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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沈恬会叫沈恬,真是个意外。

      沈老爹是个五大三粗的糙汉,文化水平不高,小学还没毕业,却走狗屎运娶了个貌美如花的高材生当老婆。

      沈恬大了点后就经常抱着摆在他爹床头的相框左瞧右瞧,照片里的女人明艳动人,皓齿明眸,一双杏仁眼只是瞧过来就好似让人感到迎面飘来了江南烟雨。

      沈恬又看了看一旁搂着女人笑得露出一二三四……十二颗牙的老爹,撇了撇嘴。这对比绝了,就活生生的那什么,对,鲜花插在那啥上。

      沈老爹头发短见识也短,梦想也就媳妇儿手里的绣花针尖那么点大,毕生梦想有三:其一娶个心爱的人好好过日子,其二要有个会软乎乎叫他“爸爸”的贴心小棉袄,其三孩子健康长大,阖家欢乐。

      第一步倒是迈得四平八稳。沈夫人怀上后又喜食辣,不都说酸儿辣女么,沈老爹乐得双眼冒光,每次摸沈夫人显了形的肚子时,都仿佛已经看见了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娃眨巴着眼睛叫自己“爹地”。

      沈老爹跟沈夫人打商量,得给他们的女儿取个一看就很甜很可爱的名字。沈夫人弯着眼睛笑问,那叫什么好呀。沈老爹挠了挠头,嘴里蹦出吃货味儿很浓的一个词,那……冬枣?沈夫人笑得肩膀一抖一抖的,笑毕拿笔在纸上写了个字。

      沈老爹凑头去看,拍案叫绝。恬,甜——沈恬啊,一看就很甜!还是夫人有文化。

      沈夫人笑得更厉害了。

      可惜狗屎运就是狗屎运,热乎劲过去了只余臭味。沈夫人生沈恬时难产,大血崩,没撑过去。沈老爹刚刚才筑了个基的梦想殿堂直接塌了,再没建起来。

      沈老爹跟沈恬提这陈年往事时捞了瓶啤酒喝,嘿,儿子,你知道不,你妈都走了两个月了,老子才发现你原来是带把的。本来觉得你安着一女娃的名挺别扭,后来想想觉得挺好听的,就没给你改了。

      沈恬在自家老爹一再“名字真的挺好听”的强调中收拾碗筷,端进厨房洗。在哗哗的流水中,隐隐杂着一两声错觉似的啜泣。

      沈恬知道,自己老爹又想老妈了。就像老爹总“恬恬”、“恬恬”地叫他,因为他的名字里有老妈。

      沈老爹爱儿子,但更爱老婆,沈恬上高中后能稍微自立,沈老爹就迫不及待地撒手人寰了。十多年的思念把曾经刚毅强壮的男人的骨头给磨弯了,沈老爹走时瘦得还不到一百斤。沈恬站在自家老爹身边,摸摸他的胸膛,又摸摸他的脸,叹口气。

      老头你快去吧,我妈等你这么多年,也该急了。

      接下来的人生沈恬活得一步一个脚印,高考,上大学,毕业,找工作,谈了场不那么寻常但也不轰轰烈烈的恋爱,分手。然后在一个平常得不能更平常的日子,过马路他一个走神,被一辆车从身上直接碾了过去。

      沈恬呆呆地站在马路中间,车轮碾过五脏六腑的感觉还残留着,但他一点也不痛。他看见自己躺在地上,血肉模糊的样子,身子底下好大一摊血。

      有人拿出手机拍视频,也有人在打120。沈恬冷眼旁观片刻,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自己死了,现在飘在这里的是个鬼。

      “不是鬼,只是个魂。想成为鬼,你还得再飘个两年三年的。”

      说话的是个穿黑色制服的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他长长的袖子不三不四地挽着,衣下摆拖地,罩了件马褂。黑衣男人的表情冷冷的,他旁边穿同一样式、但为白色的男人长得更儒雅些,对着自己一笑,“不过一般没魂能躲过我们的追捕。而且纯魂易散,还是尽快投胎的好。”

      说到这里傻子也明白。沈恬看着黑衣男手里的镣铐,恍然大悟:“哦,我明白了,所以你是牛头,来收我的魂的。”

      “……操!你哪只眼睛觉得老子的俊脸像牛了,”黑衣男一脸不可置信,“老子是黑无常?黑无常!”

