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泛化
三
那么,能否说,哥特式小说的文本类型可以采取“狭”、“宽”两种划分,前者指历史上已经获得公认的哥特式小说,而后者泛指一切含有“恐怖”因素的小说作品?答案也是否定的。
现代类型理论不仅概括了文本类型的结构要素,还揭示了其社会历史属性。美国学者米勒(C.R.Miller)指出,任何文本类型不是静止的、孤立的,它们产生于社会,又作用于社会,是社会行动的产物。决定文本类型的,不仅有内容形式,更重要的,还有文本、“人”及其社会活动的相互作用(Miller67-78)。因此,要判明哥特式小说的类型本质,不能仅仅考察作品的内容形式,还要考察其社会功能和目的,尤其是社会接受的情境。而从历史上哥特式小说接受的社会情境来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哥特式小说在图书市场经历了18世纪90年代的辉煌之后即开始衰退,至1834年后逐渐销声匿迹,因而在社会接受面上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层”。也即是说,哥特式小说作为一个文本类型,在1834年后已经逐渐失去了其社会功能和目的,不可能与后来的灵异小说、恐怖小说,以及恐怖性经典小说合流。
美国学者戴维·里克特(David Richter)说:“哥特式小说作为文学史上一个场景,从霍勒斯·沃波尔的《奥特兰托城堡》的起源、流行,到19世纪20年代初的衰亡,确实是封闭性的历史过程,因为就其类型而言,它的所有意图和目的都死亡了”(Richter.125)。戴维·里克特这里说的“衰亡”、“死亡”,主要基于20世纪早期伊迪丝·伯克黑德(Edith Birkhead)、罗伯特·梅奥(Robert Mayo)、德文德拉·瓦玛(Devendra Varma)等人的哥特式小说研究专著中的相关论断和史实。伯克黑德指出,1797年安·拉德克利夫出版《意大利人》之后,哥特式小说的声誉就渐渐断送在那些只顾赚钱、不顾艺术的人手中(Birkhead 185)。罗伯特·梅奥同意伯克黑德的看法,并举出两个事例作为佐证,一是安·拉德克利夫因图书市场上哥特式小说总体声誉下降而愤然“封笔”,二是出现了哥特式小说反讽性作品,如伊顿·斯坦纳德·□□(Eaton Stannard Barrett,1766-1820)的《女杰》(The Heroine),简·奥斯汀的《诺桑格修道院》(Northanger Abbey)(Mayo 58-59)。德文德拉·瓦玛则认为,哥特式小说确实在1820年前几年失去了强劲的魅力,所谓流行到19世纪中期甚至更长,其实是相对少数读者而言(Varma186)。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