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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天地鸿蒙,宇宙初开,女娲独自一神在人间撒欢了玩,结果她玩累了,开始嫌人间太过孤寂,于是开始造人。

      刚开始的时候呢,女娲还挺有耐心,一个一个泥人认真地捏造,可作为一个玩都能玩累的神,她很快就厌倦了。
      于是她瘫在土地上灵机一动,将绳子投入泥浆之中甩出泥点,泥点落到地面,哎哟,这不就是人了嘛!

      可是女娲很快就连泥点都懒得甩了,于是她灵机二动,指挥人们交/配结合,自个儿繁衍后代。别说,这法子还挺好使的,总归女娲是连手都不用抬了,地面上的人还越来越多。

      不过由于造人的方法不同,所以导致人们的灵魂不同。由女娲亲手捏造的人,灵魂为“贵”,死后可入轮回。泥点化人,灵魂为“贱”,死后散落人间,滋养十方土地。
      第三种情况就要复杂一点了,不过好在只是一点,也不算特别难理解。无非就是贵灵之人结合诞下贵灵,贱灵之人结合诞下贱灵,贵贱结合诞下庸灵。庸灵可入轮回,但次数有限,终有一日也是要迎来他们化肥的结局。

      概括起来就是“正正得正,负负得负,正负相抵消”的道理,与后世的数学法则是有一定出入的。

      好在虽说大家的灵魂有贵贱之分,可看起来还是大同小异,无甚差别,于是人们处得也挺乐呵,人间是一派和谐。

      可偏偏有一个名为“算魂”的族群非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于是在他们的部落里,人们通过灵魂被划为了三六九等。

      我是个贱灵,有点倒霉,降生在“算魂”这个部落。

      .

      我叫尘垢,是个姑娘,现在因为勾引少族长的罪名被抓起来了。说起来我有点冤,其实是少族长勾引我的,可是我说了却没有一个人信我,太惨了。

      少族长这个渣渣,前头勾引了我一起私奔,后头据说就良心有愧,找了族长述说。于是经过长老们的一致同意,族里决定明天把我处以火刑。

      死就死吧,作为一个每天在族里劳作的贱灵,可把我累坏了,死了还清闲。可现在呢,绯云这个憨憨,就是我们少族长,在我面前拿着一块石头“哼哧哼哧”地磨荆棘栏,说是他良心不安,要来放我一条生路。

      我真心觉得当他的良心有些辛苦,动不动就有愧,一转头就不安。我现在看到他实在是烦躁得很,索性倒地就睡,丢他一个人在那磨木头。

      等到绯云激动地把我叫醒的时候,我发现他才磨断了两根荆棘,真棒,难为他了。

      “尘垢,你快出来!”绯云欣喜地朝我招手,“你放心,没人拦着你,长老们都瞧不起你,连一个看守你的劳动力都舍不得浪费,你快跑吧!”

      那可真是谢谢啊,我翻了个白眼,侧身从荆棘门的缺口挤了出去。
      我发誓,我绝对是标准身材,兽皮上划出的道子肯定是因为绯云磨木头的技术不佳,不是因为我胖。

      好歹是出来了,我再气绯云也应该和他道声谢。
      可我一转头,就看到绯云满脸涨得通红,眼神躲躲闪闪的不敢看我,“你的兽皮破了。”

      所以呢?我低头看了看,兽皮被荆棘划出了几道缺口,露出了里面的肌肤,可那都是无关紧要的地方,与我裸露在外的胳膊无差,我实在不理解绯云那一脸纯情处男的模样。

      不过我要真心地夸赞一句,人如其名,绯云确实是当得起他的名字。
      少年绯色的脸庞在月光的照耀下,让我想起了傍晚时分天边的云彩,心脏不由得漏跳了一拍。

      “你发什么呆呢!”绯云红着脸推了我一把,“快跑!”

      听说其他部落没有看穿灵魂的办法,我深深地看了绯云一眼,既然能活着,我当然不愿死。

      “我走了。”我朝绯云摆摆手,我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后会有期。

      后会定有期,绯云。

      .

      西方有龙,爱抓公主,东方有龙,爱吃人。

      大抵是因为“算魂”一族确实有过人之处,故而神兽黄龙一直守护着它。

      说起黄龙,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它,毕竟神兽里大家只听过青龙。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个道理,所以五行少了黄龙。
      金、木、水、火、土五行与五大神兽相呼应,奈何青龙风头太盛,远远盖过黄龙,龙这种生物,有一个就够了嘛,于是土之黄龙鲜少人知。

      这么说起来,做龙还能混成黄龙这样的也真是挺惨,不过现在我更惨,因为我刚逃到“算魂”的边界就被它吃了。

      黄龙一直潜伏在边界的地底守护着“算魂”一族,偶尔想吃人了也是去附近的部落觅食。

      原始时代,人是无法独立生活的。野兽的袭击、部落的争斗、自然环境的肆虐,每一个因素都不容小觑,因此就算在“算魂”里地位低下,也没有出现过贱灵出逃的事情。

      我不相信黄龙是看出了我打算出逃的意图所以才把我吃了,可我也实在想不出其他原因,我扒着黄龙的食道欲哭无泪,总不能是因为我倒霉吧?