      白衣男在旁边装模作样咳了一下,毫不掩饰地把嘴角的弧度又往上提了提。

      沈恬在黑无常对着搭档“笑屁,老子要是牛头你就是马面”的咬牙切齿中抽空发了会呆。哎,如果是这样,那老爹应该在路上跟老妈碰上了吧,就不知道他瘦成那样,还能不能抱得起老妈。

      沈恬发呆这会儿,黑衣男已经把手铐给他拷上了,沉重的金属闪了闪后消失,只有一圈黑色花边嵌在了腕子上。

      沈恬举起来看了看。地府也进入高科技时代了。

      白衣男摁着掌上电脑,片刻后他说个人信息已经入库,让沈恬顺着他们指的方向尽快入忘川,去转生台投胎。

      黑衣男还是一脸冰渣子,眼神扫过沈恬时就哗啦啦往下掉。白衣男对着他招了招手表示再见,下一刻两鬼差身影直接消失了。

      沈恬又去看大马路,就这么会儿,他的身体就被救护车拉走了,马路上围起了路障,有人民公仆正拿个本本记录什么。沈恬蹲在路边看,直到看热闹的人群散去,只剩下一个人正拿大水管冲洗地面上的血。

      人死灯灭。沈恬站起来,他没有需要告别的人,可以直接去投胎了。

      沈恬还活着的时候是个公务员,虽然他是会计部的,不管人口普查,但在大食堂里吃饭总能听到些什么“人口基数大爆发”啦这样的词。

      没想到到了地下也是一样的,一眼望去鬼头济济,乌泱泱一片等着投胎。有小孩,也有青壮年,但还是五十岁往上的大爷大妈最多。队伍往前移了一寸,有个大妈趁沈恬不注意,立刻见缝插针到他前面去了。

      好像景区哦,还是黄金旅游期间的。

      沈恬不是很在意,他领教过这些中老年人的本事,嘴皮子磨起来比他老爹揍人的铁砂掌还厉害。他记得有一回他对一个插队还拖家带口、领着孙子的大妈讲了句道理,对方两眼一瞪,连喊带骂地就杠上了。

      沈恬起先辩了几句,见对方嗓门越扯越大就住了口,谁想见这阵势,大妈还越发占理地骂开了。大妈的孙子是个一没染发二没耳洞的小青年,不说话还好,一开口那阴阳怪气扑面而来,显然深受家族文化熏陶,一脉相承。

      那个时候沈恬还没跟他对象分手。对象有个破毛病,一遇到跟他有关的事就吃炸药桶,出门前被沈恬三令五申要乖一点。对象本来沉着个脸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直到听到对方蹦脏字,才抬了抬眼皮,脸上没什么表情地嗤了一声:“不错啊,我看您们这双簧唱挺溜的,平时没少实战演习吧。”

      孙子正是年少无知,脑仁没多大却血气方刚的年纪,被直白的话戳了脊梁骨,一个小脑神经没控制住,手就挥过来了。

      正好沈恬去拉对象,那一大巴掌啪地抽到他小臂上。有点疼。沈恬抿抿唇,眉头还没皱起来,就看见眼前人影一晃,对象直接上前一脚踹了回去。

      孙子的战斗力跟嘴皮功夫走的是南辕北辙两条大道,也有可能是对象那一脚力道没收着,直接给人踹地上了。

      大概没想到对方一下搞这么大的,孙子坐在地上与大地亲密拥抱,脸上还挂着肉眼可见的一个问号。大妈也懵了,骂骂咧咧的酸话瞬间消音。

      打了人,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对象还跟个没事人似的继续冷声对孙子道:“向他道歉。”

      沈恬终于反应过来了,他的余光瞥到有人拿着手机在拍视频,头就是一疼,正伸手拉着对象呢,还没说话,在地上瞪了半天眼睛没出声的孙子终于开口了,语出惊人:“操,你是他谁啊管这么多?他是你女朋友还是怎么的?”

