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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五夜(1) ...

  •   他出去了。我发了会儿呆。待我清醒过来时,天已经亮了。也就是说,在不知不觉中,我从午夜睡到了天亮。我穿着粉色的睡衣睡裤,至于是什么时候换上的,我是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旁边放着我的英语书。英语是门必选课,也是门考试课,出题的老师有些怪癖,总喜欢用出难题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水平,所以,就算我是学霸,也不能掉以轻心,否则也难免会挂科。
      依稀记得秦翊澍对我说过的话,只要我认真看书,他就会给我送早餐来。那好吧,我就认真地读呗。反正认真点对考试过关总是没有坏处的。
      我准备在认真读书之前先上个洗手间,洗把脸,刷个牙,一方面可以把自己拾掇干净,一方面可以把自己彻底弄清醒过来。一个沉浸于余眠之中的人,怎么可能读得进书呢?
      洗完脸,刷完牙,我照了照镜子,发现镜子上有字,看得不是特别清楚,斜着眼睛努力去看了,才发现那上面写着“第五天”三个字。这是什么意思?谁写的?我笑笑,没多想。
      读书之前,我准备给自己设个闹钟,按一节课的时间设置。这是我的一个习惯,也可以说是一种“学生病”。既然别人说有“职业病”,那我也可以说我有“学生病”——不设下课铃,我竟然有种书读不完,知识浩渺无边的惶恐感。
      但是,手机没电,连开机都开不起。
      充了会儿电,手机终于能开机了。这时候,我第一想法竟然不是设闹钟,而是看信息。那些杂七杂八的诽谤我的信息居然没人发过来了,而李锦宣她们仨发来的信息也不多,只有两三条,无非就是向我倾诉她们的悲伤之情、报告粉丝们的行动、关心我现在过得怎样之类的,写得还颇为动情,颇为感伤。浏览完她们发给我的信息,我又打开朋友圈,看她们的最新动态。
      “苏倚卿离开我们已经五天了,昨晚是他在H城的最后一晚,今天他马上就要被空运回他的故乡T城,怎么办啊?我们连凭吊他的地方都没有了,毕竟T城太远太远,远到我们不能够轻易到达!”
      文字下面还配了一些图片。有几张显然不是她们自己拍来的,都盖着媒体的水印哩。我只看到,那里的人很多,人山人海。可以想见,她们这些小粉丝,根本就看不到偶像的灵柩。那些盖着水印的媒体照片,也不过是从远处拍摄得来。
      莫名地我的心底升起一抹悲悯。那些粉丝也真是不容易!
      我好想呼唤我的三个朋友赶快回来,怀念偶像不一定非得去现场,在别的地方也可以。在朗川可以,在朗月山可以,在朗原也可以。真的念叨,真的在乎,真的爱恋,就在心里进行也可以。
      翻看着朋友圈,终于看到她们贴出他们偶像的生活照了。
      “看什么呢?读书也太不认真了吧?”我还没太看清楚,只听彭翊澎一声半真半假的批评如风一样地灌来。我抬头看时,他高高帅帅的身子已经立在了我的床前。手上提着饭盒。我知道,那是我的早餐。他放下饭盒,伸手过来拿掉我的手机,看了看屏幕,眯眯一笑,道:“你竟然也在犯花痴!怎么,喜欢上那个死去的男明星啦?”他摇了摇手机,半是揶揄半是扯淡地说道:“生前几多凄凉,身后几许繁华,终究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场,来去皆是偶然!”
      我看着他,感觉他也还蛮有内涵。
      “是不是觉得我还蛮有文艺范?”他立马就知道了我的心思。
      “不要看我啦!看书!”他看了看手表道,“四十分钟后,准时吃饭!这保温盒保温效果不错,饭不会冷!”
      说完,他把书放在我面前,转身就走。把我的手机也拿走了。
      四十分钟后,他准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笑笑道:“该吃饭了。”我没理他,仍然做出努力读书的样子。他把饭盒打开,一股孜然牛肉的香味立时飘荡在宾馆五十多平米的空间内。我咽了一下口水,感觉自己是真的饿了。我看向盒饭,也看向他,又一次咽下了一溜口水。
      “饿了吧?快点吃,打开后很快就会冷了的!”
      他把菜一屉屉地拿出来,共有三屉,两晕一素:一个孜然牛肉,一个青椒炒鸡蛋,一个手撕包菜。最下面是饭。
      “吃吧!我尝过,都好吃!”说着他抿了抿嘴。我把目光聚焦到他的嘴唇上,除了想到食物,还想到了其它。其中,就有与吻相关的。我知道,接吻是被禁止的。也就是说,他的嘴唇是禁区,无论他和我的关系如何好,他对我有多好,我们就是不能接吻。换句话说,我们再怎么交往下去,也只能是很好的男女朋友,我不能成为他的女朋友,他也不能成为我的男朋友。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何必要对我这么好呢?
      吃饭!我嫌自己想得太多了!
