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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ug. ...

  •   夏秋交接的日子里,纽约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天气预报里信誓旦旦的承诺今早就会开始下的雷雨直到现在还没有降临的踪迹,我披在肩上的长头发吸了空气中的水汽,不听话地蜷缩起来,打着大卷儿铺散得到处都是,很不舒服。我不得不从书桌上那一堆乱糟糟的杂物下面翻出一根橡皮圈,把它们拢在一起,勉强的盘成一个松垮的发髻,垂在脑后 。

      书店的老板——我的上司最近迷上了卡朋特兄妹,仔细算算,那大概是从上个星期开始的事 。她这人有个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的习惯,那就是只要她爱上了什么新的事物,就一定要尽全力把其推荐给身边的人。心意出发点是好的,但音乐品味这东西实在是非常的个人化,如果喜欢那当然好,但要是讨厌,就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再进一步说 ,就算是喜欢的人每天听同一首歌也会感到腻烦。她把同一份歌单在店里循环播放了一整个礼拜,不光是我们这些职员,就连常来的客人耳朵都要磨出茧子了。

      十点钟过了一刻的时候,克劳迪娅敲响了职员休息室的门。前一首《Please Mr. Postman》刚好结束,当《Touch Me When Were Dancing》柔情似水的前奏响起来,我抬起头,把手上刚读了一半的书合起来。

      “请进。”我答应了一句,思考了一下还是没有站起身来。“有什么事吗?”

      克劳迪娅的表情比起平时要更加严肃一点,眉头微微地皱起来,嘴角放得很平。

      “琳达说要开工作人员会议,她等一下就会过来。”

      我目视着克劳迪娅在我身边的那张空椅子上坐下,点了点头,后知后觉想起今天是八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发工资的日子。

      三分钟后,琳达从门外走进来,脸上的表情和克劳迪娅相差无几。她身后跟着约翰尼和伊安,两个人都在纽约读大学,是琳达今年新招进来的兼职生。

      再三分钟后,我得到了本月最令人诧异的一个消息——书店要倒闭了。

      “不是倒闭,”琳达伸出一根手指头来,在空中晃了晃,纠正我:“是入不敷出。”

      “这叫濒临倒闭,也是倒闭。告诉我他们的区别?”我抬了一下眉毛,听到自己的声音比平时高了两度。

      琳达没再反驳我,只是耸了耸肩膀。

      我忽然意识到这已经是本月开的第六次工作人员会议来了。一家小小的书店,算上老板和兼职生,‘工作人员’也就只有五个。五个人有什么正经开会的必要?就算是不加今天,这个月的头三个礼拜就开了五次会,比我入职两年以来开过的次数加起来还要多。

      原来这一切都早就有迹可循。都怪我开会的时候从来没有认真听过琳达讲话,也都怪我没有提前给自己留好后路,早一点谋求其他职位,另找下家。

      “就是这样,各位,下个星期我就要回到洛杉矶去了。你们自己好好保重吧。”琳达说。

      “请等等——那这家书店以后会怎么样呢?”伊安问道。他才刚刚开始在这里工作三个月。可怜的小家伙。

      “我们以后要住在哪里?”克劳迪娅接着说。

      这是一个好问题。

      两年前结束大学生活的时候,我其实并没有对自己未来要从事什么职业做出详细规划。那时候的我对于生活不抱有无望的期望,毕业典礼一个礼拜之后,我偶然结识了从洛杉矶只身来到纽约的琳达·霍夫曼。她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活泼、快乐,有时候有点脱线的可爱——重点是,对于未来充满热情。从见面的第一刻起她就在不停地说着自己有一张高中时代就列好的‘必做清单’,其中的第十五项就是‘要在纽约开一家书店’。当她把那张笔迹稚嫩的单子递给我看的时候,头十四项后面都已经打上满满当当的勾,有的是红笔画的,有的是蓝笔画的,还有绿色紫色橙色黑色混杂其中。我一时被她花花绿绿得惹人怜爱的单子晃了神,又不由得佩服她天马行空的想法和善始善终的毅力,一时心热就开下了空头支票,成了她书店门下的第一位店员。

      她是个言出必行的人,只花了三个月时间,就真的在地狱厨房开了属于她的那件小书店。霍夫曼家家底丰厚,琳达一挥手就把整栋二层小楼包了下来,一层打通后被装修成了文艺风,除了数不清的暑假,还有木质的做旧配套桌椅供客人休息阅读。二层有三个单人间,琳达把它们当作三个略小的单身公寓,她自己住在稍微大一点的那间,剩下两间面积小一些的 ,被分给了我和后来的克劳迪娅。

      我曾经问过她,假如清单上的事情在完成之后,得到的结果却不如你想的那样好,那时又该怎么办呢?