      沈恬的手一顿,下一刻孙子就飙高音似的把声音拔了几个度:“我操,你们不会是同性恋吧?基佬?我去,要不要这么恶心老子!”

      沈恬没什么感觉,听到这话他下意识第一时间去看对象的脸,果然对方的脸黑成一锅底,阴沉沉的,漆黑的眼睛埋在碎发的阴影下,照不进一点光,有点可怖。

      最后这件事惊动了保安。按理说对方挑衅在先不占理,但孙子却是被单方面殴打的那一个,鼻青脸肿一脸惨相,对象脸是脸鼻子是鼻子,往那一站该多帅就多帅,一点事没有。加上大妈不停地在旁叨叨,于是最终结果责任五五开,沈恬还要为对方出一半医药费。

      沈恬买菜的钱都快没了,本来说吃红烧排骨,现在只能买个豆腐拌小葱。对象没一点自觉,还站在那放狠话,穿身地摊上一百元淘来的风衣,硬是释放出了身价过亿老总的自信:“长着人嘴就别说狗话,我们是自由恋爱,再让老子听见你乱放一个屁,就让你提前过上刷假牙的中老年生活,啊?”

      孙子看着对象笑出白森森一口牙,好像快吓哭了。

      出了保安室对象的霸总气息立刻全无,整个人怂成一个球,一下碰碰沈恬的手一下扯扯他的衣角,磕磕巴巴说对不起。

      沈恬不走了,去看对象,对象也低下头看他,垂下来的睫毛又长又翘,眼里只盛着一个自己。半晌沈恬摸狗狗似地揉揉对方的头,想了想,开口:“你骂人,挺帅。”

      他怕对象听飘了学坏,夸赞降了几个度。其实是帅爆了。

      对象又笑出一口牙,这次没杀气,还有点傻。他搂着沈恬在他左脸上亲了一口,又在右脸对称的对方亲了一下:“我真他妈喜欢死你了。”

      掐断回忆,沈恬捏了捏手指,又在胡思乱想了。

      对象当时说话的表情他还记得清清楚楚,结果后来还是分了。说不出原因,一直到对方提分手的前几天对象还在为自己过生日,送了一个巨型的毛绒狗,说以后这就是他的男朋友二号。

      真要纠结,就是操蛋的无疾而终四个字。

      该说是人渣自有天收么?骗了沈恬几年感情,说走就走。结果三天后沈恬就在电视上看见对象出事的新闻,说人猝死在大巴上。好突然。

      沈恬知道自己会不好受,但没想到会那么难受。他爸走了后都没这样,心脏一阵一阵抽疼。对象来了又走了,给他留下堆看了就眼酸的回忆和心脏抽痛的病。

      于是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几个月,这天沈恬走在马路上,思绪又飘远了,于是直接在车轮下一命呜呼。

      灵魂出窍的那一瞬间沈恬是有点惊讶的,但他随即蹦出来的却是跟现实八竿子打不着一块的想法。他想,如果是这样,不知道对象有没有等等他。

      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毕竟对象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死,谁还傻逼逼地等啊。

      沈恬没见着传说中的阎王,接待他的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小年轻,穿西装打领带,俨然一副普通上班族的样子。

      小青年哪哪都好,服务周到,态度温和,就是有点话唠。

      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小青年还是一脸欲言又止,看过来的目光欲拒还休。沈恬鸡皮疙瘩落了一地,小青年才犹犹豫豫表达自己的请求。

