思想离经叛道,自创一种适性任情的文章风格,逸出封建正统文学的常规。而且小品文里面颇有带刺成分,正人君子又多有疮疤,唯恐被刺到痛处,所以小品文从内容到形式都为“正统文人”所不齿,所痛恶,斥之为“滥调浮辞,卑不足道”,所以“小品文”终究难登文章的大雅之堂了。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