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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发神经没有关系,发神经还要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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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是内森的长项,而在这一点上帕珈索斯一向比较差劲。倒不是他有多笨或者多迟钝的缘故,只不过是因为他这人一直就懒得可以。
“能不说话就不说,能不动就不动,你干脆给自己浇层水泥当人体雕塑好了。”
那个叫做潘的小叔叔曾经对他这一点做了嗤之以鼻的总结。而帕珈索斯给他的回答是如果当人体雕塑就有足够买书的工资可以拿,他一定会考虑的,结果理所当然把潘气了个半死。唔,当然这没什么可骄傲的,帕珈索斯可不觉得潘是个很聪明的家伙,所以胜了一回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现在是正午十二点整,帕珈索斯躺在座位里把耳机的音量调小了些,他望向外面,清楚地知道自己任劳任怨的大哥正在外面进行实地调查而帕珈索斯一点都不打算帮他。这并不是自私,不过是术业有专攻,帕珈索斯在闭目养神的这时候早就把之前记住的资料整理了几遍,这会儿正在推测那个骗子的身份。从那家伙的出现时间来看,有几个职业应该可以排除。他应该有把握帮他哥哥缩小点搜索范围。
帕珈索斯睁开眼,拿出手机开始给他的大哥发短信,他的手指很长,但是有一点笨拙——父亲说是因为他每天花太长的时间以马而不是他正常的形态存在,才导致他连手都把不会用。帕珈索斯当时没反驳,不过心里一点都没服气。他就是喜欢变成灰马呆着,那又碍着谁了?
短信才发到了一半他的手却停住了,他望着外面,一个男人正从他的车前走过。一个男人,瘦高个子,黑色的立领大衣,黑色的卷发,浓眉,刀削一样的脸颊。
帕珈索斯差一点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他的脑子里迅速掠过许多资料中的图片,那个男人,一张苍白的瘦削的面孔,浓眉,阴冷的黑色眼睛。那个男人是洪,那个男人不是人类。
但是洪已经死了快一个世纪了。所以这一定就是那个他们在找的那个冒牌货。
帕珈索斯迅速在短信中打上几个字:“我找到他了先去追跟我来”并在发送后打开了手机的GPRS以方便他的兄弟查找,然后他看着目标渐渐走远,自己轻手轻脚地下了车。
要在大城市里跟踪一个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帕珈索斯最擅长的就是让自己“隐形”——这只是比喻的说法,隐身是潘的能力不是他的。可是帕珈索斯比谁都擅长使自己成为那个不会被别人注意到的路人甲。
他跟着那男人走过的三条街,看着目标进了一所很平常的居民楼。他不敢贸然进去,只好站在楼下等着他哥哥的出现。可惜的是他很快发现等待的时间有点太漫长了。
五分钟后帕珈索斯才想起要拿出手机看看,屏幕上果然显示他的短消息“发送失败”。他吸了口气,气得差点发出马嘶一般急促的呼啸声。
这人有准备,这个骗子有准备。开玩笑,他早就该想到这个胆敢假冒洪的家伙一定得有几手的。帕珈索斯恼火地锤了下自己的脑袋,犹豫着要不要现在就回去。但是……够了,他都十五岁了,就比内森小两岁而已,凭什么他不能自己办好一件事情?
帕珈索斯眨眨眼做了个深呼吸,他把手揣在口袋里,开始缓慢地绕过那栋居民楼跑到它后面——他喜欢慢跑,这让他能够集中精神思考问题,而稍稍出点汗还能让他觉得自己已经排出了身体中的毒素,更何况慢跑对他来说不止是心灵和身体上的净化,那几乎是他证明自己存在的一种标志。他们兄妹四个都不是自然出生的,也就比常人要多出更多关于自己生命的困扰,因此他们四个都有各自不同的放松的方式,帕珈索斯是慢跑,内森是打手机游戏,尼奥是变成猫到处乱抓,至于克劳迪亚小妹妹则是更直接地把自己扎到书堆里。
帕珈索斯继续奔跑着,他几乎克制不住变形的欲望——他更热爱以灰马的姿态奔跑,他热爱风拂过他的鬃毛和身体的感觉,还有四蹄腾空的刹那仿佛飞翔一般完全自由的状态,以及最后的,那种近乎狂暴的生命力。只有变成过马的人才会明白这种食草动物有着多么狂乱的梦想,那不只是关于奔跑。帕珈索斯曾经认真想过自己主动攻击会是什么感觉,他甚至偷偷练习过使用自己的尖利的蹄子去踢碎什么东西。不过他也觉得这些狂躁的欲望很可能和他青春期的一些发育有关,因此他在发现自己有了喜欢的人之后就开始克制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反正家里的分工中内森才是负责攻击的那个。
他跑到那楼的拐角一个不大容易被注意的地方停了下来,抬起头望着那上面一排排玻璃窗,努力集中精神。他的力量来自于思维,十来岁时他就可以轻松走进熟睡者的梦境,还能熟练地把自己的想法发送到别人的脑子中进行交流,再大些他甚至大着胆子读过身边人的想法,他尝试过把自己的想法强行灌入其他生物的体内,那次试验害得老狗朱庇特捉了整整一星期的耗子,父亲也气得罚了他足有半个月的禁闭并严正警告他不许再把这种能力用在身边生物的身上。
不过帕珈索斯一向蔫主意正就是了,“低头认错坚决不改”是父亲对他最恼火的评语。
然而幸运的是他的练习并不是没有成果的,帕珈索斯用了五分钟搜索了这栋老式楼中的所有住户的思维,他的思想轻巧地掠过那些凡人的脑子,仿佛一只候鸟在高空的云层中穿梭过一般,他只用很短暂的时间就可以把一切看清楚。他很快锁定了目标——与众不同的那一个。然后他啼笑皆非地发现那根本不是一个骗子,那就是一个神经病,妄想狂。
这个人类的思维中充满奇怪的想法,从他的记忆中帕珈索斯吃惊地发现他为了变成“前世的自己”,还花费重金做了至少五次整容,包括皮肤漂白还有鼻梁垫高,以及更夸张的削骨手术来让自己的两颊更加瘦削——开玩笑,他不怕自己变迈克尔杰克逊第二吗?
那又是什么促使他这么疯狂?
帕珈索斯一鼓作气想要看到这个原因,但是突然间他感到有另一个思维浪潮一般打向自己的脑海,他想要躲开可惜已经太晚了,对方是个高级巫师或者半神,他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踉跄了几步,感到有什么生物扑簌簌从自己身边飞过,接着他抬起头。
开玩笑,简直是国际玩笑,他看见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