      原来这份差事还只是小青年的兼职,他主要是在月老那绑姻缘线的,主业比副业清闲,没事就写点小说话本,听说在这里还小有名气。

      小青年说,沈恬的掌心上的婚姻线走向挺神奇,先是中路夭折,结果在断线上又续上了,然后又夭折。问能不能提供点感情历程,丰富一下他的写作素材什么的。

      沈恬没听懂,说嗯,怎么了?小青年就给他打了个简单易懂的比方,你这姻缘线是只有一根,但断了两次,这么说吧,可以看成是跟你谈恋爱的那位有两条命。比如猫妖什么的。

      沈恬想了想对象。不成,哪儿都不像猫,倒像狗,还是特别凶残的狼狗,见着人就龇牙咧嘴,只有对着主人才撒娇着要揉揉摸摸和抱抱。

      说到对象,沈恬就想起来对方几个月前也死了。他犹豫了会,问小青年能不能提供一点对象的信息。小青年一口答应,没问题啊,但要物物交换嘛。

      沈恬想了想,说行。于是就说起他跟肖帅的那点事。

      肖帅,也就是他对象的名儿。虽然土里土气的,但人家名没白取。肖帅不是小帅,而是大帅。

      对方就住他隔壁,两个人算是老邻居了。肖帅长得好,是那种勾唇一笑有点痞,荷尔蒙噼里啪啦释放的长相。但沈恬对他的印象挺差,差到了看一粒屎苍蝇都比看他顺眼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这人人品奇臭无比。

      大概是家风不好的原因,肖老爸是个酒鬼,好赌,还打老婆,什么不好沾什么。上梁不正下梁歪,肖帅从小脾气就恶劣,偷东西搞破坏是小事,经常没事就出去打群架,头破血流地回来。

      沈恬小时候就被他惹过。沈恬随沈夫人的长相,是有点儿秀气的俊,一双杏眼也随妈。肖帅曾经就指着他喊小娘炮,还扒他裤子说确认性别。沈恬也不好惹,打不过就咬,牙掉了一颗,鼻青脸肿回了家给自己涂药。从此以后看见人会绕道,但极差的第一印象就扎根下了。

      这些年过来,肖帅果不其然越长越像他爸,连骂起人来的脏话都一脉相传。沈恬跟人没交道,自己上自己的学,做自己的饭,坐在门口吃饭听街坊邻居议论肖帅人品如何如何坏啦时,他也在心里附和着点点头。

      就这么一个人,最后竟然能跟自己好上,很匪夷所思。仔细想想,转变出现得很突然,肖帅是一经常性失踪的人,不是泡在这网吧就是瘫在那酒吧。听说是他妈受不了挨打跑了,酒鬼老爹也经常不住家里,偶尔寄回生活费。肖帅领生活费的那些天永远不在家,隔壁没有杂音闹,沈恬乐得耳根清净。

      结果有一天,肖帅周期性失踪几天后回来,就性情大变。先是敲响沈恬家的门,在他莫名其妙的眼神中塞进来一兜花花绿绿的水果糖,最惊悚的是这人还脸红,红得特别真诚:“不是进口的……我钱不够,请你不要见怪。”

      沈恬没稳住,手一抖差点把袋子掉地上。他震惊地什么都忘了问,就这么莫名其妙收了东西,看着对方单手插兜从他家门口离开。

      这只是个开始。之后肖帅就各种送,小到零食大到电子产品,沈恬拒收,他就蹲在人门口不走,脸上面无表情,一双眼睛却巴巴地瞅。

      肖帅说这些是他攒钱买的,不是偷的抢的。沈恬信,因为肖帅送的东西都贼亮贼新,还拿个丝带给扎上骚包的蝴蝶结,虽然对方把吊牌和标价给小心地撕了,但不难看出是全新的。

      熟了后沈恬发现肖帅这个人,跟他这些年了解的不太一样。虽然走在路上还是那副冷冰冰面无表情的样子,但看见他就会很纯粹地笑,露出一点尖尖的犬牙。穷,穷得跟他有得一拼,但能想办法搞到钱,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兼职,比如什么帮人鉴赏玉器真假啦,陪打高尔夫啦,沈恬甚至看见过他在什么科学专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得了个一两百,肖帅笑嘻嘻拉他下馆子,直到饭吃完他也没琢磨出对方是什么时候,怎样学会这些的。

      肖帅数学挺好,但是花钱不过大脑,沈恬数着救济金撑一个月还有余裕,肖帅倒好,没过半个月就厚着脸皮来蹭饭。鉴于对方大部分钱都是买东西送自己了,沈恬默认了肖帅的行为。

      他曾经建议过对方找点靠谱的兼职,比如奶茶店小哥什么的,那些店就喜欢这种长得俊的,吸引女顾客。肖帅有点尴尬,说自己做不来。沈恬刚开始还以为对方是懒,后来发现对方做饭能让菜变成锅底的一部分,洗碗必摔盘,扫地如台风过境,更脏了。终于确定对方没扯谎驴他,真的是个生活残障人士。

