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
继笛卡儿之后,以哈特利为代表的联想心理学把反射原则推广到人的全部行为中去。哈特利设计出自己的“神经机器”。用现在的观点来看,这个振动的机器纯粹是个把神经过程理解为音响振动的一种类型;而心理的基质,则被认为是大脑的白质而不是灰质。但是以科学发展的逻辑观点来看,它却具有重要的范畴意义。它使哈特利的图式,成为由千周卡儿反射观念朝着I.M.谢切诺夫概念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哈特利的反射概念反映了生理性思维结构中的这一非常重要的进程。他的振动说只有在神经肌肉生理学一般发展的联系中,形成一些关于运动积极性的本质和它的因果决定作用的新概念时才能理解。哈特利所确定的神经肌肉振动概念,适应了当时科学发展的水平,战胜了笛卡儿主义的二元论,确定关于纯□□与纯意识之间的中间过程的概念,以及最终自下而上地从物质到精神,从无意性和不随意生的行为中引出有意的、随意动作的要求。哈特利的振动概念处于独特的“中间学科”的地位。振动是物理的,因为它类惟于演奏乐曲时非常复杂形式的振动所引起的空气振荡;它又是心理的,因为它和感觉(尚未获得意识特征的)转变为肌肉运动(尚未变成随意的)完全相同。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