      食道里的消化液不停地腐蚀着我的双手与我脚上的兽皮鞋,鲜血浸湿了我的手臂与身上的兽皮,火辣辣的痛感刺得我眼前发黑,可越痛我越不敢放手。

      人在临死前总能爆发出无限潜能,我咬着牙手脚并用地向上攀爬,汗水簌簌而下。
      兽皮鞋的前端已经被腐蚀殆尽,手脚疼到麻木反倒使我的动作更加快捷。

      前方隐隐有一丝光亮,我毫不停歇地爬过去,发现光源是一颗珠子,应该是黄龙的内丹。

      神兽的内丹我只在族人的闲聊中听到过,听说神兽一旦失去内丹就会神形俱灭。

      这黄龙的内丹看起来可比它无害多了,我张嘴将眼前发着光的珠子一口吞了。

      我做好黄龙失去内丹后发疯抓狂的准备,可没想到下一刻黄龙就碎得连渣都不剩,我径直摔到了地面,看到一轮明月。

      反转来得太快,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月光静静地洒在我的身上,我躺在地面上感受着大地的呼吸,愣了一会儿,才确定自己算是活下来了。

      活着就好。我踉踉跄跄地从地面上爬起来,才发现前方的山峰已经吐出了一轮太阳。

      我的头顶仍是一片黑夜,可前方已经显现出白昼。

      我缓了一口气,然后拖着自己狼狈的身躯,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

      “算魂”之外的部落确实看不出人类灵魂的差别,可他们歧视女性,我有点倒霉,是个女子。

      好吧,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我是很倒霉,因为我可能要被打死了。

      离开“算魂”后,我怕被长老们抓回去,于是跑到了一个偏远的部落。

      身为女子,我不如男子身强力壮,在部落里过得很是憋屈,还要注意不被其他居心叵测的男子欺负。

      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赶上其他部落前来抢夺粮食、侵占土地,咱部落打不过,于是收拾了家当带着老婆孩子跑了,留下我们这些单身女子及老弱病残当肉盾。

      我扫了一眼,我们留下的这些人不单大部分都是女性,还都是贱灵。
      女子和贱灵,我感觉很是讽刺。我逃离了“算魂”,却又逃进了另一个“算魂”,最后兜兜转转,在临死前面对这双重身份的嘲笑。

      命运如此残酷,可我想活下来。我不仅想活下来,还想找到让天下的贱灵和女子都能活下来的理由,这个念头从未如此强烈。

      周围人都放弃了挣扎,哭哭啼啼地等待着敌人对自己的宣判。
      可在这周遭的哭声中,我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是大地的呼吸声。

      许是当初我吞了一颗黄龙的内丹,此后我时不时地都能听见大地的声音。
      现在这声音越来越大,到了最后震耳欲聋。

      在我难忍地捂住耳朵的时候,我看到了大地的灵气,充沛的、丰盈的黄土之力,还有我的族人们身上,那若有若无的、与之相呼应的灵气。

      贱灵死后入黄土,滋养十方土地。那些老弱病残的身上,已经出现了滋养土地的灵气。

      天为阳,地为阴;男为阳,女为阴。黄土与女子冥冥之中已有牵连。

      我看着我的族人们,险些落下泪来。
      天生人,地养人,我们既来到这世上,自然便有我们存在的理由。

      .

      后来,我以黄龙的内丹吸收将死贱灵们的灵气,引出了黄土之力,族中女子们助我控制那大地的力量,击退了敌人。

      再后来,我们组成了一个新部落,部落中大多是女子以及一些老弱病残,而我是首领,带领我的族人们扩大领地,迅速提高了女子的社会地位。

      现在,由于“算魂”中的贱灵们听到了我的传闻,大都跑来投靠我,“算魂”前来找我讨一说法,成了我的手下败将。

      “我就知道我当初没有看错人,”绯云,不对,是女娲,大大咧咧地拍着我的肩膀满意道,“你现在可出息了。”

      “算魂”在与我一战落败后,急忙将绯云送来和亲,我兴冲冲地跑到山洞里看我的纯情处男,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的纯情处男变成了一个人蛇美女?

      “我也不是故意要骗你的嘛。”女娲说,“你要知道,我变成一个帅小伙勾引你,再设计把你抓了,再把你放了,再让黄龙把你吃了,我也很累的。”

      “所以你干这些是为了什么?”我一想到绯云是个女的,还是个大佬,我就心痛,这心痛远远超过了我被她设计的气愤。

      “我这不是当大地之母当累了嘛,要找一个继承人,我看小姑娘你很有资质啊,一试,果然如此。”女娲喜滋滋地说了,“好了,现在你也能很好地控制大地灵气,大地之母就交给你当了。”

      “我不,”我悲愤交加,“除非你把绯云还给我,你当初为什么不找个汉子当大地之父,玩什么女扮男装,欺骗我纯洁的感情。”

      “你怎么能这么想?”女娲恨铁不成钢地说,“我之所以选你当大地之母,就是为了告诉世人我们女子也能撑起一片天,你现在怎么能想着把这殊荣拱手让给男子,给我们女同胞丢脸呢?”

      “我不管,”我胡搅蛮缠,“总之是你骗了我,你欠我的,这大地之母的烂摊子你不能丢给我。”

      “你怎么这般没有出息,”女娲循循善诱,“不就是一个绯云嘛,你建立一个母系社会,一妻一夫多暖床制,你还会差一个帅小伙吗?”

      我一想,也对,三千弱水入我怀,何必单取一瓢饮。

      女娲又说,“况且我近来真的没有空,不周山那里的天破了个窟窿,我得去补天。这大地之母你先帮我当着,等我回来,不管你是要当甩手掌柜还是要绯云,我都应你。”

      这笔生意听起来我是稳赚不亏,于是我欣然应下。

      女娲在我应下后就补她的天去了,而我转身管我的地去了。

      .

      后来,我当了地上之王,建立母系社会,后世尊称我一声“后土娘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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