      沈恬很不可思议,没错啊,对方跟他一条脏胡同里长大的,以前他还看见对方在门口杀鱼呢,怎么越活越成少爷命了。

      肖帅很认真:“我不是少爷,我是总裁。”

      正努力刷题的沈恬:“……”行吧,你说的都对。

      肖总裁就长臂一揽,把总裁夫人抱在怀里,给他捂暖被冻僵的手,还喜滋滋规划着未来。说等他挣了钱啊,要给沈恬买个几百平米的大房,还要买车,得空了两个人就开个车去满大街散步。可以养狗,养条威风的,两人一狗都戴墨镜去压马路,多酷啊。

      沈恬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叹气,还房呢,还车呢,还狗呢,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沈恬侧头望望肖总裁认真的侧脸,没忍心打破一个孩子对未来美好的幻想,还给了对方一个亲亲以资鼓励。

      大概是近朱者赤,之前每次考试都在年级吊车尾的肖帅,在跟沈恬混熟了后智商也蹭蹭往上涨,跟在屁股后点了个窜天猴似的,高考成绩以拍马狂奔的速度一路横冲,冲破重点一本好大一截,直接进了省前三。

      学校的老师同学个个看他的眼神好像见了活鬼,沈恬没有,自从肖帅摇身一变变得大鸟依人后,他已经习惯这种惊吓似的惊喜了。肖帅还有点不开心,说自己没系统学完高中,没考好,好多天走在街上时嘴角的弧度都比以前更下拉一点。

      沈恬发挥一般,上了个普一。他对此也没什么感想,反而觉得挺好。他不属于聪明绝顶的一类,虽然也机灵,但没什么斗志,提前活成了中老年干部。平平淡淡挺好的。但想着两人以后要开始异地长跑,沈恬心里多少有点愁。

      没愁多久,学校给肖帅的奖金就下来了。肖帅拿到小几千,也不纠结考得“不好”了,拉着沈恬就计划了个假期旅游。

      两个人黏黏糊糊过完三个月,沈恬做好了心理建设,准备好迎接稍微有些冷清的大学生活。结果在大学门口,就看见熟悉的脸,对方高,还长得帅,显眼,女生的视线跟苍蝇黏在苍蝇贴上似的一黏一排。

      一看肖帅,装得挺风轻云淡,扑面而来的冷漠气息愣是让盯着他看的女生没一个敢上前搭讪,情绪却全都明晃晃写在眼底了。就那什么,湖水冲破春天的冰层,还一副等夸的样子,沈恬差点把头气掉。

      沈恬走近了,肖帅才装出一副“是你啊好巧哦我们居然在一个大学哎”的样子,在沈恬默不作声的逼视下,对方还来了句:“surprise。”

      “……肖帅,你脑子考完试就报废了?”沈恬知道对方的意思,但就是知道,才压不住怒意,“你他妈六百多分,省三,就来这么个地方?来提前养老的?”

      沈恬居然爆粗,是真生气了。肖帅立刻立正站好,掀起眼皮小心地打量自己媳妇,伸手去抓他手,哄着似地挠挠掌心:“恬恬不生气,是我错了。”

      对方认错态度良好,沈恬的气神奇地缩短了一截,又听对方说:“但是不成,你是水,我是鱼,离了你我活不了的。”

      听听,光天化日,没脸没皮。沈恬张了张口,没能再说出重话。他有点奄奄的,对方就这么一句网上抄来的土味情话,硬是把他一肚子火全给隔空变没了。很要命。

      沈恬掐眉心:“不是,肖帅……你的人生还很长,不能一时冲动做决定……”

      肖帅把他拉到人少的一块,替他揉太阳穴,周围有人在看,他也不在意,只是微垂着眼皮,专注地盯着沈恬蹙起的眉心,笑了一下:“没什么的。这些都是我偷来的,能偷一天多一天,我很知足。”

