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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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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雨下班先回了趟家,她穿着职业装去同学聚会是不合适的,她换了一身长裙,怕今晚又会喝酒,她泡了一碗燕麦片喝了垫垫肚子。
十年的时间能改变以一个人,外貌没大的变化,心灵却可以。叶秋雨高中时没什么朋友,她的朋友高中跟她不是同一个学校,大学倒是一个学校,可去年她远嫁去了北方。
她总问叶秋雨什么时候结婚,叶秋雨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结婚,她觉得结婚不重要,钱重要,一分部不累的工作也很重要。
要是有一天她能还完房贷然后找一份不累的工作就好了。
叶秋雨的家离一中很远,她足足转了三趟地铁才到。
君纳酒店是一中附近最豪华的酒店,五层楼高,装修的很大气。
叶秋雨走到五十米远近时突然怯懦了,她怕走进去,也怕碰见昔日的同学。
她可以无视虚伪的同事,可以忍耐作呕的上司,可以面无表情的度过每一天,可她无法面对昔日的青春同学。
美好的高中时代,她不想展现给过去的自己看的就是这样一个疲惫又麻木的社畜。
叶秋雨称得上是落荒而逃,她决定去一中校园里走一走,校园里没什么改变,植物越长越高,教学楼还是很新,刷了浅黄色的油漆,显得很青春。
叶秋雨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时间走到了六点半,教学楼里的亮了起来,高中的学生在上晚课。
“叶秋雨,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突然有道惊喜的声音响起来。
“你怎么在这里,同学聚会都快要开始了,我们走吧。”
叶秋雨被她热情的拉起来,半路上才记起来了她是谁,高三坐在她后面的谢寻芳。
有她带着一起过去,叶秋雨松了口气。
包厢里已经很热闹了,大家期待的那个人也来了。
很快热乎乎的菜也上来了,大家边吃边聊,回忆起青葱岁月来有人回避,有人唏嘘。
当然中心话题是秦洲。
他坐在主位上,相貌英俊,气质高雅,围绕他而坐的男人都显得灰头土脸。
班长开始叫酒,一瓶又一瓶的啤酒搬了上来,有人嫌啤酒不够档次,很快又上来了红酒。
叶秋雨也喝了不少,但更多的时间是在跟谢寻芳聊天,她已经结婚了,今年孩子一岁,从她红润的脸色上可以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幸福。
叶秋雨一点都不羡慕,她只是有点渴望,渴望这种平凡而普通的温暖。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特别的那个,其实都是普通人。当接受了自己就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后,即使再有一点奢望,叶秋雨反而能光明正大起来。
她能偷看秦洲而不用顾忌太多,她知道今晚是离得最近的一次,虽然俺这个事实很令人悲伤,但是一旦接受了这个事实,叶秋雨反而轻松起来。
她慢慢的喝着红酒,为这一刻的流逝举杯。
宴席终有散时,时间到了八点钟,秦洲就要走了,哪怕大家再三挽留他也要走了,大忙人的世界跟她们普通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能记得来参加同学聚会是一种荣幸。