      等我把那些菜啊饭啊的全消灭一空,我才发现,他不在房间。这家伙,连吃饭都从来不与我同吃,看来,他在这方面有洁癖。
      吃完饭,我就不喜欢房间里飘荡着的饭味菜味了。扔掉垃圾,是我的第一要务。
      提着垃圾,一打开门,杨卓艺就出现在了我面前。她烈焰红唇,嘴巴上还叼着一根烟,烟的上面一截被她的口红染成了红色,颇显诡异。自从与彭翊澍主动接吻遭受挫折后,我就对人类的嘴唇倾注了大量的注意力。与秦翊澍内敛羞涩的嘴唇不一样,她张扬而热烈,似乎等着别人去咬她,去吮她,想到她就是用这副嘴唇勾走马可为的,我就觉得一阵难受。谁叫我如此没有魅力呢?是不是秦翊澍也嫌我魅力不够呢?如果我像杨卓艺一样,拥有这样XG迷人的嘴唇,他还会拒绝我吗?
      我涌起一阵悲愤,又浮起一层恨意,既而产生一种沉沉的羞辱感。
      关键是漂亮的脸部以下,还有一茎白嫩的脖子,一件白色的羽绒服,白色羽绒服里面还裹着一件粉红色的低领保暖衣。棉衣没扣,自然显得里面精致迷人。越是会引人注意的女人,越是会打扮。应该这样说,越是会打扮的女人,越是会引人注意。我的逻辑有些错乱,因为,我发现,去掉情敌的恨意不算,作为一个女人,我竟然对她产生了异样的想法。
      “让你看,让你看个够!”她抬起高傲的头颅,撅起令她得意的红嘴巴,粗声粗气地叫道。然后,一手持烟,一手推我,硬把我推到了门外,而她却冲进了房间。
      垃圾袋掉落,汤水洒在了走廊间的地毯上。
      “你和他同居了?这是私奔么?”
      她在房内检查一遍后,又叉腰站在了门框里,她俨然成了这房间的主人。而我此时我衣衫不整,手提垃圾袋,外表连一个酒店清洁工还不如。
      “看来你魅力不小嘛!竟然钓到了一条大鱼!这宾馆也是你住得起的?八百八十八元一晚,加上用餐费少说一天也是一千多,不可能是你掏钱吧?”她用高贵而傲慢的眼神打量门外的我一番,然后,又习惯性地抽了一口烟,吐出一个烟圈。
      “你以为只有你住得起吗?”我也抬起高傲的头颅,用不阳不阴的语气回怼她。有些时候,就算是输,也不能让对手拥有轻易获胜的爽快。
      “对了!我贩卖初夜的钱应该还同用完吧?这,够住几天啊!哈哈哈!”
      我突然发现,马可为的眼光不是一般的差,怎么会跟这么俗不耐的女人搅一块儿呢?或许,这就是他所喜欢的吧!沆瀣一气!
      我没能用我的清纯和高尚为马可为营造一个爱的世界,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掉入一个爱情陷阱,然后沾沾自喜。
      “依照我男朋友的经济实力,我天天住宾馆都可以,怎么你眼红啊!”
      一个响亮的声音从我的喉咙里迸出,我都觉得惊诧莫名。她也是。
      “男朋友?”
      “对!我变成灰姑娘了,你信吗?感谢马可为的劈腿之恩,让我遇到了更好的秦翊澍!告诉你吧,我现在和你一样,变成女人了。记住是女人,而不是女孩!”然后,我提着垃圾头也不回地走了。
      待我回到房间,发现房间里混乱一片,显然,被那个修养不够好的女人发泄了一通。可怜这房间里的东西了!我的书受害最大,全被丢在地上,有几本还被撕烂扯开。秦翊澍从外面进来,手里也拿着一本书,上面还沾着雪。
      “那个女人把你的书扔到下面雪地里去了!”然后,他摇了摇头,叹息一声。但是,并没有骂。不知是他的修养,还是他也有怜香惜玉之心。
      看来,像杨卓艺那样的女人,就算犯了很大的错,也会很快被原谅。漂亮与精致,永远是征服男人的法宝。
      秦翊澍显然看出了我的不高兴,也不安慰我,放下书又走了出去。我整理好房间,换好衣服,化了点淡妆,准备出门。
      有人敲门。开门一看,竟然是警察。
      我以报复伤人罪被警察带走问话。一头雾水的我,直到警察局才明白自己到底惹了什么事。
      马可为被人暴打,我成了第一嫌疑人。然后,杨卓艺替他报了警。
      “失恋不是你打击报复的理由,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小姑娘年纪轻轻不学好!”警察教训我道。
      我说:“失恋不是我打击报复的理由,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再不学好,也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啊!”
      警察哥哥们还询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以相同的方式予以回答。说到最后,他们也没找到证据来证明是我找人暴揍了马可为。当然,马可为遭受暴打的确是事实。
      我被放还。一路上,我踩着厚厚的雪,任它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就那么想着:马可为是该打,可是,谁会这么仗义替我去打了他呢?
      秦翊澍?我居然到此时才想到有可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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