      肖帅的语气沉沉,很是温柔。沈恬没听懂,以为对方是说跟自己在一起的事。这么没安全感啊。沈恬拍拍对方的脸,说你怕什么,我站在这,又不跑,光明正大的,偷什么偷。肖帅没再说什么,露出很纯粹的一个笑,说恬恬,我去给你买冰糖雪梨吧。

      大学四年依然是肖帅陪他走过的,参加工作后两人合租了个小屋。没有大房子,当然更没有车,肖帅抿着唇很阴郁。他在专业上的工作能力无疑很出众,但文凭不给力啊,老被人有意压一头,一两年过去了工资还是不上不下的。

      肖帅想得难受,沈恬就安慰他,给亲亲抱抱,举高高是举不动的,对方比他高比他有力,举他还差不多。肖帅受到了安抚,就小狗一样缠上来亲沈恬,在外面塑造的冷漠不近人情的形象全喂自己了。

      后来肖帅买上了大房子,也买上了车。但没买狗,因为他觉得狗会分走沈恬的宠爱,是以后患无穷,于是给沈恬买了个代替品,巨大的毛绒狗狗,其实不太像狗,像helloKitty。

      再后来,肖帅提出分手,房啊车啊什么都没带走,人走了。把沈恬也掏空带走了。

      小青年听得啧啧作奇,沈恬垂着眼没什么表示。人就是这样的,别人的人生再精彩再跌岩也就是个故事,大喜大悲,听一听也成了风轻云淡。

      小青年向他道谢,说捞到好题材了,还问沈恬要他查的是不是肖帅的个人信息。沈恬说是,小青年就掏出掌上电脑捣鼓起来。

      片刻后,小青年的表情变得怪异,他问沈恬,确定是那一天,没记错吗?沈恬说是,还顺口把街道、公交车号给说了,说完愣了愣,这好像是他上初中经常搭乘的那一条线,肖帅是要去那所初中?

      但他初中跟肖帅不在一个学校。沈恬摇摇头,把这个怪异的想法甩出脑外。

      小青年又查了几遍,还是没查到。他咂咂嘴,说,这样吧,我把那天在那车上出事的人给你念一遍。接着就是一串没听过的名字蹦出来,什么王小佳赵辉楚霄罗大发……

      沈恬抬了抬眼皮,捕捉到一个名字,愣了愣。楚霄?他凑过去看了眼名字,是这个楚,是这个霄。

      小青年问怎么了,沈恬摇了摇头说没事。他只是想起了一个故人而已。

      沈恬小时候有个朋友,也叫楚霄。

      楚霄家里老有钱了,老爸是个总裁,身价以亿为单位的。楚霄是独生子,爸妈恩恩爱爱如胶似漆,没有二房没有姨太,无疑楚霄以后要全盘继承自家老爹的财产,那就不能叫少爷了,得叫一句小总裁。

      沈恬幼儿园上的是一座私立学校,包吃,必要的话还能包住。其实就是沈老爹还沉浸在丧妻之痛中没能走出来,家里堆满啤酒瓶,二手烟味常年不散。沈老爹无心带娃,也怕把孩子带歪,就丢进幼儿园,把那当育儿所了。

      沈恬跟班里其他孩子交流不多,他太沉默了,小孩子都喜欢热闹,见沈恬不理人就失去了跟他玩的兴趣。楚霄也沉默,但有人想跟他玩,而且很多,一是他家有钱,带来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且楚霄有点洁癖,谁用脏手摸了他的东西他宁愿扔掉,也不洗了再用。败家小孩。

      二是楚霄长得好看,是真好看。沈恬也好看,但跟这用金山养出来的小孩比就差远了。小孩穿一身名牌,低调的奢华高调的品质,上挑的眼尾让他的眼形比一般人更好看,皮肤好,一看就十指不沾阳春水,成天抱个手臂面无表情坐在那里,散发着让其他小孩又怕又好奇的气场。

      沈恬想,那可能就叫高贵吧。

      认识的过程就很奇怪了。沈恬是个离群的小孩,自由活动他不喜欢在人堆里,总是捡个清净的地方看书。这天他正看着书,就看见同样的离群小孩楚霄走过来,走到一半,人给来了个平地摔,啪叽一下趴地上,半天没起来。