他走了,大家决定转战KTV。
叶秋雨打算回去了,她来这里的目的已经完成了。正好谢寻芳也要早点回家照顾孩子,就一起出酒店了。
谢寻芳说他老公会来接,叶秋雨明白她的意思,继续往前走打算去一中门口拦一辆出租车回去。
可能会比较贵,如果坐回家的话,或许她可坐到地铁站。
那这样她还不如走到地铁站。
叶秋雨就开始走路,最近的地铁站在一中旁边的小区后门,晚上有点暗,又喝了酒,叶秋雨走的不快,但这种一个人慢慢在月光下行走的感觉很好。
叶秋雨慢悠悠的走着,突然一辆车在她前面停了下来。
黑色的轿车,在晚上,叶秋雨脑子里第一个闪过的就是深夜谋杀。
叶秋雨飞快往后走,一百米处有一家便利店,到了那里就没事了。
车门开了,停在她身侧。
“叶秋雨。”
叶秋雨回过头,才发现车里的人是秦洲。
路灯的光投在白桦树下,他走下了车,如一幅浓墨雅士蹁跹而来,英俊的五官隐没在树叶的光影下,修长的身形格外挺拔。
叶秋雨想,她此刻她的脸一定很僵硬,跟冰箱里拉出来的冻猪肉没有区别,只有一双眼睛能动,死死的近乎贪婪的看着他。
“秦--洲。”
叶秋雨突然发现,真的面对面碰见了,她也没什么话要跟他说了,叙旧的话太空泛,寒暄的客气话太假,还不如沉默。反正长久的疲倦耗光了她所有的勇气。
秦洲半看着树影,半看着她,清冷的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仿佛没有听到她喊他的名字一样。
气氛冷凝了下来。
“那个……”叶秋雨想,她连简单的热场寒暄都做不到,让特意下车来的昔日同学多尴尬。
秦洲眼眸一抬,眼底闪过一丝不耐,看着她小动作不断,目光落在她欲擒故纵总装无辜的眼睛上。
“你去哪里?”他主动开口,屈尊纡贵的意味很浓。
“回家。”可惜她没听出来。
秦洲勾起冷冽的笑,语气温和:“我送你。”
“不用不用!”叶秋雨急忙摆手,“我坐地铁回去就可以,您忙。”
“上来吧,老同学一场。”秦洲没再看她,回到了车上。过于欲拒还迎了。
人在幻想的时候,总喜欢夸大,也喜欢多想。但被现实的冷水泼多了之后,理智就会一直跟着你,让你在每时每刻都不敢再多想。
叶秋雨没有立马跟着上车,她不是欲拒还迎,也不是羞涩,她只是愣住了,好像看到了极度荒芜的土地上竟然开出了一朵粉嫩的小花儿,这样场景总会叫人惊讶。
驾驶座的车门开了,有个年轻男人走了下来,看着叶秋雨,语气有那么一丝的不耐,他说:“秦总请叶小姐快点上车。”
“好的。”叶秋雨觉得自己眼睛好尖锐,大晚上的也能看到他右手上的百达翡丽手表,突然就添了一句极诚恳的“谢谢。”
她小踱步坐上车,关上车门,有点为刚才一瞬间升起来的谄媚而恼怒。明明车后座的男人才是她真正应该谄媚的对象。
但人就是这么的做作,因为跟秦洲有了那么一层昔日的同学关系,她反而不能直白而谄媚的流露出她的羡慕和嫉妒。相反她却能对他的司机谄媚,因为是陌生人。
她就是这么的脸皮薄和厚脸皮。
男人穿着矜贵的西装,车里的装饰也是奢华,有的人天生就是上帝的宠儿,在让他投了个好胎以后还赐予他绝伦的美貌和无上的聪慧。
车开到了半路,看到窗外的海滩夜景时,叶秋雨才想起来,她还没有说自己家的地址。
车内时而闪过路灯的光,男人半阖着眼似在假寐,修长的指节搭在座椅边沿,清冷如玉。昂贵的黑色西装上没有一丝褶皱,半张侧脸如冷玉一般皎皎的莹白,在昏暗的车里格外的显眼。
他闭着眼看不到自己。
叶秋雨斜过眼去看,只一秒就挪不开了,目光从他额前的细发,再到他狭长的眼睫,在眼下投下一层好看的阴影。
“那个……”叶秋雨出声惊醒他眼睫上的黑蝴蝶,怕看到他的眼睛,她收回眸光,镇定自若的说:“我家在普陀区,中山公园那边。”
秦洲睁开眼,漆黑的眸直直扫向她,把叶秋雨盯得心发虚才缓缓移开,看前面的司机:“现在在哪里?”
