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代,炼丹家们对那些矿物原料的化学性质,对看到的那些化学变化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这些知识以阴阳学理来统率。他们把各种矿物药分为阳药和阴药两大类,通常是把容易燃烧、颜色赤黄、见火易飞(升华)的矿物,隶归阳性。例如黄金是“积太阳之气薰蒸而成,日之精也”;硫磺见火起焰,是“火石之精气”;丹砂色泽鲜红是因生于“炎方”(南方),“禀离火之气”;雄黄生于“向阳之山”,在火上一经加热,便飞飏升腾;曾青颜色青绿,在五行中属于东方木,所以它们都属于阳性。而那些好伏不动,志性沉滞,形质顽狠,不能燃烧或形成于阴山水旁的,则隶归阴性,例如黑铅,形色晦暗,五行中属于北方水;汞色白,其状如水似银;硝石生成于湖边水旁或阴湿角落,被认为是深秋时节从“积寒凝霜之土地而生”;硇砂、矾石生于阴山,白色结晶,被认为是“积冰凝之,结水变成”,所以这些药物都属于阴性,功能是可以制伏极阳的金石。
(2)、星光熠熠,其华灼灼。四处无别人,入目皆是她。