      楚霄给这一下摔得有点懵,然后松了口气,幸好四下无人。这么想着就感到一片阴影罩在头顶,他抬头一看,沈恬表情平淡的大脸出现在他头顶上方。

      楚霄:“……”

      沈恬抓着小孩的下腋把人从地上提起来,楚霄还是一副呆呆不可置信的表情,他看了看,觉得这表情好,冷漠感一下就没了,还挺可爱的。他伸出手戳了戳对方脸上的婴儿肥,又戳戳自己的,感叹了一下对方皮肤真好,然后就继续回去看自己的书。

      第二天,他桌上出现了一瓶不知道什么玩意,上面写着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文字,看不懂,但是味儿很好闻。本来还奇怪是谁放这的,闻着闻着觉得不对,似曾相识。猛然发现这不就是昨天在楚霄脸上闻到的味儿么?

      原来是对方送的脸油啊。沈恬只用过大宝。

      幼儿园过完了两人也没有什么过多交集。然后上小学了,沈恬在一众大众脸里下意识挑出了最出类拔萃的一张。

      沈恬:“?”这不是贵族私立啊,总裁是来贫民窟体验生活来了?

      楚霄也看见了他,一脸“什么是你吗我们居然在同一所小学哎”的表情,做完表情又把脸转走,招呼也没一个。沈恬看着对方坐得笔直的身体,掌心在衣襟上快速地蹭了一下汗,了然。小总裁没交过朋友,等着他主动开口呢。

      一直到初二上半年,楚霄都是沈恬最要好的朋友。用旁人的话来说,他们充分怀疑两人之间有朋友外的不正当关系,不然楚霄怎么老跟宠儿子,哦不,宠女儿似的宠着人呢?

      沈恬随口说水果糖挺好吃的,楚霄就以势必让对方三天长出蛀牙的劲儿搜罗来一堆进口货,把人抽屉塞满。两人出去逛街,沈恬看哪样东西超过五秒,回学校后那玩意就在自己桌上了。抱怨了句学校设施太烂,下午就有人扛来两台崭新的座式空调装上,跟哨兵敬礼似的齐刷刷对着沈恬,冬吹暖夏吹凉。楚霄还在考虑给教室安一排浴霸的事,被沈恬坚定地阻止了才勉强罢休。

      但初二下半年,楚霄突然一声不吭地转学了,听说人出了国。沈恬试着打过几个电话,没人接,寄出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沈恬叹了口气,也就这么着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不愿意再跟自己联系,但他挺希望楚霄以后能过得好。这就够了。

      有些事情本来都以为自己忘了的,原来只是在记忆旮旯里落灰了。这么猛地一翻出来,带着一大股子泛黄的霉味。沈恬捏了捏眉心,头有点隐隐作痛,脑子一短路他脱口就问了对方多大。小青年看了看显示屏,说14。14?那大概是上初二……初二啊。

      沈恬问能不能看一下对方的样貌啊,小青年大手一挥,多大事儿啊,给你。沈恬凑过去看了一眼,就跟被雷炸了一下,懵了。

      显示屏上的人很好看,是带着股冷的俊气,一双眼睛的眼角上翘,唇角不带感情地抿着。

      是楚霄?但是问题大了,这是14岁的楚霄啊,这么多年过去了,对方怎么没长大?还是说只是长得像,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小青年在掌上电脑戳戳点点,咦了声:“不对啊,这人不是死了,是魂飞魄散了。谁给入的库啊,魂散了都投不了胎了,要删档案的。”

      沈恬扭头,听不懂似地看着小青年:“……投不了胎?”

      小青年说是:“魂都散了,那就什么都没啦。唉,有的人就是不听话,都说了死了就快点来投胎,非要在人间荡来荡去,这不,把自己作没了。”

      沈恬没说话,他在剧烈地颤抖,抖的频率太大,小青年都发现了不对。沈恬的心里有一个很不好的猜想,他急于求证他的猜想是错误的,于是从嗓子里挤出干哑的声音继续问:“那……会不会,出现借尸还……还魂的现象?”