      比我大了三岁、当时只有二十五岁的琳达笑着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过程是快乐的,那就足够了。

      我不认同她的观点,但这并不影响我乐意成为她的职员。生在这个魔幻的时代,住着外星人和变异人类、时不时还要被疯狂科学家或者邪恶神明光顾的纽约确实算不上什么安居城市,尤其是位于曼哈顿的地狱厨房。不过对于我这种人来讲,包吃包住加上客观的工资以及固定的休息日,这就已经比足够还要更好一点了。至于其他事情——那就不在我要操心的范围之内了。

      只不过真的到了此刻,我还是难以克制的为她感到一点惋惜。

      等到其他人陆陆续续离开房间之后,我在休息室联通着的阳台找到了琳达。她的个子比我要矮上一点儿,细瘦的手臂从无袖连衣裙的肩部舒展出来,轻轻地依靠在围栏上。我遥遥地望着她的背影,等到那支香烟抽到一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再次问了当年的问题。

      我说:“这样真的就没关系了吗?”

      隔着飘渺的烟雾,琳达转过头来。我望着已经二十七岁了的她被朦胧的白色模糊了的五官,在眼角处找到了来自时光的印迹。

      “当然。”她的嘴角在今天之内第一次扬了起来,不知道和我们初见时是否无差。我试图在她的微笑中寻找到当年的影子,但两年的时间太长了,记忆一遍又一遍被时间的浪冲出平滑而又模糊的模样,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

      她说:“这两年来我很快乐。是时候去完成第十六项任务了。”

      我注视着她蓝色的眼睛,许久,然后转身离开这里,回到房间收拾东西。我的随身行李并没有很多,只装满了一只箱子。收好行李之后,我又把房间打扫了一遍,让它重新回归留下属于我的痕迹之前的样子。再然后,我提起那只不重也不轻的行李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

      新的中转站定在了布鲁克林。拿到这个月的工资之后,我马上就开始寻找下一站目的地。我想去旅行,从纽约开始出发,向哪边走好呢?或许往北方去,我还从没到过加拿大;又或许沿着海岸线向南,我一直都想去迈阿密过一个冬天;一路向西走走停停似乎也不错,我还没尝试过背包旅行,不知道亚利桑那州的星星是不是像书里写的那样多。

      待到我结束思考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错过了午餐时间,用餐高峰时期结束后的路上有不少人三三两两的结伴而行,我一个人带着行李箱在川流的人群中穿插而过,感觉自己像是一根跌入麦田的针。这时候人群开始轰动起来,我抬起头,发现了难得出现在工作日中午的蜘蛛侠从头顶呼啸而过。

      红蓝相间的身影荡着他标志性的蛛丝,挥挥手和人群问好,一眨眼就不见了 。

      哦。他离开了皇后区。可能是来布鲁克林区串门的。我从三个举着手机打开摄像头大呼小叫的青年人身边走过,差点被撞到的时候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了一句“劳驾”。

      “啊,真是抱歉。”站在中间的那个男孩儿摸了摸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的跟我道歉,开口的时候声音还青涩的很,像苏打水中冒出的一串泡泡。眼尾和鼻尖都是圆圆的,看上去超不过十六岁,

      “没关系。”我摆了摆手,表示自己并不介意,重新低下头,把自己埋没进人群当中。

      长途巴士的售票站比想象中好找,我跟着谷歌地图绕了三个弯儿,再跨过几个街口,在找到目的地以前只走错了一次方向——不怪地图,这次是我的错。售票站里斜斜的坐着一个人,些微浮肿发白的眼皮半耷拉着,看上去快要睡着了。棕褐色的头发中短发贴在脑门儿上,一缕一缕的,就像是生了一场大病,还没捱到痊愈。我忍住皱眉头的冲动,走上前去敲了敲售票口的玻璃窗,他没反应,我加大了一点力气再次敲了一遍,他终于把不大的眼睛多睁开了一点儿。

      “下午好,女士。请问您需要什么?”

      他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沙哑,似乎前一秒还在梦中似的。或许我打扰了他的午睡时间。

      “从纽约向西走的车票都有哪些?”我问他,余光瞥到屋内的挂钟,时针刚好卡在两点钟 。

      “今天的票吗?”他撩起眼皮瞅了我一眼,打开电脑系统。

      我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没有目的地?”他多问了一句,狐疑地抬起头看了看我,似乎在考虑我是否在和他开玩笑。

      “没有目的地。”我僵硬的重复道。

      “好吧,这不常见。来到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知道自己要去往哪里的。”他手上的动作没停,敲键盘的速度很快,见我没答话,终于才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