“秦总,现在在溪北大桥上,十分钟后您与嘉汇的方总在南山广场有约。”
“要我先送您过去,再送叶小姐回家吗?我怕时间来不及。”司机偏过头回答,还看了叶秋雨一眼。
叶秋雨立马就明白什么意思了。多年的老油条了,她这是耽误他们秦总的工作了。
“前面过了桥就有地铁站,你们把我放到那里下就行了。”叶秋雨看向身旁的男人,语气诚恳,“工作更重要,我坐地铁很方便的。”
“不用觉得麻烦,顺路。”男人的语气也很诚恳。
“真的不用!不用的。”叶秋雨急得想哭,但内心里的小恶魔难道不在兴奋吗?他真的不想秦洲送她回家吗?
“不用客气,同学一场。”
车内又安静下来。
叶秋雨松了口气,又难免失落,原来只是同学一场。对,只是同学,她别想太多。
这时,前面的司机突然开口:“秦总我觉得我们可以让叶小姐跟我们一起去见方总,反正也花不了多少时间,然后再送叶小姐回家。”
“可以。”秦洲应声,清冷的眸光看向叶秋雨,“不介意吧?”
“不介意不介意。”叶秋雨赶紧摇头,她怎么敢介意。能多相处一会儿她窃喜都来不及。
男人听到否定的回答又阖上了眼睛,看起神态似乎有些疲惫,英俊的脸都蒙上暗色的光影。
叶秋雨目不斜视的朝前看,缓了半分钟后才发现自己刚才是真的笨,她可以坐地铁回去的,她的提议不比司机的差。就是会伤到秦总的面子。
大佬嘛,什么都能不在乎,面子不能不在乎。
算了,随波逐流吧。他们说什么照做就好了,提反对意见只会显得你很蠢。
轿车开下了大桥,八十迈的车速朝南山广场开去。
南山广场附近是海城著名的富人区,周围教育、医疗设施都是最顶尖的,海城著名的高校就在它的顶后方。
南方广场有地下停车场,停车场里有直接上楼的电梯,他们约的方总在五楼的会所里。
会所装修的很豪华,走的是欧式风,水晶大吊灯,墙上的油画随处可见,叶秋雨跟着他们两个穿过长廊往深处走去,一路上碰见好几个穿着洛可可蓬蓬裙的女人,她们一个个宛若贵女般步履高贵,当经过他们身旁时,竟然停了下来。
“秦总怎么来了?”里面最漂亮的那个说话了,盈盈如水的眸子看向秦洲,一看就是喜欢他。
“你们快去吧,秦总有正事。”年轻司机上去拦人,像是做惯了这种事,那些女人很快散开了。
“她是谁啊?”走在最后面的女人扯着司机的袖子问了句,眼睛却直勾勾的看着叶秋雨。
司机没有回,隐晦的看了身后的男人一眼,推了推那女人让她们离开的更快了。
女人散了,他们继续往前走,弧形长廊的尽头包厢里,穿着骑士装的年轻男人们推开了门,迎他们进去。
包厢进去,暖气扑面而来,红木地板上铺着珍贵的狐毛地毯,上面绣着花开富贵的牡丹花,层层叠叠的格外富丽。
而正对门的墙上挂了一副西班牙画家维拉斯开兹的《菲利普四世》,油画上的男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英俊的脸上有着帝王的深沉含蓄,目光睿智而犀利。
如果说油画上的菲利普四世是史书中的帝王,那么包厢里被称为‘方总’的男人则是现世的帝王。
他是另一种硬朗的英俊,隔着他的西装外套就能感受到他肌里血液的兴奋颤动。如果说秦洲是雪山之巅的高岭之花,难以接近。那么这位方总就是万人战场里嗜血的神将,虽然能接近,但很容易被他身上的煞气灼伤。
“怎么带人来了,你女朋友?”方瞿暝挑眼看着男人身后的叶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