      小青年说:“可以。不过刚刚死没法,得等个几年飘成鬼。不过一旦还魂就很难出来了,就像被封在了一个容器里,需要借外力才能出来,否则只能等魂飞魄散了。大概……到顶也就个十年不到吧,所以一般也没鬼傻得去附人身体里的。”

      他的话音刚落,沈恬就不抖了,也不说话了,站起来就往回走。小青年急了,喊他,你走反了,那是来的方向。沈恬好像听不见,或者其实他真的听不见了,他飘忽忽地往外走,茫然地又回到了他出车祸的那条大马路上。

      沈恬不想投胎了,没意思,真的没意思。他慢慢在街上地走着,做鬼多好啊,没人看得见他,没有障碍物拦得住他,想去哪就去哪,想见谁就见谁。

      不对,他想见的人已经不在了。沈恬抹了把脸,蹲在地上,他想起在肖帅,或者说楚霄,在楚霄提分手的前一段时间,脸色已经十分不好。他让对方注意休息,给他熬补汤喝。楚霄就挂在他背上不走,用脸蹭他的肩窝,声音模糊不清地说,恬恬,你真好。

      沈恬强令自己打断回忆,他想去找楚霄的家。小时候对方请过他去玩,但他不记得路了,现在他无法接触实物,只能一步步走,一步步找。

      沈恬在人间一晃就晃了很多年,他找到了楚霄的家,见到了楚霄的父母。他在偌大的院子屋子徘徊,看见楚母对着楚霄的照片以泪洗面,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这么多年过去了,儿子的死仍然是心里无法拔掉的一根刺。

      呆了几年,沈恬才在断断续续拼凑出当年的事。原来楚母发现儿子状态不对,老是走神,傻笑,怀疑对方早恋,派了人去盯梢。这一下不得了,调查结果指明儿子的确早恋,对象还是一男的。

      楚父手段强硬,雷厉风行,立刻要给儿子转去国外,断了他一切通讯。楚霄反抗,挨了从小到大第一顿打,打得腿都瘸了,给关在二楼自己的房间里不让出去。

      那天在窗口楚霄看见母亲去信箱拿了什么东西,是信,才拿到手就站在大门口怒不可遏地撕碎了,心里猜到是沈恬写的。他想从窗台那顺着爬下来捡回来,以前这事他没少干,经常这样溜出去找沈恬。但这次不一样,他带着腿伤,没踩稳,直接从楼上掉下来了。

      沈恬站在二楼窗口,片刻,从上面跳下来。他是鬼,摔下来的时候还是感觉心头发慌。他跳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趴在地上哭了。

      沈恬想起楚霄消失又出现的空白期,大概是……两年多一点吧。他想,楚霄大概那个时候就在他旁边,看着自己写那些收件人永远收不到的信,后来甚至自己都不写了。甚至楚霄这个名字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他就这样看着,看着自己思念他,到淡忘他。

      沈恬不知道自己在人间晃悠了多久了,他觉得自己老了,有点累。他还是不想投胎,他现在很想抱一抱楚霄。其实他想抱楚霄很久了,从对方离开的第一天就想,但是没办法,抱不到了。他突然想起来对方送给自己的毛绒狗狗,于是他决定回家。

      沈恬这次走了很久,他又觉得自己像一个活着的人了。活着是会难过,会心痛的,他走得气喘吁吁,感觉自己下一秒就会像那些碰瓷的人一样直挺挺倒下去。

      沈恬回到了大房子,楚霄和他的家。家里冷冷清清,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毛绒狗狗还在原地,孤零零地躺在地上。沈恬走过去,即使摸不到,还是抱了抱他的男朋友二号。

      太阳光直射进来,满堂生辉。沈恬觉得眼皮沉重,想睡觉,这是当鬼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他在半梦半醒之间,看见一副小小的画面。那是楚霄对他提出分手时,明明要走了,都已经走到门口,却又贪恋地返身回来,对他说,沈恬,再亲一次好不好。

      沈恬说好,于是楚霄凑近他,男人的睫毛半耷拉着,盖住了眼底的情绪。白炽灯很亮,像太阳光把影子也照透了,他们在满室亮堂里接了最后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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