      我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耳朵尖泛起一片红,心里止不住替他感到尴尬起来。

      他说的对。大多数下定决心出远门的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而我并不在其中。我就像是一个飘渺的影子,没有遗憾也没有期待,想要忘记从哪里来 ,从不在乎到哪里去。

      “找到了。”一分钟的安静之后,他再度开口,“纽约到匹兹堡,一个半小时后发车。”

      好吧,虽然比不上覆盖大地的积雪和照亮夜空的星河,但赶着夜色站在华盛顿山俯瞰整座城市听上去不错。人不可以太贪心。我可以今晚在那里找地方留宿,明天一早再重新赶路。

      “就要这个,谢谢。”我把零钱递上去,从窗口拿到一张还带着油墨味道的车票。“谢谢。”

      “不客气。”售票员点点头,嗓音有气无力。“祝您旅途愉快。”

      我把车票放进外套的口袋里,再次把行李提起来,走到后车站的长椅上坐下。随身的背包里放着上午我在书店里没有看完的书,《情归布尔斯岛》。我把它拿出来,摊开在光裸的膝盖上。半个小时又一刻钟之后,我和合上书,开始思索如何把南卡罗来纳州加进我的行程表中——我又想去看看野生动物了。

      就在这时,搁在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我的手机平时长时间处于静音状态,难得今天打开一次铃声,富有节奏的马林巴音乐从我兜里传来,难免把人吓了一跳,我伸出手抚了抚胸口平息心跳,把手机掏出来。

      没有标注的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接,忽然发现这串电话号码比想象中还要眼熟。

      究竟是从哪里看到过呢?我想不起来,只好按下接听键。

      对面的声音响了起来,隔着听筒传来后带上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冷意。我愣了一下,没想到有生之年——或者说至少是在夏末秋初的时候接到这通电话。

      其实离开纽约这个决定是我已经思考过很久的了。假使当初没有碰上琳达,或许我会在大学毕业之后就直接背上背包环游整个世界。原因很简单,我在纽约这座城市停留的太久了,自十五岁开始,我就几乎没离开过这座城市。

      除了冬天之外。

      假如说纽约像个监狱一般将我困在其中,那么哥谭就像是每日简短的放风时间,让你暂时离开沉闷的牢笼,但如果想要再往前多走一步,那就是异想天开了。我人生不长不短的头二十四年就是有期徒刑,纽约和哥谭这两座相隔不远的城市,埋没了我的所有时间。

      在我的记忆之中,哥谭这座城市似乎只有冬天和夏天。十五岁之前,它每年夺走我三个月的时间,通常是寒假与暑假,忙碌的时候,我从未见过春天和秋天 。十五岁之后我就不太如此频繁地出现在这座城市了。事出有因。三个月变成了两个星期,再由两个星期变成一天。上一次踏上前往哥谭的路途还是大半年之前,我把约定好的见面日期拖了再拖,最后赶在琳达给的圣诞节假倒数一天的下午匆匆忙忙赶回庄园,只待了一个小时就再次离开了 。

      十五岁变成二十四岁,三个月变成一个小时。

      挂了电话,我站起身来,重新走到售票处去,询问售票员能否退票。此刻坐在里面的人已经不是刚才的那一位了。男人变成女人,但浮肿半张的眼睛还是浮肿半张的,结成缕的头发依旧黏在额头上。

      “售出的票一概不退。”她头也不抬的挥挥手。

      “那请再给我一张票吧——要纽约到哥谭的,最早的一张。”

      “最早的一张是今天下午四点发车。”她懒洋洋的说。我拿出钱包来重新数出相应的纸钞递给她,然后得到了今天的第二张票。

      世界上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让人不快的消息总是能集合在一天只内给人连续的当头好几棒。

      随着时间流逝,候车处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我不愿为了座位挤到人群中心去,只好提着行李找了一个空荡的角落,把手提行李箱搁到地上,无聊之余开始在心里一秒一秒的计时。通往匹兹堡的巴士在这时候进了站,我眼睁睁的目送乘客们一个接一个的上车,一边默默为自己被扼杀在襁褓中的旅行计划默哀。

      越接近时间线我就越发得焦虑起来,不只是因为刚刚在电话中听到的内容,还是因为要面对接下来的相见。或许两者都有。时间仿佛都跟着变慢,和空气中的水汽一起凝结在我的周围,将我包裹起来。

      天空压得越来越低,大片大片翻滚的云彩呈现出一种浓郁的深灰色,等待了一整天的雨终于在我前脚踏上巴士阶梯的那一刹那落了下来,硕大的雨珠在地上摔碎,掷地有声地宣告终结。

      巴士的发动机响起来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琳达的歌单。雨天和星期一在布满雨点的窗前重叠,不知道她会不会听着我心中想的那首歌。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回来惹哇哈哈哈!复健章say hello 大家有缘再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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